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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办公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创造良好的学院机关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机关管理人员工作行为规范,是指学院机关管理人员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时必须遵守的原则、程序、规则、纪律及言行标准。
第三条 机关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学院各项政策、规定,认真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
第四条 工作要求
对来机关办事人员,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貌取人,不生熟有别。
1 .工作职责范围内能办理的事要马上办理,不得推诿、拖延办事时间。
2 .工作职责范围内一时办理不了的事或按政策不能马上办理的事,要耐心解释说明或确定办理时间。
3 .工作职责以外的事,要主动联系分管同志接待处理。
4 .遇到紧急任务,机关管理人员无论是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都必须立即处理。
5 .机关内部各办公室之间交叉的工作,管理人员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解决,不能让来办事的师生员工来回跑路。
第五条 服务规范
1 .仪表装束:仪表整洁、大方、自然、得体。
2 .办公用语:在工作时间内应用语规范,文明礼貌,语气和悦,讲普通话。
3 .桌牌服务:桌牌要摆放在桌面合适的位置,便于被服务者随时查看。
4 .接待工作:接待来访者,要主动打招呼,以 “ 您好 ” 开头, “ 再见 ” 结尾;不管来访者身份,必须尊重对方,接待中要主动热情,大方周到,态度和蔼。
5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以 “ 您好 ” 开头, “ 再见 ” 结尾;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
第六条 与会纪律
1 .与会要提前 5 分钟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要及时了解会议精神。
2 .与会要遵守会议秩序,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席。
第七条 工作纪律
1 .按时上下班,有事(病)请假。
2 .做好个人工作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 .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闲谈,应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4 .因公事或特殊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向办公室其他同志告知去向和返回时间。
5 .工作时间,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室。
管理人员办公行为规范
一、自觉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和国家保密法规。
二、认真执行党的密码工作方针、密码编用原则和各项机要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和程序使用密码和密码机,杜绝一切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三、密码、密码机、密码电报以及机要业务文件、资料、图纸等密件,做到详细登记、分门别类、专人保管。递送密码、密码机,必须两人同行,专车专用。
四、作废的密码、密码电报、机要业务文件等密件,应按规定及时销毁,不得私自留存。销毁时,应2人登记签名监毁,不留片纸只字。
五、密码、密码机失控或发现有泄密迹象,应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迅速查明情况上报,不得隐情不报或拖延不报。
六、绝密级文电不得复印;机密级文电复印,须经保密部门同意;其他文电复印,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七、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制度,保证机要通信畅通和设备安全。
八、坚守工作岗位。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待安排机要人员代班后方可离开。
九、保密及时准确地做好当班各项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汇报。
十、写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手续。
十一、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十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机要室。
保密工作制度
一、收发、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阅办后及时清退,不得自行横传,不擅自复制、摘抄、提供、销毁或私自留存秘密文件、资料,不在非保密笔记本上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绝密级文件统一由机要人员办理,三天内一律办清,并放在机要室保存。
二、秘密文件、资料一般禁止复印,确需复印的要经-文件管理部门和保密局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到指定场所复印,并按原文件管理。
三、秘密文件的保存室专人专柜,设施达到铁门、铁窗、铁柜的“三铁”要求。
四、涉密人员在各种场合要严守保密纪律,守口如瓶,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五、销毁秘密文件、资料要登记,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到保密局指定地点处理,严禁流入社会。
六、传阅密码电报或加密传真,必须密来密复,严禁密电明复,明密混用。
七、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公用网、国际互联网彻底断开,并采用加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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