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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

时间:2023-08-16 16:41:21 赛赛 福利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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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通用12篇)

  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通用12篇)

  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 1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和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秉着勤俭节约、办事高效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借款以及差旅费开支标准,请遵照执行。本规定中所指的差旅费用是公司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旅途补贴、住宿费用等。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合法、有效的车票、机票、船票费用及各种补贴费用。

  一、差旅费借支

  1、任何人至异地出差须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财务部门领取);

  2、由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3、借支人员将经审核同意的出差申请表转由财务经理审核此次申请出差费用后,到财务部领取差旅费。

  4、如部门负责人和出差人在外出差,按下列规定执行:

  (1)出差人在公司,部门负责人不在公司的,出差人先写申请表,部门负责人需短信或e-mail通知财务经理,效力等同于签字 ,最后由财务经理审核审批差旅费。

  (2)出差人在外地出差,部门负责人在公司的,出差人应先电话、短信或邮件告知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由部门负责人代为填写出差申请表,签字后,交由财务经理审核审批差旅费。

  (3)出差人和部门负责人都在外出差的,出差人和部门负责人须同时短信或e-mail通知财务经理,最后由财务经理审核审批。

  二、差旅费的报销

  1、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两个工作日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整理好票据;

  2、经其部门主管审核签字;

  3、由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与报销人结清此次出差费用;

  注:两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报销手续人员的欠款,财务部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三、交通费的规定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超出部分或低于部分均以硬卧标准报销发放补助。如有因个人原因退票者,退票的费用及补票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如有需要乘坐动车、高铁或飞机者须事先提出申请,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3、出差人员如有趁工作之便,事先经总经理同意,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多支出的交通费自理,并不发放期间的食宿费补助费;

  四、在市内购买物品交通费

  一般情况应乘坐公交车或地铁,以下情况可以乘坐出租车:

  (1) 事情紧急得到领导批准的;

  (2) 购置办公用品人员在时间紧急、购置的物品过重、体积过大等。

  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 2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 出差申请单 ,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 出差申请单 ,填写 用款申请单 ,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 出差申请单 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 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 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 3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x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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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回到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二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务必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资料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职务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火车硬卧120元/天30元/天30元/天

  部门负责人火车硬卧150元/天40元/天40元/天

  总经理助理飞机200元/天50元/天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飞机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务必带给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到达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状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带给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购票: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状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状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回到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一样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一样设定不一样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带给工作务必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状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状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状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能够乘坐出租车;(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流程

  1、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状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带给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务必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务必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资支付流程:

  (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总经理带给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

  (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

  (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透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

  (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

  (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状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透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 5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来回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全部人员。

  二、报销标准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乘坐火车,按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别状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

  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天天补助,一般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一般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伴随来宾出差的人员,假如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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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构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务必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状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状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状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状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状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一样,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状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务必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回到办事处就餐,可按每一天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一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4、出差特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汕头),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伙食费60元/天。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2、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4)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30元。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状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贴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去集团公司设有办事处的地区,连续乘车16小时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补贴。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发给夜间乘车(船)补助费30元。

  (5)、带车辆外出,随车送货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如随车送货后还需办理其他业务可享受交通补助费(需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齐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如二名司机按2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50元/天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同车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状况不能按时回到,应说明状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一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7、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职责自负,特殊状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职责。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 7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 8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分管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汽车、动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餐费及住宿费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报销;自己开车凭公里数0。9元/公里。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差旅报销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 9

  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费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工程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亦须事先口头报告,且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长期出差在外的,应在报项目总监批准后按1000元/月/人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协议宾馆,住宿费用按如下标准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3)住宿费凭正式发票报销,并在发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点、起止日期,并出具费用明细。

  六、关于伙食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期间伙食费按40元/人/天标准包干。

  2)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补助。

  七、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长途和跨区域中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二等舱、长途公共汽车,费用实报

  实销。因公务紧急须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标部分的差价自行承担。

  2)晚19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符合此条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车人硬座票价的50%补贴给本人。

  3)在出差期间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费用实报实销。

  4)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车辆,费用按如下限额实报实销:项目总监30元/人/天;项目经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费用可实报实销。

  6)出差期间因携带公司贵重设备或物品须包租汽车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报销:一次或一天租车费在200元(含)以内的,须经项目总监书面签批方可。超过200元的,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八、关于通讯费用的管理规定和费用标准:

  1)鉴于直放站项目部的工作性质,员工无论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标准限额实报手机费;超支部分由部门主管领导根据部门预算处理,但公司承担一般不超过50%。

  九、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规定所指特区为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员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区标准执行);除此之外的地区均为一般地区。

  2)员工自出差当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

  12:00(含)之前出发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出发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3)返回原出发地之日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按如下标准享受餐补和交通补贴:

  12:00(含)之前返回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返回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4)因会议出差的,经请示主管副总同意后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但同时出差期间伙食和交通补贴取消,不得另外报销住宿费。

  5)出差到关联单位进行工作、学习等,由对方单位出资安排食宿的,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取消。但可以按标准报销交通费。

  6)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出差期间出租车票不予报销,其他费用按规定执行。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关制度中与本规定内容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但在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费用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9)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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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 11

  一、凡经幼儿园园务会讨论决定,属于幼儿园指派的教师外出学习所产生的会务费、车旅费等方能纳入报销范围。

  二、经费报销实报实销,对于超出学习范围的教师个人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教师公派外出学习的学习时间严格按照幼儿园规定执行,超出允许的时间范围而无正当的理由将按照考勤制度扣发当事人相应的结构工资。

  四、幼儿园为公派教师外出学习报销以下项目的经费:会务费、经幼儿园允许购买的资料费、住宿费、餐费、出发点至学习点之间乘坐火车、轮船、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交通费。教师游玩期间所产生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费由单位报销50﹪。

  五、乘坐交通工具限制:乘坐火车只报销硬卧及以下标准的火车票;乘坐轮船只报销三等舱及以下标准的轮船票,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的费用视情况由园务会研究决定。

  六、市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研讨会、培训及观摩活动幼儿园只报销会务费、资料费、车费,特殊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园领导决定是否予以报销。

  七、公派外出学习的教师在经费使用上自觉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八、外派学习的教师须遵守幼儿园的相关规定、园务会的相关规定和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予承担,如外出学习的教师有违法、违纪行为,幼儿园将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同时将根据相关条例给予严厉的处罚。

  业务出差报销票据规定 12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

  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状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带给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带给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一天30元,地县每人每一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带给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一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一天每人20元,省会每一天每人30元,省外每一天每人40元。

  ②经学校研究,校长同意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一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学生外出培训和学生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教师,往返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一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办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一天补助15元,省外每一天补助25元。

  ②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往返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来源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务必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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