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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事代理工作总结
濮阳市人事局人事代理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事代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事代理制度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新的人才管理模式。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提高人事管理效率;有利于建立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解除流动人才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人才市场的主导地位及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展人事代理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人事代理承办机构和代理对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依法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市人才中心是我市人事代理工作的业务主管和实施部门,其他社会组织、团体、中介部门和个人不得违法从事人事代理业务。
人事代理的对象是:个人委托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而没有报到证的大中专毕业生);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单位人员;辞职、辞退人员;自谋职业人员;其他需要人事代理的人员;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内新进人员也要实行人事代理。
三、人事代理服务范围
市人事局授权市人才中心为人事代理单位和人员办理以下手续:
保管档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重新审核工资、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标准调整、无主管部门的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三审定(即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学历)、学历变更、一般干部确定行政职务、职员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市内外流动(含增人计划内向市直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流动)、出国政审、研究生考试政审、人才测评、人才租赁等与人事管理相关事宜。市人事局对授权市人才中心办理的人事手续实行政策指导与监督。
市人才中心为人事代理单位和人员代办以下手续:
职称申报、人事考试报名、落户口、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研究生考试报名、人才招聘、退休、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等。市人事局在市人才市场设立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窗口,为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和就业指导“一条龙”服务,毕业生报到时,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可以申请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后,由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或由市人才中心办理调动手续。其中没有报到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后,经市人才中心审查合格,确定聘用身份,享受人事代理待遇,企业在职人员可以连续计算工龄,根据岗位需要可以向事业单位流动。在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按有关要求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
辞职、辞退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后,保留其档案身份,与工作单位脱离关系以前的工龄和人事代理期间的工龄合并计算,以后再就业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介绍手续。
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街区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不能自行保管人事档案。未实行人事代理擅自保管人事档案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不能享受人事部门的政策待遇。
四、人事代理程序
(一)单位人事代理
1、单位提交委托书、营业执照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签订《单位人事档案及关系管理委托合同书》;
3、市人才中心审查接收人员流动手续、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二)个人人事代理
1、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提交流动表一式两份;
3、市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对档案审查接收;
4、接收人事关系;
5、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三)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1、有报到证的到毕业生就业部门开具人事代理介绍信;没有报到证的凭毕业证、学籍档案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2、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五、其他
(一)人事代理单位和个人要自觉履行人事代理合同的各项义务。人事代理单位每年度要向市人才中心如实提供单位人员的工作表现、奖惩考核等材料。人事代理个人每年度要向市人才中心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二)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其收费按规定执行。
(三)各县区人事部门可参照本意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人事代理工作意见,实施过程中如遇有新情况请及时告知市人才中心。
关于办理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人事代理简介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二、人事代理的对象
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高校毕业生如果办理人事代理,可主要享受如下服务:
(1)为委托方管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自费留学、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和独生子女手续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2)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有关规定承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办理流动手续。
(3)为委托方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4)为委托方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
三、关于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
(1)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在核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材料后,应当和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
(2)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3)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4)在委托人事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其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资的,档案工资的调整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5)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其见习期考核、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人才流动机构提供有关毕业生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其手续由委托代理的各级人才流动机构负责。
(6)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解除聘用(任)合同的,毕业生可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其人事关系的人才流动机构继续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一个月的,见习期顺延。
(7)委托期间,所委托代理的人员被全民、集体单位正式接收,由其委托代理的人才流动机构凭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办理其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递手续;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的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应及时变更人事代理手续。
四、人事代理一般程序
(1)委托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根据各自情况的不同,须向当地人才流动机构分别提交下列有关证件:
①应聘到外地工作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信(证明其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业务范围)等。
②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原单位同意由人才流动机构保存人事关系的函件、出国的有关材料等。
③辞职、解聘人员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及辞职、解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
(2)代理方对委托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委托方与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4)代理方向有关方面索取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5)人事代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以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共同遵守。
五、2011届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详解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嘉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正规人才代理机构办理人才代理服务,程序非常简单,只需要填一张人事代理申请表就可以。
在择业期内如果没有与单位进行网签的同学,其档案资料将以机要形式派遣回生源地。但通过办理人事代理,档案不仅避免了打回原籍而且还保留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计算工龄。同时人才代理机构也可以为其办理党团关系接管手续。可以说人才代理成为可以帮助学生解决户口、档案、党组关系的最佳方案。
(一)适合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类型
1、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
2、已落实单位,但其单位不能解决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的问题;
3、打算继续求学深造(如考研);
4、有意向自主创业者或灵活就业者;
(二)人事代理的服务项目和益处
1、实现户口和档案转递
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代理,不仅妥善解决了户口及档案托管等问题,而且可以放心大胆地到省内外一切单位就业,不再为户口和档案等问题而烦恼,彻底实现了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的分离。
2、保障自身各项利益
毕业生办理档案代理后,可以享受到与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一旦毕业生正式进入国有单位,其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评定、每年干部身份的保留、工龄的计算、工资调整、职称资格评定等对其资历认定、提高待遇和核定工资有很大好处,并且不会出现断档情况。
3、出具相关证明
涉及考研政审、户籍证明、结婚、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依据相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可为其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并且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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