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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管理规定
兼职人员工作管理条例及流程一览
一、基本条件
(一)人员素质
1、身体健康,有活力;
2、良好责任心和耐心,能吃苦;
3、开朗乐观
4、和蔼可亲,有亲和力
(二)注意事项
1、讲究礼仪,时刻维护公司形象
2、诚实守信,一言九鼎,低头做事,昂首作人
3、服从管理分配
4、无论做什么都要追求卓越,时刻保持高度的敬业激-情
5、过失不可一犯再犯
6、工作无小事,认真做好是大事
7、永远忠诚于自己的工作
(三)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主要内容。职业道德一方面涉及到每个从业者如何对待职业,如何对待工作,同时也是一个从业人员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表现;是一个人的道德意识。
传单派发工作要求我们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认真履行派发工作,及时反馈派发结果,认真配合客户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公司要求(兼职人员工作管理条例及流程)
⑴公司发布兼职人员需求广告,即确定有如此一兼职工作,报名者可通过回复此帖、QQ或手机报名等方式获取此项兼职工作。具体可以参考北京传单网简介及工资支付方式。
⑵兼职人员在确定并答复接受一次工作安排时,即是相当于和需求公司有口头协议的效力,如兼职人员欲放弃此次工作机会则需在工作开始的一天之前告知需求公司,如无告知,则本网将警告一次。如若再犯,则驱逐出我网站兼职联络Q群,删除论坛ID,并加入黑名单,其个人信誉将在一年内无法恢复。
⑶招聘结束后,公司应通知被聘人员与公司接触会面时间及地点以便安排工作事宜。被聘人员应携带学生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交于公司以便存档。被聘人员如接收较多或较贵重物品时需写下收据,公司不得在此变相收取费用。公司如取消次此项目应提前告知相关人员,否则对被聘人员造成损失被聘人员有权索要相当于损失的费用。
⑷需求公司与被聘人员需约定工作时间与内容及薪金待遇(需求公司应视工作具体情况给予饭补及车补等补助等)等工作信息,信息应与广告内容所述一致,亦可经双方协定更改,一旦约定成立,单独一方不得私自更改。
⑸被聘人员一旦投入工作既为公司工作人员,为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工作时间到达岗位或者工作人员开始工作时用应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通知监督管理人员工作情况及进展。结束时亦如此,不得无故违反。
⑹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公司有权根据迟到早退时间扣除工资的10%-50%。
详细如下:
迟到早退1 -10分钟扣除0 +10%*每小时平均工资;
迟到早退10-30分钟扣除5 +20%*每小时平均工资;
迟到早退30-60分钟扣除10+40%*每小时平均工资;
迟到早退60-120分钟扣除15+90%*每小时平均工资;
迟到早退时间大于总工作时间50%者即作为旷工处理.(为便于支付,公司可与兼职人员协调,罚金与奖金个位数可四舍五入)
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长时间坐着、聊天、离开所在工作区域。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做有违工作及职业道德的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监督管理人员。如有重大情况可自行处理。如监督管理人员发现有违反者,应情况扣除10%-33%当日工资,客户发现并投诉则扣除双倍,严重者扣除99%工资并将其加入黑名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⑻由于客户或者公司原因导致工作任务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或者超额完成,公司将支付原约定工资。如完成约定任务确实需更多时间或者有碰到预先没有计划到的严重的困难,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补偿。
⑼公司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作人员所约定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在约定时间内若兼职人员不来领取,则公司人员有权离开约定地点。
⑽以上规定全部符合国家<<劳动法>>。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传单传媒有限公司,其它待补充。
三、公司监督奖惩制度为完善公司管理监督机制,协调各单位间的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
公司对各个部门即日起实施本制度。
⑴连续五次无过错者,公司当予以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为0-50元不等,并可将其升级为公司荣誉会员,荣誉会员享受比普通会员更高一级的待遇,有优先其它普通会员获得工作的权利,并且获得一次小过错豁免权,即豁免一次由非严重违反规定产生的一切惩罚及不良记录。
⑵连续十次或以上无过错,且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公司当予以50-100元不等的奖励,并将其升级为公司精英会员。精英会员将有成为我公司正式员工的机会,并且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执行,亦可作为小项目负责人负责小项目的全部工作,享有两次豁免。
⑶监督人员主要负责对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公司管理监督小组成员皆出自以上荣誉或精英会员)。监督人员监督过程中如发现被监督者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则需记录并交予公司,公司核实后将给予其奖励,奖励额为被监督人员罚金的二分之一。监督人员不得隐瞒,包庇其他被监督人员的不良行为,否则将开除出监督小组并有权扣除其日工资的1%-99%,严重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⑷连续三次或以上过错者,公司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兼职人员工牌佩戴管理规定
一、 工牌办理
从即日起,新入职兼职人员工牌办理,统一经由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填写发放。填写要求包括该兼职人员工牌上的入职信息【姓名、单位(片区、省区、办事处)、职务】,以及粘贴在工牌正面的兼职人员本人免冠 1 寸彩照一张(要求正规登记照,大头贴及黑白照无效)。缺一不可,否则视同无效工牌处理。
已领取工牌的兼职员工 ,必须在规定时限内( 2015 年 7 月 9 号— 2000 年 7 月 10 号),在其工牌内芯背面完善个人信息填写【姓名、职务(岗位)单位(片区、省区、办事处)】 , 将此面展示出来。并于工牌正面粘贴本人免冠 1 寸彩照一张,即生效。同时请各部门主管协助并监督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定时限过后,工牌信息依旧不全者,一经发现,人事部门有权将其工牌进行回收,以未佩戴工牌处理。
兼职人员办理离职时 ,必须将工牌上交于人事部门离职手续办理人员。工牌遗失或交于其部门主管者,人事部门有权不予办理该兼职人员离职手续。同时发现人为工牌损坏者,依照工牌管理制度照价赔偿工本费 20 元。
二、 工牌使用
1 、 工牌由卡芯,卡套,挂绳三部分组成。新入职兼职人员凭有效工牌可以在后勤处办理本人入住手续,工牌是公司对个人的身份认证。工作期间,兼职人员必须佩戴本人工牌,不得将工牌借于他人。同时必须一律佩戴于胸前,不得挂于腰际或于外衣遮盖,或拿在手上,违者以未配戴工牌处理。
2 、 兼职人员每天上下班凭有效工牌进出行政大楼,若发现工牌冒名顶替者,本人登记照未粘贴者或贴大头贴者,工牌信息不全面或有误者,行政大楼保卫处保安有权没收其工牌交与人事部门处理。
3 、 未佩戴工牌者,严禁出入行政大楼。一经发现,人事部门有权追踪该未佩戴工牌者的身份,并进行相应处罚。同时由该兼职员工撰写有关事情的详细经过,报于片区主管签字,再于人事部门办理工牌领取手续。
三、工牌补办
1 、 工作期间,工牌应随身佩戴,妥善保管。若不慎遗失或损坏,本人应于当日及时到人事部门(一楼面试厅)办理补办手续,补办交纳工本费 20 元。
2 、工牌故意毁坏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人事部门有权回收其工牌,同时扣缴工本费 20 元。 并由本人撰写毁坏工牌情况说明,报请于片区主管签字后,再于人事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四、工牌管理
1 、 工牌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岗位)】填写不全,未粘贴本人登记照或粘贴大头贴等,统一视为无效工牌。同时禁止该员工出入行政大楼,新入职人员不予办理入住手续。一经发现,人事部门及保卫处有权回收该员工工牌。
2 、 人事部门会不定期检查兼职人员工牌佩戴情况。一经发现,不正确佩戴工牌者,按未佩戴工牌处理。并有权追踪该兼职人员工牌下落,回收其工牌,同时由该兼职员工本人撰写检讨说明,报请于片区主管签字后致人事部门批准经办工牌领取手续。
3 、 工牌被收缴者,遗失或损坏未及时补办者(及时补办时间为:遗失或损坏当天),都必须于当天 5 :00PM 之前到人事部门一楼面试厅办理工牌领取或补办手续;在当天 5 : 00PM 之后工牌被收缴着,必须于次日上班时间来办理工牌领取手续。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手续的兼职人员统一视同未佩戴工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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