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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为规范物业公司在经营、管理、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服务水平,维护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一致性,为促进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精神,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奖罚方式:按分值计算,1分即10元,依此类推。奖罚金一律在工资中体现。
奖罚程序:凡符合奖励及违反罚款条列者,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将事迹以书面形式逐级呈报给领导审核,经审批签署后交行政部存档执行。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
1、月度优秀员工奖 :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2、年度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遵守劳动时间、出满勤、工作效率高、表现突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等)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3、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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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6、优秀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二、上述奖励额度范围:(除年度优秀员工奖外,其它奖励分均以月计算)
1、即时嘉奖(表现优秀奖):2分—5分,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项目经理、行政部备案
2、通报表扬奖:5分—10分,由项目经理审批
3、晋级(薪、职):根据具体级别及相应薪金标准确定,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4、特殊贡献奖:10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5、创造性劳动奖:10分—100分、由项目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6、合理化建议奖:10分—100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7、月度先进员工奖:5分—20分,由项目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8、年度优秀员工奖: 100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9、拾金不昧奖:适用于拾到价值较大的财物(所拾到价值500元—1000元,申请奖金5分—10分元奖励,由所在部门主管、项目经理审批;所拾到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可申请20分以上奖励、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备注: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上述情况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文字汇报主要行为。奖励行为的核实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由人事行政部提出奖励意见(包括荣誉奖励及物质奖励),报公司领导批准。
公司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视具体贡献发放一次性奖金;同时,公司为荣获创新奖的集体或个人办法获奖证书。
三、惩罚:
惩罚是对错误员工的教育,公司实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扣分与惩罚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每扣1分10元、以月为起止单位,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2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上班时间不遵守公司行为规范要求,吃零食、玩手机、打私话、干私活等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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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或聊天或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摆放凌乱者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使用空调浪费能源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3-5分及相应罚款:
●私藏、私拿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已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并对损坏物品作出相应赔偿)
●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书、各类工作记录、发票票据、考勤者
●在禁烟场所吸烟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对非本职工作有利益但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5-10分及相应罚款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睡岗或干私活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对各级违纪违规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并与客户发生冲突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信誉、利益遭受损失的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工作期间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者(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酒后上岗者
●煽动员工闹-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有意破坏公司形象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在工作场所发生任何形式的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严禁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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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出现一次重大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者
●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坚守自盗者
●其他严重违犯公司规定者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5、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四、 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公司领导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主管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主管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部门主管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五、违纪罚单的执行: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主管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度开出罚单,在罚单下达后3日内,将罚单上交行政部;
●,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又拒不复从处罚人员将予以追加处罚,至止开除。
六、处罚标准:
公司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并视所犯事件情节的轻重,处以罚分如下:
1、即时处罚:每轻度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一项扣1分-3分
2、通报批评:5分—10分;
3、警告:10分—20分;
4、记过:20分—50分;
5、降级(薪、职):根据具体级别及相应薪金标准确定;
6、述职:在述职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同时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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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劝退:在试用期内劝退的正常结算;公司正式员工(含聘用工)绩效考评多次(年度内3次)或连续2次不合格,经培训后被证明仍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一般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一个月工资作补偿后即可劝退或解雇员工(劳动合同特殊约定的除外);
8、辞退: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视情节追究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备注: 员工受处罚,直接上级负连带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七、公司在给予员工上述处分的同时,可依据处分给予其他处分:
1、警告:降薪三个月,降薪幅度为本人基本工资的20%;
2、记过:降薪六个月,降薪幅度为本人基本工资的20%;
3、一年累计警告3次者,加记过1次;一年累计记过2次者,加降级(薪、职)处分;一年累计记过3次给予除名。
八、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未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九、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公司领导提起申诉,在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必须履行处罚;在申诉成功后,将取消处罚。
本公司奖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奖励申请单》
2、《违纪处罚通知单》
成都永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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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保安员奖惩规定
一.目的和原则
为了使公司的保安队伍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即止、责任分明、奖惩适度”,充分调动保安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服务质量和管理素质,维护公司的声誉,特制定以下奖惩条例,以提高工作效率。
二. 适用范围
本职责适用于XXX
三.奖罚的时限、权限、程序
(一)时限
奖罚时限为7天内,每月评估个人不及格者,领导将考虑劝退;每月评估个人优秀者,公司将作为年终奖评个人的主要依据。
(二)权限
奖罚的实施人:违规当事人的上一级主管领导。
(三)程序
1、受处罚人的上一级主管签发《违规通知单》。
2、受奖励人的上一级主管签发《员工奖励通知单》。
3、违规分一般性违规( )和严重违规( );奖励分一般性奖励( )和特殊奖励( )。
4、处罚程序:警告→严重警告→处罚
5、奖励程序:表扬→公司嘉奖
四、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与奖励。
1、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尽职尽责,在每次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优秀者”。
2、工作积极并能为本部门的工作出谋划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 议,效果显著的。
3、预防失窃及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维护了公司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4、能够勇敢的与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作斗争,英勇顽强,机制果断,不畏艰险,表现突出的。
5、能够及时查处、抓获盗窃分子或犯罪嫌疑人,为公司赢得声誉的。
五、处罚条件
1、当班时不佩带员工卡、装备、工服不整洁,未达到岗位仪容仪表要求的。(违反者罚款10元/次)
2、未经直接主管允许不得擅自离岗。上班时间外出公干,应向直接主管请示。(违反者罚款50元/次)
3、工作时间不得打瞌睡、睡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者罚款30元/次)
4、工作时间不得看书、看报,吃东西、吸烟、听耳机,玩手机上网和电脑游戏。(违反者罚款20元/次)
5、在公司办公区范围内喧哗吵闹。(违反者罚款20元/次)
6、要保持工作范围内的卫生整洁(值班保安打扫一楼前台、大门口卫生、一楼前台墙壁上的蜘蛛网)。(违反者罚款50元/次)
7、办公范围内不得随地吐痰,或随地乱抛弃物。(违反者罚款20元/次)
8、在办公区范围内吸烟。(违反者罚款20元/次)
9、 未经许可张贴告示。(违反者罚款20元/次)
10、当班时擅自脱岗,玩忽职守,精神不振。(违反者罚款30元/次)
11、当班时行为散漫出现聊天、嬉笑、大声喧哗、勾肩搭背的。(违反者罚款30元/次)
12、侮辱或殴打他人,煽动或教唆他人间的打斗,参与打斗,未产生严重后果。(违反者罚款50元/次)
13、有欺诈或不诚实的行为,例如:假造个人资料、或假造病历、假造病假证明、汇报不诚实的事情等。(违反者罚款50元/次)
14、拒绝服从上司合理的命令和工作安排。(违反者罚款50元/次)
15、在工作时间喝酒或含酒精成份的饮料。(违反者罚款20元/次)
16、在公司范围内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私人买卖。(违反者罚款20元/次)
17、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动用公司的运输工具、机械或设备等。(违反者罚款50元/次)
18、未经许可在公司范围内召集会议或参与任何集会。(违反者罚款30元/次)
19、造谣生事、挑拨是非。(违反者罚款50元/次)
20、违反公司保密原则:监听或泄露公司、同事或客户的业务秘密。(违反者罚款30元/次)
21、直接或间接地探听公司未向员工公开的消息。(违反者罚款20元/次)
22、损害公司财物、同事财物、顾客财物或客户财物,需照价赔偿损失。(违反者罚款20元/次)
23、破坏、盗窃、毁弃、隐匿公司的设备、设施、物品、用品及文书(违反者罚款50元/次)
24、向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士、同事或供应商直接或暗示收取利益。(违反者罚款30元/次)
25、不严格按规定交接-班,造成影响本班次与下一班次工作的。(违反者罚款30元/次)
26、对客人行为不礼貌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者罚
款20元/次)
2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度和指挥,顶撞上级领导的。(违反者罚款50元/次)
28、领导通知的事情没有按时落实的。(违反者罚款30元/次)
29、一周内,新员工培训不到位,并出现严重违纪。(违反者罚款50元/次)
30、不坚持原则,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向员工、客人索要钱物,为违反管理规定的员工开绿灯的。(违反者罚款30元/次)
31、违反请、销假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无故超假的。(违反者罚款50元/次)
32、领导交办的任务,没有按时完成。(违反者罚款50元/次)
33、思想意识差,不安心本职工作,拉帮结派,勾心斗角的。(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34、屡次违反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经教育不思悔改的。(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35、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故意损坏偷盗公司财产的。(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五、开除条款
1、拒绝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给与开除。
2、保安员盗窃公司和员工财产的,给与开除。
3、当班期间的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与开除。
4、一个月当中违规3次以上(含3次),且屡教不改者,给与开除。
5、上班时间睡觉,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者,给与开除。
6、在工作岗位上因管理问题发生打架,后果严重,负主要责任者给与开除。
7、当班期间(在本岗位或脱岗)的以谈对象等为名,调戏女员工的,给与开除。
8、在社会上发生问题,被公安机关处于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给与开除。
六、损失赔偿条款
1、当班期间的责任心不强而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2、当班期间与员工发生的打架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盗窃公私财物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如何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范的措施和对策.doc
物业公司安防奖罚制度[1]
品诚物业管理公司(安防组)
奖 惩 制 度
为进一步提升品诚物业安防组员工的整体形象,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现制定相关奖惩制度,具体如下:
一、违反服务规定要求的行为处罚标准及处罚金额:
(一)在服务过程中,有如下行为及现象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扣罚20元)
1、见到业主不问好或不让道或不行注目礼(点头微笑)的;
2、上班着装不按规定穿着配带胸牌或服饰不干净、着装不整(如歪戴帽,裤脚长,衣扣不整,腰带领带松垮,穿白色波鞋等)的;
3、按规定必须站立而没有按“跨立”的规范姿势站立的;
5、对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财物的行为视而不见的;
6、值班时将报刊杂志、收音机等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到岗位上的;
7、在岗位上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他不讲究卫生行为的;
8、站岗值班时吹口哨者;
9、接-班前集队讲评迟到者;
10、工作期间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在衣裤袋里;
11、为业主提供服务时吸烟、吃东西或随意说笑、打闹、勾肩搭背的;
12、工作记录不清楚,交接-班不清楚者;
13、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的。
(二)服务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及现象之一者按小过处分(扣罚50元)。
1、值班过程中睡觉或打瞌睡的;
2、不按规范“坐姿”坐的(如翘二郎腿、东倒西歪等);
3、巡查时,不按自然、规范姿势行走的(如两手插裤袋、吸烟、吃零食、嬉戏);
4、在规定必须站立值班时不站立而走入室内或坐岗的;
5、被业主有效投诉的(业主投诉,经查属实);
6、服务时间内看书报、电视、听收音机、使用手机玩游戏的;
7、让非本岗位员工、老乡、朋友等在工作岗位上滞留、嬉戏、聊天的(包括非执勤保安人员);
8、员工内部闹不团结(吵架)之双方;
9、擅自调班(岗)之双方;
10、留胡须、长发、留长指甲、带装饰品(耳环、戒指等)、染发等仪容不整的;
11、酒后上班执勤的;
12、下一班未接上班便离开岗位的;
13、违反所在单位有关制度的;
14、吵架、骂人、出口带脏话或恶语中伤他人的;
1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16、不注意文明用语或违单位规定导致发生争执或投诉的;
17、撕毁工作记录本及发文规定等或在上面(含墙壁、地板、机动车身)乱涂乱画的;
18、对岗位责任区内卫生脏、乱、差的现象不清理,不报告或视而不见的;
19、对责任区域内的车辆(包括自行车)乱停乱放的现象不维持,不纠正的;
20、上班迟到10-30分钟以内的(不包括10分钟);
(三)工作过程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发现一次按记大过处理(扣罚100元)
1、值班登记本上、应登记的项目未登记上;
2、交接-班不仔细检查所辖区的门窗、停放的车辆、财物是否正常,随便办理交接-班手续或不办理交接办手续之双方;
3、利用职权放外来人员进入服务区的;
4、未经请假不参与会议或培训的(含参加组织活动私自离队);
5、非工作时间穿制服或公安部门所规定禁止穿的制服的(如武警、迷彩服等)
6、对出入之人员、车辆未按公司门岗规定进行检查;
7、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未造成损失的;
8、执勤时言行轻浮的;
9、见到有破坏公共设施、花草树木、绿化卫生等行为不劝导不制止的;
10、下班后对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未加以管制询问的;
11、用值班电话聊天或打长途的(包括打信息电话询问信息);或将电话借给别人打的(紧急情况或公司规定可以用电话的人除外);
12、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按排或顶撞上司的;
13、无故损坏公司财物或丢失服务相关的装备(包括对讲机、器械等)的;
14、在辖区内发生问题即不处理也不报告的;
15、发现犯罪分子作案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的;
16、与社会上不法分子来往的;
17、泄露公司及商户的商业秘密;
18、已抓获并制服犯罪嫌疑人,且犯罪嫌疑人无反抗及逃脱的苗头和能
力时,在扭送犯罪嫌疑人去公安机关查处过程中而殴打犯罪嫌疑人的;
19、向商户索要小费或物品的;
20、伪造证件(身份证、退伍证)应聘的;
20、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给予批准的,擅自不上班视旷工者(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21、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的;
22、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业务造成损失的(未造成经济损失的)记大过或降职降薪处理;
(四)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造成损失(影响)的立即开除处理;
1、工作过程中无故打人(指非正当防卫),非工作时间在外打架闹-事(包括保安之间打架)的;
2、偷开公司车辆的;
3、有赌博、吸毒、嫖娼、兜售或阅看黄色制品、酗酒闹-事行为的;
4、上班时间内喝酒的;
5、有盗窃行为的;
6、用污言秽语或其他手段恐吓威胁商户或员工的;
7、包庇有盗窃行为之嫌疑人的;
8、利用职权之便向商户索取钱物(含利是)的;
9、散布谣言、教唆他人离职或罢工的;
10、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的;
11、拉帮结派、搬弄是非、诽谤他人的;
12、聚众闹-事,要挟公司或领导,散布不利公司言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者;
13、因个人工作严重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降职降薪或开除处
理;
(五)在工作期间乱搞男女关系一律开除;
(六)凡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理的人员,从其被关押之日起,视同被开除,并扣除工资。
(七)本规定所说的内容有重犯情节的,视情节加重罚直至除名;
(八)因犯上述之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经济处分与安保人员的工资挂钩,警告一次计人民币20元,小过一次计人民币50元,大过一次记人民币100元,在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二、有关与安保组员工的奖励规定:
(一)奖励采取精神与物质结合的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任何等级的奖励均录入个人档案,作为晋职升薪的依据。
(二)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等。每记一次嘉奖计人民币20元,记一次小功记人民币50元,记一次大功100元,记二次嘉奖等于一次小功;二次小功等于一次大功,依次类推。
(三)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公司将考虑给予相应重奖。
1、协助公安机关或自行抓获盗抢、偷窃的,记大功一次,奖励100元。
2、拾金不昧、受到商户表扬,反应热烈的;发现重大火险、治安隐患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及商户,并主动协助整改,效果显著的,记小功一次,奖励50元;
3、准确提供犯罪分子及监守自盗犯罪线索的,记嘉奖一次,奖励20元。
京投物业公司奖惩管理规定1
1.0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奖励先进,处罚违规,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奖惩均适用本规定。
3.0 职责
3.1 行政部为本规定的制定、修订、监督执行、审核、记录、存档的主办部门。
3.2 公司其他部门应依照本规定严格要求部门员工的行为,且均为本规定运作的配合部门。 4.0 定义
4.1 嘉奖:员工在工作中或生活中有优秀表现,对他人有着正面的影响,为公司带来一定的荣誉,公司可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赏。
4.2 小功: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表现出色,为公司带来了很好的影响或创造了一定的利益价值。
4.3 大功: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表现杰出,因其建设性的意见或行为,或者出色的完成重大任务,而为公司带来较大经济利益或良好的公司品牌形象的。
4.4 特殊奖励:在特殊事件中表现突出,经公司领导特许后给予的奖励。
4.5 口头警告:员工违反公司的规定、纪律等,引发不良影响,情节轻微、态度较好者,给予口头警示。
4.6 书面警告:对于较严重的或重复的损害以及不良行为,或连续表现差的员工,给予书面警告。
4.7小过:在工作因个人失误,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但没有明显主观故意,同时影响范围不是较大的。
4.8 大过:行为属个人主观故意,或虽非故意但同样问题严重、影响面大,严重破坏公司形象和声誉,造成公司较大损失的。
4.9 开除: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行为后果严重,已达到开除条件的。
5.0 内容
5.1 奖励规定
5.1.1 嘉奖(发10元奖金,可公司公告表扬)。
5.1.2 小功(发20元奖金,公司公告表扬,列为优秀员工候选人)。
5.1.3 大功(发50元奖金,公司公告表扬,列为优秀员工候选人和职位晋升候选人,并有机会获得公司旅游、培训等福利)。
5.1.4 特殊奖励(经公司研究后具体奖励)。
5.1.5 晋升。
5.2 处罚规定
5.2.2 口头警告。
5.2.3 书面警告(扣20元)。
5.2.3 小过(扣50元,要求写书面检查)。
5.2.4 大过(扣100元,或更高(以工资的20%为限),要求写书面检查,公告批评,必要时停薪留职1个月)。
5.2.5 开除(扣工资的100%,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求全额赔偿,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5.3 奖励对象
5.3.1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5.3.1.1 当月考勤全勤者。
5.3.1.2 敢于维护公司荣誉,避免公司形象损害,有具体事迹者。
5.3.1.3 品行端正,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可作为员工表率者。
5.3.1.4 完成本职工作后,主动协助他人或指导新进员工避免错误与危险,或对困难工作勇于承担责任争先解决的,有具体事实者。
5.3.1.5 对于管理工作、服务工作,提出具体方案、建议,经采纳后有成效者。
5.3.1.6 制止违法犯罪,有效避免人员财产损失(非职责),有具体事迹者。
5.3.1.7 制止违法犯罪,勇斗歹徒并将其擒获者,或英勇负伤(不含轻微伤)者(职责内)。
5.3.1.8 发生故障、险情或意外,及时妥善解决,从而减少损失和不良影响者(非职责)。
5.3.1.9 发生较大故障、险情或意外,极力抢险,从而减少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职责内)。
5.3.1.10 防患重大灾害于未然,避免公司较大损失,有事实证明者。
5.3.1.11 调解较大的矛盾冲突,从而避免流血事件发生,有具体事实者。
5.3.1.12 主动举报、制止其他员工违法犯罪活动者。
5.3.1.13 拾金(物)不昧者(价值50元以上)。
5.3.1.14 有其它优良事迹,足以嘉奖者。
5.3.2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记小功。
5.3.2.1 为公司赢得(街道、区级)荣誉作出较大努力者。
5.3.2.2 及时发现并抓获欠薪逃匿、恶意转移财产的租户者。
5.3.2.3 及时发现有水电盗用情况,并查明或抓获盗用人员者。
5.3.2.4 管理有方、领导有方,使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较大进步者。
5.3.2.5 制止违法犯罪,勇斗歹徒将其擒获者(非职责)。
5.3.2.6 制止违法犯罪,受伤情况下(轻伤)但仍将其擒获者(职责内)。
5.3.2.7 发生较大故障、险情或意外,极力抢险,从而减少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非职责)。
5.3.2.8 发生较大故障、险情或意外,奋不顾身,冒险执行任务,从而减少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职责内)。
5.3.2.9 主动举报、制止其他员工违法犯罪活动,并能避免公司遭受损害者。
5.3.2.10 拾金(物)不昧者(价值3000元以上),或物主向公司赠送锦旗者。
5.3.2.11 有其它功绩,足以记小功者。
5.3.3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记大功。
5.3.3.1为公司赢得(市级)荣誉作出较大努力者。
5.3.3.2 制止违法犯罪,受伤情况下(轻伤)但仍将其擒获者(非职责)。
5.3.3.3 制止违法犯罪,受伤情况下(重伤)仍将其擒获者,或仍追回被盗被抢物资者(职责内)。
5.3.3.4 发生较大故障、险情或意外,奋不顾身,冒险执行任务,从而较大减少损失和不良影响者(非职责)。
5.3.3.5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或为公司赢得重大利益者。
5.3.3.6 拾金(物)不昧者(价值10000元以上),或受到报纸、电视台表扬者。
5.3.3.7 有其它较大功绩,足以记为大功者。
5.3.4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予以特殊奖励。
5.3.4.1 在公司重大活动中表现极为突出,极大提高公司的正面影响。
5.3.4.2 在公司重大困难面前有突出表现,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
5.3.4.3 其它奖励不足以表彰其贡献时,或不足以体现公司关怀精神时。
5.4 处罚对象
5.4.1 有以下情况者,经查证属实,视情节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
5.4.1.1 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被盗被破坏情况,但基本无损失者。
5.4.1.2 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故障或隐患情况,但基本无损失者。
5.4.1.3 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者。
5.4.1.4 工作时间从事与职责无关的事务。
5.4.1.5 不尊重上级,言语行为顶撞、冒犯者。
5.4.1.6 不认真执行工作安排、无故拖延工作者。
5.4.1.7 违反服装管理规定,经指正后仍不及时改正者。
5.4.1.8 当月考勤上班迟到、下班早退次数超过三次者。
5.4.1.9 监督检查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者。
5.4.1.10 破坏环境卫生和绿化者。
5.4.1.11 不珍惜公物、遗失劳动工具,情节较轻者。
5.4.1.12 擅自使用租户物品者,或借用后不及时归还者。
5.4.1.13 遗失或毁损普通文件者。
5.4.1.14 不顾场合,发表不当言论者。
5.4.1.15 有其它较轻微的过失,需要警告者。
5.4.2 有以下情况者,经查证属实,记小过。
5.4.2.1 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被盗被破坏情况,公司损失500元以上者。
5.4.2.2 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故障或隐患情况,或未及时排除,公司损失500元以上者。
5.4.2.3 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欠租逃逸、租户恶意转移财产等情况,公司损失1000元以上者。
5.4.2.4 因疏忽造成设备或物品损坏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5.4.2.5 违反公司工作规则和程序,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较轻者。
5.4.2.6 投机取巧,谋取非份利益者。
5.4.2.7 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受轻伤者。
5.4.2.8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情节轻微者。
5.4.2.9 作伪证,包庇他人违规行为者。
5.4.2.10 工作时间,同事之间发生打架推搡行为者。
5.4.2.11 毁损公物或公共文书情节较轻者。
5.4.2.12 当班期间,非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者。
5.4.2.13 无故旷工一天以内(含),影响工作者。
5.4.2.14 对上级的工作事项查询故意隐瞒或报告虚假者。
5.4.2.15 未向上级请示即向租户作出承诺,造成公司处于被动者。
5.4.1.16 执勤时间抽烟、饮酒或处于醉酒状态者。
5.4.3.17 有其它行为过失或不当者。
5.4.3 有以下情况者,经查证属实,记大过。
5.4.3.1 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辖区被盗被破坏情况,公司损失2000元以上者。
5.4.3.2 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故障或隐患情况,或未及时排除,公司损失2000元以上者。
5.4.3.3 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欠租逃逸、租户恶意转移财产等情况,公司损失2000元以上者。
5.4.3.4 擅离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
5.4.3.5 不遵守保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5.4.3.6 违反公司工作规则和程序,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较重者。
5.4.3.7 遗失重要文件、设备工具致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者。
5.4.3.8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及管理干部的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后仍不改者。
5.4.3.9 散播谣言,严重破坏公司团结氛围,影响士气者。
5.4.3.10 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受伤较重者。
5.4.3.11 有意毁损公物或公共文书情节重大者。
5.4.3.12 无故旷工二天以内(含),耽误工作者。
5.4.3.13 其它行为不端、情节严重需要记大过者。
5.5.1 有以下情况,经查实属实,予以开除。
5.5.1.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重大者。
5.5.1.2 严重破坏公司形象和名誉者。
5.5.1.3 故意向外透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损失者。
5.5.1.4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商业贿赂者。
5.5.1.5 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拘役、被判刑者。
5.5.1.6 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指挥并有侮辱、恐吓甚至动粗等行为者。
5.5.1.7 与业(租)户勾结串通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5.5.1.8 故意造成公司损失或因过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5.5.1.9 煽动闹-事,聚众向公司提出无理要求者。
5.5.1.10 向公司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件,造成公司误信而招聘者。
5.5.1.11 年内2次大过未经任何抵消者。
5.5.1.12 无故连续三天以上(含)旷工,严重耽误工作者。
5.5.1.13 员工于请假期间或停薪留职期间,去其它地方工作者。
5.5.1.14 偷盗公司财物者。
5.5.1.15 参加非法组织者。
5.5.1.16 有其它重大行为不端或过失,导致严重后果者。
5.3 其它规定
5.3.1 依照上级指挥或命令而发生过失者,可免于处罚,但明知命令有不妥之处,却事前不说明者,亦应处罚。
5.3.2 有严重违纪违法嫌疑者,可先停职检查,公司视需要要求其上班或在家待命,以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待事情查清后再作处理,停薪留职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期间薪资停发。
5.3.3 贡献较大,依照本规定不能彰显功绩者,可在公司研究决定后予以晋升。
5.3.4 本管理规定未尽事项,但确实需要奖惩者,可依照类似规定或公司领导意见予以奖惩。
5.3.5 工作失误:员工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失误,情节轻微的,可不必提请处罚。
5.3.5 工作奖励:员工工作中表现良好,对他人有正面影响,为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荣誉或展示了良好形象,但又未达到嘉奖要求的,可予以鼓励,口头表扬。
5.4 奖惩流程
5.4.1 员工有奖惩事项的,由《奖惩审批权限表》中规定的人员填写《奖惩提报单》,依据奖惩权限进行审核审批,并予以记录存档。
5.4.2 员工奖励事项的,应公开宣传,处罚事项的,应注意公开范围,一般小范围公开,需要警示他人的,可以扩大公开范围。
6.0 相关文件
6.1 《奖惩提报单》
6.2 《奖惩登记一览表》
7.0 本管理规定试行期为一年,期间可根据试行情况予以调整、修订和暂停,若无重大变动情况则期满后自动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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