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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以下简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县政府决定,建立铜梁县“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三电”办有关工作部署,统筹研究全县“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制定保护工作长期规划;指导监督各单位及“三电”企事业单位落实“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三电”企事业单位周边治安秩序,确保全县“三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各有关单位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打击防范长效工作机制。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陈益国(县政府副)
召 集 人:张仁文(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赵廷刚(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陈卫东(县经信委副主任)
周 琴(县发改委副主任)
张明吉(县财政局副局长)
亢中友(安监局局长)
敖顺桥(县工商局副局长)
夏 勇(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钟昌义(铜梁移动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李建波(县电力公司建维主管)
魏 红(铜梁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杨 平(铜梁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李 可(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线公司铜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总召集单位为县公安局,办公室设在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职责为:统筹研究“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拟定“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通报“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开展安全保护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县公安局:负责“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牵头组织工作,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治安管理,指导监督“三电”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县综治办: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部署落实各项保护工作,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县工信局、发改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县财政局:加强对电力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对企业防范违法犯罪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情况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并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县工商局: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物品出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县文广局: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三电”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开展线路、设施巡护工作,加大巡护密度、力度,充分利用本行业、本系统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县电力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保卫机构建设,建立护线组织,开展线路和设施的
巡护工作,加大经费投入,推进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堵塞治安防范漏洞,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5次,由县公安局负责召集。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具体工作特点,可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视情况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参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并抄报县政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问题,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确保全县“三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知2017-03-13 11:25 | #2楼
各嘎查、二层单位、苏木各部门:
《查干补力格苏木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苏木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查干补力格苏木委员会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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