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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时间:2024-02-20 10:52:32 秀雯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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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精选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精选10篇)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1

  为了加强教师职业操守建设,建立学校的工作秩序,我们特制订本细则。

  一、管理依据

  本细则是依据容桂教育组关于“教师请假管理制度”和学校教师工作实际制订的。

  二、考勤内容

  教师考勤的内容包括:依时上下班、准时参加师生集会活动等。

  三、出勤状态管理

  (一)教师出勤

  1、硬性出勤设全勤奖。硬性出勤是指按时上下班。

  全勤概念是事假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幅度即为全勤。学校规定:每月教师一般性的事假允许有二次,一般性事假每月从第三次起计算。一学期的事假累计不超过两个半天,事假从第三个半天起计算。

  凡教师每月一般性事假在三次或以上的,事假一学期累计在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扣发一定的全勤奖。三次以下一般性事假,按学校教师绩效评估细则扣绩效评估分。

  全勤奖的'奖金为公办教师工资余留用于管理部分的金额。全勤金额暂定两百元。

  代课教师的请假,在期末在工资中扣与公办教师管理等同金额。

  2、病假和其他婚、丧、产、育等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3、说明:一般事假是不超过半天的请假,通常指的是已上完上午或下午的课,有事临时出去,或者是有事要先出去,可以回来再上课的请假。

  事假是指半天和半天以上的请假。一天之内的事假,要求要自己调好课。

  (二)师生活动考勤——以会议、活动开始或学生到场为考勤记录时间。

  1.教师会议管理——哪个部门召开,由哪个部门管理记录。每周的教师例会由副校长负责考勤。

  2.升国旗仪式考勤。室外升旗,由当周国旗下讲话的领导管理点名。室内升旗,由政教处负责管理巡视,并组织学生参与巡视记录。仪式中聚在一起聊天的当缺勤。

  3.广播操考勤。由教导处管理,同时可组织学生参与记录。

  4.学生外出活动考勤——哪个部门组织,由哪个部门管理。体育、美术、电脑、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管理;文艺、学生德育活动,由德育处管理。安全处要参与管理。

  5.教师值日考勤——由正、副校长管理。值班时在门口聊天的当缺勤。

  6.其他活动考勤管理,由主管部门和安全处管理。教师上课考勤另类处理。教师外出活动和学校在休息时间组织的教师活动考勤,列入全勤管理系列。其余考勤按学校教师工作绩效评估方案管理。

  四、教师请假程序

  1.一般性的事假在校长处登记。校长不在家,在副校长处登记,正、副校长均不在家,在主任处登记。

  2.事假在教务主任处取事假条,然后安排好课务,交由校长批准。其他情况参照上述。

  3.其他假取相关证明请假或电话说明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按照教育组规定,教师事假超过三天(含三天)的,要报教育组批准和备案。

  五、考勤管理要求

  1.每月统计一次,适时公布。

  2.每学期评价一次,交由政教处汇总并公布。解释权归各主管部门。

  3.印制专门的会议和活动考勤记录本。由部门、科级长、门卫等使用。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2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自习辅导、教研活动、监考、升旗、班校会、班主任例会、年级(处、室)例会、教职工周前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上午预备铃响至第四节下课铃响(当天延时值班教师除外);下午第一节课前预备到下午第三节课后(辅导学生教师除外),第四节上课铃响后方可离校,职员与后勤人员第四节下午铃响后方可离校。

  2、上课:上课前2分钟到下课铃响。

  3、辅导:早、晚自习上课到下课。

  4、监考:每场考前点名到下场后试卷装订完毕。

  5、升旗:从升旗开始到结束。

  6、会议:各种会议开始到结束。

  三、缺勤界定

  1、迟到:上课铃响后到岗,上课10分钟不到按请假一节论,1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各种集会两次点名后到会均视为迟到。

  2、早退:办公时间内不说明事由离校10分钟以上,上课时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或提前下课,各种会议不说明事由中途退场,均视为早退。

  3、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且无正当理由,超假未归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且无理由,超假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且无重大突发性事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因工作安排或其他理由拒不上班者,班主任在学生清校前离校,职员不按规定时间离校者,均视为旷工。

  4、旷工:不请假无故不上课,未经年级主任批准随意安排他人上课,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均视为旷课。

  5、请假规定:

  (1)教职工有事或有病,需在坐班时间内离岗处理或就医,经批准后离岗为请假,2节以内(含2节)由级部(科室)主任批准,2节以上由校长批准,学校办公室备案。一天以上向镇教办请假,两天以上必须向镇教办主任请假,学校、教办同时备案。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

  (2)凡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注明开始结束时间,说明工作如何安排,并由批准人签字后方可离岗。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由批准人留存,一份交办公室。无请假条一律视为旷工。

  (3)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可例外,但返校后到校长室说明事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4)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随意让他人代请者,视为旷工。

  6、哺乳期及学习

  (1)子女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天给予两次累计1小时的哺乳时间。

  (2)对口专业在职进修人员的面授和考试,需持通知按请假程序办理手续,面授或考试期间视为出勤。

  7、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假三天。若双方均到了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婚假一周。

  8、产假:女职工符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请产假三个月(含假期)。男教师陪产假三天不作请假处理,多者须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按事假处理。

  9、丧假:父母(公婆)和配偶丧假一周,祖父母、岳父母丧假三天(含双休日),如果家系外籍,另加来回路途所用天数。

  10、公差按出差论。

  11、教职工盖房、子女结婚等原因,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适当照顾3-5天的累计假期,视为出勤。

  12、严禁上班时间会客、带小孩到教学区。需赶集的.教师,必须在不影响上班情况下,请假最多不能超过一节课。

  四、考勤奖惩

  1、请假一节扣2分,旷工一节扣5分,空堂一节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

  2、市教育局、镇教办及学校组织的外出学习、教学教研、考试阅卷、会议(例会、教研组长会、班主任会、升旗等)请假一节扣5分,早退一次扣3分,旷工扣10分(由活动和会议组织者做好考勤送办公室存档)。

  3、事假每学期超过10天,病假每学期超过15天,考勤分记作末等。

  4、事假或病假一学年累计一个月,年度工作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请假累计起超过2个月或没有教学成绩,年度考核自动降为末级或者等外。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违犯学校工作制度和纪律,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职工有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坚持工作者,按照镇教办及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教师弄虚作假,以病假为由,不安心本职工作,在家或到其他单位从事其它职业,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

  7、关于人事改革方面的政策(如个人的晋级、增资等),因病假而受到的影响,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五、监管措施

  由学校、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与级部办共同落实此项工作。各级部(处室)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由各级部(处室)作好记录,在每周五下午3:00前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将考勤汇总并公布。核准后一式两份报校长签字,一份在校长室存档,一份在各办公室存档,同时在田柳一中网上公示。

  1、坐班考勤实行级部各口考勤制,时间为上课前10分钟,各年级教师在年级主任办公室考勤,教辅人员在教导处考勤,后勤人员在后勤处考勤,伙房人员在伙管室考勤。考勤要作好记录,对有事外出人员,从干部到教师到职员一律实行请假登记制,利用办公室黑板一周一公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2、上课和自习实行即时检查制,学校及各年级主任随时检查记录,并与当天公布。

  3、监考、会议及其他活动均采用点名制。

  4、考勤汇总公布:各年级、处室考勤情况由各年级、处室提供,教职工集会、例会考勤由办公室提供,升旗、班校会考勤由政教处提供,学校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5、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在岗,确需请假,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请假条,上交办公室存档。不足一节的要填好离岗登记。不能电话请假。

  6、全体教师必须在预备钟前全部到达工作岗位,预备铃不到达工作岗位,以迟到计算,如迟到超过15分钟按旷工一节计算。工作时间不能离开教学区。

  7、请假必须安排好工作,如果工作没安排以旷工计算。

  8、总务后勤人员请假办法与教师相同,因工作需要外出的,要填好离岗登记。伙房职工请假办法另文(伙房人员先经生活管理员批准再经总务主任批准)。

  9、请假必须以请假条为依据,无请假条以旷工计算。

  10、学期结束,汇总各级部教师考勤情况,作为各级部干部的管理成绩内容。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3

  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 、请假的种类及规定:

  1、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二) 、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 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 、假期待遇: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坐班规定与考勤制度

  (一) 、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二) 、考勤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三、注意事项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4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全校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的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相关内容如下。

  1、坚持坐班制,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每天早晚签到两次,上午根据第一节课的开始时间,至少提前5分钟到校,下午4点钟方可离校。

  3、工作时间不得随意中途离校,如因公出、请假等情况必须离校的老师,需在考勤附注本里注明离校日期、时间、具体事项和公出地点等,学校将严格组织不定期查岗,违者视为旷工处理。

  4、教师每周可享受两次机动。其中一次机动要求早上不得迟于9点钟到校或下午不得早于2点钟离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另一次机动不做时间要求(但必须输入指纹机)。

  5、迟到、早退(除每周享受的两次机动外)发现1次扣1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

  6、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校本培训等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0元,迟到一次扣10元,请假一次扣20元。

  7、如遇特殊情况,如漏签、指纹机无法输入等问题,需及时联系办公室,并记录在考勤附注本里,无法核实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8、设全勤奖。当月机动次数不超过2次的,可获得当月全勤奖200元;机动次数不超过4次的,可获得全勤奖100元;超过4次则无。

  以上条例解释权属校长室,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相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5

  一、请假规定

  1.凡教职工请病、产、婚、丧、事假,一律由本人书面申请。因病住院,须持医院证明。

  2、经学校批准的函授学习和脱产进修视为公假,也按规定填写请假条。

  3、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须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由主管部门提供。1天以内由主管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请假条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课务由教务处安排。

  2、所有请假人员,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可用电话通知或委托别人请假,然后仍应补办请假手续。

  三、考勤奖励

  1、设立全勤奖,奖金数额50元/月。考勤奖励每月兑现一次。

  2、病假每天扣5元。累计超过30天以上,按“病假累计天数×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360天”扣除。超过6个月作长病休处理。

  3、事假每天扣10元。累计超过30天扣全年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

  4、旷课扣30元/节,另扣当月全勤奖。

  5、教职工大会、业务学习以及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缺席作半天事假处理。各种会议分别由校长室或主管部门考勤,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由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考勤。

  6、无正当理由,上下班迟到(日常考勤次数)超过8次(含)以上的,扣25元/月;超过15次(含)以上的.,扣50元/月。

  7、无特殊情况,半天不到校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四、说明

  1、病假结束,请假教职工应持有效证明(病历卡、发票)到主管部门销假。无有效证明,算作事假。

  2、病假、事假:周六、周日不计算(教育局规定须上班日除外)。

  3、教师上班纪律为年度考核主要参考之一。

  4、本制度每学年修订一次。

  5、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6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强化纪律观念,规范管理程序,体现制度化和人本化管理,根据兰山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

  2、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其他不在岗行为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各种娱乐活动和其他非业务活动。

  4、实行坐班制,坐班期间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相关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持请假条离开。

  二、考勤办法

  1、签到签退。

  教职工考勤实行本人签到签退(机签)和教干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人员一律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传达室签到签退。

  签到签退时间:上午为6:50——8:00签到;11:20——12:00签退。下午为预备铃前30分钟至上课签到;放学前20分钟至放学后20分钟签退。请假不足半天的,离校前和返校后要签到或签退。女教师哺乳期为产假结束后半年,哺乳期女教师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坐班,可以不签到签退。

  每周校长室统一组织不定期抽查,不在教室、办公室和运动场则视为空岗,5分钟之内找抽查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规定

  (1)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教职工有事有病均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的最小单位为1节课,请假人员一般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紧急情况,可找分管主任或分管校长电话请假,由其代笔请假条,也可事后补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1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副校长和中层教干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期限超过学校批准范围的,经校长同意批准后报局人事科备案。教师请假超过一定期限,按照兰教字【20XX】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教职工婚假为1周。因故需延长婚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3)产假。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产假为6个月,否则为3个月;个人根据情况可以提前请产假,需提前1周向学校提出,便于学校进行人事安排,但产假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产假结束后要及时回校销假。因故需延长产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4)丧假。教职工父母、公婆等亲人去世,给予丧假1周,岳父母、祖父母、岳祖父母等重要亲属去世,给予丧假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5)有10周岁以下孩子上学需要接送的,须办理请假手续,3次算请假1节。

  (6)请长期病假,需向学校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医疗单据等,经校委会审核通过,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款,否则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7)教职工个人进修学习应持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请假,每学期准假3天,不予考勤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8)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培训、参加业务竞赛等相关业务视为正常出勤,但须持分管领导证明到政务处备案。

  (9)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可自行安排,也可找分管主任协调安排。请假超过一周的,分管主任报校长室研究人事安排。

  (10)凡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或虽提出请假申请但未经批准离岗、期满不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均作旷工或旷课处理。

  (11)请假人须持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大门口值班人员不予放行。请假条存根每月由相关领导交给政务处存档。

  3、量化赋分

  (1)教职工考勤每学期总分为100分,每月一小结,学期末汇总量化,纳入教师德能勤绩考评量化和年度考核。考勤赋分依据教师签到签退、点名和抽查记录及请假记录。

  (2)每人每学期请事假病假五天以内不扣分,每超1天扣2分;旷工1天扣20分,旷会1次扣15分,旷课1节扣10分,抽查空岗1次扣10分,请会假每次扣1分,平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会议每次迟到、早退扣1分。上班时间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网聊、干私活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体育锻炼除外)。

  三、考勤奖惩

  1、学校每学期每人发放考勤补贴100元,每请假1节扣2元,旷工1节扣10元,旷课1节扣20元。迟到、早退2次算请假1节,空岗1次按旷工2节。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超出部分扣当日工资(当日工资=工资总额/30)。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30天),除按规定扣当日工资外,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该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在教职工考勤中弄虚作假者和学期考勤量化不足60分或每学期旷工连续超过2天累计超过3天,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除按规定扣分、扣款外,当年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不能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

  3、事假病假一学期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者,除扣分、扣款外,按有关规定上报区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7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8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

  1、教职工因病(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直接向分管领导(教学人员向年级主任,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要在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分管校长请假;一天以上的要在分管领导、分管校长批准后再向校长请假;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一周的要持县级以上相关材料报校长室,经学校同意后上报教育局审批。

  2、坚持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到分管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

  3、说明:

  (1)请假人应与分管领导配合妥善处理好上课或其他工作任务,若需调课应到校后补上。

  (2)非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托人代为请假,需当面履行请假手续。

  (3)在无课情况下,哺乳期女职工上、下午各有30分钟哺乳时间,哺乳离校需到年级主任处填写记录。

  (4)上、下午的第三节课后,学校没有安排任务、无课或看班任务的教师可以离校。

  二、考核

  1、病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1分;事假,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2分;

  2、迟到超过三次的,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早退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旷工,每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1分;旷课,每节扣除教师考勤成绩2分。

  3、学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每周的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工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考勤扣分加倍计算。

  三、奖惩

  1、对每月出满勤的,发放100元的出勤奖。

  2、对于每月未出满勤的,学校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事假每学期超过18课时,每课时扣5元;病假2周以内不扣,超过2周,每课时扣2元;旷课每课时扣10元。

  (2)政治学习、升旗仪式、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缺席的,加倍计算。

  四、误餐补助、课时津贴及福利奖金

  婚假、产假、丧假:发误餐补助、福利奖金,课时津贴不发;病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病假一周内的误餐补助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病假一个月内的年终奖全发,一个月至三个月扣三分之一,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扣二分之一,六个月以上全扣。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误餐补助一周内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事假半月内的年终奖全发,半月以上至一个月扣三分之一,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扣二分之一,三个月以上全扣。

  五、有关假期规定

  1、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婚假申请。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0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2、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孩加15天。流产假,怀孕3个月内流产,假期为20天;怀孕3个月至7个月,假期为30天;怀孕7个月以上,假期为90天。产假正值法定节假日,不能延长休假时间,休满为止。凡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请假一律作事假处理。

  3、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4、假期时间的计算办法: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算起。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丧假、事假均不包括。

  5、上级规定的四种大病按有关文件执行,重大事件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9

  一、上下班及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根据作息时间变动,由校行政公布其作息时间。

  2、午间管理由教导处安排教师进行管理,值日领导负责各楼层巡视、点名。

  二、公出制度:

  1、教师公出由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出记录,且通知调课及其本人方可公出。

  2、职工公出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填写公出记录并通知其本人方可公出。

  3、中层以上干部公出报校务办记录备案。

  4、函授、自考、培训等继续教育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方式与公出相同。

  三、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师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教导处负责人请假,职工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总务处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均向分管校长请假。事假按规定不得超过15天。中层以上干部请病事假均向校务办请假。病假凭医保定点医院证明。病假一月以上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以上包括婚、丧、产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由相应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突、急事件而事先无法书面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等方式告之相关负责人,待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后提前上班或需续假的,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请假必须以请假单为准,不填写或不批准而擅自离岗作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时间规定:

  1、婚、丧、产假:婚假1~3天,晚婚1~15天(含期间的节日及双休日),丧假1~3天,产假女教工正常分娩90天,难产105天(含期间的'节日,双休日及寒暑假),产前、产后一并计算,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最多可请两个月,(期间两个月的职务岗位津贴及基本工资一起按80%比例发给),晚育男教工护理假1~7天。

  2、病、事假自请假之日算起。(期间含节日、双休日连续计算)

  四、考核制度:

  1、假期考核处理办法:月度考核奖中扣除。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按月计算,从当月的月考奖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其他津补贴中扣除,超过半年(6个月)则从基本工资及职务岗位津贴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2、婚、丧、产假及符合计划生育人流假等,在规定时间内按病假方法处理。

  3、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实际,在工作中确有实际情况,有突、急事情发生,故学校规定有事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不到半天)。且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出勤单,每月交校务办。

  4、工作期间无故不到岗,按其情节轻重,由学校行政作出决定,给予旷工或擅自离岗处理,旷工一天扣80元。

  5、下列情况予以适当照顾:

  (1)子女入幼入托,一个月中允许11天有早上及下午各半小时接送。

  (2)哺乳期女教职工可享受每天1小时(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哺乳时间。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10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职。

  二、考核办法

  1、职工考勤每日实行记录,包括职工作息时间的遵守、请假、休假的记录以及各种集体性活动的出勤情况等

  2、学校实行领导值勤制度。值勤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第二天值勤领导。学校设立职工签到簿,教职工本人每日早晨到校、中午到校签到,值勤行政领导负责签到管理。教职工每月出勤情况,月汇总、上报公布,强化监督检查。

  3、考勤实行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月考勤期限从当月1日至本月底为一个报告期。考勤负责人每月1日前将本月考勤汇总,学校以此作为计发当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考勤资料归档后作为学期考核奖励依据备查。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7:3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7:50前到校。

  下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1:2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1:30前到校。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须经年级组长同意,一天以内(含1天)的公假、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教导处考勤负责人提出申请,当天请假期间的课程由组长协助安排好,并报教导处批准。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一天以上请假课由教导处协助安排。请假手续必须在当天上班前完成。职工请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续假,既无正当理由,又无事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中层以上领导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

  2、教师病假必须持区正规医院(指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请假条和诊断证明向学校请假。职工请假如发现有弄做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一律按旷工旷职处理。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要在上班前及时电话通知考勤负责人,不得代请。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无极特殊情况学校不予认可,按旷职处理,年终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4、工作期间外出须向考勤主管人员请假,开具请假外出通知单交门卫方可开门离校,未请假早退,经核实按旷职论。设考勤奖220元。以一天10元的标准奖励。从每月1日算起,以对头一个自然月为计算单位。教职工迟到、早退,病事假半天以内(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工作),每天奖励5元。因病、事每次请假1小时,每月不超过4次,且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当月考勤奖照常享有。

  5、教师因私请病、事假,所缺的课,在请假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缺课教师不能享受全额月达标奖。教师因公假所缺的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科任教师保证每天上满4节课,语数外教师每天上满3节课,剩余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该教师继续享受全额月达标奖、学期末全课奖。

  6、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本人或教导处安排。

  (1)婚假: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职工结婚,可给三天有薪事假,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初婚职工可给十天有薪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含周六、日)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逝世,经校长批准可享受一至三天丧假,因故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3)计划生育假:

  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达到晚育年龄而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0天产假待遇。

  ②达到晚婚晚育而生育的'女职工,且领取独生子女证书的,可享受半年的晚育产假待遇,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

  ③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④女职工休假期满上班喂奶时间为婴儿出生后到一周岁止,喂奶时间规定为上、下午各半小时,超过规定时间按缺勤处理。

  (4)其它因计划生育准假的假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休假期工资奖金照发。

  (5)法定传染病的休假与待遇按有关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奖惩规定

  5、考勤涉及工资奖惩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班主任跟班和教师值勤。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

  1、课间班主任跟班、值勤教师上岗护导。值勤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可先行倒班,自己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勤职责。对于值勤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学校或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班主任跟班情况、教师值勤情况按相应规定记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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