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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3 07:29:0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必备(15篇)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为保证单位内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现对公司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前图纸必须报消防部门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施工。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须报消防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禁止拆除或停用临时消防竖管。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3、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5、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6、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负荷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8、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9、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1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2、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1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14、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15、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1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保卫、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等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17、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新增人员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3、进入现场后做好井道厅门防护方可施工。

  4、井道施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5、井道施工不能赤膊、穿拖鞋作业。

  6、严禁酒后作业。

  7、严禁使用安全带吊装设备。

  8、严禁把厅门钥匙借与无证人员。

  9、库房内应配备防火设施,严禁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取暖器。

  10、走梯施工时,电梯轿顶施工人数不能超过4人。

  11、有脚手架施工时,应按要求设置安全网。

  12、安全员必须佩戴安全员袖套,如离开工地必须临时指定其他人员负责。

  13、开箱物品不能随意乱堆乱放,进入库房的.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库房清洁、无烟头。

  14、各电器元件必须防水、防潮。

  15、机房导向轮、轿顶、对重反绳轮应放在干燥位置,作好防雨措施。

  16、导轨堆放整齐,有保护。

  17、厅门、轿门及轿厢壁板不能堆放在库房时表面必须有保护。

  18、顶层井道脚手架搭设符合要求安全牢固。

  19、对重块压杆坚固且用强度足够的铁丝或钢绳给对重块作二次保护。对重块数须确保电梯不溜车(至少大于轿厢载重的60%)。

  20、动慢车后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实验有效,电器开关有效。

  21、动慢车前缓冲器必须安装及加油。

  22、走车施工在轿顶或轿厢底板上搭设脚手架必须做保护。

  23、动车后不能短接机房急停,限速器开关,轿顶急停开关。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

  2.1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2.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3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3.1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3.2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3.3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3.4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5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办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3.6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3.7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产部的统一监督检查。

  3.8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

  3.9装置停工由生产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3.10装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11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12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止装置周围(150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

  3.13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的管线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应该先用蒸汽(或氮气)将油品和油气吹扫干净后,再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将存水吹扫干净。

  3.14在停工检修时,罐、槽、塔、容器、管线等设备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3.15对于进入设备内部检维修的项目,在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常温、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留物料时,方可进行,在打开人孔盖之前,切忌把螺丝全部松开,严防烫伤人员。

  3.16对于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地坑、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爆炸着火。

  3.17装置停工的注意事项:

  3.17.1装置停工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

  3.17.2设备、管线吹扫必须制定流程和吹扫登记表,明确吹扫程序、吹扫时间和负责人,依次进行吹扫置换,防止遗漏或吹扫后又串进物料;

  3.17.3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后,方可进行;

  3.17.4凡是检修项目,公司安全负责人必须同检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检修部位的名称及检修作业的内容;检修部位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析时间,装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检修作业的环境及注意事项等,未经公司安全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行检修工作。

  3.18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3.19检修中的用火管理,严格执行轻化工厂《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在检维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保卫科要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3.21在检维修期间要保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3.22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与本厂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须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3开车前,生产办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3.24检修后的压力容器、设备及管线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传动设备要进行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要进行调试复位,未经过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准投入使用。

  3.25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

  4.1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4.2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4.3施工现场监督人员一般要监督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3.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

  4.3.2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4.3.3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4.3.4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4.4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4.5对车间执行本规定情况,生产部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4.6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奖或行政处罚。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

  5.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5.3本制度可以和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参照。

  5.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6

  一、编制目的

  在20xx年冬期施工中为保障冬季施工项目安全、优质、高效的运行,保障施工机械、设备不受意外损坏,保障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和冬季气温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97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xx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xx

  三、冬期施工准备工作

  1、项目部成立冬期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冬期施工工程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和冬施物资供应,负责冬施工作的协调组织,并明确责任,确保冬施中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进行,避免由于冬施组织不力给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造成影响。

  2、进入冬季施工组织技术员、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等认真学习冬施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按规程规范要求组织冬施。

  3、项目部设置专人测量施工期间的室外气温、原材料和混凝土的温度,绘制测温点平面布置图,对测温孔进行编号,并作好记录。

  4、项目部应及时接收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预报和寒流、暴风、大雪警报,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恶劣天气突然袭击。

  5、进行冬季施工的生产任务安排和部署:施工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热源、设备计划和部署;冬期施工人员培训计划;工程质量的控制要点;冬季安全生产的要点。

  6、根据制定的进度计划安排好施工任务及现场准备工作。如现场供水管道的保温防冻、场地的'整平及临时道路的设置等等。

  7、根据制定的计划,组织好保温材料、施工仪表(测温计)、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等的准备工作。

  8、冬期施工必须进行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和地方有关冬期施工规范、标准、规定;有关冬期施工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施工方法。同时,进行冬期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四、安全施工措施要求

  1、对所有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所有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完好。施工现场取暖设施应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消除易燃物和事故隐患。

  2、冬期施工所用道路、人行通道、斜道、施工架子等均采取防滑措施。

  3、大雪后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方可施工,并将所有孔洞加设盖板。

  4、施工采暖供热设施必须悬挂明显标志,施工时防止人员烫伤。

  5、雨雪过后,做好防滑措施,特别是钢结构、格栅、梯栏等上面作业时注意防滑与清扫工作。

  6、作业前,先将脚手架、脚手板上的积雪清理干净。

  4、1防冻防滑措施

  1、从事室外及高处危险作业的人员应准备充足的防寒服、棉安全帽等御寒用品,应穿戴三紧工作服,原则上要求衣着灵便,且不妨碍视觉、听觉。

  2、现场道路以及设备平台、脚手架、踏板和走道等,应及时清除积水、霜、雪,采取防滑措施。

  3、雪后必须将施工现场的积雪清理干净后方可施工。

  4、遇有大雪、大雾、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严禁起吊。

  4、2现场防火、防爆措施

  1、对冬季取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施工现场禁止明火取暖。

  2、电焊、气焊作业前应检查周围及下方有无易燃物,并采取可靠的措施,下班前必须检查火种是否全部熄灭,确认无误后可离开。

  3、在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动火作业证管理制度。

  4、不宜在雨、雪或大风等天气进行露天焊接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5、施工现场及员工生活区内严禁使用明火或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取暖设施应进行全面检查。如采用明火取暖,室内必须设置通风口,预防一氧化碳(煤气)中毒。

  6、由于冬季用电负荷增大,电工应对施工电源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并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和火灾隐患,防止发生电气火灾现象。

  4、3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防火措施

  1、由于冬季用电负荷增大,电工应对办公室、宿舍、库房等有关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并清除周围的易燃物,以防发生电路起火现象。

  2、进入冬季施工,应对办公和生活区域的消防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做好保温防冻措施。

  3、办公室、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和碘钨灯取暖。办公室、员工宿舍如采用明火取暖,室内必须设置通风口,预防一氧化碳(煤气)中毒。

  4、在易燃、易爆、配电设施区域应挂标志牌和警示牌。

  4、4现场防触电措施

  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应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电工随意接线、拆改;现场严禁使用裸线,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4、5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在吊装过程中,施工工序复杂,相关环节多,工人需在高处作业,属于危险性较大作业项目。因此,必须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实施必要的组织措施,确定有关人员,须有丰富经验的起重指挥。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7

  安全生产制度

  一、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二、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三、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四、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五、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六、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xx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项目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安全管理要责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项目安全”的保证体系。

  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责任。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责任。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劳动法令、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4、参加本项目发生的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认真做好群众监督工作。

  5、监督项目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女工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竞赛活动。

  6、参加本项目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与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e、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巢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f、项目安全技术人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上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会议。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经理等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

  g、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作业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作业队、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好每天的安全生产班前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交接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作业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对本作业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并组织作业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制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好作业队、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7、及时表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入原始记录,做为工人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三、安全检查

  (一)项目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党小组负责人亲自牵头,组织项目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商空坠落”、“机械伤害”、“淹弱”、“触电”、“火灾”等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的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安全纪律

  (一)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和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动火。

  (二)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三)按照作业要求正醛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装上班作业。

  (四)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双导染、悬梯和吊唁钩、铲斗,不得私自操作电动开关和私接乱接电源线,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非机械操作工严禁拨弄或开动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不得将家属、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五)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爆破警戒区、钢筋(钢索)张拉区、吊装作业区、龙门架拼装或拆除区。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随意挪动。

  五、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是项目一切生产活动的主体,项目经理必须重视班组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优秀班组和合格安全班组的建设。

  (二)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公司和项目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各班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班组职工基本行为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设备维修检查制度,并制订水上和高处作业须知,吊装拆除作业、安全用电、防火灭火须等班组安全制度。

  (三)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班组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本工种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隐患,提出预防增强和提高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组长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要交清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前要对施工机具、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班中要求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轮班作业换班时应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对作业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隐患要随时指出、纠正。

  (五)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组员要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做到“不伤害”;对班组内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工具要认真维修保养,确保安全有效。班组在一个分项工程任务完成后,应将剩余的钢筋、木料、水泥等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分类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网内。作业场所积聚的油迹、水迹、粉尘要清扫干净,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经现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项目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公路主管部门,发生死亡重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安全部门、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总公司具体规定处理。

  七、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确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的条件如下:

  1、圆满完成本项目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符合第六点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班组和作业队。

  2、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年”的作业队或班组。

  3、能模范的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过个人责任事故的个人。

  4、能积极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项目、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治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能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总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五)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件行为的职工,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干部违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装或赤脚、赤膊上班作业者;机床作业不戴手套,不戴防护镜者。

  3、在油库、料库库房内,乙炔发生器室,木工棚内吸烟、动火者。

  4、在高处、水上工作平台上作业,追拉推打开玩笑者。

  5、施工机械、车辆超座载人以及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证>驾驶他人施工机械、车辆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通航信号、消防器材者。

  7、不听安全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

  施工安全用电技术管理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e.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②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0.50

  城市街道路面1.00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0.60-

  排水沟1.000.50

  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村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 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s

  16

  s<35s/2

  (2)防雷保护:塔吊、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标段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强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殴。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9

  为规范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绿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项目应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机械、技术、机电、材料、保卫各业务系统的现场创优保证体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

  二、申报程序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确工程的创优目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安全工地),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党办根据工程的特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工程)确定工程的创优目标。

  三、检查考核

  1、依据建设部JGJ59-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2、项目要坚持“日巡视、周检查”制度,每周五进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和评分表,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及复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对项目检查要达到90分以上,未达到者,必须加强管理,整改到位。

  四、奖罚办法

  1、对获全国、省(直辖市)、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按工程规模大小给予奖励。

  获全国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奖励,获省、直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奖励;获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元奖励;

  获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省、直辖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3元。对公司、分公司超额完成指标的有功人员按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3、如因项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中确定的创优目标的将实行对等处罚。

  4、公司月度安全考评中有一个月在80分以下的项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

  五、管理标准

  (一)安全文明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

  工程概况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关单位情况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工程概况表由项目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档一份。

  2、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每张表格只能记录一种危险源。

  3、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依据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内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汇总,由项目总工批准发布。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它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表中进行记录。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总包项目必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按照表的内容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明确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与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召开“安全管理责任交底、培训专题会”,并形成会议记录资料备档。

  7、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绘制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根据施工规模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5万平米不少于2人,5万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设立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上岗。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安全部上报项目经理(B本)、安全员(C本)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安全部对三类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查检、登记、备案。

  8、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各级安全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验收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机械安全管理

  (13)危险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安全部上报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任命书)等资质、资格证明资料(均加盖红章)。合约部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复印件存档项目安全部监督执行。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应作为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附件存档。

  10、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审批完成,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

  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项目技术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安全部、工程部对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全体施工人员须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相关工作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12、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应将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作业时间顺序每月汇总,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须报监理一份。

  13、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

  对新入场、转场及变换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每月组织不少于4学时的夜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被教育人员、教育内容、教育时间等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项目级入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14、安全资金投入记录

  项目合约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每月对项目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形成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报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记表

  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要求进行记载。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应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加以分析,明确事故责任。

  16、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安全部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可网上查询),核对资格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项目公章,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填入表AQ-C1-20(加盖项目公章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附后),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出人员应及时标明,并及时撤出操作证,确保与现场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验收记录表

  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应在槽、坑、沟土方开挖前编制,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8、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项目经理部对采购和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物资(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临时用电电缆、配电箱等)应认真审核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临时用电电器开关还须审核3C认证,以上资料存档项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网进场后须做阻燃测试。安全平网进场后须作防冲击试验并形成文字记录。脚手架钢管及扣件进场后,租赁单位须向项目安全部提供钢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文件。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及物资部须对钢管、扣件做进场外观检验,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不得验收进场。必要时,将扣件样本送具备检验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距指标复验,检测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检测结果存档项目安全部。

  19、安全标志

  安全部配合技术部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识使用情况须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识布置平面图,对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应进行登记,填写安全标志设置登记表,有效控制安全标识的使用。

  20、违章处理记录

  对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处理情况须建立违章处理记录台帐,对违章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安全生产奖罚登记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检查记录

  项目经理部每周五进行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应按照施工现场检查表的要求进行,对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的十项内容进行评价,对所发现的问题在表中应有记录,填写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检查记录,并履行整改复查手续。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现场安全日志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日常检查情况每天记记录,内容应包括每日检查内容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23、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长每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其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点和采取的措施。班组班前讲话应形成文字记录。

  24、协同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

  项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信息录入要求,及时将相关管理信息上传,公司安全部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区管理

  1、施工现场有卫生管理制度,施工区域和生活区有明确的划分,分片包干,设置标志牌,标牌上责任者和管理范围,责任到人。

  2、生活区要每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无积水、有排水设施。

  3、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人员不得超过15人。

  4、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面积不小于1.9x0.9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过2层,床头应设有姓名卡。

  5、宿舍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做到整洁有序,无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运。

  6、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7.食堂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8、食堂内严禁制售动物内脏、四季豆等易发生群体性致病、中毒食品,食盐、食油等食堂原料须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发票、合格证建立采购登记台账以备查证。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号环保、消防要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气瓶至灶具间的燃气管必须外套金属套管,必须设置隔油池,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

  10、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保持清洁。制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厕所必须设置水冲式。做到有顶、门窗齐全有纱,每天打扫,定期打药、消毒、灭蝇。

  12、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保证施工人员定期洗热水澡。

  13、生活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并有登记记录。

  (三)现场、料具管理

  1、现场工地大门及围墙

  (1)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和人员的主要通道大门采用金属板材制作,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上口平、外立面直,围墙设置高度1.8米。

  (2)在现场的大门外明显处设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号等;颜色为白底黑字,边框为5cm不锈钢包边,仿宋体,尺寸为100cm×70cm。

  (3)大门入口右侧设置“一图九板”,采用单体组合,版面为180cm×120cm(高×宽),面板为白色有机板,企业标识板绘制B式组合(四?A),标志和字体为蓝色,辅助图形为灰色;其他图牌的标题为红色,内容为蓝色。周边用材4厘米宽的光金包边,电脑刻字户外贴。板的内容包括:企业标识板、公司简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质量保证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4)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标志牌:

  “本工程创建‘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X800mm,采用白底红字,字体要求,清晰醒目(具体依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

  2、实行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施工现场场地硬化,道路坚实畅通,采取暗沟排水,现场无积水现象,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有专人管理,杜绝长流水,常明灯现象发生。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请,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及时清除,落地灰及时清理干净。

  6、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及时清理。

  7、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现场设有专门封闭式的分类垃圾临时堆场,采取砖砌式临建,垃圾每天进行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等,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洒,并与有相应资质的垃圾消纳单位签订垃圾消纳协议。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管理

  1、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

  2、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3、分包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司组织的'每周一、

  四上午9:00两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5、我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分包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

  分包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将复印件上报我司安全部;

  7、施工现场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作业审批表》,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表》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5天。现场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8、各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为职工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相关资料必须报送我司;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3)人字梯及操作平台的使用,必须选择材质坚实,人字梯每步的跨度不得超过30mm,在人字梯的中间部位必须用拉绳拉紧,操作平台的上方必须要有防护;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5)楼梯口、电梯井、机电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2)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4)进场河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做好防扬尘保护措施,并及时清扫地面残渣;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6)高层材料搬运及垃圾清理时,对粉状颗粒垃圾材料等应装袋后用升降机搬运,并由专人看管;

  (7)现场堆放物料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制定垃圾池内;

  (9)各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现场管理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严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吸烟;严禁酒后、疲劳上班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打赤膊、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三、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1

  严格执行部颁标准,施工区域实行tn-s系统,漏电保护达到二级保护。

  健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做好漏电保护湿作业及现场移动照明均采用安全电压,值班电工要了解和掌握全部电气设备状况及用电线路走向,晚间施工设立足够照明。

  电工正确穿带防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带电作业,严格按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电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敷设和验收。

  所有用电设施外壳必须接零,高大金属架体必须安装避雷装置,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电设备,电闸箱要设防护上锁,机电设备设有效防雷、防雨,保护措施。

  所有电闸箱都必须采用专用配电箱,须有编号系统图,闸具应标明用途,配电箱标明负责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材料和电气设备。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

  (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

  (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

  (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

  (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第三章安装与检测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

  第十八条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

  (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条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第二十一条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

  第二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的维修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

  (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

  第三十二条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六条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三十九条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3

  1、认真和自觉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本质岗位,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熟知本岗位工作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尤其要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悬崖、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更换。

  4、严禁赤脚、赤膊、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5、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通道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准说笑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严禁喝酒。

  7、要注意各种危险标志、信号、安全警示,不可通过“禁止通行”的区域;切忌坑内、洞口、陡坡、岩石下等危险处所休息。

  8、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安全警示标志,确实需要临时变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其他临时措施,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

  9、再油库、炸药库、电锯房、木料加工场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携带明火、引火物入内

  10、严禁再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双层或多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高处作业不得向下或向上抛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11、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报告,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4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

  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①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②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③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③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④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

  ⑤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②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习惯。

  ③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④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⑤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5.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①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②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③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

  “五同时“;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组织

  ①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②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③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安全检查的准备

  ①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练。

  ②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

  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安全检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间、测、验、析等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辨别。

  问:评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②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回答问题、存在间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

  5.安全检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检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间隔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7~10天。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

  ②突击性安全检查。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③特殊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6.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四、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①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②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③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④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①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②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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