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仍不改的,有辞退的权利。
三、公司对有下列为之一者,给予辞退或开除,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 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一年内记小过五次者
2 连续旷工三日或当月累计超过四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或者教唆他人利用职权图谋私利的其他行为;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破坏或侵占公司或他人财产如设备、器材或原料等,或唆使他人做出此类行为者;因个人原因导致发生质量事故,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料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教不改者;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打架斗殴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在公司以外从事兼职者
11 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玩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20 员工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要,参加岗位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21 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者,经过岗位培训后表现仍然较差的;
22 不接受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
2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4 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安排或擅离职守,情节十分严重者;
25 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
26 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7 在与客户共事中,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以此为由终止与公司合作,或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
28 携带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枪械、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
或武器(包括但不限于刀、棍、棒等)进入公司或有危害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企图或行为,或是知情不报,给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害或带来危险隐患;对公司员工或其他驻厂人员进行殴打或实施暴行或挑拨打架事件;
29 未经许可擅自驾驶公司或客户车辆或开动任何非本职的机械电气装置造成事故;
30 饮用含酒精的饮品或服用禁品后在工作场所滋事者或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和损失;
31 损坏公司设备或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程序)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32 参加非法组织者;
33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公司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的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的辞职的权利。
第二章 辞退管理
第一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超过六日者;
3.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5.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6.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7.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8. 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9.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者;
10. 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1.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第二条 本公司按第一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十日前告之;
2.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二十日前告之;
第三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公司人事主管索取《员工辞退通知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通知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
第四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物品资料清单。
第五条 被辞退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得十
五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六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公司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
第八条 本公司下属各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章 辞职管理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上级领导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总经理审核。
第十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第十一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适当处理。
第十三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辞职与辞退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2 目的: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的稳定,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
2 辞职管理
2.1 员工辞职流程
2.1.1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故辞职时,应至少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申请,高层管理岗位至少提前2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并按流程交部门主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2.1.2 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接到员工的辞职申请,应首先与该员工进行积极沟通,在认为无法或无必要挽留的情况下,签署意见递交至总经办。
2.1.3 总经办接到《辞职申请表》后,应与申请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辞职的真正原因,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2.2 其他规定或特定政策
2.2.1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公司与新员工之间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公司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辞退新员工,新员工也可以提出辞呈,但新员工辞职前应提前7天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特殊岗位必须提前至少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获批准后办理移交手续。
2.2.2 员工个人提出辞职的,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试用未满7天辞职的不支付薪水。
3 辞退管理
3.1 辞退的对象:
3.1.1 对违反公司《奖惩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七项规定的行为之一者,公司可以予以辞退,但其部门主管应填写
《员工惩处审批表》注明事由及意见后按流程报审批生效,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1.2 在合同期内,公司可与员工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按国家劳动法规给予相应补偿。
3.1.3 合同自然终止的,公司提出不再续约的,按国家劳动法规给予相应补偿。
3.2 其他规定
3.2.1 被辞退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员工辞退通知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2.2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工作秩序的,公司将提交司-法-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2.3 劳动合同解除或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续延劳动关系的,公司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辞退 辞职 开除05-11
辞职和辞退05-12
辞职与辞退的区别05-17
辞职辞退办法05-17
辞职跟辞退05-17
员工辞职 辞退制度05-12
辞职离职和辞退的区别05-12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05-18
事业单位 辞职 辞退05-17
公务员辞职与被辞退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