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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师德建设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严格自律、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个学生享受到充分、优质的教育,特制订以下师德师风目标和工作责任: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爱祖国、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自觉学习并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注重维护国家利益与国家形象,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围观,参与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集会。不向学生宣传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任何言论,并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和教育。
2.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热爱事业,尽职尽责。坚持德育为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认真完成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工作任务。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敷衍塞责。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在工作时间下棋、打牌、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不在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3.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责令学生停课或将学生撵出课堂、班级,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注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内在动力,不强行代替学生做出任何关于未来的选择。尊重并保护学生的隐私。
4.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注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疏导。树立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预防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置意外突发事件。遇紧急情况奋勇当先,保护学生安全,不先于学生撤离险境。
5.遵循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进行教育,教育内容、方式和方法要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学习状况进行教育和学习指导,不提违背教育规律的要求。
6.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对民族、家庭背景、个人经历、个性、成绩不同的学生一视同仁。用发展的观点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7.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采取适当方式与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主动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家庭教育进行必要的指导。不因学生的过错嘲讽训斥学生家长。
8.团结协作,营造和-谐氛围。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与同事共同营造相互尊重、友善、互助、合作的工作氛围,老教师要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青年教师要向老同志学习。不做有损于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事。
9.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形象。仪表大方,言行文明,自尊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请家长办私事。不搞有偿补课、不违规办班。不向学生征订推销规定以外报刊、教辅材料、试卷等。不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定、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10.终身学习,促进专业发展。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认真钻研业务,苦练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吸纳先进教育理念,丰富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以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11.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管理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付家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塑造教师良好的形象,形成良好校风教风。现与全校教师签订此责任书。
一、主要职责: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耐心、诚心、细心、爱心”工作方针,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2、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团结协作、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4、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5、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6、文明大方,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二、在教育过程中要做到“十不”:
1、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得强令或劝导学生降级、转学、休学或退学,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有偿辅导本班学生或本校学生。
3、不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不要求或变相要求引导学生订阅各种学习资料。
4、不备课不准进教室,不漏批、错批、误批作业。
5、不在课堂上吸烟、不在校园内骂架、打架,酗酒闹-事。
6、不穿奇装异服,化妆大方得体。
7、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中出现渎职、失误现象。
8、不在上课时间串办公室,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影响集体的事。
9、拒绝不健康影视、书刊,不传播政治谣言。
10、不迟到、早退,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上课时不接打电话。
凡违反上述规定引发举报、影响教师形象、损害学校声誉,经查实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实施
校 长(签章):
教职工(签名):
年 月 日
2015年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伊春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师依法执教,八一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本责任状。
1、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赶超教学进度,不提前结束新课,不挤站艺术课、体育课、地方课、综合实践活动课及其他活动时间,切实保证学生全面发展。
2、严格遵守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坚决杜绝随意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
3、在职教师一律不得从事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引导本班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
4、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三、四、五、六年级每天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
5、规范考试及评价,考试内容不得超过课程标准,小学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初中实行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6、严格按照规定指导学生使用教辅材料,坚决杜绝要求学生额外购买练习册、引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练习册等行为。
7、严格按照《伊春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要求,坚决抵制违反师德的行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将跟踪暗访检查,发现一起,上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8、对顶风违规违纪教师,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伊春区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
校长(签名): 教师(签名):
伊春区八一学校
2015年3月6日
兴国县第四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各教师: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教育形象、教师形象,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本人保证实现如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违规处理办法》的精神实质,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3、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不准在家庭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
4、不准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他物品。 5、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6、教学上要力求创新,积极参与新课改,不能敷衍塞责,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
7、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生。
8、严肃纪律,酒后不准上课,上课时不准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要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9、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10、恪守职业道德,对自身师德师风负直接责任,对其他人的师德师风负有监督的责任。
11、坚决杜绝教职工性犯罪伤害学生的违法案件的发生。对道德败坏、猥亵奸污学生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不贷。
12、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13、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瞒报和擅自处理。
14、严禁教职工私自租房让学生补课或住宿,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15、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16、教师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裙、超短裙、怪型鞋、浓装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17、教职工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8、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试行)》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工资奖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努力把师德师风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9、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在教职工聘任中不予聘用;是领导干部的予以免职,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分别提请上级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取消教师资格,开除教师队伍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对袒护、包庇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或对触犯刑律的人和事知情不报者,按本责任书第19条规定追究责任。
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个人各存一份。
立状单位:兴国县第四小学 立状人: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
xx小学假期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加大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以下简称“三乱”)的工作力度,依据我校的实际,学校与在职教师特签定以下责任状:
1、在职教师不私自组织或接受他人委托,邀请组织学生补课、辅导或自习;
2、在职教师不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而课下办班等不正当手段,动员、诱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自习班、补课班;
3、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兼任领导职务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4、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学生文化课补习班介绍生源、提供场所或直接参与办班讲课;
5、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不私自为学生订发、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6、在职教师不利用职务之便,借节假日、过生日等名目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xx-xxx-x 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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