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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端正态度,讲究工作效率。
2.熟悉本岗位的工作区域、任务与保洁标准要求。
3.,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保洁用具,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4.积极听取同事和领导的意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须及时报上级部门。
5.不断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增强个人素质,积极努力树立和维护景区环境形象。
6.服从上级领导对本人岗位安排及调整,无条件去服从临时性工作任务,满足工作要求。
二、 保洁标准要求
1.、楼面、走廊、楼梯每日整体清扫两次以上,擦拭视情况而定,门、窗、每天至少要擦拭一遍。并全天保洁。基本做到地面无纸屑,无食物外壳残渣,无塑料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积尘。
2.楼梯扶手、门窗,每天擦拭一次,墙顶、墙面蜘蛛网每周打扫一次,墙面脏物、如脚印、要清理干净。基本做到扶手、门窗无积尘。墙顶、墙面无张贴物。
3.公共区域、地面、游道每天要进行清扫,特别是游道两侧绿化带,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清上边,并全天保洁。基本做到地面无纸屑,无食物外壳残渣,无塑料垃圾,无建筑垃圾、无杂物、无土块、无土堆等。
4.垃圾桶、垃圾箱,每天要及时倾倒,并定期擦拭桶面和箱面,做到箱体无堆塞,箱面无明显污迹残留。
5.景区各点的座椅每天都要擦拭、全天候干净无尘。周围无散落垃圾。垃圾袋更换视情况而定,每日下班无论多少必须清理更换。
6.卫生间地面无尿迹便池台面每天要拖洗。洗手台及面盆要擦
拭。便池每天要用洁厕液进行刷洗,门窗隔天擦拭一次,墙面、隔板,水箱及手纸盒每天要擦拭一遍,镜面要无污渍水痕、纸篓的清理,无积存。
7.工作间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物品摆放要整齐一致,不准乱堆乱放。
三、工作制度及考核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冬季:8:30——17:30 夏季7:30——18:30。
2.不旷工、离岗串岗,在岗时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实要离岗,经部门主管、经理许可方可离开。
4.考勤情况将进入本月考核当中并做为年度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四、奖惩制度(1分15元)
1.每周不定期由部门进行检查一次,迟到扣2分、人员不在岗扣2分、不穿工作背心扣2分,卫生差扣2分。一个月4次算出综合成绩。好与坏之和除以4就是一个月考核成绩,并评出最差员工,若是两月没有改进,将给予辞退。
2.每天我们对每个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上情况任意一条,扣1分。
3.一月内连续三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者给予警告一次性扣10分。
4.不服从管理,辱骂、顶撞、管理人员或指使亲戚、他人威胁管理人员者予以辞退。
5.有事不请假,擅自找人替岗,或逾假不归者一次扣5分。
6.实行日功率工资制,固定工资.浮动奖励工资与工作成绩挂钩的办法.即把每人每月的浮动工资作为评比奖励.
环卫工人考核管理制度
一、环卫工人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核制度
环卫所组织人员对试用期环卫工人进行考核,在考核期内不能达到雇用标准的工人,将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二)凡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用:
1.试用期内考核两次不及格;
2.试用期内累计请假超过三天;
3.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试用期内发现提供虚假身份证、政审证明;
5.试用期内发现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做环卫保洁工作疾病。
二、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核制度
环卫所依据所制订的作业服务规范、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每周五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同时根据月评比的办法进行奖优罚劣,在当月工资中得到体现。
(二)不定期抽查
环卫所将分区进行不定期巡查、抽查,将环卫工人的抽查考核情况报环卫综合管理负责人,进行汇总。
(三)考核细则
1.考核采取百分制,以绩效工资500元为基数,每1分为5元。
2.出勤考核标准详见《会理县环卫工人考核表》(见附表三)
3.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路面清扫保洁不到位,有泥土积尘、垃圾杂物、枝叶果皮纸屑、污泥积水,一处扣1—2分,连续50米以上扣2—3分,整段路扣3—5分;
(2)道路街沿坎有泥土积尘、垃圾杂物、枝叶果皮纸屑,一处扣1分,连续20米以上扣2—3分,整条路段扣3—5分;
(3)绿化带内有白色垃圾、纸屑、塑膜、烟盒、烟蒂、塑料废弃物等,每处扣1分;
(4)道路红线外两侧100米视线范围内有白色垃圾、暴露垃圾,每处扣1分,有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
(5)人行道杂草清除不及时,一处扣1—3分;
(6)未按时完成普扫任务,扣1—3分;
(7)清扫保洁垃圾未按规定倾倒,反倒入绿化带、果皮桶、收水井、地块内、墙角、过水槽及其它禁倒场地,一次扣1—3分;路面、绿化带有小堆小点垃圾不及时清除,一出扣1—3分;
(8)果皮桶未及时清掏,溢出桶沿边,一个扣1分;
(9)责任垃圾收集箱体周边不清洁,有污水、零散垃圾扣1—2分;成堆垃圾扣3—5分;箱体满后不即时报拉,造成满溢扣1—2分;
(10)随意点火、焚烧垃圾发现一次扣3—10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负刑事责任。
4.上班期间不穿戴安全警示服者扣除考评分1分;
5.上班期间不带清扫工具者扣除考评分3分;
6.无故损坏工具者,除照价赔偿外扣除考评分1分;
7.对道路污染及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情况视而不见者,扣除考评分2分,并在本年内不得参加任何评优奖励;
8.无故不及时完成工作人员所安排工作者,扣除考评分2分;
9.道路组长不执行工作人员下达任务者,扣除考评分5分;连续三次不执行者,取消组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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