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科室绩效考核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推进,绩效考核问题逐渐成为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希望能帮到你。
第一条 为建立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政绩评价体系,结合机关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市直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市局机关科室及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机关党政负责人,含借调单位半年以上工作人员、临聘人员)、市直单位的考核。
第三条 绩效考核分单位和个人,其先进数量不突破指标。根据考核细则对单位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个人年底根据民-主测评评分。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 市局机关科室、市直单位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二)内部管理情况;(以上两项占90分)(三)市局民-主评议情况(占10分)。
第五条 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由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打分。
第六条 为强化工作落实力度,激励争先、创优、实干精神,在本办法第四章考核内容基础上,对考核对象工作中出现的突出业绩和明显过错实行加减分,计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分体系。
第三章否决项目
第七条考核对象因工作严重失职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对科室和当事人予以评先否决。否决事项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一)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三)其它依纪依规应当予以否决的事项或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予以否决的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红旗或先进单位(一票否决)。
(1)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职发生严重涉稳事件,并被上级机关追究的;
(2)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或个人不良行为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上级点名批评的。
(3)单位其工作人员受到立案查处的。
第四章 加减分项目
第八条加分项的分类层次及范围
一类加分项:
(一)工作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厅级以上部门(含省各类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通报表彰或在中央部委文件(含批件、工作情况通报)中表扬肯定以及在国家级媒体上宣传报道的;
(二)参与某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活动或处理某起突发性重大事件,成绩突出的。
二类加分项:
(一)工作在省局、省各类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市政府的文件(如工作情况通报等)上受到表扬肯定或在省级媒体上宣传报道的;
(二)工作受到市局或市直相关部门(含市各类领导小组等临时性机构)行文通报表彰的。
三类加分项:
(一)工作在在常德日报头版或其他市级主流媒体头版头条报道的;
出现其他情形,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加分。
第九条减分项的分类层次及范围
一类减分项:
(一)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带来严重不良后果或影响较大的;
(二)违反廉政规定,或严重违反本局机关廉政管理制度,尚不构成否决情形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责任差错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五)因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因管理不力一次造成管理经费浪费5000元以上的。
二类减分项:
(一)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二)因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物损失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或因管理不力一次造成管理经费浪费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三)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被服务对象投诉,或经本局督查发现,经查证属实的;
(四)大局意识不强,不服从协调或配合不力影响工作的;
(五)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局机关管理制度,情节较重的。
三类减分项:
(一)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的;
(二)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的;
(三)落实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不力的。
出现其他过错的情形,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减分。
第十条加减分规则
(一)加分项:一类计0.6分;二类计0.4分;三类计0.2分。减分项:一类扣0.6分;二类扣0.4分;三类扣0.2分。个人的荣辱按50%记入科室。
(二)加减分应明确到科室,同一事项科室不得重复加分。
(三)同一加减分事项涉及到多个科室队或个人的,主办按分值的60%标准计分,协办按40%标准计分;确实无法分清主次的,各按50%计分。市局成立的临时性专门机构负责的中心工作出现加减分事项的,分值记入承办科室。
(五)全年加减分累计后进入总分,其累计结果加、减分总额分别不超过5分。本年度产生加减分事项,出现确认或颁奖在本年度考核之后等特殊情况的,分值可计入下一年度。
第十一条加减分的认定程序
如存在加减分情况,科室队或个人应如实向考核办申报。考核办及时收集汇总,在核实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确定加减分项目,由局长签署确认意见。
第五章考核等次
第十二条根据考核对象的最后得分以及有无否决事项,决定考核的名次。
第十三条单位考核分机关组和市直组,按百分值考核。
(一)机关组:市局机关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船员科、船检科、安全科、运输科、港口科、航道科、应急办、执法支队(合署办公科室以一个科室实行综合考核)。设红旗单位1个,先进单位5个。
(二)市直组:直属分局、城区航道所。若得分在93分以上(含93分)则为先进单位,若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则为红旗单位。
(三)行政许可办若在政务中心获先进以上荣誉则同时为机关先进以上荣誉。
第四条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被否决的机关工作人员视情况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
个人考核先进数量不超指标,在在编在岗人员中评选。临聘人员先进按比例设定。个人考核设嘉奖和先进个人两个奖项,评选比例为30%,其中嘉奖及先进个人各占15%(以人社局批准指标为准)。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市局机关科室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科室考核总分第一名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为优秀,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作为对其主要负责人重用的重要依据。其主要负责人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次定为基本称职,给予诫勉谈话。
行政许可办公室及所属工作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考核,比照本办法相应情况进行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市直单位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市直班子给予集体谈话,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 市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行政奖励挂钩。绩效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优秀等次的推荐记三等功。
(二)与干部任用或惩诫挂钩。连续三年被定为优秀等次的,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被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不含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人员)的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晋升职务。被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有职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与发放个人津贴、补贴挂钩。被定为不称职的,其津贴、补贴按有关政策规定发放。
第七章考核组织
第十七条 市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对各部门和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和等次、奖惩方案进行审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由市局人事科、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分管绩效考核工作的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制定、实施考核方案,及时收集、综合并通报考核信息,年终现场考核,汇总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和奖惩方案。
第十八条单位绩效考核按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制定考核细则。考核办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综合各部门提出的方案和意见,分别制订本年度各部门考核细则,经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下发。
(二)平时考核及情况通报。考核办及时汇总平时考核信息,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拟制绩效考核通报进行通报。
(三)年度考核及情况汇总。年底,考核办依据考核细则对考核对象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汇总考核情况。
(四)考评情况的公布和情况申辩。每季度和全年考核情况通过常德海事网站进行公示,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如有不符实际的情况(加减分项除外),考核对象可向考核办进行申辩,并提供相关材料。考核办应认真核对打分情况,并将核对结果向申辩者进行通报。
第十九条个人绩效考核按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
局领导嘉奖和先进个人推选由考核领导小组民-主投票评选,按得票多少从高至低产生嘉奖和先进个人候选人。
在编在岗先进工作人员按以下步骤进行评选。第一步:部门推荐。各单位按其所在单位总人数60%的比例推荐先进的人选,局领导分别参加分管单位的推荐,其结果报分管领导审定;第二步:民-主推荐。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民-主投票评选,按得票数从高至低,首先评选出先进个人,再在先进个人中评选出嘉奖人员,已获得红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确定为嘉奖人员。
临聘人员先进个人推选由考核领导小组民-主投票评选,按得票多少从高至低产生先进个人候选人。
第二十条决定考核等次和奖惩兑现。市局考核办提出考核结果、等次排位和奖惩方案后,提交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八章奖励办法
第二十一条机关组获得红旗和先进科室称号的,颁发奖牌,并给予物质奖励,其奖励标准为:红旗单位人平奖励 1000元;先进单位人平奖励 500元。市直组获得红旗和先进科室称号的,颁发奖牌,并给予物质奖励,其奖励标准为:红旗单位班子成员人平奖励 1000元;先进单位班子成员人平奖励 500元。
第九章考核纪律与工作监督
第二十二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参与考核工作的有关科室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织提供虚假情况;
(二)不准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
(三)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四)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严重失实的,宣布考核结果无效,对直接责任人免去其领导职务。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局考核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二○一三年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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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绩效考核表
市局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公共类(8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 |
分值 |
考核办法 |
考核 单位 |
工作 职责 履行 情况 (40分) |
工作奖惩情况 |
10 |
按第四章加减分项目考评,加减分不超过10分。 |
考核办 |
具体工作完成情况 |
30 |
交办的工作推诿每件扣2分,工作不主动,影响单位工作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分。 |
项目 |
工作目标 |
分值 |
考核办法 |
考核 单位 |
内部 管理 情况 (30分) |
办公环境卫生,物品陈列有序。 |
2 |
每季度不定期检查一次,存在脏乱差现象,每次扣0.5分。 |
考核办 |
完成年度新闻宣传工作任务。 |
3 |
市局网站上稿和信息报送量全年6篇,每少一篇扣0.1分。 |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除婚庆、丧事外,严禁赈酒。 |
5 |
违反廉政建设,被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违规赈酒,每人次扣2分。 |
||
严控经费使用,做到包干经费不超支。经费使用按月如实报销,因公借支事毕后7日内报账(归还)。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有工作计划、资金预算、工作小结。 |
5 |
包干经费每超10%扣0.3分,超支部分不足10%按10%计。违规报销1次扣0.2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一项扣0.5分。 |
||
年度工作有计划,每月工作有记录,半年、全年工作有总结。 |
4 |
在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中如实进行工作记载,不得出现长时间(1个月)工作记录空白或集中补录情况,发现一次扣0.2分。半年、年底无年度工作总结扣0.2分。 |
||
严格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实涉企检查备案等制度。 |
5 |
发现问题一次扣0.2分。 |
||
认真抓好科室学习活动。 |
1 |
在全局组织的各类业务考核中,科室参考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全局平均水平的,每次扣0.2分。 |
||
参加上级或本级组织的会议、活动、培训或考试。 |
5 |
每人次未落实扣0.2分。 |
||
民-主 测评 (10分) |
科室团结协作、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服务热情 |
10 |
考核办成员民-主投票。 |
市局机关科室绩效考核业务类(20分)
科室队 |
指标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 单位 |
办公室 |
1、加强政务信息及宣传工作.全市市级主流媒体上稿6篇以上;及时更新本单位网站。 2、加强公文印章管理.公文处理和印章使用规范有序。 3、强化档案管理,保证文书资料及时归档。 4、加强公文车辆、接待管理,保障机关事务正常运转。 5、做好综治工作,搞好物业等后勤服务工作任务。 6、抓好保密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保密工作任务。 7、做好法制宣传、普法及执法培训,加强法治常德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8、完成省市及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办公室工作任务。 |
查看资料。在省市及主管部门相关考核中未达到合格层次的,每项扣2分。 |
考核办 |
船舶船员科 |
1、完成省局船舶船员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对县级海事机构船舶船员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3、加强船舶船员业务工作台账及技术档案管理。 |
1、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2、辖区县级海事机构船舶船员管理工作未达到省局考核标准的每项扣2分。 3、船舶船员管理业务工作台账,技术档案不齐全每项扣2分。 |
|
航道管理科 |
1、制定年度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3月15日之前上报)。 及时报送航道维护统计表。 2、航道行政执法。要求辖区内全年至少办理一起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案例。 3、文明样板航道创建。 4、全年至少开展一次航道内乱采乱抛专项治理。 |
1、没有计划扣2分,迟报扣1分。 不报报表扣2分,报送不及时扣1分。 2、辖区内全年没有办理一起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案件的扣2分。 3、文明样板航道创建有组织机构、计划安排,缺一项扣1分。 4、没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扣1分。 |
科室队 |
指标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 单位 |
人事科 |
1、抓好优化环境和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强化干部执行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主题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2次以上督查活动。 3、按规定进行干部管理、调配、使用。 4、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4次以上。、组织机关集体学习6次,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少于12天)。组织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 |
1、优化环境和作风建设考核排名靠后被批评的扣1分;2、未制定“强化干部执行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主题活动方案或未按方案落实工作的,每处扣0.2分; 3、干部工作违反规定,每次扣0.5分; 4、效能建设督查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每少1次扣0.2分。 |
考核办 |
船舶检验科 |
1、船舶法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含VIMS5.0系统运行、船舶审图管理等)。发现一处一般不合格的问题扣0.1分,严重不合格的'问题扣0.2分。 2、船舶检验证书签发。违规签发船检证书、或无图发证,发现一次扣一分。 3、船舶标识堪划(考核载重线分色、船名、船籍港标识)。发现一艘船舶标识不齐全扣0.1分,发现一艘船舶无载重线标识分色扣0.2分。 4、船舶AIS船台设备的安装。未完成AIS设备安装任务扣0.5分。 |
1、发现一处一般不合格的问题扣0.1分,严重不合格的问题扣0.2分。 2、违规签发船检证书、或无图发证,发现一次扣一分。 3、发现一艘船舶标识不齐全扣0.1分,发现一艘船舶无载重线标识分色扣0.2分。 4、未完成AIS设备安装任务扣0.5分。 |
科室队 |
指标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 单位 |
财务科 |
1、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收支行为,确保“四费”开支零增长。 2、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3、规范采购行为,对大宗物资实行招标采购。 4、报账及时,每周报账一至两次。 5、及时向省局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或资料,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6、每年对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一次,对财务征收工作稽查不少于一次。 |
1、未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扣一分; 2、专项资金管理不按程序每笔扣1分; 3、大宗物资未实行招标采购每笔扣1分; 4、每笔业务签字完结后,超过十天未报扣1分; 5、未及时报送资料,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上级考核中有问题每次扣1分; 6、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检查未达一次扣1分。 |
考核办 |
应急办 |
1、完成上级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 2、做好监控中心管理工作。 3、做好基层、视频监控管理指导工作,每半年对全市监控中心监控进行一次检查指导。 |
1、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上级任务的每次扣0.5分。 2、被省局通报监控中心一次扣0.5分。 3、指导工作不完成扣0.5分。发现问题不进行指导,给单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0.5分。 |
|
运输科 |
1、企业年度核查工作。 2、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3、业务统计工作。 4、船型标准化工作。 |
1、企业年度核查率100%记满分,每少一家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2、燃油补贴按时准确发放记满分,差错一处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3、数据统计按时准确上报记满分。不及时上报或错报一次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4、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并按时下拨记满分,错报或漏报一艘次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
科室队 |
指标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 单位 |
安全科 |
1、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抓好对辖区县级海事机构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 3、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安全工作台账及各类报表报送管理。 |
1、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2、检查督导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通报、交办的每项扣2分。 3、安全工作台账不齐及各类报表报送不及时每项扣2分。 |
考核办 |
港口科 |
1、台账与档案管理。 2、港口管理。 3、港口安全。 |
1、建立港口安全台帐、港口经营人情况登记表、港口岸线(水域滩地)审批登记表、港口安全督查登记表、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岸上培训人员登记表、港口码头汇总表及港口经营人档案。每差一项扣2分。 2、编制港口总体规化和港章。辖区内利用港口岸线建设港口设施是否进行申报与审批。企业经营资质普查工作。未建立每项扣2分。 3、制定港口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并演练;港口危货企业安全是否检查报告制度;辖区内的港口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上岗资格证的信息资料的是否更新;是否做好接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准备工作并有专人受理申报业务。是否定期到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开展现场安全督查。辖区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码头核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情况。每项扣2分。 |
|
支队 |
1、完成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工作任务。。 2、保障重大活动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有工作方案、有监督检查记录。 3、举报投诉受理、调查、回复率100%。 4、依法查处案件,确保案卷质量。 |
案件质量由法制科制定评分标准并提供评分情况;其他指标任务未落实的,一项扣0.2分。 |
市直属分局绩效考核细则
项目 |
工作目标及要求 |
分值 |
考 核 评 分 办 法 |
考核 单位 |
业务 工作 |
对照县级海事、港航考核要求落实 |
70 |
按县级海事、港航考核办法折算记分 |
考核办 |
党风廉 政建设 |
1、全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及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 2、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大力实施表率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 3、认真贯彻落实述职述廉有关规定,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除婚庆、丧事外,严禁赈酒。 |
5 |
1、党风廉政教育每少一次扣0.2分;廉政文化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 2、未签订责任状每人次扣0.2分。 3、程序不规范或内容不全面扣0.2分,主要负责人没进行述职述廉扣0.5分。 4、违犯廉政建设,被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违规赈酒,每人次扣2分。 |
|
民-主测评 |
市局领导、科室队负责人按工作实绩、廉政建设、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民-主测评。 |
10 |
按实得分计分。 |
|
财务 |
1、及时报送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征收报表于每月底前报送,财务报表于次月的5日报送上月报表); 2、加强财务管理,开支严格按年初的财务预算执行,“四费”开支实行零增长;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采购或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程序; 4、及时完成交办的财务工作。 |
15 |
1、未及时报送财务资料每次扣0.5分; 2、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每次扣0.5分; 3、未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扣1分; 4、“四费”支出超标,每超1%扣0.1分; 5、固定资产采购或处置不按规定每次扣0.5分; 6、完成财务工作不及时每次扣0.3分。 |
市城区航道所绩效考核细则
项目 |
工作目标及要求 |
分值 |
考 核 评 分 办 法 |
考核 单位 |
航道工作 |
辖区航道畅通,航标设置及维护达标 |
27 |
1、无工作计划安排扣5分; 2、无半年、年终总结每缺一项扣3分; 3、在安排有航道养护资金的情况下,所管航道因养护不到位,发生船舶滞留或航行受阻等现象一次扣5分,3次以上全扣。 4、无管理台帐扣1分,在有航标专项经费的情况下,所设航标因维护不到位或不及时,造成航道或过船设施不畅通的出现一次扣5分,3次以上全扣; 5、需设航标而未设,每处扣5分。 |
考核办 |
马家吉、唐家嘴船闸管理 |
确保防汛畅通、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
20 |
设备保养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1分,检查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党风廉 政建设 |
1、全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及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 2、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大力实施表率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 3、认真贯彻落实述职述廉有关规定,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除婚庆、丧事外,严禁赈酒。 |
5 |
1、党风廉政教育每少一次扣0.2分;廉政文化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 2、未签订责任状每人次扣0.2分。 3、程序不规范或内容不全面扣0.2分,主要负责人没进行述职述廉扣0.5分。 4、违犯廉政建设,被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违规赈酒,每人次扣2分。 |
|
项目 |
工作目标及要求 |
分值 |
考 核 评 分 办 法 |
考核 单位 |
队伍建设 |
1、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绩效考核; 2、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狠抓政治业务学习,组织业务考核或比武,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
5 |
未开展绩效考核扣1分;未组织业务考核、比武活动扣0.5分;无学习计划扣0.5,学习笔记记录不全,一人次扣0.2分。 |
|
内部管理 |
完成年度新闻宣传工作任务6篇。 |
3 |
每少一篇扣0.2分。 |
|
按公文处理、管理有关规定制发、处理、保管各种文件。 |
5 |
抽查5份文件,出现差错1处扣0.2分。 |
||
1、及时报送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征收报表于每月底前报送,财务报表于次月的10日报送上月报表); 2、加强财务管理,开支严格按年初的财务预算执行,“四费”开支实行零增长;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采购或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程序; 4、及时完成交办的财务工作。 |
15 |
1、未及时报送财务资料每次扣0.5分; 2、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每次扣0.5分; 3、未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扣1分; 4、“四费”支出超标,每超1%扣0.1分; 5、固定资产采购或处置不按规定每次扣0.5分; 6、完成财务工作不及时每次扣0.3分。 |
||
民-主测评 |
市局领导、科室队负责人按工作实绩、廉政建设、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民-主测评。 |
10 |
按实得分计分。 |
|
政令畅通 |
市局交办的任务没完成,每此扣2分。 |
10 |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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