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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管理制度
考 勤 制 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统一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坚守工作岗位。
二、办公室是机关考勤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对考勤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监督和完善,每月由分管局长牵头,办公室对机关出勤情况进行汇总,结果列入月考核。
三、机关实行上班签到制和集中学习签到制。签到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每天上午8:30和下午13:30签到完毕,每次集中学习前签到。逾时不得补签。
四、考勤内容包括:迟到、事假、休假、出差、学习、外出等。
五、工作人员由领导派往外地、市、镇出差、开会、参加公务活动或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不能按时在机关签到视同在勤。
六、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分管机关负责人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局长请假按、县政府规定执行。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及办公室销假。请假者应在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准假后补办手续。
七、每周一上午,办公室将上周出勤情况汇总后全局通报,并存档保存。
八、在考勤方面出现的其他情况,凡不在本规定之列,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处理。
九、机关借调人员、临时工均按本规定执行。
学 习 制 度
为创建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安排
每周星期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其他时间由科室和个人自主安排学习。
二、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卫生方针政策、上级文件。
3、学习时事政治。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1、自学。自学是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形式,每天坚持挤时间自学,学习内容以各科室业务知识为主。
2、集中学习。每周一上午为机关集中学习时间。
3、参加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安排,有计划地选派人员参加。
4、参观考察。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组织人员到有关地区参观学习卫生工作先进经验。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5、个人阅读。提倡每季度重点读一本好书。阅读书目可由组织统一制定,也可由个人自定。
6、其他形式。适时地根据学习和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每月写一篇读书笔记,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展示。
四、要求
1、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工作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2、建立专用学习笔记,分管机关领导经常调阅工作人员学习笔记,对记录、学习不认真的予以严肃批评。
3、工作人员要结合学习内容,每月上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适时组织交流。
保 密 制 度
为保守机关秘密,维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秘密是关系机关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三、机关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四、保密范围
(一)上级发来的表明密级的各类文电、信件、资料和内部文件;
(二)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确定的尚未公开的事项和会议记录;
(三)尚未公开的行政执法案件审理情况和结果;
(四)机关文书、人事档案、各类印章、证件;
(五)尚未公开的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作方面的事项;
(六)来信来访案件中不宜扩散的内容;
(七)因工作掌握的各医疗卫生单位技术、配方等。
五、保密纪律
(一)对机关的秘密事项,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并在知悉秘密事项的情况下都负有保密义务,且有权制止一切泄露机关秘密事项的行为。
(二)凡涉及机关秘密事项的内容,不论其为何种载体形式均属保密范围,任何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擅自对外提供涉及机关秘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三)凡属允许知悉机关秘密事项的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主动接触涉密事项;凡不属允许知悉机关涉密事项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动获取机关秘密事项内容,否则视为窃密。因特殊原因需要其接触机关秘密事项内容的,应做到恪守秘密。
六、严格文件登记、传阅、保管和借阅手续,文件由办公室随时登记、办理、不积压或漏办。
七、机关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及时将原文底稿,正本整理立卷、归档、保存,不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八、干部调动、离、退休时,应将所有文件、内部刊物退办公室,不得私自销毁或带走。
九、文印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印送的需要保密的文稿及打印出的文件资料要妥善存放,成文后及时通知办文科室。文件清样、废旧软盘要及时销毁,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十、发生泄密事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局党委、行政及各专业印章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坚持“专人管理,审批签发,依章使用,登记交接”的原则。
二、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坚持原则,熟悉政务,作风严谨,措施有力,确保印章的安全。
三、印章不得随意交他人代为使用,不得随意带出办公室使用,需加盖公章时一律由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加盖或监督使用。
四、除正常的公文加盖印章按规定程序办理外,对于外部门、外单位或者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需要加盖印章,应建立审批登记制度。
五、管理印章人员因病、事假需交他人代为管理使用时,应做好印章的使用交接,包括交接日期、使用登记等。
六、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存放印章的箱柜要随手加锁,以防丢失或酿成其他事故。
七、外出和联系工作需要出具证明,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盖章。工作人员因子女就业、转学等事项须出具证明的,经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能盖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必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方能盖章。涉及经济贷款、物资抵押、财务借据一律不予盖章。
八、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章。
九、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印章只能在行政服务中心用于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并登记备案。涉及局机关的业务、执法等加盖行政服务中心的印章无效。如有违反,谁盖章,谁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科管理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印章由新农合办管理使用,只用于相关专项业务。发生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由科室负责人承担。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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