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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人员请假制度(精选13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堂人员请假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1
为了规范食堂的`考勤纪律,加强员工的时间观念,保障员工工作效率及应有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假:
1、请假须按标准格式填写请假条。
2、请假一天须有厨师长签字,两到三天须有部门主任签字,三天以上须有分管副总签字,否则均视为无效,假条应当天及时报到考勤员处备案。
3、正常情况下,捎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均视为无效。特殊意外情况须部门主任批准,消假后及时补假条,并说明原因。
4、无故超假视为旷工。
5、请假连续四天以上(含四天)调休自动取消。
二、正常休班:
1、根据班组自定的轮休表,每周可休班一天,每月正常休班总计不得超过四天。
2、有特殊情况可调休,自己协商联系替班人,并与替班人交代好工作,如出现责任事故由被替者负责。调休需告知班长和厨师长,否则视为旷工。
3、休班可以连休,但在当月内休完,并不得超过四天。
4、节假日轮休由部门统一安排。
三、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病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四、加班:平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服从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司规定做出的统一安排。加班费按公司规定执行。
五、为保证正常工作,每个班组或岗位每天同时请假或休班的人员不得超过两人。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2
为严肃食堂请假制度,履行正常请假手续,以便于食堂请假制度的严格执行,现对食堂员工做出如下请假规定。
一、早餐后请假扣5元。
二、上午或者下午请假扣10元至15元。
三、全天请假扣25元至35元。
四、在工作中,有急事需要请假者,在请假一个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工作不扣,也就是不需要借助别人帮助的'情况下,也不是早上或者下午上班,在一个小时之内不扣,如果在一个小时之内影响正常工作照样扣。
五、请假1个小时以上,2个小时以内扣5元,2个小时以上3个小时以内扣10元,3个小时以上按半天扣,请假三天以上扣当月奖金。
六、请假时要经过领导同意,要有请假条,没有时间写的,来上班时及时补上。
七、如果请假没有写请假条的一律按旷工(旷工半天扣一天)。
八、无故旷工者,旷工1天者按2天扣,旷工2天以上自动离开食堂。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3
食堂保洁工勤人员考勤按照指纹打卡、脸部识别打卡和纸质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凡未打电子考勤且无纸质考勤说明和记录的均视为旷工。凡忘记打卡又无支撑材料证明(请假条、病例等)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一、指纹打卡要求
1、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到指定位置打卡。
2、打卡时,指纹机显示打卡人姓名和工号并语音提示“谢谢”才表示操作成功。不要听见“谢谢”就离开打卡机,一定要看清是否是自己的姓名和工号;如打卡机出现别人的姓名,重新再打,直到显示自己的姓名为止;连续多次打不上卡,本人做好记录,报给组长,组长每周五下午报至后勤处办公室,做好纸质考勤记载,并重新采集指纹。
二、纸质考勤要求
1、以下两种情况可以采用纸质考勤的方式:一是因事因病请假,写好请假条,经过科长签字同意的;二是手指严重脱皮以及脸部无法识别,实在打不上卡的。
2、请假人员每周携带请假条到后勤处办公室填写纸质考勤异动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纸质考勤支撑材料,事后补办的`,一律无效。
三、请假要求
特殊情况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经科长批准后才能认可并报后勤处办公室备案。请假经批准后可请人顶班,顶班人报酬由请假人支付。因直系亲属红白喜事请假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未请假的按矿工处理。
四、处罚规定
1、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无故迟到、早退在一个小时以内,累计两次记旷工半天,当天超过一小时记旷工半天,当天超过两小时记旷工一天。超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岗人员一律按旷工处理。
2、每矿工一次罚款100元,每离岗、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
3、对无视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矿工,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个月之内旷工3次,或一年旷工累计6次,或一次矿工达两天以上者学校予以辞退。
4、上班期间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按旷工处理。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4
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上班,统一时间下班。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有事离校须请假。
二、凡学校要求教职工参加的会议、集会和活动,均属考勤范围,如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的,均作迟到一次处理。有事不能参加的'须请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应请假。批条的权限:半天以内向生产组长请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的,事后应充分说明理由补假,否则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结果处理:
迟到(早退或离岗)在5分钟内扣款5元;5分钟以上每分钟加扣0.5元,一天累计6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每月请假一天扣工资15元(厨师及司炉工25元 ),二天累计扣40元(厨师及司炉工 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当月奖金按日平均扣除。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5
一、请假首先需经各小组负责人处报备、申请
二、经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则到行政部报备、申请
三、请假需提前写请假条、并交行政部
四、如需事后补请假条则先有各小组负责人提前代填写请假条交行政部,待请假人回来到行政部补签字
五、管理层请假需向上级主管报备、申请
六、各部门原则上一天只允许有一个同事请假、超出一人则扣罚小组负责人当月奖金50元/累加翻倍(奖金无则补助里扣除)(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需向xx报备、未报备按本规定处理)
七、(各小组负责人+行政部)有一天的请假权限、请假2天需找xx报备、申请。3天(含)以上需经xx同意方可请假
八、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九、本通知即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6
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
务代理人。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7
1、员工请假,应事先持请假条或有关证明履行批准手续。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回岗上班。
2、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假条——领导批准——行政部据此考勤。
3、公司员工请假1天以下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凡请假2—5天,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审批,主管副总批准;请假6天以上者,须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申报,公司主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考勤。
4、部门经理请假,2天(含2天)以下报主管副总批准;3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申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休假期间的'部门代理负责人。
5、高管人员:公司副总请假1天以内者由总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公司高管会议研究确定,经总经理批准。
6、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的假条,交公司行政部考勤。不符合审批规定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按旷工处理。
7、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有关假,均须将手续、证明交送行政部备案,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休假。
8、迟到、早退者要主动向部门经理原因和时间,按“积分机制”扣减积分。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8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急需整改及明确一些事宜,公司为此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一、所有员工在请假及辞职时,要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必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若未进行交接,主管领导有权不接受请假或辞职申请,不予批准同意。
二、请假
请假者必须在请假时把自己平时未完的,紧急的,预知可能的事件交代清楚,保证工作日常持续进行。对于财务及库房等具有连续性工作的部门,请假休息不得影响正常上下工作的延续。所有请假都必须得到领导明确同意答复后方可休息,如未得到同意一律视为没有请假。
员工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需写明事由及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如遇紧急事宜,必须在当天8:20前打电话给主管、领导本人,然后提出申请,(其余方式一律不算),在电话中必须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相关工作状况及事宜交待,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在第二天必须补齐相关请假手续,如未补办一律按未请假处理。
员工有事请假超过1个小时以上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且不享受当日午餐补助。
如请假期到期还需继续休息必须重新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办理一律按旷工处理。
凡超过一天的`事假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如无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准批准休息,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辞职
所有员工在辞职时必须提前十五天写出书面申请,交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在十五天内办好交接手续,未交接完必须继续交接,直到交接完(这部分延期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方可离职。
工作交接内容具体包括:工作使用的笔、纸本、卡。以及公司配备的一些工作必需品及帐本、单据、电话本、借款等。
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暂不做工资结算;未提出辞职申请而自行不来公司上班者,七天内按旷工处理,超过七天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9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生产技术部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生产技术部的正常运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公司生产车间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
1、车间职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职工请假须提前1天口头征得班长同意,再索取请假条填写。职工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经班长同意签字方可。(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3、班长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批假。超过1天的假期必须由生产经理批准。
4、一般情况下,职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前来或打电话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5、职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天。
6、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奖惩制度
1、未经批准私自旷工者罚款50元,超过三次直接开除。
2、请假期到期不回且未经请示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超过三次直接开除。
3、特殊状况未写请假条者,回厂当天必须将假条补上,若当天未补,罚款20元。
4、当月请假次数超过两次或请假超过三天者,扣除当月全额出勤奖励。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10
一、凡我校教职员工,均应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决不能擅离职守,有事有病的教职工必须在上班前持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满后到校办公室销假,否则以旷工、旷课论。
二、假期种类和期限
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息的教职工可给病假,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者须有医疗证明,教学人员上级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假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
2、事假。教职员工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给事假,但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三天),上天以上三天以内教学人员上级分管校长批准假条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备案十五天至一个月以上者,需学校行政会通过。
3、婚假。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可给丧假三天,旁亲一天,不扣工资。
5、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关于出勤方面的处理意见
学校一切工作员,都应是学校学生的`表率,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凡不请假离校和请假逾期又不办理销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旷工扣发工资办法:
1、旷工1天扣100元,并扣发期末出勤奖励工资,并给予校内警告处分,3天以上学校解聘。
2、旷课1节扣50元,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会议作旷课处理(不足1节按1节课计算),因个人原因请假不参加会议、活动,每次扣10元。
3、上班、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溜岗1次视为旷课1节。
4、全期无病、事假、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教学人员发全勤奖200元,其他员工100元。
5、教学人员病假(凭病假条)每天扣2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看病不扣工资)5天以上不享受服务工资(不含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不享受结构工资中的浮动工资及本月学校规定的全部福利,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70%,一个月至三个月队不享受浮动工资及全部福利外,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的50%三个月以上,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及福利均不享受,以上情况均不得参加学校评优及续聘。其他员工病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6、事假每天扣3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事假不扣),3天以上不享受当月服务工资(不含3天)。事假一个月以上自行解聘。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7、教学人员全期事假1天以上或3天以内,病假1天以上或5天以内,发出勤良好奖100元,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8、全期病、事假超过第4条,全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9、离职学习(非公派)长期病休和长期请假人员按条例第5条执行。
10、事假、病假、旷工应记入教职员工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估教职工工作的依据之一。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11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第二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x)。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不发放其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1)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鉴定后方可复工,参与竞争上岗:
① 医疗期1~3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② 医疗期3~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③ 医疗期6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④ 在试工期内,又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病伤救济费。
2)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3)对在企业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安全部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3天,一次休完。
5、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天;
晚婚(男25、女24)婚假:15天。婚丧假、产假和节育假,均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工享受的假期,均需当时一次休完,不得推迟到以后休假。
(2)婚假、产假和节育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丧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
(4)婚丧假、产假、节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1)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2)病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每天补贴10元,最长为3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3)工伤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医药费全额报销,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特殊情况由劳动管理部门仲裁;
(4)婚假:凭结婚证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5)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三条 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3、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2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2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1、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2、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必须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职员假满当天须到行政部销假;
13、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行政部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作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考勤人员且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4、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科备案;
15、员工如赴外地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表》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将《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案,作为考勤的有效附件;
16、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7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第四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篇13
第一条 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①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②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 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4、产假:
①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42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须是计划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 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②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③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第四条 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即使本月实际出勤天数按比例折算。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办公室。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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