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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辞职管理规定
辞职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成为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流动的法宝。如果员工过多的辞职,会在很大程度影响到用人单位的发展!所以,今天爱汇网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下医院员工辞职管理的相关资料!
医院员工辞职管理规定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医院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辞职程序
第二条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院长及院长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 主管院长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医院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 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 医院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医院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 离职谈话
第八条 员工辞职时,该科室主任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 审查其了解医院秘密的程度;
4.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 阐明医院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科室主任共同签字,并分存医院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 员工辞职时,人事科室主任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 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 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 征求对医院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科室主任共同签字,并分存医院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医院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 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 医院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盘;
2. 医院的项目资料;
3. 医院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 医院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 医院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 其他属于医院的财物。
第十二条 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 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医院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医院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医院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 结算工资。
2. 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 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 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医院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 医院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 员工拖欠未付的医院借款、罚金;
2. 员工对医院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 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医院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医院脱离劳动关系,医院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医院办公室主任解释、补充,经医院院长批准颁行。
医院员工辞职管理规定篇2
1 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 离职管理
(1)辞职
① 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一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② 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③ 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④ 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⑤ 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⑥ 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2)辞退、除名
① 员工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② 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③ 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④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医院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医院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3)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①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② 审查其了解医院秘密的.程;
③ 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④ 阐明医院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⑤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1. 移交、监交
(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x式x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字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x份,x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3)移交事项
① 现款、有价证劵、帐表凭证
② 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③ 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④ 其他应交办事项
(4)监交
① 经理级以上员工由副院长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正院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② 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1)除名员工必须按医院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
(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作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
6.管理
(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医院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医院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才分。
7.附则
(1)医院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医院脱离劳动关系,医院亦不受理在x个月内提出的副职要求。
(3)本制度解释权归于xx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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