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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值班管理,规范值班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全县政府系统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县政府领导实行每日、法定节假日轮流带班制度,县政府值班安排每周安排一次,内容包括值班时间、县政府带班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带班领导、县政府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干部,于工作周例会上分发给与会人员,并公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栏上。
二、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处理当天有关重大事务和突发事件信息的上传下达、协调处置工作。
三、遇有重大情况、事故、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县政府总值班室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向县政府办主任报告,县政府办根据事件缓急及时向县政府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四、值班带班领导要按时到岗,不准漏岗和擅自离岗,做好交接-班工作,特殊情况需调班的,须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统一协调,并报县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五、要重视值班工作,关心值班人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改善值班工作条件,值班室配备先进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不断提高值班应急处理能力。
六、进一步完善请销假制度,副、办公室主任离开德化外出,应事先向请假,出访、外出学习等活动应书面向请假。
七、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值班室的,按本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为使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外地区有关政务工作的联络和衔接。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党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联系办理印章制发工作。
(三)负责制定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值宿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办理来电、来函,接收、传递有关信息,接收、办理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其他单位发来的传真。
(五)接待来客、来访人员。
(六)协助领导处理突发和应急事项。
(七)掌握领导公务活动信息。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值班方式
值班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白班由值班秘书负责,夜班、公休日、节假日由办公室干部轮流值班。一般情况下,每周有一位办公室领导带班。主汛期或其它特殊时期实行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值宿制度。
三、工作程序
值班室受理各种事项,一般情况下应按程序逐级上报办理,并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和反馈落实情况。遇到特殊紧急事项,必要时可超级上报。
(一)在夜班、公休日、节假日,对上、下级和有关地区部门的正常来文来电做好登记,待上班后交机要室办理;属基层、群众向电话反映的问题,上班后交电话办处理;属紧急重要事项,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受理电话,首先要讲“您好,值班室”,然后要问清发话人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准确地按程序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对邀请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来电、来柬,值班人员要经分管副主任审阅后送办公室主任批示,并根据批示请示相关领导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四)每日下午下班前,了解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次日公务活动情况,并于次日早8:30分前打印分送各位领导。
(五)认真接待来访人员
1、对前来联系工作的,要问清工作单位、姓名、职务以及所办公务的内容,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一时不能作出答复和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再作答复。
2、凡属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问题,可直接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属于群众上访,要及时与信访部门联系处理。
3、要求面见领导汇报或商谈工作的,由门卫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与领导联系,而后由值班人员将联系结果告知门卫。
(六)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要记录在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要求
(一)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到文电处理有记录,接洽公务有记录,交办过程和办理结果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
(二)重要或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不漏报、延误。未经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三)接-班人员必须遵守交接-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前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对“空岗”的或不按时接-班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值班交接单》。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讲清当班情况,接-班人员要了解前班人员未办完的工作。此外,还要检查办公、通讯设施是否完好、畅通,各种登记簿是否齐全。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不得随意扩散领导公务活动信息及电话号码等内部事项。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值班室办公、通讯设备,保证正常使用。
绥阳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和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工作安排。
(二)接听县政府值班电话和热线电话并进行分办和跟踪反馈。
(三)及时接收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敏感性强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四)编辑《绥阳县应急信息》,分别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五)建立值班信息网络和值班通报制度。掌握县政府领导的主要活动、去向、联系方式;掌握各部门值班电话、领导电话和上下级政府值班电话;掌握县相关部门公开电话、投诉电话和热线电话。
(六)指导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信息报送和办理情况,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保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七)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事项。
二、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值班信息报送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工作办理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要求,主动了解和掌握全县紧急重大情况,认真分析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二)信息报告程序。按照信息逐级上报的原则,值班室收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经查实后,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应急办领导、值班主任、联系主任,并根据值班主任、联系主任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和落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经查实,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应急办领导、值班主任;值班主任接报后,应及时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值班人员按值班主任意见分别及时向联系主任、带班、分管副和报告(联系股室要协助做好报告工作);值班室迅速将相关领导指示(批示)传达到有关部门办理和落实,并及时反馈;及时编发《应急信息》经主任或分管副签发后报市政府应急办。
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应按规定迅速以电话、传真等快捷形式向有关领导和市应急办报告,再编发《应急信息》(附编辑规则于后)。对接报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性质特殊不宜大范围报送的,可通过《应急信息专报》形式报送。对接报涉密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报告。
(三)应急信息处理程序。在紧急重大信息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在事故现场的同志、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传达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跟踪催办和查办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反馈,汇总上报各种信息。
(四)热线电话处置程序。对一般性的意见、建议、咨询要认真做好记录,提供咨询服务,做好解释说明、疏导工作;对反应的有代表性的问题报相关领导和股室周知;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重要情况和举报内容要认真查询、核实,编写《热线处理单》经主任审签后,送相关股室处理,跟踪办理情况,回复来话人或来话单位。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反馈情况,应急事件处置事前、事中、事后领导的指示(批示)意见,相关各乡镇、单位信息报告情况和落实领导指示(批示)情况及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
四、值班工作管理
(一)县政府值班实行、副带班,主任、副主任值班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值班工作,县政府应急办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配合协助值班室做好值班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为每日8时至18时,夜班为每日18时至次日8时,白班、夜班人员不少于1人,特殊情况可增加值班人员(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不少于2人)。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完成当班各项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后,前一个班次才能下班,未完成交接-班就离开岗位或值班时间不在岗的按脱岗处理;对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因时间关系还没处理完或需继续追踪的事项,上一班次值班人员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当面将值班情况给下一班次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如遇特殊重大情况,要与接-班人员共同处理完后方可交-班。
(四)县政府值班室根据本工作制度,制定值班工作细则。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茂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茂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由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 县政府总值班室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领导,应急办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县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县政府24小时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负责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电话反映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核实情况后,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领导报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和通报州直相关部门。
(二)逐级上报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和时限要求逐级向上报告,并按照领导要求,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信息。
(三)安全保密
严格执行值班信息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人员安排
(一)带(值)班领导
县政府、副为总值班室带班领导,县政府应急办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其他领导为值班领导。每周由县政府应急办领导轮流带领值班员值班,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其他领导和应急办领导实行政务、应急双岗值班。
(二)值班员
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总值班室每周轮流值班。孕妇或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女性、工勤人员不参加值班。节假日、主汛期或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期间,实行双岗值班。
(三)其他安排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主要负责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的政务值班、突发事件处置、来信来访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时间县政府总值班室主要负责值班电话咨询服务、值班点名、突发事件信息日报。
县政府应急办应当提前拟制值班计划,通知值班人员。如有人员变动,值班计划作相应调整。
值班领导需调班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四、岗位责任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应当迅速、及时、准确无误办理各项事务。
(一)熟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熟悉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规范、制度,熟悉全县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内容和事项,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二)负责县政府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县政府与各级各部门的联络通畅,协助处理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时编发短信报告、领导批示、《应急快报》等。
(三)负责处理总值班室日常工作。值班人员不能单独处理的业务工作,应当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处理。
(四)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做好相关协调、联络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政务工作
1.来电处理
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电话内容和来电人单位、职务、姓名、联系方式,并按照领导分工及时报告、处理。
(1)工作联系来电。凡要求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的来电,应当将来电内容及来电人的身份、联系电话记录后转告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将领导同志的电话号码、住址、车牌号和行程告诉对方。凡来电请示工作的,不得擅自答复,应当请对方正式行文逐级报告,如果请示问题较为简单,应当记录后送带班领导处理。新闻媒体来电要求提供或证实有关新闻材料的,一律不予答复,如属国外、境外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外宣办或县外事台侨办联系办理;如属国内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宣传部联系办理。
(2)工作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知的工作事项,应当准确详细记录通知内容,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3)会议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会议通知,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和参会人员,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4)接待来电。接到有关领导来县检查工作、调研考察的来电,应当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来县领导以及随行人员的人数、姓名、职务、性别、在县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报告带班领导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5)信访来电。凡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信访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来电人的诉求,做到态度热情,并认真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进行政策解释和答复,应当嘱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反映。
2.公文处理
(1)接收公文。接到文件、传真电报、领导批示、内刊、简报、资料、公务信函等各类公文,应当在《值班记录》上逐条做好登记后酌情处理。
(2)办理急件。接到标注了紧急程度的公文,按紧急程度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并按领导指示立即办理。
(3)协助发文。值班期间,如果有紧急公文需要分发和报送,应当协助有关科室按要求及时办理,并详细记录接收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果属涉密文件,不得通过传真发送,必须亲手交接或通过县机要局机要发送。
3.办理紧急会务
值班期间,如有上级或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应当协助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股室)做好会务服务。
(二)突发事件处置
1.核准信息
(1)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弄清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等基本要素,并立刻通知有关部门核实情况。
(2)接到县直有关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核实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先期处置情况等,并随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情况。
2.应急处置
(1)接到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立即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值班员立即电话报告办和州政府总值班室,并配合应急办着手编写短信报告、《应急快报》等。
(2)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值班员在先电话报告后,立即核实和续报,配合应急办在半小时内形成书面快报,报告相关领导,并按要求报办和州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有关部门。
(3)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紧急事件时,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同前往。
3.后续工作
值班员随时跟踪突发事件动态和处置信息,及时报告值班领导。配合应急办及时形成续报,报告办、州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有关部门。
值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突发事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事件情况、领导批示和前期处置进展,接-班人员做好信息跟踪。
(三)来访接待
接待来访时,值班人员应热情、慎重、礼貌,要主动问明来访者的单位、姓名(必要时验看介绍信或其他证件)、有关事宜等,并作好记录,根据内容和紧急程度,采取不同方式,分别办理。
1.工作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汇报或者请示工作的来访,值班员应当转报有关领导,按领导意见安排接谈或转请有关职能部门接洽。接待反映情况的来访,值班员应当详细询问并认真记录,整理成书面材料,送领导阅示后按领导要求进行处理。
2.检举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检举性来访,要问清情况,登记归口,报告领导后,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接洽。
六、保密规范
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凡涉及、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一律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收取的涉密公文、传真件、重要的信访件等必须逐件登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
七、交接-班规范
(一)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县政府应急办应当提前一天通知接-班人员,交接-班必须在每周一上午上班后10分钟内完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履行手续。
(二)交-班人员应当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必须处理好当班事务,完成本班的值班记录、日志的登记;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交待清楚,不得遗忘;对值班室物资设备进行交接;做好值班室清洁卫生。
(三)交接-班必须做到“四清”,即:看清、讲清、问清、记清。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情况、查阅值班记录,有不清楚或需要详细了解的事项应当及时询问,有重要事情、未尽事宜要跟踪落实,做好记录。
(四)交接-班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现场交接清楚。应交待事项未交待,造成工作失误的由交-班者负责。未履行交接手续造成工作失误的,交接双方都应负责。
(五)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值班人员应当继续坚守岗位,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
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出差不能按时值班的,原则上需先自行作好调换,特殊情况再由办公室安排。
三、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值班时不得长时间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下棋。
四、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应按办公室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程序及时办理。
五、值班人员一般不得随意拨打电话,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确保值班室电话畅通。
六、值班时未能及时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衔接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办公室值班实行轮流制。每班由1名科级干部带班,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周轮换1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因事需调班的,科级干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一般干部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批准。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提出意见,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保安实行全天轮流值班,每班必须保证两人。
二、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处理当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接到严重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特大灾情、社情、疫情、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值班负责人应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负责主动与事件发生地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处置意见,催办落实负责人批示和交办事项,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办理情况。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听、接收值班期间的来电和传真、电报等文件,及时查看政务专网来文,做好记录并及时向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汇报处理。对各级负责人在文件、电话记录或传真电报上的批示,要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不得延压。要将值班期间受理的业务及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交接,避免出现失误和纰漏。
四、对来访人员,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积极办理;来电接听要用语简洁,不得用电话聊天、办私事,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五、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及其他不宜提供的信息。
六、值班人员对办公室安全负总责,协助机关保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检查机关各部门值班和卫生打扫以及门卫值班情况。在值班期间如发生供水、排污、供暖管道破裂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与事务科衔接,并配合有关人员尽快维修。要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值班期间的室内外卫生清洁;遇到闲杂人员进入机关,应主动询问,进行必要的解释引导,确保机关工作、生活秩序安全正常运转。
七、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值班结束后及时起草制发本周工作概况,对机关部门值班、卫生、早操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值班人员每周轮换一次,交-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上午8:30,正常工作日与文书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50,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实行签字制度。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日值班人员必须全部在单位,周末或节假日必须保证两人同时在单位,值班人员晚上要全部住在单位。
县政府办值班考勤制度
(一)政务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地点安排
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4:30和17:30次日8:00,双休日及节假日上午8:00次日8:00。白天值班地点在总值班室,22:00次日8:00值班地点在办公大楼一楼夜间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安排
政府办公室(含法制办公室)除机要科人员、水电工、在岗司机、女性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统一参与政务值班。为确保有紧急事项时能迅速联系上办公室每位人员,办公室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三、值班排班安排
正常上班时间,每天安排1人值班,负责12:0014:30和17:30次日8:00的值班工作。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每天安排2人值班,其中1人带班,负责22:00次日8:00的值班工作;值班员1人,负责8:0022:00的值班工作。总值班室每月按正常工作日时间值班和节假日时间值班,依次进行轮流排班,并将值班安排表提前发到每位值班人员手中。值班人员要记住各自值班时间,政府总值班室不另行通知。值班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换班后,必须提前告知总值班室,下次排班仍按原顺序安排。
四、值班人员职责
(一)负责及时接传电话、发放通知,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热情、细致、周密地做好公务接洽和来访人员接待;
(三)负责处理紧急公务、突发事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事项(包括突发性事件)严格按程序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或办公室领导、县政府领导,并按领导批示的要求认真办理。
(四)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负责值班室环境卫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六)协助保卫科、门卫做好机关安全保障工作。
五、严格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室。
(二)坚守岗位,坚持坐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漏岗,不准请非本办干部代班,严禁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特殊情况需调班的,须报分管主任批准后自行协商调班,并报政府总值班室登记备案。
(三)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夜间值班室,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夜间值班室留宿。
(四)不准用值班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五)值班室杜绝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六)脱岗、漏岗、未在值班室坐班以及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的,视同缺勤一次。对值班人员违反纪律而贻误工作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七)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纪检组、总值班室联合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
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了使办公室高效运转,更好地适应政府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二、全部到岗到位,集中在办公室值班。要坚守岗位,严禁擅自脱岗,严禁随便让他人替班。
三、做好来人接待、来电接听、上传下达等工作。有事首先向带班领导请示。对应急突发事件、重大灾情、事故等要问清情况,认真做好记录,立即报告,迅速处理。
四、提前上班,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地面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烟头。
五、负责做好办公室报纸装订管理。
六、负责办公室计算机及其它办公设施的维护、管理、使用。
七、负责对政府机关夜间值班进行监督检查,敦促做好机关夜间值班工作。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当班处理不完的问题,要向下一班人员交待清楚,由下一班人员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做好交接记录。
九、负责做好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带班领导对当天的值班工作负总责。
十一、值班工作由文秘科负责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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