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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工作指导制度
一、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1.认真落实2015年全区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各级政府要继续重视对社区卫生事业的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的监督管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快速发展。
2.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调整城市卫生资源,以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为重点。今年内各地要完成盟市所在地7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任务,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要完成盟市所在地8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任务。同时,要认真清理整顿社区卫生服务站,坚决取消不能承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个体诊所所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牌子,树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良好形象。
3.落实社区卫生经费投入。自治区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安排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经费。各盟市要落实配套补助经费,补助经费要达到城镇居民人均至少10元的标准。各地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经费和设备经费,创造开展社区卫生的基本工作条件。
4.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示范建设。要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建设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功能布局合理,设备设置基本齐全,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的示范点。在年底,每个盟市所在地都要有合格的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
5.推动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各地要统一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的服务要求和服务行为。
6.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制度。各地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与补助经费挂钩,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向以健康为核心,深入社区,深入家庭的服务模式转变。
7.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要继续举办在职人员的转岗、适宜技术培训班,要重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有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全科医师提高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社区卫生管理人员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8.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政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要建立公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机制,积极推行首诊负责制、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加强社区基本用药管理。
二、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化妇幼卫生改革,夯实妇幼卫生工作基础,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为保护和促进我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1.加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服务能力建设。要重点采取措施,规范管理。改善产科工作条件,严格操作规程,提高产科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综合抢救技术水平,减少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妇死亡个数,降低全区孕产妇死亡率。
2.做好妇幼卫生项目。要重点实施“降消”项目。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领导和组织管理。要重点提高项目旗县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落实“降消”项目的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工作,严格贫困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逐步扩大贫困救助范围。积极协调各级财政落实配套资金。要加强项目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要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母-子系统保健项目、生殖健康项目、郭氏基金会妇幼项目、意大利援助妇幼卫生项目、卫生部高级产科生命支持项目的年度工作任务。启动全区妇幼卫生监测与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提高妇幼卫生监测能力,加强生殖健康教育,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完成项目任务,达到项目年度目标要求。
3.认真做好年度妇幼信息统计工作。完成妇幼信息年报统计、年度孕产妇死亡评审分析报告、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出生缺陷监测报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网络直报统计共五份报表的年度报告。为加强依法统计报告,提高统计监测质量,实行签字制度和退回制度。上报自治区的统计资料都必须经盟市卫生局分管局长签字,未经签字所报信息资料一律退回。各地要加强统计监测质量评价,完成统计人员培训,推动妇幼卫生信息统计规范管理。
4.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促进和规范产前诊断工作的开展。把妇幼卫生执法监督纳入卫生统一执法。要对非法行医、非法接生、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坚决依法查处和打击。要对提供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服务行为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强妇幼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与监督管理。自治区统一《出生医学证件》信息管理。
5.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根据中期评估结果,认真查找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6.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考核指导。要加强定期监督考核工作,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质量,提高早期识别高危孕产妇能力,减少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
三、健康教育工作
认真实施《2015年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监测项目管理方案》,完成重点人群烟草流行监测和健康素养监测任务,做好烟草控制干预。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配合妇幼卫生和社区卫生等各项卫生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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