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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员工工资管理规定
一、员工分类
㈠正式员工
1. 正式员工指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员工。
2. 正式员工共分为五类:生产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行政人员、管理人员(初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①生产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工人和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人员,如:生产工人、检验员、保管员、司炉工等。
②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技术性工作的人员,如:电工、修理工、技术员等。
③销售人员是指产品销售工作人员。
④行政人员是指行政部、投资利润中心的一般工作人员,如:汽车驾驶员、炊事员、会计员、出纳员等。
⑤管理人员又分为初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A. 初级管理人员是指各部门的副主管或副经理、班长或组长等。
B. 中级管理人员是指各部门的主管或经理、工程师、会计师等。
C.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
㈡非正式员工
包括临时工、试用人员和兼职员工等。
㈢员工的分类界定由行政部负责。
二、正式员工工资
㈠正式员工工资项目定义
1.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考勤工资+补贴工资+代交代扣工资+奖罚工资+销售提成工资(仅限销售部员工享受)。
2. 基本工资
①基本工资指公司考虑岗位的劳动环境、劳动强度、技术含量等因素而确定的岗位基础工资。
它可以是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月薪或是年薪。
②月基本工资标准(元)
生产人员600-800
技术人员800-1000
销售人员600 -800
行政人员800-1000
初级管理人员1000-1200
中级管理人员1500-2000
高级管理人员3000-5000
③身兼多职的以最高职务应享受的基本工资计算。
3. 职务工资
①职务工资指所任职务应担负责任的应得工资。
②因工作失职或渎职,可酌情扣发职务工资。
③月职务工资标准(元)
生产人员60
技术人员80
销售人员80
行政人员60
初级管理人员100
中级管理人员200
高级管理人员300
④身兼多职的以最高职务应享受的基本工资计算。
4. 工龄工资
①工龄工资是依据员工进入公司工作年限确认的应得工资。
②员工工龄从进厂上班(含试用期)年月算起,不满一年者不计工龄工资,以后每满一年工龄工资累加50元。
③月工龄工资= 员工进厂年数×50 元/ 年。
5. 学历工资
①学历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承认的学历的高低而给予的补贴工资。
②月学历工资标准
硕士(含硕士)以上300 元/ 月
本科150 元/ 月
专科100 元/ 月
中专50 元/ 月
高中(含高中)以下10 元/ 月
③以最高学历为准。
6. 考勤工资
①考勤工资是依据员工出勤情况而确认的应得工资
②月考勤工资=5 元×出勤天数
③考勤工资的扣罚按公司《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7. 补贴工资
①补贴工资是依据员工工作和生活需要确认的应得工资。
②月(日)补贴工资标准(元)
8. 代交代扣工资
①代交代扣工资指公司替员工支付的应由员工本人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各种保险金、在公司的食宿费等费用。
②代交代扣的金额标准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的规定执行。
9. 奖罚工资
①奖罚工资是指对员工出勤情况、工作表现、纪律状况等方面实施经济奖惩后所应得的工资。
②奖罚工资的建议权属各部门主管,核实权属行政部,审批权属总经理。
10. 销售提成工资
①销售提成工资指销售人员按不同市场超额完成销售任务应得的提成,提成金额标准由公司另定。
②销售提成只能是销售部的员工享受。
㈡正式员工的工资结构
1. 生产人员工资结构
①工资总额=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考勤工资+补贴工资+代交代扣工资+奖罚工资(含超额完成定额提成或奖励) 。
②基本工资为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具体按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由生产部提出定额方案和细则,行政部汇总,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③生产人员最低基本工资不低于600 元,当生产人员并未缺勤而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基本工资时,按600 元发放。
2. 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管理人员工资结构
①工资总额=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考勤工资+补贴工资+代交代扣工资+奖罚工资。
②由行政部审定造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3. 销售人员工资结构
①工资总额=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考勤工资+补贴工资+代交代扣工资+奖罚工资+销售提成工资(仅限销售部员工享受)。
②销售提成金额标准根据公司制订的相应政策而定。
③代支费用:如公司为其支付的招待费、车辆使用费等。
㈢正式员工基本工资的评定
1. 一年评定一次。
2. 个别调整一般只涉及调岗或新上岗人员。
2. 发布
①每次评定结果由行政部统一汇总,报总经理批准。
②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和投资利润中心联合发文至各部门执行。
③个别调整由总经理批准后发行政部和投资利润中心执行。
4. 评定情况必须填写规范的评定表格,并留存备案。
三、非正式员工的薪酬结构
㈠临时工工资
①使用临时工必须报行政部备案。
②临时工只有基本工资,不存在任何其他劳务收入,基本工资按天计算。
③临时工月工资最高不超过行政人员平均基本工资。
㈡试用人员工资
1. 新进厂员工试用期工资
①总工资= 基本工资+ 考勤工资+ 保密工资。
②基本工资:同类正式员工基本工资的80 %。
③考勤工资=3 元/ 天×出勤天数。考勤工资的扣罚按公司《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④保密工资=30 元/ 月。
2. 试用期为:生产岗位1 至3 个月,其他岗位3-6 个月。
3. 新进厂员工试用期工资由行政部评定造表。
㈢员工转正
1. 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和所属部门主管对员工进行考评,合格后录用为正式员工。
2. 行政部负责确定新员工的基本工资,并报总经理批准。
㈣兼职员工工资
1. 总工资=基本工资+通信补贴工资+保密补贴工资。
2. 兼职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直接确定,并通知行政部和投资利润中心执行。
四、薪酬结算与发放
㈠考勤、休假、加班
1. 员工考勤、休假、加班由行政部按公司《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2. 出勤天数的确定:1 、3 、5 、7 、8 、10 、12 月份为31 天,2 月份为28 天,4 、6 、9 、11 月份为30 天。公司规定的节假日视为出勤。
㈡工资结算
1. 生产人员工资结算由生产部计算造表,于次月3 日前报行政部汇总审核。
2. 其他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工资结算由行政部直接统计造表。
㈢审核批准发放
1. 行政部于次月4 日前将工资发放表先报监事审核,再报总经理批准,然后交投资利润中心准备发放。
2. 每月的5 日为工资发放日。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可顺延。特殊情况除外。
3. 投资利润中心在发放工资时,由出纳员负责通知,以工资单(条)的形式告知个人的工资具体核算情况。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六、本规定自200 ×年×月×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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