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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事代理工作总结
高校人事代理制的思考
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企业职工下岗早已被人们接受,而在高等学校人们对“下岗”一词常有谈虎色变之感。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这种相对滞后,导致高校职工在这一重大问题上观念的保守,几十年形成的吃皇粮、大锅饭的观念还难以舍弃。新世纪的到来,高校间相互竞争的加剧,要求高校人事工作必须树立开放、竞争和效益的观念,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运行机制,提高办学效益。而高校内对聘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的滞后,成为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以保证高校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人事代理的内涵
人事代理制是人事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代替用人单位和个人来管理或办理人事业务的人事管理办法和方式。通过实行人事代理制可以实现人才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化和人员“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两权分离。我国传统人事管理的弊端之一就是人才部门、单位所有制,把人才束缚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中,使人才对单位有一种依附关系,所以,对下岗、失业有一种恐俱感,成为新旧体制转轨的巨大心理障碍。人事代理制是人事关系社会化与生活保障社会化密切相关的非常有效的措施,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必然规律,在高校中实行人事代理制尤其迫切。在高校中实行人事代理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以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即以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时间为准: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仍执行现行制
度,对之后参加工作或新调人的教职工则一律由政府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全部放在人才中心。学校与被录用者签订录用协议,被录用者的档案、工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团手续及养老、医疗保险等手续均由人才中心负责管理。学校只作为人才的使用单位,按协议发给工资即可。学校对人才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控制权,协议期满后人才回归社会,由人才中心和人才本人重新寻找工作单位。而学校可以重新物色
人选、择优录用。
二、高校实行人事代理制的几点思考
1、更新代理人员的思想观念,消除顾虑
对实行人事代理,开始时有的代理人员思想不通。有的认为学校对自己不信任,产生“临时工”想法,更多的是怕丢饭碗,特别是高层次的人才抵触情绪较大。针对此情况,人事工作者应做细致的解释工作。第一,向代理人员解释代理人员与临时工的本质区别,虽然两者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代理人员是有行政关系的,其关系挂靠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委托管理,在代理单位干得好不好,牵涉到身份、职称、工资、政审等,仍属于国家干部,在其整个工作过程的表现会详细记载在人事档案中。临时工则不涉及考核、职称、政审等,合同期一满,自动解约,双方的义务、责任就结束。第二,在待遇上,尽量做到实行代理人员与职工同工同酬,享受在职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以消除他们的顾虑。同时,还请代理单位负责同志到学校向他们宣传人事代理政策,使他们看清形势,加深对人事制度改革的理解
2、健全配套制度,完善人事代理工作的系统工程
人事代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人事代理工作应做好相关的配套工作:
①实施真正的岗位聘任制。克服论资排辈,破除专业职务和岗位职务终身制,真正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制度正朝着打破所有制限制、全方位、统一办法、统一标准、全国统筹的方向推进,这为高校人才流动提供了契机。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员工一旦解除合同就可推向社会,解决单位安置和个人流动的后顾之忧;
③加强法制建设,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
以法律规范的形式确立人事代理工作的基本原则,规范人才流动、聘用、辞退的运作程序,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相应的法律保障体制。
3、树立以人为本的高校人事代理工作的新理念
人的情感是一种特殊的认知方式。情感对人的思想觉悟的提高和行为动力的激发,具有重要的能动作用。富有人情味的高校人事思想工作能激发、培养、升华人的积极情感,使教职工能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教育教学改革和新一代人才培养中。为了适应新时期的人事代理制对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必须建立一种人事代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相融合、相统一的新模式。建立以人为本的与思想政治工作相融合的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新模式,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以下措施是建立这种机制的重要方法,也是构成以人为本、与思想工作相融合的高校人事代理工作新模式的重要内容。
第一,多采用换位思考的方式,站在教职工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在工作中,要站在人事代理制教职工的立场上,注意倾听他们的呼声,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关心他们的疾苦,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尊重他们的人格和自由、平等、民-主等基本权利;要紧密联系人事代理制教职工,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服务,把人事管理工作的理性、原则性与人本主义思想、人情味融为一体,实现“感人心者,莫先于情,情通则理达”的效果,实现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的相互转化,推动思想问题的解决和行政工作的开展。
第二,多用情感激励的方法,在人事代理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做人事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动之以情,多用情感激励的方法,给人们以种种有益的情感体验,如表扬带来喜悦,激励产生热情,说理带来了思考等。同时,人事代理工作还不能光讲空道理,而要注意关注人事代理制教职工的福利待遇等切身利益。只有这样的工作,才有人情味,才会得到工作对象的热烈欢迎和全力支持。富有理性和人情味的人事代理工作所激发出来的积极情感,能有效地激活人事代理制教职工的意志品质和理智活动,进而产生奋发进取,努力工作,为个人理想信念和学校的发展目标而奋斗的坚定信念。
4、人事代理人员的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人事代理制度解决了用人单位职工易进不易出的难题。使用期间,用人单位依据聘用人员的工作态度、贡献大小、水平高低、创造效益多少给予相应的报酬。一旦终止使用,不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即将人才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相分离,解决了长期困扰用人单位的职工易进不易出的难题。目前,高校人事代理主要针对本科生及以下的人员和极少数高级人才,而大多数教职工仍旧是铁饭碗。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的思维仍局限在稳定上,还不愿意接受人事代理这种方式,因而,高校对人才的吸引力就相对减弱了,一些优秀的人才也就不容易引进。人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符合人才资源的资源属性,它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人才资源实现劳动权利的最优方式和实现按劳分配的最佳途径。
随着人才市场体系的形成,高校应把主要精力用于人才资源的政策研究和制定上,运用宏观政策对人才流动进行调节,用政策法规来规范人才市场,逐步完成向市场独立运作阶段过渡。人才密度较高的高校,将通过人才市场进行频繁流动,在本行业内不同单位、不同职务间流动,通过流动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效益;在“单位择优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机制下,各类人才也将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以适应激烈的竞争挑战。人事代理制度作为一种新的人事管理形式,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才能使其更好地为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服务。应尽快开发和研究有关人事代理新技术,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促进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关于办理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人事代理简介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二、人事代理的对象
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高校毕业生如果办理人事代理,可主要享受如下服务:
(1)为委托方管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自费留学、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和独生子女手续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2)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有关规定承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办理流动手续。
(3)为委托方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4)为委托方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
三、关于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
(1)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在核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材料后,应当和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
(2)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3)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4)在委托人事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其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资的,档案工资的调整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5)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其见习期考核、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人才流动机构提供有关毕业生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其手续由委托代理的各级人才流动机构负责。
(6)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解除聘用(任)合同的,毕业生可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其人事关系的人才流动机构继续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一个月的,见习期顺延。
(7)委托期间,所委托代理的人员被全民、集体单位正式接收,由其委托代理的人才流动机构凭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办理其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递手续;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的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应及时变更人事代理手续。
四、人事代理一般程序
(1)委托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根据各自情况的不同,须向当地人才流动机构分别提交下列有关证件:
①应聘到外地工作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信(证明其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业务范围)等。
②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原单位同意由人才流动机构保存人事关系的函件、出国的有关材料等。
③辞职、解聘人员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及辞职、解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
(2)代理方对委托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委托方与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4)代理方向有关方面索取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5)人事代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以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共同遵守。
五、2011届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详解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嘉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正规人才代理机构办理人才代理服务,程序非常简单,只需要填一张人事代理申请表就可以。
在择业期内如果没有与单位进行网签的同学,其档案资料将以机要形式派遣回生源地。但通过办理人事代理,档案不仅避免了打回原籍而且还保留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计算工龄。同时人才代理机构也可以为其办理党团关系接管手续。可以说人才代理成为可以帮助学生解决户口、档案、党组关系的最佳方案。
(一)适合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类型
1、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
2、已落实单位,但其单位不能解决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的问题;
3、打算继续求学深造(如考研);
4、有意向自主创业者或灵活就业者;
(二)人事代理的服务项目和益处
1、实现户口和档案转递
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代理,不仅妥善解决了户口及档案托管等问题,而且可以放心大胆地到省内外一切单位就业,不再为户口和档案等问题而烦恼,彻底实现了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的分离。
2、保障自身各项利益
毕业生办理档案代理后,可以享受到与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一旦毕业生正式进入国有单位,其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评定、每年干部身份的保留、工龄的计算、工资调整、职称资格评定等对其资历认定、提高待遇和核定工资有很大好处,并且不会出现断档情况。
3、出具相关证明
涉及考研政审、户籍证明、结婚、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依据相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可为其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并且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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