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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作业管理制度_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规定

时间:2022-11-28 07:18:0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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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作业管理制度_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规定

  为明确各项作业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_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规定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篇1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 )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 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6)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设警示牌,同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内容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

  (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9)作业过程中如果安全状况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焊接和切割作业

  (1)施工作业人员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2)焊接和切割工作前办理动火许可证。

  (3)使用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面罩、防护服、绝缘鞋等,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

  (4)检查焊接和切割设备 ,焊机要接地接零。

  (5)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确保管道己隔离、通风。

  (6)工作结束后,应拉闸断电,焊机应单独分开,焊条应取出放好。

  (7)在风力超过六级和下雨时,禁止露天焊接和切割。

  (8)正确贮存、使用气瓶,保证气瓶的安全装置有效。

  (三)重大风险作业

  1、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超过0.5m)

  (1)作业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和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作业项目、任务、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交底。

  (2)挖掘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

  (3)挖掘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

  (4)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操作人员应与施工机械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7)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度(高宽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价,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8)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l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度,不得堵塞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9)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做好隐蔽设施资料,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2、高处作业(≥2米)

  (1)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同时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时,应准备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坠落保护计划。

  (3)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培训和教育,熟知安全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

  (4)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5)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6)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7)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8)禁止在同一坠落面上进行上下立体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分层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9)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装置、设施。

  3、起重吊装作业

  (1)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前安全分析);吊装作业计划或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起重机外观检查结果、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2)起重作业应严格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起吊任何设备、部件均应选用与设备、部件重量和高度相符的`吊车,雷雨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以上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3)大型设备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吊装方案,并按照吊装方案要求进行作业,相关人员必须有操作证,严格执行吊装令。

  (4)所有参加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

  (5)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6)吊装重物时必须有绳牵牢,以防晃动碰伤人和设备。

  (7)吊装时应动作平稳,就位后应及时找正、找平或临时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8)吊装中因故暂停,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强现场警戒,尽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长时间处于悬吊状况。

  (9)吊装作业应设警戒线,并挂好安全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交叉作业

  (1)施工项目部必须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项目部关于交叉作业和当次交叉作业的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涉及的相关作业需要办理作业票的要办理作业票 。

  (2)作业时,施工项目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各方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3)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和协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要审查和落实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有关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

  (5)施工项目部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6)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7)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

  (8)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9)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10)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 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小组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小组验收。

  (11)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笼等吊运。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逗留。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篇2

  1、生产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坑沟、池必须有盖或围栏,原材料、器材、废料应合理分类堆放,不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2、废料必须及时清除,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

  3、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4、生产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过期灭火器必须更换;

  5、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进入生产现场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将头发露出帽外,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长大衣等;

  7、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8、从事可能被传支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长围由或其他佩物上班,严禁用工具或身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位;

  9、进入生产场所,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2m以上)或下料仓、坑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从事电气作业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10、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2、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未经相关人员的允许,不准任意拆除或移动。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篇3

  1、 目的:为了加强罐内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

  2、 范围:进人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 责任者:安全部、罐内作业单位

  4、 程序:

  4.1切断

  4.1.1 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 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置换和清理

  4.2.1 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4.2.2 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3 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3采样、分析或检测

  4.3.1 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4.3.1.1 含氧量在18~21%之间;

  4.3.1.2 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4.3.1.3 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4.3.2 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4.3.3 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4.4.1 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4.2 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4.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4.4 在设备内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4.5 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4.6 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4.5安全监护

  4.5.1 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4.5.2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5.3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5.4 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4.6罐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6.1 《罐内作业许可证》由危险设备所属单位专职安全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设备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签名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

  4.6.2 检修单位在接到《罐内作业许可证》后,检修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该证上检修单位、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名、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和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

  4.6.3 在完成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检测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检测分析人、危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公司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签名后,《罐内作业许可证》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4.6.4 《罐内作业许可证》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留存。

  4.6.5 进入罐内作业涉及动火的,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的动火许可证。

  4.6.6 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现场监护人(包括设备所属单位和检修单位)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窜入或析出危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并最多每隔30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设备内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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