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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集中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情况汇报
我县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排查矛盾纠纷活动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总体要求,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抓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广泛动员,夯实基础。按市上要求,及时召开了全县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排查矛盾纠纷活动动员会议,对全县矛盾纠纷排查活动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分析了当前存在问题,工作措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紧急通知》、《康县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确立目标,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的安排和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广泛动员,制定了工作计划,对本乡镇、本部门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分工明确,靠实责任,为推进全县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夯实了基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我县在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强化措施,创新形式,结合“3.15”消费维权日、“3.8”妇女维权日、“3.22”世界水日等宣传日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等手段,采取开办电视专栏、修筑宣传碑、悬挂腾空标语、编发专题简报、办墙报板报和举办文化娱乐活动等有效形式进行了宣传。止目前,共累计县电视台开办了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栏目播出62次,县政府网上传相关文章22篇,编发简报、信息146期;修筑宣传碑7块,制作图文并茂宣传喷绘23幅,向陇南电视台报送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新闻14条,转播6条;向陇南报投送新闻稿件12篇,刊用4篇,甘肃法制日报刊登1篇;采取文娱演出的形式,以快板、腰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宣传8场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营造了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良好舆-论氛围。
(三)围绕中心,创造环境。坚持服务重大项目开展法制宣传的原则,针对兰成中贵输油输气管道工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寺台、云台、王坝、岸门口、白杨乡等7个乡镇,青林沟、牟家坝、苏家河、万家河、白杨火烧沟村等35个村进行了为期63天的法制宣传;针对“双石”公路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双石”公路沿线村社进行了为
期4天的法制宣传;针对“成武”高速公路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深入太石、平洛、望关、长坝、城关5个乡镇16个行政村进行了法制宣传。深入工程辖区开展法制宣传,逐村逐户逐人宣传讲解补偿政策和相关法律,采取出动宣传车、播放法制录音带,发放告知书、宣传单,询问当事人对补偿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形式,在现场进行宣传,在宣传中化解群众与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自重点工程实施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共化解调处征地、青苗、林地补偿、迁坟、房屋炮损共41起。活动中,共发放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涉农补贴、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环境保护、信访投诉、调解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8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752人次,以案说法3300人次,面对面讲解1044人次。通过宣传努力把“法制宣传进农户”活动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营造了良好法制环境。
(四)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我们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契机,把“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创先争优”活动、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矛盾纠纷化解四项工作紧密结合,以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平台,在法制宣传活动中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特殊时期专项排查有机结合,集中排查、普遍排查、重点排查结合,坚持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的原则,抓小、抓早、抓苗头,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案说法、以事讲-法等形式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集体上访、民转刑事件的发生。在集中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矛盾纠纷活动中,一是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55次,共查处矛盾纠纷矛盾纠纷144件,二是全县己调处114件,口头协议86件,书面协议17件,履行案件11件;其中家庭婚姻纠纷13件、临里纠纷28件、生产经营纠纷1件、损害赔偿8件、劳动争议4件、村务管理纠纷22件、山林土地纠纷18件、征地拆迁补偿33、环境保护1件、医疗纠纷1件、迁坟移坟纠纷6件、河提修复纠纷4件、炮损房屋鉴定纠纷5件;调处成功率79.17%,在排查矛盾纠纷中好的做法:4月初,康县三河坝乡大湾村52户村民砍树堆石封闭了张家沟矿山专用公路,使该矿生产生活物资难以进出,导致矿山无法正常生产。这起矛盾纠纷,经三河乡组织人员调查,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座谈的方式,耐心细致给企民双方讲政策、讲-法规、做思想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使这起重大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并达成了协议:1、以每亩每年500元的补偿标准给所占农户的林地和耕地给予补偿,直至采矿结束;2、补偿费用按年度及时兑付;3、开采结束后,矿山必须恢复耕地和植被;4、矿山因扩建需新占耕地或林地,必须依法进行征用,取得合法手续。三是纠纷未调处的30件。例如:三官村群众反映三官富康水泥厂环境污染要求关闭停业引起的纠纷,县成立工作组和城关镇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调处,经了解,富康水泥厂不属于暂停企业,根椐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环境污染环保资质部门进行检测评定,相关数据达标,生产许可证生产有效时限2017年5月份
到期,此起纠纷正在酝酿切磋中;又如:兰成中贵输油输气管道工程康县境内施工,涉及群众反映的炮损房屋等工程管道接通待鉴定,河堤待修复和征地赔偿部分款工程结束后一次拨付等争议纠纷。
(五)注重管理,维护稳定。我县立足县情,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法制宣传。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大力排查矛盾纠纷,促进广大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自觉运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高乡村民-主管理水平,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县350个村中,有212个村无重大矛盾纠纷,如平洛镇药铺沟村。药铺沟村位于江武公路沿线,全村辖6个合作社,179户,687人。自全市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来,村两委会按照县、镇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巩固了“零”矛盾纠纷成果。主要经验:一是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化班子,健全制度。在村级活动阵地设置村调解室、普法办,宣传法规政策,实行村干部坐班制,民情、民事办理责任制,建立民情工作站,设置民情直通电话等方式,提高村干部办事的能力,简化为民办事的程序,降低办事的成本,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疏导了群众的情绪;二是村、社干部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法法策,与群众心连心,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密切干群关系,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按照提出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药铺沟村抢抓机遇,实施新农村建设,通过三池一改,美化环境,硬化道路,不但密切了干群关系,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更转变农民群众靠党的政策发家致富的观念,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自身素质,增强了群众自身抵制矛盾纠纷发生的意识。
(六)强化督查,抓好落实。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县从政法部门抽调了63名干部组建了3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全县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督查检查。建立健全了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检查制度,采取召开工作汇报会、座谈会、推进会和经常性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解决问题。3月初,、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带队,分两组先后深入王坝、阳坝、城关等21个乡镇进行了检查指导。5月中旬,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领6个督导检查组,深入21个乡镇,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春耕生产等各项工作,督查指导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利用下乡检查工作对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指导和督查。通过强有力的督查检查,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七)培树典型,示范带动。在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我们通过督导宣传宣讲和督促检查。对这次活动组织严密,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涌现出的平洛镇、王坝乡、望关乡推荐为全市表彰的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平洛镇党委书记王均、王坝乡党委书记冯东升为全市表彰的集中法
制宣传教育活动先进个人。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用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指导,推动全县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虽说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领导重视不到位。个别乡镇和单位主要领导对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忽冷忽热、时紧时松的现象。
二是工作亮点不突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培育活动亮点上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特色不鲜明的现象。
总之,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我县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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