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国土资源汛期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局研究,现就汛期期间值班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落实防灾责任。为加强汛期值班工作,局建立汛期期间值班制度,由局长余俊德同志负责总值班,局机关各股室轮流值班,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对口带班。
2、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时间为上午8时至晚上11时,其他时间由局值班室负责接听电话。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现灾情,应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及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3、带班领导外出或有特殊情况不在岗位的,务必与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如需外出县境的,需向总值班报告。
4、各国土资源所汛期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并将汛期值班安排表上报局办公室备案。挂所领导将对各所的值班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如发现擅自离岗、脱岗现象,予以严肃处理。
5、局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汛工作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防护区段的监测巡查,特别是危及学校、医院、村庄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巡查监测,发现情况要及时协助当地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避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国土资源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1、 汛期期间,国土所安排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并保证有一名国土所领导在单位处理日常事务。
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接听灾情电话、电传,做好记录,及时传达到位。填写值班日志和地质灾害值班记录。注意收听天气预报。
3、 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事宜,交-班人员必须待接-班人员办理有关手续签字后方可离岗。
4、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会客访友,不做与防汛无关的任何事情。
5、 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事先应按有关规定向所领导请假,待同意后方可离开。
6、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处理班内事务,由于特殊原因未处理完的事务应向下一班交代清楚,不得出现因人为原因贻误时机而造成损失。
7、 值班人员中要经常检查通信设备是否畅通,如果检查有故障时,应及时和电信部门联系,督促维修,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灾信息畅通。
8、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一旦发现有险情出现,应立即向所领导汇报,做到上连下通。
9、 值班人员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并处于待命状态。
10、 办公室安排好值班车辆,保障汛期地质灾害急用车。
11、 凡在值班期间脱岗、离职、疏忽大意而造成严重损失者,视期情节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办公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值班工作由带班领导牵头负责,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实施。
2.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实行分组轮流值班,每周轮换一次。
3.办公室负责编制值班安排表,对值班情况进行考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脱离原岗位,专职负责值班工作。
二、值班时间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早班8:00-14:00,中班14:00-20:00,夜班20:00-8:00。
三、值班工作职责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协助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向带班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值班要求
1.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记录清楚来电来访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事由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进行报告。
2.对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报告局主要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办理有关事项,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3.对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交由机要室办理。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4.值班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不办。值班期间如遇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并立即报告局办公室。如遇群众来访,应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摸清情况,作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相关科室进行报告。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的紧急公文或信函,值班人员要负责完成公文或信函的收发任务。
6.值班结束,值班人员要整理好值班物品,打扫好值班室卫生,并将钥匙交给接-班人员,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事项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做好衔接工作。
五、值班车辆
1.值班车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专门用于保障值班工作,未经批准不得调用。
2.值班司机应按照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做好车辆保障和服务工作,值班期间应在司机班随时待命。
六、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严禁擅自脱岗。因故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报告局办公室进行调班。对无故缺岗的,扣除本人值班补助并予以通报批评,因缺岗造成工作失误的,报局党组会作出处理意见。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按照局机关工作纪律进行处理。
3.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的整洁卫生,要看管好公共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值班制度
为加强对局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安全和上下联系畅通,提高值班管理工作水平,妥善处置突发性、紧急性重大事项,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的职责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来文来电,做好值班情况记录。
(三)提高政治敏感,及时收集、报送、反馈相关信息。
(四)加强沟通协调,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处室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五)爱护值班室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作,确保通讯网络畅通。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七)认真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值班制度及值班时间
(一)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值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二)因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等需要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特殊岗位,实行双休日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三、建立值班机制
(一)在局办公大楼内设立值班室,值班室应完善硬件设施,配备专用传真机、电脑及打印机,开通内外网络,确保信息接收及时,报送快捷迅速。同时,由局办公室牵头值班制度的协调落实,编排值班表,落实值班人员,统一调配派遣值班车辆,确保值班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
(二)值班工作应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各项值班制度的落实。
(三)实行局领导轮流带班值班制度。局领导按照值班表值班,带班期间负责审签值班人员报送的通知、请示、报告及其他值班事项。带班局领导务必保证值班期间的通讯畅通。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等期间,局领导要在岗带班。
(四)建立健全政务值班与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和信访工作专项值班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上级重要指示迅速落实、基层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置。
四、遵守值班规定
(一)带班局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指定其他人员顶岗。
(二)带班局领导、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原定时间带班、值班时,应提前通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另行确定带班局领导、值班人员,同时按规定报送市安委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局领导、值班人员通讯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局办公室。
(三)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要认真记载来文来电,及时处理有关通知、指示、报告等事项。在接受上级通知或指示时,要准确记录,领会意图,不明确的应请求重复、切实弄清。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局办公室办理。如需对下通知或传达领导指示的,要事先加以整理,便于对方准确把握理解。重要通知要事先拟出通话稿,并经带班领导审阅。
(四)值班人员受理重要和紧急情况,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发展情况、当前状态、可能趋势或结果以及处理意见等,要认真了解,登记清楚;需要上报的重要信息,经请示带班局领导后按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
(五)对重大事项处理过程要详细记载,处置结果要及时备案。
(六)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制度的检查和责任追究
值班制度的督促检查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对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检查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值班人员在岗和履行职责情况,值班记录情况,值班资料管理和和保密工作情况,处置突发事件中应急值班系统作用发挥情况,值班室硬件设施的配备和运行情况。
对未执行值班规定或对重大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它事项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国土资源汛期值班制度】相关文章:
汛期值班制度办法(精选8篇)06-01
防汛期间值班制度(通用10篇)05-17
值班的制度01-16
值班管理规定及值班交接制度05-05
应急值班制度02-27
值班加班制度05-10
加班值班制度05-11
考勤值班制度05-13
餐饮值班制度02-06
值班制度范本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