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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绩效考核表
为加强财政管理,促进各乡镇全面完成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14年乡镇财税收入和财政管理工作继续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财税收入管理、财政管理与财源建设三项。
二、考核办法
本着突出重点、切实有效、推动工作的原则,坚持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督查考核相结合,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综合考核评分。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财税收入50分、乡镇财政管理50分,乡镇财源建设作加、减分项目,加分项目最高加15分,减分项目最高减20分。各乡镇要及时将当年新上生产型财源项目的工商、税务等资料报县财政局预算股备案。具体评分项目设置及计分方法见附件。
三、奖惩措施
(一)绩效评分结果作为、县政府对乡镇年度绩效评估财政工作的得分依据。
(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财税工作的领导、财政所所长为财政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财税收入任务的各奖1500元,未完成财税收入任务的乡镇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煤炭税费、矿产品(含温泉、红砖、河砂、石材)税费、烟花爆竹(含纸业)税费征管工作依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单项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根据乡镇财政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按分值从高到低评选一等奖1名,奖励4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3000元;三等奖5名,各奖2000元。
(四)对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指标内的部分征收5%的政府调节基金,超过当年控制数部分征收30%的调节基金,所征调节基金全部转作县政府偿债基金。
附件:宜章县2014年乡镇财政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
附件
宜章县2014年乡镇财政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
考核内容 | 考核目标责任内容 | 分值 | 考评方法 | 考核责 任单位 | 协助考 核单位 | 得分 | |
财税收入 (50分) | 完成县国税局委托代征的建筑材料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税收任务(10分) | 10 | 以县政府办公室下达2014年乡镇财政收入目标任务文件和县财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4年1~12月财政收入月报文件为依据,无指标任务的得基本分,有指标任务的按完成任务占目标任务的比率乘以基本分计分,超额完成的,加分最高不超过基本分的50% | 县国税局 | 县财政局 | ||
完成煤炭税费任务(10分) | 10 | 县矿产品 规费征收办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县财政局 | ||||
完成烟花爆竹(含纸业)税费任务(10分) | 10 | ||||||
完成矿产品(含温泉、红砖、河沙、石材)税费任务(10分) | 10 | ||||||
完成“两会一部”和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各计2.5分,共5分) | 5 | 以县政府办公室下达2014年乡镇财政收入目标任务文件和债务办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无指标任务的得基本分,有指标任务的按完成任务占目标任务的比率乘以基本分计分,超额完成的,加分最高不超过基本分的50% | 县财政局 | ||||
完成归还财政借款任务(5分) | 5 | ||||||
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协助征收部门完成乡镇财税收入任务,对煤炭、有色金属、烟花爆竹主产乡镇协税护税进行重点考核。因协税护税工作不到位,辖区内每出现一次暴-力抗税事件扣2分,最多扣6分 | 扣分项目 | 查看文件资料,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以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矿产品规费征收办提供的情况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提供的立案查处情况为依据,酌情扣分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县矿产品 规费征收办 | 县财政局 县公安局 县监察局 | |||
乡镇财政管理(50) | 专项工作(35分) | 1.按要求编制本乡镇年度综合预算并严格执行(3分) | 3 | 每发现一处或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 县财政局 | 县监察局 县审计局 | |
2.严格执行《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4分) | 3 | 查阅账务违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3.启用公务用车消费管理系统(4分) | 3 | 所有车辆费用票据附有公车消费系统打印的结算单计4分,违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4.按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6分) | 6 | 每超标一项扣2分;查阅会计凭证,如发现核算不真实,应调增相应数额,每发现一次扣1分,本项分值不够扣的在总分中扣 | 县监察局 |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 |||
乡镇财政管理(50分) | 专项工作(35分) | 5.实行“一卡-通”发放各类涉农补贴资金(5分) | 4 | 查看补贴资金发放台账资料和有关管理系统,未实行“一卡-通”发放或基础数据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的不得分 | 县财政局 | 县监察局 县审计局 县农经局 | |
6.严格执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4分) | 4 | 以县综改办考核结果为依据 | |||||
7.做好农业保险工作(3分) | 3 | 以县农业保险办考核结果为依据 | 县农业 保险办 | 县财保公司 县财政局 县农业局 | |||
8.做好村级组织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3分) | 3 | 以县农经局考核结果为依据 | 县农经局 | 县监察局 县审计局 | |||
9.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3分) | 3 | 开展了清查盘点、账实相符的计1分,否则扣1分;资产配置或处置是否有审批手续,有审批手续的计2分,未审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县财政局 | ||||
10.加强单位往来款项管理(3分) | 3 | 管理严格、定期清理、收回及时、核算清晰计3分,未清理或收回不及时的不得分 | |||||
11.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 扣分项目 | 未配齐财务人员(会计、出纳)扣1分;无证上岗扣1分(每人);未参加财政部门业务培训或继续教育的扣1分(每人次);各级财务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的扣2分 | |||||
12.对财政所完成有关专项业务工作通报排名情况 | 加分、扣分项目 | 排名前三名分别每次加0.5分、0.3分、0.2分;后三名分别每次扣0.5分、0.3分、0.2分。 | |||||
乡镇财政管理(50分) | 日常财务工作(15分) | 1.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遵守法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做到依法理财(7分) | 7 | 查阅会计账簿及凭证,是否有乱开支、虚列支出等违反财经法规纪律与财务制度的情况;需财政部门审核审批的事项是否严格履行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单位支出管理、报账程序,发现违反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县财政局 | 县监察局 县审计局 | |
2.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范(7分) | 7 | 查阅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内容是否齐全;报账手续是否合法齐备;会计报表是否完善、准确、真实。违反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3.每月15日前底将上月财务报表报送县乡镇财政管理局(1分) | 1 | 缺报一次扣0.5分,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
财务违纪违规情况 | 各级职能部门专项财务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 | 扣分项目 | 违纪违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扣4分;10万元~50万元的扣6分;50万元~100万元的扣10分;100万元以上或在全省、全国造成负面影响的作末位排名 |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县农经局 | |||
乡镇财源建设 | 加分项 | 及时将当年新上生产型项目的工商、税务等相关资料报送县财政局预算股,乡镇新上生产型项目新增地方税收10万元以下的加2分,10~50万元的加5分,50~150万元的加8分,150~300万元的加12分,300万元以上的加15分 | 最多加15分 | 根据税务部门纳税资料据实考核;县财政局预算股提供新上生产型项目成立的各项资料,未及时上报资料的在已得分的基础上扣3分 | 县财政局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
减分项 |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以优质服务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严禁向当地各类企业个体户乱收费、乱摊派,杜绝索、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现一起扣5分,最多扣20分 | 最多扣20分 | 到企业、个体户明察暗访,到纪检等执法部门调查了解情况,据实考核 | ||||
合 计 | 100 |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乡镇财政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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