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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07 08:12:38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华)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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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四)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安监总局【20xx】1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

  (三)权责

  1、总经理:公司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的核准、授权与公布;

  2、安全主任:拟定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规范及修正,组织各部门安全绩效的考核,各项奖励的颁发和惩戒的执行;

  3、综合办公室:按照审批报表支付安全生产奖金。

  (四)内容

  1、考核方式:

  总经理授权安全主任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部门对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车间对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

  3、部门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部门工伤事故发生率;

  (3)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6)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7)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组长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2)所辖组内工伤事故发生率;

  (3)所辖组内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所辖组内事故隐患整改率;

  (5)所辖组内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6)所辖组内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7)所辖组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员工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2)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机器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考核处罚方式

  1、生产部主管安全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生产部主管人民币100元;车间主管及组长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50元;员工考核内容不落实扣除人民币20元(均从安全奖金中扣除),并接受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因部门、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造成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扣款、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由国家相关的法律处理。

  (六)奖惩原则

  1、奖金的设置:

  1)安全奖金由财务部另外拔给,在年终时以安全奖金形式打入个人工资帐户内发放;

  2)年终时由安全主任组织评比一次,将评比结果上报总经理。

  2、奖惩原则

  (1)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

  (2)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七)奖励方式

  1、生产部年度无工伤事故,公司给予部门300无安全奖;

  2、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和人员,可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3、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着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八)处罚方式及责任追究

  1、各参评部门本年度如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则给予该工伤人员的组长书面警告、主管严重书面警告,同时取消该部门25%的安全奖;

  2、不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组长,给予其扣除年终安全奖金的15%;

  3、有违章操作行为,未造成工伤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4、修机、安装设备时,未挂相关标识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5、未按《明火作业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作业人员,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6、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口头警告并责令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7、当员工违章操作、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给予当事人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生产主管和组长视而不见、不提醒、亦不作任何处罚的,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8、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9、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产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0、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1、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安全主任处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2、对龙岗区、及各街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安全主任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责任人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3、不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责任人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4、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5、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的机修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6、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3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4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5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本着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组织化管理原则,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坚持以人为本,应尽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公司高效、协调运行;以制度为依据,制度有明文规定则可受奖受罚,否则免之。奖惩原则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一条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1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 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 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xx元书面严重警告

  xx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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