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不误班,不脱班,确保二十四小时不空岗。
二、值班期间,做好来人来访登记接待工作,接到电话通知或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三、工作时间值班时,不得看电视。
四、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在交-班前将值班室打扫干净后办理交接事宜。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恒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我院机关安全管理,确保审判、办公秩序井然,结核和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值班法警应尽以下职责:
一、 办理诉讼当事人、旁听群众、来访人员的身份查验和登记手续,负责做好对来方人员的安检工作。
二、 对待由法院传票、通知的诉讼当事人和持有效证件的旁听群众,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审判区。
三、 对持有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的公务、来访人员应与相关部门联系,同意接待的,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办公区域。
四、 要求会见院领导的公务、来访人员,应当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五、 值班法警应当做到及时上岗,严禁空岗、漏岗、替岗,对于未经请假的干警出现上述问题,经查实后扣发目标管理奖并通报批评。
六、 值班法警要严格执行安检登记制度,对于来访人员应当查出违禁物品而未能查出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值班干警、法警队长负责,按照目标管理奖惩办法处理。
七、 法警值班原则上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院长批准,并由法警队长安排好替岗工作。
八、 非值班法警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作为机动警力,应对突发事件,保证法院安全。
九、 院里对法警值班进行不定期查岗,由主管院长、法警队长、政工科、纪检进行查岗,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于通报超过3次以上的,仍没有改观,情节严重的,交院党组处理。
十、 本制度自2012年7月20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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