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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推动息烽县城市管理工作全面顺利开展,确保2012年我县城-管工作再创佳绩,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一、2012年城-管工作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2012年城市管理目标工作总要求,严格按照“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提升息烽县城的整体形象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本考核对各中队、办公室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2012年城-管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共同目标任务(60分)
1、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切实把城-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安排,平时有检查、记录,半年、年终有总结。(未完成扣0.1分)
2、宣传、贯彻落实《贵州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贵阳市户外门头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规划法》等城-管法规、规章,措施得力,效果显著。(未完成扣0.1分)
3、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时事政治的学习,加强德育、廉政建设教育。学习、活动要有规范记载(时间、地点、学习或活动内容等)。(未完成扣1分)
4、按时上下班,不出现早退(下班规定时间前一个小时)、迟到(上班规定时间后10分钟)、旷工等现象,落实请销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能及时到场集合;能做到令行禁止。(未完成一项扣0.2分)
5、能注重自身仪表,维护单位形象;实时保持单位和自身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果皮纸屑。(未完成一项扣0.2分)
6、各中队每周一上报一周工作台账,由办公室分类记录数据。(未完成一项扣0.2分)
7、车辆使用必须经大队领导同意,违规使用车辆以及发生事故的,按照局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修车报大队办公室,再由大队办公室上报局办公室。(未完成一项扣0.1分)
8、正式执法队员,能根据大队的要求,在周日带队值班,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扣0.2分)
(二)专项目标任务
1、办公室工作任务(40分)
①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及时收集各中队上报的工作信息,按要求报送相关单位。(未完成扣0.1分)
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做好来访记录。(未完成扣0.1分)
③细心管理好大队产财,做到堆放整齐,外借做好去向登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能及时向各中队提供各种工作用
具。(未完成扣0.1分)
④做好各种审批事项的资料收集,及时报送领导审批并回复申请人。(未完成扣0.1分)
⑤认真管理好周六周日的考勤记录,不能出现徇私舞弊现象。(未完成扣0.2分)
⑥和各中队办理好档案交接手续,有电子文档备案,能随时调阅。(未完成扣0.1分)
2、一中队工作任务(市容管理中队)(40分)
①各队员定点定岗定责,明确各自工作任务职责,各队员能认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工作任务,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大队办公室及负责领导。(未完成扣0.2分)
②按照标准开展好辖区内的占道经营、乱搭乱挂等市容管理工作,安排专人清理城区内的“野广告”,对发现的和其他队员发现的“野广告”及时进行清理。(未完成扣0.1分、扣除清理人员当日工资)
③组成小组,专门配合交-警部门搞好车辆停放秩序,确保人行道、斑马线无车辆停放,一旦发现,能及时制止、处罚。(未完成扣0.1分)
④成立街道巡查小组,做到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对县城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对街道定岗人员的作风、着装仪表、岗亭卫生等进行督查、纠正,作好巡查记录登记(注明时间、地点、内容、处理情况)。(未完成扣0.1分)
⑤户外广告门头有专人审批、查看,资料收集齐全,能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进行回复。(未完成扣0.1分)
⑥对县城范围内违反《贵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依法查处工作,能做到及时、公平、有效。(未完成扣0.2分)
3、二中队工作任务(拆违控违中队)(40分)
①及时发现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做好询问笔录、资料收集等工作(要求:规范、齐全,文书制作合法、标准),档案移交实行签收制,和办公室作好签收记录。(未完成扣0.2分)
②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打击违法建设的宣传活动。(未完成扣0.1分)
③及时上报查违情况,对未形成气候的违法建设能及时制止、上报、拆除。(未完成扣0.2分)
④文书、档案、图片、巡查记录能做到一致、完备,能随时调阅。(未完成扣0.1分)
4、三中队工作任务(渣土运输管理中队)(40分)
①对各施工工地车辆渣土运输有详细的了解,有在建工地的地址和名单以及联系电话(未完成扣0.1分)
②能对带泥上路、未覆盖或覆盖达不到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处罚。(未完成扣0.2分)
③能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渣土运输的相关规定。(未完成扣0.1分)
④管理好县城范围内的洗车场,对“黑洗车点”能及时
控制、打击。(未完成扣0.1分)
5、农贸市场管理中队任务(40分)
①听从局领导及大队的安排,配合永靖镇搞好“城中城”农贸市场的市场秩序,确保市场内无占道、门面延伸、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停乱放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情况发生。(未完成扣0.2分)
②根据大队的要求,能配合外围队员处理紧急事件。检查期间,确保各项内容达到标准,平时到点摊位摆放规范;周六、周日能正常到岗上班。(未完成扣0.2分)
③实时向大队或主管部门上报工作情况。(未完成扣0.1分)
④配合外围队员搞好农贸市场出入口的市场秩序。(未完成扣0.1分)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单位负责人签字:
各中队、室负责人签字:
息烽县城建监察大队
二○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城-管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进一步推进场区市容管理,加大城-管大队执法力度,有效改善农场面貌,街道办与城-管大队各分区负责人签订《城-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1、公共设施管护
依据《场规民约》,对马葫芦盖、下水篦子、彩砖、路灯、垃圾箱及花草树木等公共设施进行管护,因管护不当造成公共设施受损,将对分区责任人处以罚款20-200元/处。
2、牌匾
依据《场规民约》,对临街两侧商业户牌匾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对不合格牌匾责令限期拆除或强制拆除。规定时限(15天)内未能将不合格牌匾规范到位,对分区责任人处以罚款100元/处。
3、店外经营、流动商贩
依据《场规民约》,对店外经营、流动商贩进行及时有效处理,彻底杜绝店外经营及流动商贩。发现违规现象2小时内必须清理完毕,如处理不及时,将对分区责任人处以罚款100元/处。
4、小广告
依据《场规民约》,对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现象进行及时整治。每发现一处小广告未及时清理(2天内)对分区责任人处以罚款50元/处。
5、车辆管理
依据《场规民约》进行车辆的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死车停放和大车带泥上路,发现违规车辆未当即处理,对分区责任人处以罚款50元/台次。
6、违章建筑
依据《场规民约》,对场区内新建违章建筑进行责令限期拆除或强制拆除,规定时限(7天)内未能及时处理,将建议辞退分区责任人。
此责任状未尽事宜将依照《前哨农场场规民约》中相关条款进行管理,由城-管大队各分区责任人负责实施,未按照相关条款进行管理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罚款。
街道办主任签字: 城-管分区负责人签字:
街道办盖章:
二○一二年二月 日
城-管局信访责任书
为严肃信访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确保干成事、不出事,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加强领导。实行主管局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即以分管工作和分管科队为单位,防止信访隐患发生,发现信访问题,要第一时间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明确责任。信访问题发生在科队的,主管局长为包案领导,因集中整治发生的信访,带队领导为包案领导,科队长为包案人,负责化解、稳控、接访、劝访。
三、减少隐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文明执法,避免与管理相对人发生纠纷,机关工作人员在面对办事群众时,态度要和蔼可亲,能办的事不推不拖,不能办的事要讲明理由,以减少信访隐患。
四、目标要求。不发生到县单访、集体访及市以上单访、集体访,不影响城-管局声誉和形象。
五、责任追究。发生县单访的,科队长写出检查;发生县集体访和市单访的,主管领导写出检查,科队长停职警告,罚款200元;发生市集体访和省单访的,除按县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外,主管领导向、县政府写出检查,科队长免职;发生省集体访和进京访的,主管领导向写出辞职报告,科队长免职,并罚款1000元。
局主管信访工作领导,负责配合包案领导与上级部门沟通;信访室工作人员负责在信访室接访,不能按时间、要求值班、接访的,取消当月信访津贴,一年请假超过半年的,取消全年信访津贴。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局里和签状人各一份。
XX城-管局
局长: 签状人:
XX年XX月XX日
数字城-管中心综治目标责任书
2015年,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将按照市综治委、区综治办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促进中心各部门综治工作有序开展,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内容:
一、中心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服从中心统一领导,接受中心综治委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自觉履行以下义务:
1、各部门综治工作由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亲自抓,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治安形势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相应整改。
2、根据中心综治目标,将目标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综治工作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各部门通过自学、测评等形式,学习综治知识。
3、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各部门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检查,确保部门安全。
4、确保年度不出现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二、保障措施:
1、年底内落实完成中心综治目标任务突出、成绩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综治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损失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2、本责任书的考评工作由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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