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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小学学校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1、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3、学期初,行政后勤人员(含周课时不多于6节课的教师,下同)应提前3至5天到校,学期末,应推迟3至5天离校。
二、批假规定:
1、婚假:准假7天,晚婚(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可延长到15天。
2、分娩假:女教职工准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可请假105天(包括产前、产后的请假时间,含法定节假日,不含寒、暑假),男方可享受7天的照顾假。
3、计划生育假:男结扎给假7天,女结扎给假21天,上环假3天,人流假14天,人流并上环17天,中期流产、引产(2-3个月)的30天,中期流产、引产(3-7个月)的42天,中期引产并结扎的52天。
4、丧假:为直系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祖父母、配偶外
祖父母、父母、抚养者、岳父、岳母、公婆、公爹、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办丧事给假7天(不含二次埋葬,修建生坟);为旁系亲属(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妈、姨丈等亲属)办丧事给假2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口头通知批假。
6、事假:每学期连续请假不超过一周或累计不超过50天。因父母(公爹、公婆)、配偶、子女重病住院需要护理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照顾,但每学期累计不超过2周。
7、病假:3天以内持乡医院证明,一周以上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发票,原则上病假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
8、请假在1天内的教务处主任就可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病假7天以内)由各部校长批准。请事假4天以上7天以内、病假8天以上15天以内的须本人申请,经校长签署意见,由请假者送县教育局审批后生效。请事假8天以上15天以内、病假16天以上30天以内的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送县人事局签署意见后,上报教育工委书记审批;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按上述程序签署意见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送县人事局备案。连续两次及以上的无间隔或有间隔但间隔期间无课的短期请假视为一次长假,请假天数不扣除请假期间没课的天数。一天中,半天有课,半天没课,有课的半天请假视为请假一天。期末考试监考请假者及私自请他人代监考者,请假天数计算到校历规定的离校
之日,私自代监考者不享受任何代课待遇。私自调换监考科目、日期、考场,未报教务处备案者,当作请假处理。
9、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捎口信、挂电话不作为请、批假的依据,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写《请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如果书面请假天数和实际天数不符,应及时与学校联系,以便安排工作和销假。考勤情况公布后一律不能补办手续。
10、除分娩假可扣除寒、暑假外,各种请假期内所含的节、假日及教师无课的工作日一律不能扣除。
三、考勤办法:
1、考勤分为出勤、旷勤、请假、迟到、早退等项目。
2、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行政值日人员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行政值日人员登记与行政后勤人员签到、签退相结合进行考勤;各种会议、活动以次为单位,由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校长室统计汇总,除会议和活动外每月公布一次。
3、行政值日人员必须严格、准确登记教职工出勤情况。行政后勤人员每半天按考勤时间登记两次,除与值日人员说明去向的行政后勤人员外,凡不在岗的教职工一律按旷勤登记,是否请假由校长室审核。行政后勤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需离校办事者,必须向值日教师或值日领导说明去向,值日人员必须对临时外出人员进行记载。任课教师出勤情况每节课(包括早读、下午第三节、晚自习)登记一次。
4、政治学习、例会、教研活动、期中期末评卷、已接受的代课及非
参加不可的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除已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外,每请假一次或迟到一次当作请事假一节课,每缺席及无故早退一次当作旷勤一节课。未经校长批准,在教研活动时参加其它公务活动按事假处理。
5、任课教师的课程(含早读、下午第三节、晚自习)、监考及其它学校安排的工作私自叫他人代替按请假论处,代替者不享受任何津贴。调课只限在两天内,每周只限调1天课,每学年只限调5天课。调课教师负责通知被调课教师与班级,填写好调课通知单,报教务处备案;周六、晚自习调换。
6、全体教师实行守岗制,并于上午第一节课预备前、下午第一节课预备前到校,上午放学后、下午放学后离校。政后勤人员确因公事点名时不在办公室可视为在岗,兼课的行政后勤人员有课的半天按任课教师考勤。值日教师到校、离校时间提前10分钟,推后10分钟。
7、行政后勤人员是指每周教学工作量为6节课及6节课以下者(不含有偿的代课、周六的补课及晚自习下班)。
8、婚假、分娩假、计划生育假、丧假视为法定假。教职工除法定假(不含分娩假)外一个学期没有迟到、早退、旷勤、病事假的视为满勤,有法定假未请假,且无迟到、早退、旷勤、病事假者视为超勤。
9、体育教师,两操每有一次不上者,扣1分
四、奖惩规定
1、教职工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出满勤或超勤,且履行了岗位职责者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超勤者,超勤部份发给代
课金。每节课五元。
2、校、副校长、工会主席每周教学工作量定4节课,各处室主任每周6节,副主任每周8节,的代课金(看课每节5元)。工作量不满者.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勤论处,旷勤节数或天数,按安排的实际工作量计算。
4、连续旷勤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勤30天以上者,学校有权不予聘任。旷勤一周以上者,将上报县有关部门处理。
5、迟到10--30分钟以上按请假1节课处理;中途离开教室或早退按旷勤一节论处。请假每节课扣工资10元,(一天扣工资20元)请假天数学期内超过15天或累计天数达50天,超出部分每天扣款60元,旷勤每节或每半天扣30元;当月病、事假超出十五天按30元每天扣款。未被财政部门停发所有工资者扣款金额不含财政人事部门的扣款。请事假超过50天的,停发工资和福利。每三个迟到或早退折算为一天事假并按一个事假扣款。
6、接受学校安排的额外工作后旷勤的,视为请假一节课,扣款10元。
7、另外,考勤还计入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当中,具体扣分见考核方案。 8、老老师不上岗的规定还执行原校长的,具体为:
(1)、原则上按年龄虚五十五岁可以坐休。
(2)、五十九岁起,扣绩效1500元,以后每小一岁加扣500元,以此类推,直到五十五岁。五十岁以下还加扣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2分;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2分(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作矿课一节课计),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作旷课半天计;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电话请假必须先安排好课务和班务),请假半天以内由负责人签批,每请假按一节课都进行累计计算。半天以上由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4、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负责人备案)。
5、学校例会(隔周一次)请假一次扣款5分,迟到早退扣款2分。
6、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5分。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2分的处罚。
7、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10、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11、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沭南小学
2012年2月6日
小学学校考勤制度
(一)到岗与离岗:
1.教职工应按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并签到,晚到者应向行政值班人说明原因,上、下午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未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10元,三次视为一天。将影响其工作质量效果的考核。
2.因公、因私需要提前离岗,应向考勤管理人员请示并填写记录,经允许后方可离岗。未经允许擅自离岗不足半天的按旷工半天对待,超过半天的按旷工一天对待。
(二)病假、事假与公假:
因病或有事需请假者,均要履行请假手续,必须说明事由,填写请假记录。凡发现事实与请假事由不符的,按旷工对待。
1.病假 教职工如需请1~3天的病假或不超过1天的事假,需向当日值勤领导请假,及时填写请假条。两天以上(含两天)应出示就诊医院证明(病历),无病假证明的以事假对待,一周以上(含一周)的向校长请假。
2.事假
(1)教师工作期间或个人办事需短时外出,必须向学校主管考勤的领导请假,由主管考勤的领导同意并完善请假手续,进校后进行销假。因事超过两小时,累计3小时按半天
事假处理,以此类推。事假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记录,无特殊情况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岗者作旷工处理。 注:① 校级副职、中层领导如请病假或外出办事需直接向校长提出并做好备案
② 因偶发或突发以及无法预料的事件无法到岗或无法如期回岗者,应在第一时间主动与主管考勤领导及教学校长联系,说明情况,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③ 每周的升旗仪式、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集体会议如需请假事先向校长提出,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除10元。 ④ 如不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
⑤ 依据岗位津贴发放原则休事假三天以上人员,从第四天起,按本人岗位津贴的日均额度扣减。(依据《天津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试行办法》:教职工请事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七天;特殊情况(如职工子女生病或配偶患病无人照顾或父母生病家中无其他人照顾,须本人照顾等)请事假,每学期最多不超过十五天,超过的按旷工处理。
注:以上扣除方案是按照天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工作资料》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月考核的通知》及河北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岗位津贴管理办法制定。
3、公假
(1)房屋及设施维修需家中留人照看,持有关单位证明可请半天公假,超过半天按事假对待。
(2)房屋拆迁凭拆迁办证明可享受一天公假,超过一天按事假对待。
(3)婚检享受一天公假,可分为两次使用(要有有关凭证)。孕妇检查每月一次(半天以内)可享受公假。
(4)因公外出开会、教研、为子女开家长会等,应凭通知提前与学校领导请假,填写请假记录。
(5)以上情况均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并经领导同意方可有效。(1)至(3)条中影响课时的要扣除相应的课时费,班主任要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并不能享受全勤奖励。
(6)以上情况均不能存假。
(三)其他说明
1、对于长期休病假的人员,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诊断证明的日期应衔接)。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注: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病假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对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
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考勤制度的规定》结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中心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需在离校时交出就诊单,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半后前往;上午看病应到校后再去;必须清晨做的检查,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30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30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8、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
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本规定自2012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农村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强化纪律观念,使教师按时作息,特制定本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时间计算
1、每天从上午早操(升旗)至下午放学为止,按8节课计算,每期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学校上班为准。
2、开会在40分钟内按1节课计算,以类推,加班、校本培训、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按当日实际计算。
二、请假
1、一般情况尽量不请假,利用星期日(六)办理;实在无法避免、应先作好安排。
2、有事先请假,校长在假条上签字,教导处安排代课落实后生效,病假在痊愈后,以病历证明或处方生效。
3、公假范围:为学校出差,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培训、参赛等。
4、突发情况,又必须请假的只有在上课前报告学校或值日教师,否则无效。
5、事假2天以上,必须报教办批准生效。
三、奖惩
1、满勤奖:
一个学期除公假外,无病事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缺勤现象,奖教师人民币100元。
2、缺勤惩:
(1)、迟到(早退),在上课铃响后(下课铃响前)早操3分钟,其余时间2分钟,2分钟后,扣工资人民币1元,5分钟内扣人民币3元,10分钟内扣人民币5元,依此类推。
(2)、旷工一天扣工资人民币60元,旷工一节扣人民币20元。
(3)、请假一天付代课费人民币40元(代课教减半),1节付人民币10元。
(4)、无论开会或上课,中途会客、办私事、闲谈等,室外课,不指导学生开展活动,发现一次作旷工一节处理。
(5)、婚丧嫁娶在规定假期内的不付代课费,但不能算满勤。
(6)、教师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生病、照管子女类)算例假,三日内不付代课费,但不能算满勤。
(7)、值日教师漏记,按当事人所扣金额扣工资。
合朋溪镇王家沟小学
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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