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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增强教职工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使之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功惩过,特制定本制度,作为我校教职工奖罚准则。
一、适应对象
本办法适应于全体教职员工。全体教职员工须增强组织纪律性,努力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出勤;出勤情况将与量化津贴、学校福利挂钩,并作为教职工考核聘任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二、考勤办法
1、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教务处汇总后于下月5日前报办公室。
2、后勤人员由总务处考勤,并把每月考勤结果于下月5日前报办公室。
3、办公室进行教职工例会、升旗等全校性有关集会考勤;教务处进行教研活动、集体备课、辅导学生及本处室举行的集会考勤;政教处进行班主任例会以及本处室组织的集会考勤。
三、考勤制度
(一)、上班
1、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原则上实行座班制。其他教职工实行弹性座班制。如办公事或确有特殊情况须离校,应事前向有关领导请假。
2、教师须按教务处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按作息时间准时上下课,推迟或提前上课均视为迟到或早退,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缺课均视为旷课。
3、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学校及各处室组织的升旗、例会、教研活动以及其它各类集会与活动。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的,须事先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
(二)、请假
1、教职员工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应在请假条上说明事由和出示有关材料(如医院疾病证明书等)。凡弄虚作假,视为旷工,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2、教职工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分管副校长负责审批,请假超过三天的(含续假),需校长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3、假毕或续假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最迟需在返岗二日内办理补假的书面手续。
5、法定婚假、产假、丧假应履行请假手续,但不作病、事假处理。
6、请假手续:请假者先写好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后,持请假条报教务处调整课后,送办公室存档。时间以准假单批准日期为准。
(三)、缺勤与工资计发办法
1、无论婚、丧、病、事假,未经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2、教师每旷课一节,扣发工资20元,非专职教师旷工每天扣发工资30元。
3、上课(含晚自习)迟到、早退在5~15分钟者视作迟到、早退一次,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视作旷课一节,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量化津贴5元;非专职教师迟到、早退在30-60分者,视为迟到、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一天,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元。
4、事假:月累计二天以上者,第三天起,每天扣工资10元。月累计集会(如升旗、例会等)二次以上者,第三次起,每次扣工资2元。
5、病假: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按学期限累计,超过十天,第十一天起,每天扣发工资10元。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按学期累计,超过二十天,第二十一天起,每天扣发工资10元。
6、事假及非住院治疗的病假,除按上述2、3条进行扣除外,再按实际缺课节数,每节扣除10元课务调节金(与此同时,实行有偿代课10元/节)。
7、特大疾病另行处理。
8、婚、丧、产假等事宜,按劳动、计划生育部门规定处理。
四、考勤奖的发放
1、教职工一个学期出满勤的发给满勤奖。
2、教职工一个学期内升旗、各种例会、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累计未到超过5次,请假累计超过10次、迟到累计超过15次以上者,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50%。未到累计超过10次、请假超过15次、迟到累计超过20次以上者,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100%。
3、座班考勤迟到累计超过5次,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50%。迟到超过10次以上者,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100%。
4、教职工一个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5天、或旷课一节、旷工半天内者,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50%,病假累计超过60天,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旷课2节、旷工一天者,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100%。
5、每月由行办统计公布当月考勤,并存入职工个人业务档案。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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