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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师德师风责任状
为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严格自律、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个学生享受到充分、优质的和融教育,特制订以下师德师风目标和工作责任: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向学生宣传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任何言论,并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和教育。
2.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工作任务。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敷衍塞责。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在工作时间下棋、打牌、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不在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3.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责令学生停课或将学生撵出课堂、班级,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
4.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树立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预防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置意外突发事件。遇紧急情况奋勇当先,保护学生安全。
5.遵循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进行教育,教育内容、方式和方法要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学习状况进行教育和学习指导,精选作业,严格学生作业量。
6.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不用校讯通点名批评学生,不给学生成绩排队,用发展的观点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7.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主动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家庭教育进行必要的指导。不因学生的过错嘲讽训斥学生家长。
8.团结协作,营造和-谐氛围。积极参与我校约课活动,模块教学实践活动,创建教学共同体,构建和融课堂,不做有损于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事。
9.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形象。仪表大方,言行文明,自尊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家长馈赠,不请家长办私事。不搞有偿补课、不违规办班。不向学生征订推销规定以外报刊、教辅材料、试卷等。不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定、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10.终身学习,促进专业发展。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吸纳先进教育理念,丰富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以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11.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管理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责任书一式三份,个人、年级段和学校各存一份。
教师(签字): 段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
日期:2015年11月15日
2015年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伊春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师依法执教,八一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本责任状。
1、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赶超教学进度,不提前结束新课,不挤站艺术课、体育课、地方课、综合实践活动课及其他活动时间,切实保证学生全面发展。
2、严格遵守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坚决杜绝随意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
3、在职教师一律不得从事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引导本班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
4、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三、四、五、六年级每天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
5、规范考试及评价,考试内容不得超过课程标准,小学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初中实行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6、严格按照规定指导学生使用教辅材料,坚决杜绝要求学生额外购买练习册、引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练习册等行为。
7、严格按照《伊春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要求,坚决抵制违反师德的行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将跟踪暗访检查,发现一起,上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8、对顶风违规违纪教师,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伊春区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
校长(签名): 教师(签名):
伊春区八一学校
2015年3月6日
黄土铺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为了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师德修养,营造优良师德师风氛围,树立黄土铺小学教师的新形象,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个学生享受到充分、优质的教育,特与全体教师签订如下师德师风责任书:
1、严禁学校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跨学期收学费和以及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2、严禁学校违规收取伙食费及挪用或私分学生伙食费,对外承包学生食堂,强制搭餐。严禁向学生收取饮水、牛奶、学校通等费用。不得违背上级文件精神和学生意愿向学生收取保险、教辅资料等费用。
3、严禁学校、公办中小学教职员工组织或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含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做家庭作业为名的有偿辅导及未经批准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课,不得为社会办学机构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补习,从提供生源中获利。
4、严禁中小学教师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单独或与他人合伙在校内、外给学生有偿补课辅导,不准以各种名目办班,更不得收取费用。
5、严禁中小学教师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接收学生有偿寄读、寄养,特别是违规在外租房有偿带养。教师原则上不得有偿托管学生、对个别无人看护、情况特殊的留守儿童、确需教师托管食宿的,必须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和教师事前共同向学校提出申请,经中心学校和学校核定同意,报县教育监察室备案并批准,方可托管食宿。
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在校内向学生推销书籍、报刊、杂志等商品及要求学生到学校或教师指定的人体书商购买习题集、练习册、教辅资料等。
7、严禁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等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理由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拿卡要或接收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和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康休闲等娱乐活动。
8、严禁中小学教师在教育学生活动中和学生管理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特别是采取不公平的违规手段(如无故谩骂、刁难、补课上新课、调座位等)强制学生参与违规补课、家教家养。
兴国县第四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各教师: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教育形象、教师形象,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本人保证实现如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违规处理办法》的精神实质,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3、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不准在家庭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
4、不准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他物品。 5、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6、教学上要力求创新,积极参与新课改,不能敷衍塞责,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
7、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生。
8、严肃纪律,酒后不准上课,上课时不准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要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9、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10、恪守职业道德,对自身师德师风负直接责任,对其他人的师德师风负有监督的责任。
11、坚决杜绝教职工性犯罪伤害学生的违法案件的发生。对道德败坏、猥亵奸污学生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不贷。
12、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13、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瞒报和擅自处理。
14、严禁教职工私自租房让学生补课或住宿,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15、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16、教师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裙、超短裙、怪型鞋、浓装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17、教职工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8、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试行)》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工资奖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努力把师德师风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9、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在教职工聘任中不予聘用;是领导干部的予以免职,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分别提请上级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取消教师资格,开除教师队伍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对袒护、包庇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或对触犯刑律的人和事知情不报者,按本责任书第19条规定追究责任。
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个人各存一份。
立状单位:兴国县第四小学 立状人: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
xx小学假期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加大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以下简称“三乱”)的工作力度,依据我校的实际,学校与在职教师特签定以下责任状:
1、在职教师不私自组织或接受他人委托,邀请组织学生补课、辅导或自习;
2、在职教师不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而课下办班等不正当手段,动员、诱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自习班、补课班;
3、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兼任领导职务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4、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学生文化课补习班介绍生源、提供场所或直接参与办班讲课;
5、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不私自为学生订发、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6、在职教师不利用职务之便,借节假日、过生日等名目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xx-xxx-x 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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