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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行风建设 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伊春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师依法执教,八一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本责任状。
1、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赶超教学进度,不提前结束新课,不挤站艺术课、体育课、地方课、综合实践活动课及其他活动时间,切实保证学生全面发展。
2、严格遵守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坚决杜绝随意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
3、在职教师一律不得从事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引导本班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
4、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三、四、五、六年级每天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
5、规范考试及评价,考试内容不得超过课程标准,小学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初中实行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6、严格按照规定指导学生使用教辅材料,坚决杜绝要求学生额外购买练习册、引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练习册等行为。
7、严格按照《伊春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要求,坚决抵制违反师德的行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将跟踪暗访检查,发现一起,上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8、对顶风违规违纪教师,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伊春区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
校长(签名): 教师(签名):
伊春区八一学校
2015年3月6日
大甸子小学举行行风建设责任状签字仪式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大学校党风行风建设的力度,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3月20日上午,铁岭县大甸子镇中心小学召开全体教师大会,举行了党风行风建设责任状层层签字仪式。整个过程由学校党支部副书记邓会元主持。
会上,邓书记首先阐述了党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宣读了教师党风行风建设责任状内容。教师们在认真阅读了有关要求后郑重签上自己的名字,纷纷表示,一定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服务意识,廉洁从教,扎根乡村,心系学生,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随后,校长田宝玉宣读了领导班子党风行风建设责任状,并对班子成员提出具体要求:
1、认真学习贯彻《铁岭县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严于律己,为广大教师树立榜样。
2、树立为学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落实。
3、要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工作中不等、不靠,不畏、不推。
4、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做好广大教师的排头兵、领头雁。
签字仪式结束后,班子成员向全体教师承诺,一定会想师生之所想,急师生之所急,团结协作,做好分管的部门工作,为大甸子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行风建设责任状的层层签定,增强了领导干部、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开创了大甸子小学党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进一步创办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优质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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