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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作考核标准

时间:2022-05-06 21:49:29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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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作考核标准

xx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美观的新农村形象,现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环卫工作考核标准

一、考核对象

19个乡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

组织制度、队伍管理、乡镇(街道)村庄环境卫生、道路沿线卫生、环卫基础设施等。

三、考核标准

(一)保洁队伍数量。各乡镇(街道)按常住人口3‰的比例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分片负责区域内垃圾收集、运输、道路保洁、村庄保洁和河道保洁等工作,保洁人员协议一年一订,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报酬到位。

(二)保洁范围。包括每户垃圾收集,房前屋后保洁,主要道路及两旁可视范围保洁,河道、沟渠、溪流保洁,村庄公共场地、绿化带及空闲地保洁,垃圾房及四周保洁,各类牛皮癣清除等。

(三) 保洁时间。垃圾清运每周不低于3次,垃圾房及四周保洁一天一次;主要道路、绿化带及两旁可视范围保洁、村庄公共场地、空闲地保洁每天一次。党员清洁家园活动一年不少于2次。

(四) 环卫设施。合理配置垃圾桶,公共场所配足大型垃圾桶,每位保洁人员配备一辆垃圾清扫车,并着装作业。

(五) 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应合理划分保洁人员责任区块,实行上墙挂牌制度。同时各乡镇(街道)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农村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队伍,明确分管人员,并制定考核办法,对保洁员工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四、考核方法

1、督查:每两个月1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查找问题,限期整改,督查时发现的问题不纳入考核。

2、暗访:每月不定期暗访1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暗访,暗访结果纳入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对未及时或未按规定要求做出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具体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按照《xx市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执行。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并与考核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保洁员绩效工资按100%拨付;考核得分在80——89分按90%拨付;考核得分在70——79分按80%拨付;考核得分在60——69分按70%拨付;考核得分在59分以下的不予拨付。

2、年终开展各类评优工作,并给与资金奖励,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安排支出。

六、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xx市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

xx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目 标 责 任 书

二〇一二年七月

xx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建立健全我市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实现治理与管理并重,全面落实农村环境整治目标,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广大群众树立热爱家乡、美化家园的文明理念,提高全民改善环境卫生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乡镇(街道)书记是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街道主任)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直接责任人,对本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范围

(一)村辖区内集镇、自然村。 (二)辖区内的道路、沟渠、河流。 三、责任目标

要围绕“清洁家园,共创文明”的目标,采取“抓点、带线、促面”方式,使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保洁工作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具体目标:

1、保持乡镇(街道)所在地及村委会、集镇等公共场所干净、整洁、绿化。

2、保持省道、县乡道和村主干道路两旁清洁干净、绿化带无堆积物、无瓜果纸袋、无垃圾积水。

3、督促群众落实 “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前秩序良好,不乱搭乱建,不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不污水溢流,不杂乱堆放,不散养家禽。

4、组建环卫队伍,生活垃圾每日清运,集中清理。建设垃圾池,设置垃圾桶,做到垃圾定点投放,转运及时。

5、教育群众爱护环境,不乱贴、乱写、乱画。不在道路上碾晒粮食,不在道路上堆放垃圾、柴草、粪堆。

四、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支书记担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村两委成员环境卫生划片包组责任区负责制,实施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注重实效、反对形式,切实把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村委会要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开展“卫生之家”评选,提高村民文明素质。成立卫生督导队,经常监督检查村中的环境卫生,做到及时清扫,及时处理,日常保洁常态化。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以治理好“六乱”(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堆乱倒、乱扯乱挂、乱停乱放)为主,清除道路沿线和村民门前杂物和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做到 “三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努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农村环境。

五、监督检查

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常检查工作。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纳入我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由市环境卫生整治领导

组牵头,组织环境卫生督查组,每月不定期督查检查,并与经济奖罚挂钩,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连续二次最后一名,由市党政主要领导戒勉谈话。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市文明委(盖章)

乡镇(街道)(盖章)

: 负责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负责人(签名)

环卫考核细则2016-07-12 14:51 | #2楼

为进一步健全中心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好城市管理特别是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xx区、xx区、xx-x开发区..

二、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日常环卫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中心城市道路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公共厕所的保洁与管护,生活垃圾中转站管理,垃圾桶(房)、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管护,环卫车辆的运输管理,住宅小区、背街后巷等居住区的清扫、保洁管理,河道岸坡及水面的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景区(点)、停车场、农贸市场周边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

(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各区政府(管委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建设及保洁人员配备,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的健全与落实,环卫作业与管理经费的投入,环卫工人的福利待遇,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等方面。

(三)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环境卫生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

四、考核资金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xx-x区、xx每年分别向市财政缴纳200万元, 1

xx-x开发区、xx-x、市xx每年分别向财政缴纳100万元作为日常检查考核保证金,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作为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奖励资金。

五、考核标准

1.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各区政府(管委会)建立全面覆盖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及网络,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卫责任区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责任人,定期对街道、乡镇、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进行考核评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切实建立并运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没有建立相应管理网络的扣罚5000元;没有建立环卫责任区管理制度的扣罚5000元;每月开展两次以上环卫工作专项检查并编发专报兑现奖惩,每缺一次扣罚2000元;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按照常住人口千分之三的标准配足保洁人员,建立保洁人员基础台帐,否则每次扣罚1万元。

2.道路清扫保洁(含绿化带)。落实“两扫全保”制度,保洁达到《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要求。主次干道晨前普扫或机扫,夏季(4月1日—10月31日)早上7:00前完成,其他季节早上7:30前完成。每发现一条道路延时普扫的扣罚2000元,每发现一次动态保洁不到位的扣罚1000元。主要干道在3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每天至少进行2次洒水降尘,每发现一条道路未洒水的扣罚2000元。

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居民小区、背街后巷、市场商城、建设(拆迁)工地等区域生活垃圾做到日常日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收集清运率达100%。每发现一处垃圾未收集的扣罚500元,每发现一处积存垃圾的扣罚1000元。

4.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分解要求,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和设 2

备采购任务。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滞后的每座处罚2万元,环卫车辆逾期未采购到位的,每1辆扣罚1万元,果壳箱未按要求配足配齐的,每少1个扣罚500元。

5.环卫基础设施管理。环卫基础设施日常管理要达到《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公厕内外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好,图形标志醒目、规范,室内无恶臭、无蛛网、无积水、无乱涂乱画,便池内无积粪、积尿、尿垢等,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座公厕扣罚1000元;垃圾中转站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记录齐全,设施设备完好,内外场地整洁,无恶臭、无积尘、无积存垃圾,定期消毒、灭蛆灭蝇,车辆、工具放置有序,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座垃圾中转站扣罚2000元;垃圾桶(房)、果壳箱等垃圾容器定位设置,与周边环境协调,无残缺破损,密闭完好,容器内垃圾及时清掏,无满溢现象,容器定期清洗,外观洁净、无污垢,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罚100元。

6.河湖水面环境卫生管理。河湖等水域可视范围内整洁干净,岸坡无暴露、积存垃圾。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7.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要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加强长效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凡是在上述区域发现一处积存垃圾的扣罚500元,发现一处简易旱厕或露天粪坑的扣罚1000元,发现一处垃圾池外溢的扣罚500元,发现一处沟塘河渠被生活垃圾污染的扣罚1000元。

8.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有力,环境卫生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到位。凡是被市领导交办或批评的环卫管理存在问题每次扣罚1万元,凡是被市民投诉被经查实的存在问题每次扣罚1000元,凡是被市本级媒体曝

光的存在问题每次扣罚5000元,凡是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的存在问题每次扣罚1万元。

六、考核方式

1.检查考核以动态检查考核为主,市xx局每周对各考核对象进行动态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采取随机暗访的形式开展,每周印发检查情况通报,通报中标注具体存在问题及扣罚金额。

2.考核实行每周通报,通报印发至各区政府(管委会),每月汇总各区扣罚金额,形成扣罚金额通知,由市财政局按月予以扣罚,扣罚金额列入财政专户,作为市区环卫工作专项经费。

3.各区扣罚金额采取总额封顶,当月扣罚金额以10万元为上限,超出部分不再扣罚。

4.市政府设立300万元考核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对各区环卫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环卫局考核细则2016-07-12 16:18 | #3楼

为了规范环卫局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明确职责,提高效率,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同岗同酬、绩效挂钩”的原则,按照城-管局网格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城市管理总体要求,为落实2012年《环卫局绩效考核改革方案》,以达到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的目的。

二、考核内容

考勤、日常行为规范、生产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三、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职能和任务的不同分四类进行考核。

(一) 工作要求

1、清扫保洁

(1)片区管理人员与职工同起同落,实行无缝对接。

(2)每天上午9:00前,下午2:30前必须上报当班实际人员情况(保洁员、快速、摇铃收灰人员)。根据定员情况缺1人一次扣20元,不报告和上报不实的,加倍处罚并扣5分。

(3)道路清爽整洁,绿化带行道树上无悬挂垃圾,水域无飘浮垃圾,设施干净整洁,护栏脚、落水筛无积沉灰沙,做到“六无五净”。

(4)所有人员必须着标志服上岗。

(5)每周分片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新聘职工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详细记录。(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

(6)通讯工具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重大事情及时上报。

2、垃圾清运

(1)必须有详细的考勤记录,建立日运行工作台帐。

(2)车辆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严禁带病工作,保管好随车物件。

(3)所有人员必须着标志服上岗。

(4)加强岗前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并有详细记录。(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

(5)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格按规范操作。

(6)严禁私自出车,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方,并摆放有序。

(7)安全设施完好,警示标牌齐全,操作规范有序。中转站设施设备完好,周边环境整洁;保持倾倒垃圾有序,严禁收垃圾、猪食人员进站;按时开门关门,定时清洗,做到每周清洗一次。

(8)严格按清运周期表清运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杜绝投诉,落实回访制。加强设施设备的巡查力度,督促各单位的设备更新。

(9)搭盖严实,严禁撒漏;垃圾必须在指定场地倾倒,并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10)通讯工具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重大事情及时上报。

3、机扫公司

(1)必须有详细的考勤记录,建立日运行工作台帐。

(2)车辆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严禁带病工作。

(3)所有人员必须着标志服上岗。

(4)加强岗前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并有详细记录。(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

(5)安全设施完好,警示标牌齐全,操作规范有序。

(6)严格按运行线路、时间和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7)通讯工具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重大事情及时上报。

(二)考核方式:百分制

1、清扫保洁:

(1)实行日巡、周检、月结帐、年总评的方式,落实到片,结帐到人。

(2)质检科对各片区实行全方位、不间断的考核,对发现的问题通知到管-理-员,当场处罚到位,每天一通报,每周一公示。

2、垃圾清运、机扫公司:

(1)实行明查、抽查、暗访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通知到管-理-员,当场处理到位。

(2)实行日查、周检、月结帐、年总评的方式,落实到人。

(3)明查占月考核分数比重为30%,暗访占月考核分数比重为20%,抽查占月考核分数比重为50%。

(三)考核标准

1、考勤:(20分)

A、清扫保洁

(1)管理人员与职工同起同落,实行无缝对接。迟到、早退扣2分/次,旷工扣5分/次。

(2)快速保洁、摇铃收灰不按作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扣1分/次,缺岗罚30元/次。

(3)保洁员按核定人员每少1人,罚20元/次;断岗一次扣10元。

B、垃圾清运

(1)管理人员与职工同起同落。迟到、早退扣2分/次,旷工扣5分/次。

(2)司机、副人按核定人员每少一人,罚30元/次。

C、机扫公司:

(1)管理人员与职工同起同落。迟到、早退扣2分/次,旷工扣5分/次。

(2)司机、副人按核定人员每少一人,罚30元/次。

2、日常行为规范:(10分)

A、清扫保洁

(1)不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的,扣5分/次。

(2)灰倒入绿化带、扫入下水道,扣2分/次。

(3)着装不规范,扣2分/次。

(4)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扣10分/次。

(5)行为规范不文明,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的扣5分/次。

B、垃圾清运

(1)不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的,扣5分/次。

(2)着装不规范,扣2分/次。

(3)车容不整,扣5分/次。

(4)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扣10分/次。

(5)清运不及时,来电投诉的,扣2分/次。

(6)行为规范不文明,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的扣5分/次。

C、机扫公司

(1)不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的,扣5分/次。

(2)着装不规范,扣2分/次。

(3)车容不整,扣5分/次。

(4)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扣10分/次。

3、质量:(60分)

A、清扫保洁

(1)、大扫不彻底,清扫有格痕、细灰、杂物、漏扫的,扣0.3分/㎡,超100㎡,每段扣1分。

(2)、大扫灰不倒,扣0.3分/段;漏撒灰堆每处各0.2分,超过2处,每段扣0.5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序,扣0.5分/段。

(3)、保洁质量差,有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等每段超过10处的;灰堆、袋堆垃圾每段超过4处的,每段扣1分。

(4)、花坛周边、护栏脚不净,细灰较多,有杂草、杂物,扣0.3分/㎡。

(5)、人字沟有污水、污泥、杂草,细灰较多,扣0.2分/㎡,每段扣0.5分。

(6)、零星建筑垃圾堆没清除的,扣1分/处; 路面砂石,人畜粪便清除不及时的扣0.3分;树穴不净有杂草、杂物的,扣0.2分/处。

(7)、落水筛堵塞,每个扣0.3分;果皮箱不净、清掏不及时漫溢的,门没关每个扣0.5分/个。

(8)、水域有垃圾、漂浮物的,每个扣0.1分;亲水平台、绿化带上有白色垃圾、杂物的,每处扣0.1分。

(9)、垃圾不入中转站随便倒在灰点上的,扣0.5分/处;垃圾倒在花坛内、绿地上,扫入落水筛、下水道的,扣0.3分/处,罚20元/次。

(10)、摇铃收灰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频率摇铃收灰的,每人次扣

0.3分。服务不到位,造成乱泼乱倒的,每处扣0.5分。

(11)、快速反应机制不健全,机动车道上有垃圾不及时清除,垃圾落地超过15分钟的,每处扣0.3分。

B、垃圾清运:

(1)、裸露垃圾点必须按清运周期清运。夏季(3月1日至9月30日)必须在7:00之前清运完毕;冬季(10月1日至2月28日)在7:30之前清运完毕。没有清运完毕的每处扣0.5分。

(2)、中转站及服务单位内垃圾箱、桶满溢,周边地上有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每处扣0.5分。(中转站垃圾箱高不得超过1.5米)

(3)、车走地不净,垃圾桶地面有垃圾,每处0.5分。(单位院内设施周边卫生由单位负责,裸露垃圾点和无主单位由清运公司负责)

(4)、优质服务。清运公司必须教育职工做好优质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服务单位发生矛盾,造成后果后,扣1分。每季度必须到服务单位实行回访,并交优质服务回访单。

(5)、搭盖运输。清运过程中或转点过程中,不搭盖胶网或搭盖不严的,每次扣0.5分。搭盖不严,造成漏撒1处的,扣1分;5平方米内扣2分;超过5平方以上扣5分。垃圾入箱不规范或超高堆放扣1分/次。

(6)、中转周边或地面6米内不净的每处扣1分。

(7)、没经领导同意停运服务单位垃圾的,或不按规定清运造成环卫费损失的扣2分。

(8)、中心活动出现问题的加倍处罚,10分/次。

C、机扫公司:

(1)、丢路或只冲、扫半幅路的,每处扣5分,罚10元。

(2)、洒水车冲洗路面宽度少于离路芽1.5米的,扣2分。

(3)、压缩车表不按路线定时定点收集垃圾的,每处扣5分;车走不地净的,每处扣2分。

(4)、压缩车工作时,司机不下车协助副工做好安全生产的,罚款20元/次。

4、安全生产:(10分)

(1)标志服穿戴不齐,扣2分/次。

(2)不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的,扣5分/次;召开无详细记录的,扣2分/次。无岗前培训,每人扣1分/次。

(3)车辆带病上路的,扣10分/次。

(4)安全设施不完善,警示标牌不齐全的,扣2分/处。

(5)操作不规范的,扣3分/处。

E、工作创新

(1)在新闻媒体上刊登正面报道的,市级每篇奖1分,省级奖3分,国家级奖5分。

(2)在市局通报,督查室通报中予以表扬的每次加1分,批评的扣1分,没有通报不计分。

(3)工作有亮点、新招,难点有突破每起加5分,无突破不计分。

(四)结帐办法

每月考核在91分以上的为优,拿150%的绩效工资;得分在80-90分(含90分)的为合格,拿100%的绩效工资;得分在70-80分(含75分)的为基本合格,拿80%的绩效工资;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拿40%的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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