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熟知防暑降温的知识,施工现场负责人要经常向员工介绍防暑降温的知识和应急处置的措施。
2、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免中午高温时间作业。(高温作业是指在高温、高湿或强烈辐射的环境下从事作业,指平均温度高于33度)。要做到休两头干中间(即:上午10.00~下午15.30为休息时间)。
3、在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通风和降温措施,严禁进入容器内作业。
4、对露天作业中的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经常晒水降温。
5、进入高温、高处作业的人员,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可到银龙小区石门坎医院分院进行),发现有作业不适者,应及时调离高温、高处作业岗位。
6、要在生活区和施工区设置茶水供应点,为施工人员和保障人员提供卫生合格的茶水、清凉饮料和绿豆汤等。
7、及时向职工发放防暑降温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辆驾驶员、道路安全管理,预防各种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交通法规,结合三分局生产经营实际,规范交通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分局所属项目部施工生产使用各种道路机动车辆都应遵守本办法。与三分局及所属各单位(项目)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的单位也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三分局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三分局安委会负责全分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分局质安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设备物资部负责分局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五条 三分局所属项目部的行政正职为各项目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对本项目部交通安全负领导管理责任。
第六条 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对所管辖的交通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规程。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活动。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运输行驶相关的证件审验和各种规费等工作。
(五)发生场内外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部对各级的交通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和三分局规定、指令,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各种活动。
(二)组织专业人员对小车每周一次,其它机动车辆每月一次的安全技术状况专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三)定期对机动车辆路检,纠正违章、
(四)协助交-警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年度检审工作。
(五)参加场内外交通事故调查,提出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况和车容车貌。
(三)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参加交通安全活动,礼貌行车、礼貌待客。
(五)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八不准,即不准酒后开车、私自出车、绕道行驶、无证驾驶、疲劳行车、驾驶室超座、穿拖鞋或打赤脚驾驶、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第十条 车辆调度人员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不合格的“病”车不准派出。
第十一条 维修人员应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安全性能直接负责。
第十二条 职工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规定,各行其道,不准强行搭车、爬车、跳车,强行横穿公路。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和其它移动设备。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管理流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变压器主电源箱由土建项目管理中心电气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到指定的主电源箱接电。
3、各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必须服从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用电必须到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办理施工用电手续。注明用电负荷、用电部位、用电时间。挂表计量。严禁擅自接电。
4、主体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合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办理,并承担管理责任和安全连带责任。
5、主体施工项目部即指:土建总包项目部和装修总包项目部、景观总包项目部。其他单位均按外协施工单位管理。
6、专业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和外协施工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
二、用电安全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三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维护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定期巡检并作好记录。漏电保护器要不超过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2、塔吊、龙门架、搅拌机、钢筋等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保护。
3、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停止作业后关闭电源,锁好开关箱。
4、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100mm厚的砂子,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同时在地面上设有明显标志。
5、 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套管,箱门应配锁。箱子内外应有明显标志牌。
6、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保持道路畅通且设置防雨防砸措施。
7、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8、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电源线,电线宜用防水电缆。
9、电缆干线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果埋设,过横道时应穿铁套管防护埋设。架空线路应按标准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0、橡胶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1、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2、施工现场夜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如果夜间施工同时要有足够的施工照明。现场照明必须设专用线路和专用配电箱,
13、装修区域现场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
14、室内照明每个灯具功率小于等于60瓦。办公室禁用热得快、电炉等。必须设专人巡视生活区用电,人员离开要拉闸断电。
电焊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方针
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其内涵如下: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全员参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按照持续改进过程,创建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安全目标
我单位承诺的安全目标为:建立健全层次分明,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罚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度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事故的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格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通过目标管理,达到责任目标的实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三、主要指标
1、无行车一般d类以上事故;
2、无人身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
3、无一般火灾及以上事故;
4、无机械、电气设备一般及以上事故;
5、无一般火灾及以上事故;
6、无一般爆炸及以上事故;
7、责任轻伤控制在0.1%以下;
8、防止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事业病的发生。
9、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覆盖率100%,使用率达100%。一级和二级危险源的控制覆盖率达100%。
四、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保证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制度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严格安全奖励规定,做到有章必循,有令必行,确保施工安全。
(二)认真执行我单位十项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2)、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4)、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制;(5)、安全教育制;(6)、交接-班制;(7)、安全操作规程制;(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9)、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10)、安全生产奖罚制。
(三)加强领导,健全体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管点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制度严格的安全作业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充分发挥各级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事关隐患。
(四)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开工前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施工中开展“三级”教育。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五)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度。项目经理部对重点、难点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大型设备操作及重点项目、关键工序及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要突出重点,明确标注,提出要求,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安全生产作为主要
内容来考虑。对关键工序、过程控制的安全技术论述清楚。施工中严格工序链接,规范操作,杜绝违章指挥,严禁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生。
(七)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组织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闭合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长、安全员,认真执行“三工”、“三检”安全制度。积极开展安全小组管理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及时纠正。
(九)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上级机关和局制度的“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细则”,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制度单项、工种、工序安全作业标准,规范指挥和操作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加大奖罚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配合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
(十)突出重点,把住关键,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于重点部位,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使事故易发环节和易发部位得到有效控制。
2、技术安全保证、
(一)路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a、施工前必须调查地形地貌和地质现状,调查有无裂、滑动面、地表水和地下水文情况,根据实际预先做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b、路基边坡开挖时要制度保证边坡稳定的措施,严格控制边坡坡度,严格按照排水通畅、分部开挖、挡护紧跟的原则施工。
c、加强对路堤基底的处理,如软土地段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处理完毕后,报请有关质检部门和监理人员检查签字后方可填筑土方,防止因基底处理不当造成路基下沉,危及行车安全现象发生。
d、严格按照《公路路基施工规范》标准进行路基填筑、压实。严格选择路基填料,以保证路基质量和行车安全。
e、为保证土方机械安全,严格执行“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及车辆使用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场地平整,并在填筑边缘建立安全标杆。
(二)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a、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b、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检查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c、驾驶室或操作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d、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时,机械设备停放在安全地点。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时,应选择安全停放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e、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应派专人进行监督指挥,严禁盲目和违章操作,以免造成机械损坏和人身伤害。
f、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g、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h、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量物时,人员要远离钢丝绳。
(三)车辆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a、定期进行施工安全知识、交通法规等的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b、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驾驶车辆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并虚心接受交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c、汽车在几种特殊道路上行驶的安全要求:汽车在繁华闹市街道、交叉路口、泥泞道路、危险道路、公路道口行车时,司机要集中注意力,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谨慎驾驶,安全行车。长途运输必须配备两名司机。
d、在不良气候条件下行车,集中注意力,慢速行驶,安全行车。
e、汽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要注意车辆维修保养,刹车和方向要灵敏可靠,杜绝带故障出车,不开快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非驾驶员开车。
3、夜间施工
a、对于工期不紧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b、对于工期较紧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亲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c、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
本工程采用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d、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尽量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e、夜间施工时,各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工点负责人、管点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要经常性巡查,工地上随时要有管理人员在现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
云南麻昭高速公路C1工区
二O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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