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观光旅游和会务度假为主的旅游景区和服务企业,为切实加强园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游客、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主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园单位和驻园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受委托行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公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园内各有关物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公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例行对园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客房、餐厅、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企业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
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安全保卫以及服务人员进行提高消防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生态园和内部调岗的职工,安全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园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精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安全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安全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安全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生态园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安装炉具。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炉火。
2、炉具安装后,必须经安全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4、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安全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5、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
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安全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在公司仓库、办公区走廊、客房走廊、景区展馆、医疗救护点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区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生态园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园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
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生产加工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施工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安全保卫部以及电工班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二十四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 安全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各部门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全体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安全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据公司实际,将对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七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生态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公司确定配电房、库房和会议中心、别墅区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二十九条 重点部位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条 重点部位员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八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三十一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门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三十三条 安全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三十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三十五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三十六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九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三十八条 调查:由安全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三十九条 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与岗位,予以批评以至必要的处分。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2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农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发展,结合大田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公司从事大田生产的全体人员,具体包括田间管理员及作业员。
3、大田生产工作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按时上下班,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公司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迟到或早退的,按旷工处理。
4、大田生产田间管理员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安排,统筹安排,带领大田生产作业人员做好田间生产,如无法胜任田间管理工作的,将予以辞退。
5、大田生产作业员必须服从田间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生产工作,不得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田间管理员的工作安排,违者每次罚款10-20元,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6、全体大田生产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违者罚款5元。
7、大田生产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闲坐聊天、吃东西、打瞌睡、打牌等,严禁偷闲怠工,严禁在有机区抽烟、吐痰和大小便,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20元罚款。
8、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严厉处理,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田间管理员必须按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根据作物种植特点,结合天气情况和人员组织生产,并尽量控制生产成本。除自然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生产。
10、田间管理员在安排作业员作业前,必须制定生产任务、作业方法、生产标准,做好示范,在作业员完成任务后必须进行合格验收,并作好田间生产记录。
11、作业员必须严格按作业方法、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并服从管理员安排,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任务验收合格后,方可登记工分。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护好作物,如有损毁,应及时向田间管理员报告处理。
12、作业员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每日完成任务后,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将垃圾放入垃圾桶或临近垃圾堆里,并将多余的农资物质及时交由田间管理员统计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大田内。
13、作业员完成温室大棚工作后,要按照田间管理员要求,及时敞篷或闭棚,如未按要求敞篷或闭棚的,罚款5元。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3
1.办公用品的配置坚持必需的原则,以满足工作的`基本需要,其配发的办公用品均为公司固有资产,全体员工应妥善保管。
2.办公用品的配置程序:每月月初或月末,公司由人力资源部定期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表明数量和要求,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统计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用品入账后按需分配。
3.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由公司专人管理。配发办公用品应建立台账并由收领人签字。
4.调出本公司的人员,办公用品应如数(一次性消耗品除外)交回公司,如不上交,将按原价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5.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办公用品,不得故意损坏挪为他用,如有发生,请按原价两倍罚款。丢失办公用品照价赔偿。
6.公司员工要爱护办公设施,不得违章操作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如发现故意违章操作或故意损坏办公设备,对本人处以50~100元罚款,并勒令其对办公设备维修或更换,人力资源部要对其管辖的办公设施及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
7.使用办公用品要注意节约,严禁浪费,复印文件材料要尽可能双面(正反面)复印。文件草稿打印,有单位存有废纸时应用单位废纸打印,要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如发现员工浪费纸张,将给予50~100元的处罚。
8.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9.办公室门卡,在员工正式转正后,可统一配置,并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为确保仓储作业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饲料原料(包括半成品、相关配件、组件及工具、耗材、办公用品等)。
二.保管
1.应在既有的仓库场所分别码放各种饲料原料并予以保管。
2.各仓库的仓储人员应负责综合处理该仓库物料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账务报表的记录等业务。
3.原料应考虑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4.如遇库存原料发生质变或存在质变隐患,且仓储人员难以自行防范之情况,仓储人员应立即报送交品管部。
5.仓储人员对于所保管的库存原料应予以严格稽核清点,各仓库要随时接受部门主管或财务部、技术部稽核人员的抽查。
6.每年年终,仓储部应会同财务部、技术部、销售部等共同盘存。盘存时,必须实地查点原料的规格、数量是否与账面的记载相符。
7.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制《盘存报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并由仓储人员签名确认。
8.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储主管报呈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不当,则由仓储人员负责赔偿。
9.直接保管物料的仓储人员有变动时,应由其所属的部门主管查列库存原料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三.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
1.采购部应负责于原料抵库前三日内将有关的订购单、提单、验收单等交仓储部,并由仓储员。仓储部应于进货当日,根据实际进货的规格、数量填制《入库单》,除第四联自行留存外,其他第一、二、三联应立即转送财务部入账。
2.库存原料出货,一律由领货人出示其部门主管签准的'《领料单》。《领料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领货人交单位会计员存查,第二联由仓储部存查。
3.库存原料经出货后,仓储人员应立即于当日凭《领料单》上的记载登入《产品登记簿》中,作为该物料动向的追踪凭证。
4.领货人应于出货的当日到财务部开立发票并向客户交货。
5.财务部的会计员于开立发票时应核对《交货通知单》内有关客户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并记载于发票摘要栏内,不得误登或漏登。
6.领出的原料因更换规格或种类等而还仓时,原领货人应将原料交至仓储部,由仓储人员负责验收后,将原领货人的《领料单》加注产品还仓日期后作废。
8.仓储人员应每日根据销货报告分别销账,不得误销或漏销。
9.库存物料如因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有所毁损或待料时,仓储人员应填制《产品送修单》述明缺件或故障情形,连同产品送有关部门修护。
10.仓储人员应于每日自行清点所管理的物料,并应于每周末及每月月底当天清点后,填制《物料存货月报表》报送仓储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仓储部在核对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呈报迄上月底止全公司《物料存货月报表》。
农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5
1、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以及奖惩。
3、决定公司生产经营方案。
4、做好农场周边环境的治理,抓好安全生产。
5、负责召集员工会议,听取员工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审批公司产品收购标准、收购价格。
8、审核田间管理员生产成本,核发田间管理员绩效奖励。
9、审批公司农资采购计划。
9、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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