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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2-04-13 10:08:29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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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提高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高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学校对正常工作时间的上班(上课、早读晚自习)、开会和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均予以考勤登记。

1.冬春季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7:30-----8:50 上午签退11:15-----12:10

下午签到1:40-----2:20 下午签退  4:20-----5:00

夏季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7:30-----8:50 上午签退11:15-----12:10

下午签到2:00-----2:50 下午签退  4:40-----5:30

2.签到考勤办法:

①  每天在点到机上签到四次,另加每天两次随机抽查。签到以点到机记录为准,在签到时间以外算缺签处理。当天四次签到加上两次抽查全到为当天满勤。缺勤一天以旷工论处,扣除绩效工资50元,另加考勤8元,共58元,缺勤半天以旷工半天论处,扣除绩效工资29元,每天缺签一次扣2元,缺勤二次以旷工半天论处。抽查一次未到扣2元。

②每月全勤奖为40元。每月累计缺签6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③每月请事假超过三天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每月病假一周以上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每月事假一天内,不扣考勤奖,二天至三天内每天扣8元。病假三天内不扣考勤奖,三到五天每天扣8元

④公假以出勤计算。

⑤当天考勤结果,第二天进行公布。考勤按月考核汇总,所扣金额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如绩效工资不够扣除,此种情况将向教委有关部门汇报。

⑥当日值班领导应对早读、晚自习、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迟到、早退应及时与有关教师联系。教师旷课一节扣除20元

⑦当日值班领导应把当天考勤检查的有关情况在校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二、会议考勤制度

学校例会、全体教师会议、教研会议、班主任会议以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在会议签到记录表上签到。因故不出席者扣20元。

三、请假制度

1、教师因私事、公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私事请假自行调好课程;公假三天以内自行调整课程,三天以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假内调课以代课计算;病假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以代课计算。

2、请假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半天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一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

3、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先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返校后补填假条。不补假条,请假无效。

4、凡请假者必须填写书面请假条,月底考核均以请假条为依据。

5、在编教师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学校制度执行。

四、查岗制度

学校领导、值班领导以及教务处有关人员将对教师的上课、早读、晚自习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并对教师的坐班进行不定时检查。

五、本制度如需改动,需经校委会商议后另行通知,在新制度出台前按此制度执行,任何人不得做出与此制度不符的决定。

六、本制度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起试执行

中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

一、  教学工作量系数

语文:1.3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1.2

九年级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1.1

其它:1

二、  工作量标准

工作量累计达到8个为基本工作量。每少一个工作量扣20元,在绩效工资中分配时还须按实际工作量计算;超出部分按原计算办法执行。

三、  如有教师工作量不足,应向学校校委会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情况进行调配或另行分工,接受学校安排教师,工作量按安排计算;不服从学校安排教师造成工作量不足按工作量标准执行。

四、  1960年以前出生教师,新分配或调入教师,哺乳期女教师等特殊情况教师工作量情况由校长室进行说明。

晚自习安排说明

一、  晚自习时间

九年级:7:00—9:30

非毕业班:7:00—8:30

二、  晚自习说明

九年级晚自习按安排进行。非毕业班下晚自习教师由学校安排,被安排教师不得把晚自习卖给其他教师,如果觉得学校安排的时间有冲突,可以在班组教师中自行调节(两个班一组,701和702一组,703和704一组,801与805一组,802与803一组),调节后的安排应到教务处备案。

高中教职工考勤制度2015-08-05 16:58 | #2楼

一、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考 勤 办 法 

二、考勤对象为所有在岗教职工,含有关临聘人员。 

三、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 

四、教师考勤采用课堂考课形式,考课采用行政考勤和学生反馈相结合。行政人员考勤采用电子考勤,在门卫室签到。 

五、非教学人员考勤采用电子考勤和行政抽查相结合。签到地点:门卫室,根据作息时间确定签到时间。 

六、教工会议、半日教研、监考及阅卷等参照以上办法或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办法考勤。 

请  假 

七、请假要求提前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办,否则,以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应主动到教导处销假,否则责任自负。 

八、行政人员、非教学人员请假由校长批准。 

九、教师事假,两天以内(含2天)由教导处审批,三天至五天由校长批准,五天以上由行政会研究决定。校长请假,由党支部副书记代批准,三天以上由教体局批准。请假条交教导处存档。 

十、教工病假需持市级以上医院有关证明,由校长审批。危急病患者,如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请假,病愈持市医院以上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手续的,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十一、教职工的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教职工夫妻双方父母、配偶或子女的丧事,准假3天(不包括旅程时间)。 

十三、教职工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因重病需要护理者,请假需经校长审批,期按事假处理,每天扣20元。超过三个月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考 勤 处 理 办 法 

十四、教师上课、非教学人员签到迟到、早退的:5-10分钟扣15元,迟到、早退10-20分钟扣30元,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每节扣40元。行政非教学人员签到,每半天签到两次,缺一次扣10元,吃到、早退每次扣5元。 

十五、病假期间工资、津贴按有关规定发放。 

十六、非教学人员事假每天扣80元。教师事假不超过一周的,每缺一节课扣款40元,自行调好课(须补上)并在教导处备案者每节课扣20元;教师事假超过一周的,每天扣80元。 

十七、未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或私自接受他人调课的,双方每节课各扣40元。教导处临时安排代课或接受别人调课未上的,每节课扣40元。 

十八、旷工半天扣80元,旷工一天扣160元。一节课按半天计算。因旷工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九、教工会议、半日教研、监考及阅卷等未参加的,按照请假或旷工作相应处理。 

二十、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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