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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部长(主任)、经理等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报综合部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事假
阐明执行定时工作制员工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享受带薪事假及无薪事假。
以下情况可允许员工申请带薪事假:
(1)经公司批准,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或深造。
(2)因国家征用土地,房管部门维修房屋,员工可持有关证明请假,但一年内不得超过二次。
(3)学校开家长会,员工可凭学校家长会通知请假。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事假,均为无薪事假。请假期间将扣除当日工资。
二、婚假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每个正式员工都可享受全薪婚假, 具体规定如下:
(1)早婚——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22岁,女方20岁)的员工都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凡达到晚婚年龄(男方25岁以上,女方23岁以上)的员工都享有3天婚假及7天连续日历天奖励假。
(3)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休完。
(4)婚假不可折合成现金。
2.请假程序
(1)员工休婚假,须提前2周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结婚证书复印件。
(2)按照国家规定,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休完。
三、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四、丧假
员工如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去世,可享受3天全薪假期。
员工如遇旁系亲属(祖父母、兄弟姊妹及配偶的祖父母、兄弟姊妹)去世,可享受1天全薪假期。
请假程序:
(1)如员工未能在休假前提出申请,应在公司上班后一小时内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回来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2)有关证明应附在请假申请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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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六、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安全部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3天,一次休完。
(4)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2. 请假程序
(1)员工休事假,须提前3天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交到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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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员工须在工作开始后1小时内,由本人电话通知其直接主管,讲明情况,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休假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休假期间,如公司因业务需要,要求员工回来上班,员工必须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回公司报到。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回公司报到,须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致电公司,讲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旷工
1.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2.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3.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第四条 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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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3、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董事长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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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2、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必须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职员假满当天须到办公室销假;
13、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办公室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作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考勤人员且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4、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办公室备案;
15、员工如赴外地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表》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将《出差申请表》交办公室备案,作为考勤的有效附件;
16、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7、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第五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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