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机关建设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财政干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的能力水平,弘扬“聚财强区、造福惠民、廉洁奉公、争先创优”的财政精神,打造勤政为民、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善于创新的财政干部队伍,全面树立财政部门崭新的社会形象,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与各科室、直属单位签订本责任状。
一、各科室、直属单位 2015年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如下:
1、科室、直属单位实行规范管理,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室(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执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及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对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和行为负责。
2、扎实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保障民生的各项财政政策,涉及民生事项的预算优先安排、指标优先下达、资金优先拨付,结合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及“三解三促”活动的开展,做好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各项工作。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务实的作风,深入基层,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主线,结合财政“三个转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机关作风转变等工作实际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每人每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一篇。
4、坚持改革创新。根据局争先创优活动安排,结合科室(单位)的业务范围,优化管理、提高效能,在理财思路、财政政策、体制、机制和管理方法上寻求创新,选定创新项目、明确创新思路、开展创新实践,形成并上报创新项目的详细材料。
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科室(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对科室内部人员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实行督促检查,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带领科室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同时,培养干部职工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科室和直属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按考评办法给予奖惩。在机关作风、服务基层和廉政建设方面被上级机关通报或被群众举报并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科室(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各科室、直属单位各一份。
财政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责任科室(单位)
组长: 责任人:
二0一三年四月三日
【机关建设责任状】相关文章:
机关安全责任状04-30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状04-30
机关干部工作责任状04-30
机关党风廉政责任状04-30
机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04-30
机关学风建设总结05-18
机关学风建设方案05-18
工程建设责任状04-30
行风建设责任状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