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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值班制度

时间:2022-04-17 03:16:30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政务大厅值班制度

为加强值班管理,确保机关安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政务值班制度。

政务大厅值班制度

一、本制度用于规范干警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和干警夜间值班。

二、值班表由检务部统一安排并按月公布。检务部将值班表在内网公布后,并同时将值班表在院公示牌予以公布。

三、法定节假日由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夜间由50周岁以下男性干警轮流值班。对抽调参加区委区府中心工作或在外挂职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值班,但在抽调前已安排值班的,应值班。

四、夜间值班时间为18时至次日8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白班时间为8时至18时,与夜班时间衔接。

五、各部局组中心内勤应及时关注值班安排,并提醒值班人员,遇有安排在外出公差的及时报告部局组中心负责人并及时安排其他人代班,同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

六、每周确定一名院领导带班,值班干警在院一楼政务值班室,并作好值班记录,遇重大情况立即报告带班领导。

七、带班领导负责对值班干警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处理报告事项。

八、值班人员职责是认真做好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和接听、记录、处理来自各级各部门的电话,

遇紧急重大事项要积极组织处理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日志。

九、值班干警未按时到岗的,由门卫先行提醒;经提醒仍不到岗的,由门卫报告带班领导。

十、值班干警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紧急事项不能到岗的,可自行调剂,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干警间代岗、换岗的,应提前告知当日带班领导。

十一、值班室钥匙应妥善保管。钥匙交接由上下岗值班干警直接进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交接的,应交下一岗干警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内勤。

十二、值班室开通外网和电视,供值班干警自带笔记本电脑上网使用。值班干警在值班室上外网时,应遵守院信息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

十三、检务部负责值班室卫生。做到每周更换床单被褥,清理值班室。值班干警应自觉爱护值班室设施、物品,维护清洁卫生。

十四、带班领导、院纪检部门应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务部每月将到岗情况在内网上公示。

十五、值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按《XXXX区人民检-察-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迟到1人次,扣应值班干警所在部局组中心1分;缺岗1人次,扣2分;因缺岗造成险情或事故的,1人次扣15分。

十六、本制度由检察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政务值班制度2015-09-24 22:54 | #2楼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值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传递信息。值班人员对值班过程中接收到的电话、文件、信函等信息,要立即做好详细记录,并根据内容和紧急程度报告有关领导,待领导批示或口头答复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或交有关人员处理。

2、承办局领导交办事项。①传达领导对某一问题的指示意见;②查询某项工作的办理情况;③向下属单位或部门催要有关情况;④下达临时性会议通知;⑤向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询问有关事项。

3、负责接洽、接待公务来访人员。对因公来访人员(包括洽谈联系工作、调查、参观学习、反映情况等),值班人员要视情况予以接待、答复或解释。对解决不了或不能确定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或转给有关部门办理。

4、处理紧急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紧急事件的报告后,要立即向局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迅速办理。对特急事件来不及向领导请示的事项,应根据情况一面做好应急处理,一面向领导报告。

5、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把值班期间处理的事情,完整地做好记录。值班记录按管理要求及时归档备查。

二、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日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每月底前将下月值班表送达各局领导和各科室。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由所在科室领导负责在本科室内部调整,并提前将调整结果告知办公室。

2、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值班衔接,值班人员一律在值班室值班,必须坚守岗位,确保不空岗。

3、带班领导要坚持在岗带班,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4、值班人员要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对办理的涉密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未经许可不得把领导住址、电话告知无关人员。

5、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设施,不准随意挪用、损坏和丢失,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交-班前负责把值班室打扫干净。

三、责任追究

对带班、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漏岗、空岗的,要予以严肃批评,并视情况减发或扣发值班补贴,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理。 

山西省审计厅政务值班工作制度2015-09-24 12:10 | #3楼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厅机关高效协调运转和政令畅通,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的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值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了解和汇总厅机关及市、县审计局的重大情况和工作动态,编辑《值班信息》,向厅领导报告工作动态、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协助厅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务。

(二)负责接听政务值班电话或接收传真,接受外单位和群众通过政务值班室电话查询并予以答复。

(三)传送有关来电、来函、来文,传送领导相关指示,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四)负责接待来访,询问来访人姓名、单位、身份、来访目的、是否预约等,填写访客记录,必要时向领导汇报。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值班事项的办理

政务值班人员对以电话、电报、传真、口述、呈件等不同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立即将情况详尽报告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然后再按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的处理意见呈报带班领导或厅长,并根据厅领导指示对事件进一步作出处理。接电、接访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值班记录必须及时、准确、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保持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三、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

政务值班人员收到紧急重大情况报告,要立即对报告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编辑《值班信息》(信息要将紧急重大情况的时间、地点和所涉及的单位、人物、影响或危害程度、处置情况等基本要素表述齐全、准确,内容要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送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阅批后,呈送带班厅领导审核后报厅长审批。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将《值班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政府政务值班室,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首次报告不全面的,后续情况要及时以续报形式报送。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将处置结果上报省政府。对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政务值班工作的保密规定

(一)政务值班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遵守保密纪律。

(二)值班人员不得用普通电话讲述秘密事项,不得在无加密装置的传真机、微机和互联网上传输涉密文件、资料等;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领导住址、电话和活动安排等事项。

(三)对在值班期间的电话内容、来访人员身份、反映的情况、工作记录、处理过程等要严格保守秘密,涉及保密事项的,要填写专门的来电(来文、来访)登记表,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

(四)对值班记录、工作资料,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保存,加强保密措施。

五、政务值班工作的管理

(一)厅政务值班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厅政务值班室设在厅机关一层101室,向社会公布的值班电话和传真号码为:0351-4191005。

(二)厅政务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厅领导带班制。每个班次值守时间为早8:00至次日早8:00。厅领导轮流带班每班次为1天,带班期间应当在太原市区,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参加政务值班。办公室按照人事教育处提供各处室、单位实有人员名单来排班。

(四)政务值班表由办公室汇总编制(按编制序列编排)。各处室、单位实有人员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20日前报省政府应急办。

(五)政务值班如遇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按排定的次序值班。

(六)政务值班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

六、政务值班要求

(一)政务值班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职业道德。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时效观念,在工作中要端正态度、严谨作风、恪尽职守,严格执行领导的指示,确保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务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漏岗。按时接-班、按时交-班,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班时交-班的值班员须完成工作记录,向接-班的值班人员说明应交待的情况。特别是对紧急、重大情况以及未处理完的工作必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说明,并根据情况协助处理。

(三)政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雇请临时人员代替值班。坚守岗位,不得离开政务值班室,发生紧急、重大情况时要沉着应对、妥善处置。

(四)政务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洁。

七、政务值班监督检查

(一)政务值班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请假或自行调班应提前报告办公室。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擅自缺岗、离岗、脱岗的,要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办公室不定期对政务值班在岗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公布一次值班情况通报。

本制度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机关政务值班工作制度2015-09-24 23:13 | #4楼

一、值班方式

“物管公司保安与干部职工相结合”值班方式。

二、值班人员范围

(一)领导带班(值班)范围:党组成员、正处长级干部、正副调研员。

(二)一般干部值班范围:各科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在编正式职工(审批中心注册窗口干部除外)。

三、值班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

1.工作日由保安24小时值班。

2.双休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带班、1名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时间:上午8:30下午5:00时,其余时间由保安值班。

3.节假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2名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时间:上午8:30晚上11:00时,其余时间由保安值班。

(二)12315申诉举报的分流处理工作除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处理外,其余时间由消保科负责。

四、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领导职责。值班领导由局领导轮流担任,每周一轮值(节假日每日一轮值),受市局值班领导的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指挥值班室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和应对其他意外情况。

2.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3.检查局机关和各单位值班人员以及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

4.值班期间不能出涪陵区外,节假日期必须到分局政务值班室或到工商所进行现场督查。

5.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干部职工值班职责。干部职工每日一轮值,履行下列职责:

1.了解值班领导所在位置和各工商所政务值班人员情况。

2.了解市场动态和环境情况,及时准确地接收上级发出的任务、检查,督促工商所按照规定行动。

3.接受上级的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及时将领导的指示,传达给工商所和有关人员,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督促检查工商所遵守安全规定,将工商所一日活动情况,综合报告值班领导和上级值班员,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6.接听政务值班电话。认真做好政务值班电话记录。

7.查看市局公告。对市局公告栏中涉及全局的紧急公告,要及时转发,并群发至全局干部职工的移动电话上。

8.保证每小时上网浏览12315系统1次,对12315系统分流和紧急举报、投诉进行处理。

9.其它应完成的交办工作。

(三)应急处突组值班职责。由执法支队、监督管理科、消保科分别安排一名同志组建应急处突组,主要负责分局值班期间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平时夜间和周末值班,每周一轮值;法定节日值班,每日一轮值。应急值班人员原则上可不在机关办公楼,但应当在接到应急任务后30分内赶到指定地点。

五、值班人员行为规范

(一)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二)必须按时到岗、全程在岗。

(三)严禁饮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时饮酒。

(四)严禁在值班场所打牌、赌博、上网聊天、打游戏、吃零食以及从事其它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五)举止得体、坐姿端正,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要求。

(六)其它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六、对值班人员的督查

分局机关政务值班室归口由办公室管理。由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协助负责对政务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遵守值班纪律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有违反政务值班工作制度或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按分局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政务值班工作制度2015-09-24 21:57 | #5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我县政府值班工作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坚持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带班、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值守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 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和县政府办公室确定的其他人员组成。

第四条 工作日和双休日期间,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牵头处理政务值班相关事宜及各类突发事件;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因特殊情况不在本县的,由县政府及办公室带班领导牵头处理。法定节假日期间,由县政府及办公室带班领导牵头处理政务值班相关事宜及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政务值班工作组织管理,做好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安排;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值班室收到的各类传真、文件、电子邮件和县政府政务值班、()公开电话;

(三)负责办理110社会联动、政务值班、突发事件应急值守等方面消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报送、处理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将重要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情况向办公 1

室有关领导和联系工作秘书通报;

(五)负责核实并按要求向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告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统筹安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值班人员;

(六)负责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部有关指示,并按要求参与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有关工作和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

(七)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应急值守、政务值班指导和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八)办理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值班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值班室工作人员报告的值班事项及各类突发事件;

(二)负责按要求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检查值班工作;

(四)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县政府领导值班工作职责:

(一)牵头处理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告的值班事项及各类突发事件;

(二)县政府分管(带班)领导负责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并协助县政府主要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检查值班工作;

第三章 纪律要求

第八条 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不得早退、脱岗,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并保持值班室电话、传真、值班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第九条 法定节假日期间,县政府及办公室带班领导应在办公室值班,并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可以与其他有关领导对调,并告知值班室。

第十条 值班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正常开展的,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延误突发事件处置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县政府值班室负责解释。

李渡小学政务值班制度2015-09-24 14:50 | #6楼

为保证学校政务工作高效运转及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政令畅通,快捷高效,利于学校对校情民-意、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了解、掌握和处置,减少其对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促进民-主科学决策和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渝委办发[2015]47号《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政务值班制度。

一.学校实行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及寒暑假)全天24小时政务与安全值班制度。

二.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安排、指导检查和通报。

三.学校确立和设置政务与安全值班处所与固定电话。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干部)、保安值班制度。

四.“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教师节”、“国庆”等与周六、周日集中放假及寒暑假期间,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人员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其余周六、周日及放假期间的政务安全值班人员为当周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和校园保安。

五. 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值(带)班领导的责任。

六.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到岗值班,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做好协调调班、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空岗、缺岗,不得安排勤杂人员代班。

七.值班人员应加强校园环境安全巡查、监控。发生重(特)大事件、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 1

门及安全职能部门。紧急情况及时拨打“110”、“119”、“120”等援救电话。

八.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期间的情况报告处置工作。对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办理后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馈办理结果。对群众、家长反映的情况,属于值班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及时处理、答复;属于有关职能部门的事,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要求反馈办理结果。

九.值班人员必须规范、完整、详实填写政务与安全值班相关簿记表册。

十.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要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机要文件和资料,防止泄密或丢失。接转涉及保密事宜的电话时,要妥善处理,不向无关人员透露。

李渡小学校

二○○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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