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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
持证可享9类服务
据了解,《管理规定》强化了暂住证对流动人员的服务功能,规定持有广州市暂住证的流动人员可享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法律援助、申报科技成果、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含婚前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等)、参加社会保险、使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子女义务教育、子女享受免疫和儿童保健服务等9个方面的便利服务。
《管理规定》还要求用人单位录用的流动人员要与其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遵守最低工资制度、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承担岗位培训责任等,不得招用无暂住证的流动人员。此外还提出要将外国人纳入流动人员管理范畴。
《管理规定》还明确提出,街、镇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受公安机关委托,在规定的管辖范围内查验流动人员暂住证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并出示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
办证工本费等取消
据悉,这是广州自2004年废止《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后,再次修订实施关于流动人员管理的综合性、基础性规章。新出台的《管理规定》强化了暂住证对流动人员的服务功能,并取消了办证工本费、城市建设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办副主任李立之表示,在取消办理暂住证工本费后,市财政每年要为此负担2000多万元的制证成本。目前,广州面向流动人员个人收的费用,只有每个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从暂住的第七个月开始收取,这也是面向户籍人口的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双转移”转走低素质者
如今人口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广州发展的三大问题之一,广州平均每三个就业岗位中,就有一个属于流动人员。对流动人员数量控制,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南先表示,广州是个不设防的城市,也不会人为设置任何门槛,但会通过一些导向性的政策和途径,缓解人口的过快增长。如今广州460多万的流动人员已经处于顶峰了,广州正在推进产业和劳动力的“双转移”,并以此将一些低素质的流动人口转走,同时制定政策让一些高素质的流动人员入籍,相信流动人口这个数字肯定会慢慢下降。
“随着广州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不断加快,需要的是较高素质的流动人员,没有一定的技能,在这个城市是呆不住的,而文化低、技能差的人进入广州也肯定是没有前途的。如果要在广州发展,就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和技能,才能享受更多服务。”赵-南先说。
“希望发展成果惠及流动人员”
据赵-南先介绍,《管理规定》规定各级政府要把流动人员管理服务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统筹考虑在流动人员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希望使广州发展的成果同样惠及流动人员。
广州管理流动人口制度亮点
亮点一:流动人员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规定原文: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流动人员的发展现状和需求。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员管理和服务所需的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
解读:
国家发展战略要求,人口配置要与经济配置相适应。因此,《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和广州的现实条件,首次在地方法规中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切实把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共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在广州就业、居住的流动人员对公共服务的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员的公共服务体系,使广州发展的成果同样惠及流动人员。
亮点二:暂住证扩充公共服务功能
规定原文:第九条
第九条持有本市行政区域暂住证的流动人员依照本规定在本市享有以下便利和公共服务: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年审手续;
(二)申请法律援助和社会团体的义工援助;
(三)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服务,子女享受计划免疫和儿童保健服务;
(四)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参加有关考试;
(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
(六)申报科技成果;
(七)使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八)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的条件申办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九)本市其他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便利和公共服务。
解读:
我国实行的是户籍制度,形成了流动人员在流入地与户籍人口享有的公共服务不尽一致。广州、市政府正在着力改善这种状况。《规定》从维护社会公平的目标出发,对流动人员的权益保护作了明确规定。第九条专门明确,凡持有本市行政区域暂住证的流动人员享有9个方面的便利和公共服务,既反映了流动人员享有社会保障权益机制不断健全,又体现了流动人员目前享有的权益与本市城镇居民的差别在逐步缩小,使广大流动人员与户籍居民一样共享广州发展成果。
亮点三:用工单位不准只用人不管人
规定原文:第五条
雇用流动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对所雇用的流动人员的管理责任,做好所雇用的流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招用没有暂住证的流动人员或者为其介绍工作的,按每招用或介绍1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但罚款总数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解读
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就要赋予用工单位管理服务内部流动人员的责任。这次在《规定》中首次明确了用人单位负有做好内部流动人员日常管理服务的责任,同时要求:不得招用无暂住证的流动人员;录用流动人员必须向劳动部门备案,配合政府实施劳动力宏观管理;对录用的流动人员,要依法与其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遵守最低工资制度、办理社会保险、承担岗位培训等责任。这样规定,对强化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用工秩序、保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亮点四:首次把外国人纳入流动人员管理
规定原文:第五十二条
除享受外交豁免权的人员外,需要在本市居住30日以上的外国人、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权益保障、暂住登记、信息管理、房屋租赁、卫生防疫、劳动用工等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参照本规定执行。
解读:
随着广州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进入广州经商、就业、居住的外国人正日趋增多,尤其是近几年发展中国家的外国人明显增多。近年来广州突出加强了外国人暂住登记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将他们的国籍、居住、就业等信息录入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子系统。在居住外国人200人以上的重点街镇,全部设立了外国人管理服务站。同时,在白云区三元里街进行了加强外国人的管理服务工作试点。基于这些实践,这次在《规定》中,明确提出要将外国人纳入流动人员管理范畴,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服务:经商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租房必须进行登记,就业必须持证(就业许可证)上岗。
热点问答
记者:广州今后是否会考虑对外来人口“设防”?
赵-南先:广州“不设防”不等于不管理。广州今后的产业发展方向,必然是以高科技产业和高科技服务业为主导,这就对外来人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有了良好的就业能力,才能在广州找到好的就业位置,否则根本呆不下去。这是一种柔性的的条件,但是比简单的设一些硬性条件更合理,更有效。
广州目前的外来人口数量已经接近顶峰,我认为未来在量上不会再有大变化,但是在结构上会有明显不同。高素质人才会聚集,而简单劳动力会逐渐分流转移出去。这个高-潮估计很快就会到来。此外,我们还将全力推进高素质人才入籍广州。
记者:流动人员今后能否和市民一样享受子女免费义务教育?
李立之(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广州目前已经划分了十三类流动人员子女可免费借读,对十三类之外的也正在想法设法创造就学条件。市教育局最新统计显示,有43.025万流动人员适龄子女在广州接受义务教育,其中民办学校30万人,公办学校13万人,占广州在校生的30%。但是广州流动人员适龄子女增长很快,现有的教育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目前广州在这个方面的主要思路是:第一户籍子女读书问题必须保证,第二开发教育资源多渠道解决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目前广州市政府已成立小组专题调研论证流动人员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今后会出台具体措施,但条件至少有两个,一是居住满一定年限,二是要有固定工作。
记者:广州对暂住证的功能今后将会有哪些扩充?
赵-南先:最主要的功能扩充当然是在权益保障方面。广州目前正在探索在国家现有户籍制度下,为暂住证增加服务功能、社保功能,使流动人员感到办证好,不办证不行。黄埔区对持证人员实行十免服务,番禺区持证人员在辖区商场购物享受折扣,都是很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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