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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三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行政部存档。
二、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应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通报行政部,1天以内请假的员工可以由部门的其他同事代为请假,并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领导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由部门领导核定,行政部核准,提交到行政部存档,否则请假不生效;员工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均以旷工论处。
二、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请假,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方式向部门领导报知(短信无效),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附:有关证明请呈交以此作为请假依据,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请假1天到3天需要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才可生效;请假3天以上(含
3天)部门领导核定,行政部核准,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部门领导请假,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将《请假条》提交到行政部,否则请假无效。
五、假满之日均需到行政部销假,如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须事先通知行政部及所在部门领导,在回公司后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批准后补办手续,否则依旷工论处。
第五章 各类假及规定
一、事假
1、私事假期间,扣除日全部工资。
2、请假期间适逢公休日,不另补假。
3、事假跨越公休日、节假日时,公休日及节假日不以事假计。
4、员工因公请事假,参加公司相关的活动及培训等公项,工资照常发放。
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提供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且需要和请假申请单一并交由人事行政部。
2、员工班前患急病且需要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领导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3、病假工资规定:病假期间按实际工资的60%发放。
4、无病假条不上班者(又不是请事假人员),按旷工处理。
5、对于频繁请病假,且对公司日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罚。
四、工伤假
1、因公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的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人事行政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定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易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五、丧假
1、凡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员工料理丧事的,可根据情况给予1至3天丧假(包括节假日)。员工其他亲属去世,公司从人性化角度出发,酌情考虑给予丧假。 2、丧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六、产假和节育假
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所以,由以上可知,北京产假天数的规定是: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晚育的还可以享受奖励假30天,奖励假可以由男方享受。(附注会根据国家政策,而有所改变)
七、婚假
1、按照婚姻法规定普通婚假(女20周岁 男22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婚假(女23周岁 男25周岁)可多享受7天的婚假(包括正常婚假共计10天婚假).
3、再婚可享受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待遇。
4、申请婚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请假申请单(请婚假需提前3天找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总经理签字)交到人事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婚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八、国家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7天(根据国家规定);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天); 4、劳动节。放假3天(放假和调休);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7、国庆节,放假7天(放假和调休);
8、此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3月8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放假半天。
第六章 附 则
一、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它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补充。 三、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四、附个表格模板(请认真填写)
请假申请单
请假、调休/加班申请表
公司请假制度
请假手续:
1、员工请假必须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填写《假期申请表》,此表应认真填写,请病假、调休假、公假、婚假、产假、陪产假需出具证明,由部门主管确认,报办公室备案,交总经理批准。并注明请假期限,超出时应及时续补假条
2、如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因病或临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均作旷工处理。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领导审批后报至办公室,两天或两天以上还应获总经理批准。假期结束后应立即到办公室销假。
注:公司每月有一天视为带薪休假,填写《假期申请表》时要注意填写,
加班手续:
1、 各部门如有员工因工作之需加班的,应提前到办公室领取
《加班申请单》,此单一式两联,第二联送交办公室作考勤依据;此单也可作为调休凭据,调休时交验本单;办理加班补报时,应于加班后三日内报经核准,并送交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2、 加班四小时以上,不足八小时均按半天计算,加班八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
3、 《加班申请单》需有部门领导、办公室、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方才有效。
调休手续:
1、部门员工如需调休的,应至办公室领取《调休单》,经部门领导确认,办公室、总经理审批后,员工需携带加班单一并送交办公室作考勤依据;
2.调休时,应于调休前三日报经核准,并送交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特例除外。
公司请假制度(完整版)
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三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并报办公室存档。
二、3天以上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办公室进行备档,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未办手续擅自离岗,或假期满后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二、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请假,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
话向部门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办公室批准同意;请假2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后,经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请假,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办公室备档,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五章 各类假别及规定
一、事假
1、员工因私请事假,每月请私假不得超过5天,各部门主管应严格控制。
2、私事假期间,扣除日全部工资。
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两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连续两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且需要和请假申请单一并交由办公室备档。
2、员工班前患急病且需要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3、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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