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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人员管理制度
庆城县运政稽查大队工作管理制度
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大队工作人员要严格组织纪律,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大队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 严以律己 宽以待人。大队工作人员之间要搞好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杜绝拨弄是非,品头论足,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行为。
四、清正廉明,不谋私利。大队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坚决杜绝特权思想,严格要求自己,不得以权、以岗谋私。
五、立足本职,加强学习。大队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仪容风纪严谨,检查动作规范,语言表达文明。
七、出勤勤,干满点。大队工作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按规定请假。股室负责人要搞好中队科室人员的考勤,并及时准确地填报考勤表。
八、遵章守纪,作风严谨。严禁大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九、爱护办公设施,维护办公秩序。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办公设施和用具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场所要保持卫生清洁。如人为造成办公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坚守值班岗们,严格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处理好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
会 议 制 度
一、大队长办公会:由大队长主持,大队其他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并记录。原则上每月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内容是:大队各分管领导汇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及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二、大队月度工作例会:由主管领导主持,大队其他领导和各中队部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召集并记录。
三、大队全体人员会: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办公室负责召集并记录,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大队工作情况;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学 习 制 度
一、大队全体工作人员要端正学习态度,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大队实行周五上午学习日制度,学习内容以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及政策法规为主,同时也应加强对时事政治的学习。
三、大队全体工作人员除周五上午或因天气不好不能路查安排学习外,应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
四、政治业务学习由分管领导统一组织安排,并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经大队领导批准。
五、政治业务学习要持之以恒,大队全体职工每人每季度至少写一篇读书笔记和一篇心得体会。
廉 政 建 设 制 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增强党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明纪律,认真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做到服从大局,令行禁止。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清政廉洁,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四、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侈奢浪费,不索贿受贿,不刁难打骂业户。
五、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吃喝玩乐,游山玩水,不准在业户家用餐,不准接受任何礼品。
六、遵纪守法,勤奋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争创省级“文明窗口”单位。
奖 惩 制 度
一、违犯交通局待岗规定的,按要求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待岗。
二、上岗按百分制达标工作制度。对上岗无故打人骂人事件,超权查车不按规定开据扣证、扣车通知书,每次扣5分。
三、收款不开或少开单据的处5倍的处罚,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四、人民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属实,违纪行为是三乱的每次扣20分。
五、年内两次业务知识考核,两次低于80分,每次扣5分。
六、稽查人员执行公务时,仪容风纪不整者,发现每次扣5分。
七、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的,除消除影响外,公开检查,严重者调离岗位,并给予处分。扣20分。
值 班 制 度
一、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坚守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私自让他人替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需经办公室同意,方可替岗。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好有关事项(包括:上级的重要指示、紧急通知、下级的请示报告、举报投诉、来人来访等)。有需要请示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带班领导,值班中如有失误,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积极搞好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由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四、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必须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备查,并向接-班人员说明有关情况。
五、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查岗和处理值班人员请示的问题。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职责分工
1、为加强对大队机关卫生工作的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和职责,大队成立机关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卫生的指导、监督、检查、评比。
2、机关环境卫生实行中队科室包干负责制,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为卫生责任人,负责中队科室管辖卫生区的卫生清洁工作。
3、各中队科室要强化卫生意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大队将把卫生工作列为中队科室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有标准、有检查、有落实。确保机关卫生制度落到实处。
二、卫生标准
1、中队部室地面要保持清洁无污迹、烟头、积尘、空气保持清新。
2、办公桌上只能放置台历牌、廉政建设警示牌、文具盒、电话、水杯、烟灰缸及有关文件、材料等,桌面要收拾整洁,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一致。下班后,桌面要收拾清洁,不得摆放文件材料等。
3、办公椅后背不许搭放衣服、毛巾等;座垫经常洗涤,保持清洁;下班时,将椅子插入桌洞里。
4、窗台仅限摆放花盆及其他装饰品,不许摆放文件、材料等。
5、室内摆放的脸盆、衣架、痰盂、纸篓、暖瓶等器具,要整齐有序。
6、室内墙壁悬挂的制度、图板等要美观大方,严禁乱贴乱挂。
7、报纸阅后要随手整理,有报架的必须当天上架。
8、走廊和楼梯要清洁卫生,无垃圾、污迹、烟头、纸屑、瓜皮、果核、积尘等。
9、厕所要一天清扫,随用随冲,保证厕所内无臭味,便池、地面无污迹。
三、检查考核
1、大队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一小时为清扫卫生时间,并由卫生领导小组负责检查、考核。平时实行定期不定期地抽查。
2、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进行重点清理;连续两次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之一,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取消年底评选先进科室的资格。
工作人员出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性,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风气,保证出勤率,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大队全体工作人员。
2、考核内容。除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时间外,每月的出勤情况、值班和节假日加班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病假、事假、旷工等,均在考核范围之内。
3、奖励。每月法定工作日,正常值班出满勤,发足额全勤奖。
4、处罚。凡违犯劳动纪律规定,经查属实的,将按照大队《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5、考核。大队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由各科室负责人考核;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考核;大队领导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受大队长的委托代为考核;夜间、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情况由办公室和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6、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人员结束值班后,应将值班室钥匙及值班记录及时转交给下一个班人员。各中队科室由中队科室负责人填写中队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和加班情况明细表,每月最后一天将本月记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按规定实施奖惩。
7、大队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端正工作态度,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交通稽查人员仪容风纪管理规定
一、帽子戴正,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
二、不得混穿不同季节标志服;内衣不得离出标志服两毫米,内衣下摆不得外露。
三、炎热季节,除执勤以外,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帽,不穿制服上衣,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冬季着装不得围围巾,不得将口罩带系在帽子上,不戴时应将口罩取下,不得挂在胸前。
四、着装时,不得戴耳环、项链、领花、戒指等装饰品,不得穿拖鞋或拖着鞋。
五、头发要整洁,男不得留盖耳长发,不得留胡须,女不得留披肩发。女同志怀孕期间不得着标志服。
六、不得把标志服借给着装范围以外的人穿。
七、稽查人员执行公务中遇到党、政、军领导,本部门上级应主动敬礼。
八、变更季节时的换装时间,由市交通局统一规定全市要一致。
交通稽查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对运输业户和驾驶人员打击报复、有意刁难。
三、不准接受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宴请、物品。
四、不准酒后执行公务。
五、不准少于3人使用票证、查车、补费、罚款。
六、不准工作外私自查车,处理违章。
七、不准将补罚的费款挪用、转借或作其他开支。
八、不准因个人私事或为亲朋调用有车单位和运输业户的车辆。
九、不准超越职权范围和超越标准收费罚款。
十、不准公事私了。
禁 酒 规 定
一、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严禁着交通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四、严禁与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行政执法、执收对象饮酒。
五、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违反上述规定的,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望各级交通稽查机构、各单位要把实施禁酒规定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培养良好职业道德和树立良好交通稽查形象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执行。
执法文书单证使用管理规定
一、必须使用交通主管部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票据和单证,各中队不准自行修改制作。
二、实施违章处理时,必须使用和规范填制执法文书。
三、严格按规定范围和期限开具待理证,并将使用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
四、单证分类使用,严禁混用、代用。
五、执法文书、单证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规定登记、发放、缴销。
六、对已处结违章行为的执法文书、单证,按分类及时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做到月订册、册入盒(柜),根据规定期限保存。
七、大队每月一次对执法文书、单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大队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文书票证使用情况审查。
执法文书票证会审制度
为严格执法文书,加强对票证的使用管理,根据《交通行政执法处罚程序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管理
严格票据、票证领用登记,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建档立卷。
二、会审内容
审查《询问笔录》、《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执法文书和各类公路规费票据使用情况。
三、会审组织
由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四、会审程序
1、会审方式。月度抽审,季度会审,年度评审。
2、责任追究。每月不定期抽查,抽查中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票据、票证一次的,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二次以上的系统内通报批评。
季度会审中,发现违规使用执法文书、票据、票证的,或在月度抽审中存在的问题限期内未改正的,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年度评审中,对全系统的执法文书、票据、票证综合考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层次,作为年终评选树优的条件之一。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派车规定
1、大队办公室负责对车辆统一管理。
2、半天以上因公用车或因公出城区的车辆,均由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控制因私用车,因特殊情况个人用车时,半天内的城区用车和半天以上、出城区或夜间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派车辆在外过夜。
4、不经领导批准,私自驾车外出的驾驶员,发现一次对驾驶员提出严肃批评,屡教不改者将视情况调离岗位。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1、大队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办公室要坚持“管车先管人”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分析安全形势,排查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大队各项规定,爱护车辆,勤检查,勤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和完好的工作状态。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开呕气车,不开“英雄车”,不酒后开车,不私自出车,不带故障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4、认真抓好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车辆的值班使用工作。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车辆必须按时到岗,除带班领导外,任何人不得调用值班车辆。双休日、节假日除值班车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派车。
5、严格控制夜间、雨、雪及大雾天气动用车辆。大队所有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办公楼院内。如车辆因特殊原则需在外停放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报带班领导批准。
6、严格奖惩制度。驾驶员如发生直接责任事故造成损失,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车辆加油规定
1、大队所有车辆,必须凭大队开出的加油通知单到大队指定的加油站加油,车辆因公外出及特殊原因除外。
2、建立油耗台帐,每车一帐,一月一统计,按月累计。各车的油耗参考值为大队办公室内控指标,并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3、为确保考核的准确性,车辆里程表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维修,否则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大队请示报告制度
为保证政令畅通,加强信息交流,稽查大队在处理工作事务中,根据工作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及时向大队领导或办公室请示报告。
一、本地本单位交通稽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其他与稽查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决定及重要安排等事项。
二、对上级的重要文件、决定、指示、会议和贯彻执行情况。
三、按照规定需要报请大队批复的事项及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转报的事项。
四、大队长、教导员五天以上外出的。
五、大队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变动。
六、大队发生的比较大的突发事情。
七、大队需要汇报的事项。
八、其他需要向大队请示报告的事项。
微机、取证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一、微机
1、微机及辅助设备由违章处理室统一登记,管理、使用,每季度由支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2、微机与辅助设备由内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切实保证微机外部卫生清洁,内部定期保养。
3、按规定程序操作微机,外部人员需要查询微机内存资料,须经大队长批准。
4、微机不允许用于游戏娱乐或干与业务无关的事项。
二、取证设备
照像机、摄像机等贵重物品由专人使用管理,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器械保养工作,确保及时正常使用。
秦皇岛公交服务质量稽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管理,规范服务,减少投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服务质量检查稽查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是总公司《员工岗位考核暂行规定》服务质量检查与认定违章事实的说明文件。
第二章 稽查工作要求
第四条 稽查人员的工作要求:
(一)掌握公交服务质量工作内容和要求,熟练应用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定和公交业务管理知识;
(二)开展稽查工作必须携带稽查证件并至少两人在场,实事求是做好记录,做到相关人员签名齐全;
(三)票务稽查时,规范稽查语言。(我们是公交公司票务稽查人员,为规范售票行为,杜绝票款损失,请配合我们查验车票,谢谢!);
(四) 团结协作,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禁工作时间看书、睡觉;
(五)不接受有利害关系人员请客、送礼等;
(六)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七)在稽查中发现重大违章行为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并及时进行调查。
(八)在处理过程中不得随意公开违纪情况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 稽查范围及内容
(一)运行方面查:
1、人员到位情况;
2、甩站、甩客;
3、追车、压车、连连车、整条线路超过规定车隔60%运行;
4、是否规范进出站;
5、是否按规定上下车;
6、车坏,是否按规定转人;
7、是否按规定线路运行;
(二)安全方面查:
1、超速行驶、强行超车、乱停乱放;
2、私自将车交与他人驾驶或用车办私事;
3、开车时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
4、驾车时与人闲谈;
5、是否拔掉点火开关钥匙及车身外部的各种小门紧固;
6、灭火器及消防安全锤是否齐全有效,位置摆放得当;
7、运行中两车是否传递物品或司乘人员横穿公路传递物品;
8、营运安全检查标准:
⑴灯光使用:进出站是否规范使用转弯灯;⑵车身外部门子:车身外部的门子是否紧固;⑶进站:①有序进站,港湾站台车头应对齐站台前端停车,站牌站台车头对齐站牌停车;②三辆以上(含三辆)串车进站时第三辆及后续车辆应二次停站,开门上客;③停下时车身应与道路平行,距路边50公分以内;④停车时车门应避开积水;⑤遇有需照顾的乘客候车时,要尽量贴路边停靠;⑥车停稳后开车门。
(三)卫生方面的检查:
发车点环境卫生,车内外的卫生;
(四)服务方面的检查:
1、规范用语的使用和服务忌语的禁用;
2、有问必答,耐心解释;
3、司乘人员的四主动(主动服务、主动售票或监督投币、主动搞卫生、主动观察);
4、严禁车内吸烟;
5、是否按规定着装及佩带上岗证;
6、其他违规行为;
7、文明服务检查标准
(1)着装检查:衣着仪容整洁大方、佩饰得体、班前不吃异味食品、不理怪发型、不赤背与不穿吊带、拖鞋与凉拖上班。
(2)服务用语检查:服务过程中使用了十字文明用语,不说脏话、怪话、不使用生、冷、硬的语言,耐心解释,不知代问。
(3)服务设施检查:①线路号牌标志字迹清楚与行驶线路一致;②车厢内设有老幼病残孕专座;③车内悬挂的有《乘车规则牌》;④车门外应有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⑤车门开关灵活,开度正常。⑥车窗玻璃无缺损,推拉灵活;⑦车顶通风窗开关灵活;⑧座椅、靠背齐全完整,安装牢固。⑨扶手杆、地板不缺损,不松动。⑩配备的报站器、刷卡器能正常使用,垃圾桶齐全。
(4)规范运行检查:①不在运行中接听拨打手机或玩游戏;②不在行车中吸烟、饮食、闲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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