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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汇报
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认真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我校结合青少年心理和年龄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教育学生牢固树立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现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此,成立了以王校长为核心的领导小组,校团委具体办公,负责活动的落实、监督。各班、各部门积极配合。按阶段对学生进行普法知识宣传。
一、 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 每天早、晚利用校园广播对学生进行《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2、 各班定时定期召开“法制”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各班根据本班情况自选形式,自定内容。如:普法知识抢答赛、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等。并要求学生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向家长宣传。使法律知识从学校走进家庭,从家庭走向社会,人人做到知法懂法。活动效果好。
3、 聘请了棣花派出所所长为法治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案例分析,使学生深受教育。
4、 校团委牵头开展了“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
征文比赛。并评选出一些优秀的作品,在校内展览。
5、每班办一期以“ 普法知识”为主题的黑板报。通过评比检查,本次板报质量较高。
丹凤县茶房中学
2012年9月28日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汇报2017-03-24 11:06 | #2楼
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宣传贯彻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迅速落实。二是整体部署规划。我们一直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对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和安排。三是宣传教育到位。为了提高全社会对教育、保护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我局在每年五月的农村法制宣传月、九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组织全县相关单位认真宣传保护青少年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在主要路段、学校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宣讲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案例。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县上下进一步树立了保护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一种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开展现场说法。一是送法进课堂。全县各中小学都 1
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聘任、管理工作,我县制定并下发了《桃江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选聘条件和任期,该办法对法制课的计划、课时、教材以及法制副校长的培训、考核都作出了具体要求。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必须到学校上1—2堂法制课。每年,我局根据当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中小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编写青少年法制讲座,下发到各学校,由学校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法制讲座。武潭、马迹塘等司法所,深入各中小学调查走访,摸排出学生中存在的13种不良现象,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的不良行为得到矫正,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近五年来,全县共组织法律知识竞赛43次。2004年,县一中派出两名学生参加全省禁毒法律知识竞赛获一等奖。全县围绕“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学法、知法、守法”、“维护合法权益”、“培养学法意识,净化法制环境”、“青春与法相伴,共创美好未来”等主题开展了法制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作品1637件,评出优秀作品276件,其中有5件作品分别获省一、
二、三等奖。以县教育信息网为平台,开辟了青少年法制专栏、法律大本营等专题网站,举办“法育未来—青少年学生法制文艺网络创作”大赛,收集学生原创的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讲述学法用法故事的小小说、诗歌、散文、小品、漫画、 2
动漫等作品在网上发布,并接受社会各界评议,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三是以案说法。为了增强教育实效,每遇到典型案例,组织学生现场观摩调解或庭审,让青少年现场接受深刻的法制教育。经常组织学生观看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录像,以典型案例、活生生的事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起到警示人、教育人、启迪人的积极作用。同时,开展“带法回家”活动,学生将在学校学习的法律知识带回家向家长宣讲,这样,使普法由学生向家长延伸,由学校向社会延伸。在禁赌禁毒活动中,学校向学生宣传赌博、吸毒的危害性,然后学生回家向家长宣传,使部分参赌、吸毒的家长迷途知返,为了家庭幸福、子女健康成长,自觉远离赌博、吸毒,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依法提供援助。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五年来,共计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300多起,为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60多万元。为未成年犯罪辩护158起。2017年12月25日,县法援中心接待了一位眼泪汪汪的母亲,诉说着儿子的不幸遭遇,一再请求给予救助。儿子吴某是桃江县浮邱山乡中心学校所属水口山中学的学生。4月11日下午在上第八节自习课时,同学张某与习某用书打闹过程中,吴某的左眼不幸被碰伤,导致左眼泪小管断裂,该眼视力下降,经法医鉴定构
成九级伤残。吴某经住院治疗已花去6000余元,还需继续治疗费用,而这对于一个经济十分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事后,她们只好找校方及致害者家长赔偿,而他们竟相互推诿责任,逐向法院提起诉讼。听了这位母亲的诉说,县法援中心迅速指定了一名法律工作者担任吴某的诉讼代理人,深入至学校调查了解情况,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最终为吴某争取到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费用17000余元、另有精神抚慰金2500元,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还依托社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成立了2所法制帮教学校,聘请懂法律知识、表达能力较好、社会影响较大的离退休同志为教员,并在社区设立了帮教小组,结成帮教对子。去年以来,桃花江社区法制帮教学校确定了6名帮教对象,开展帮教活动20余次。既帮助他们解开思想疙瘩,又为其解决实际困难,使这6名辍学学生重返校园。
四、强化基地建设。从2004年以来,我县将学生相对集中的县一中、县七中作为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由县司法局两名副局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及时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困惑。法制教育基地每年要组织两次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次法制文艺汇演。我县还对有不良行为的在校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青少年每年开展一次摸底,建立台帐,和他们开展谈心交朋友活动,提高其法律意识,遏制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苗头。近年来,我县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创建无毒校园示范基地”
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大游-行活动,并在学校开设了一堂以“远离毒品”为主题的法制课,使全县青少年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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