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3 06:56:39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工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承包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适用于xxxxx热电厂承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发布20xx年5月1日发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关联部门职责

  3.1安监部负责承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生技部、扩建处工程部是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的`审查及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的签发。

  3.3人事部负责临时工的统一管理。

  3.4各相关单位负责承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具体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4.1.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必须对承包方(乙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4.1.1.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几年来所安全施工记录。

  4.1.1.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1.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4.1.1.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4.1.2甲方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4.1.3承包工程开工前三天,乙方工作负责人应携带有关资料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一)签发手续。

  4.1.4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人员须经过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到甲方安监部门办理安全责任书手续,交纳一定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4.1.4.1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收取:承包工程费用在1,00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证金30,000元;10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证金8,000-10,000元;5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证金3,000-5,000元;50,000元以下的,收取保证金2,000元。

  4.1.5安全施工保证金在施工期间进行考核,工程结束办理返还手续。具体考核如下:

  4.1.5.1施工期间,乙方每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扣除其全部安全施工保证金。

  4.1.5.2施工期间,乙方每发生一例人员轻伤及以上事故,扣除其安全施工保证金20xx元;

  4.1.5.3施工期间,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甲方设备、建筑物等损坏事故,扣除其安全施工保证金1000-5000元,并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4.1.5.4安全施工保证金不够扣除额时,须处以相等数额的罚款或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4.1.5.5安全管理费收费标准:按施工管理费的3-5%(或安全施工保证金的10-20‰)收取,总计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4.1.6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对承包工程须有专人负责,严禁以包代管。承包方对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的设备、建筑物等造成损坏时,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应及时汇报安监部及工程主管部门。

  4.1.7承包工程涉及到设备系统时,由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另行办理热机或电气工作票(包括动火工作票)。

  4.1.8甲方安监人员对施工现场随时进行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按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1.9凡未签订安全责任书及未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承包工程部位,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对违反该规定者,除责令其停工外,还要处以100-500元罚款,签订安全责任书及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1.10施工时,同一地点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工作,否则不准施工。

  4.1.11承包工程也必须执行“作业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规定(填写“危险因素控制卡”)。

  4.1.12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经双方填写签字后,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13我厂多经系统在厂内承包工程时,也必须执行该规定。

  4.1.14各生产车间、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

  4.1.15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填写执行程序,见附件二。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主管厂领导进行检查。

  5.2本标准按《xxxxx热电厂安全奖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2

  一、工人进场时即由班组长报送名单,项目办公室和安质部登记存查,凡有人员变动,班组长应在当日报告。

  二、禁止雇用未满16岁童工。

  三、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机操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效合格证并经测试,确认具备相称的工作能力,才能雇用。其它工种工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雇用。

  四、在工地留宿人员应按项目部的规定办理留宿手续,禁止未办理准住证的人员留宿工地。

  五、不准在工地及宿舍内赌博。

  六、严禁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逗留、玩耍,宿舍内严禁男女混居,宿舍内必须干净、整洁,做到“五个”一条线。

  七、现场作业人员不准在楼面临边、脚手架体上及其它有威胁人员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玩耍。

  八、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完善,方能上岗作业。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3

  一、民工宿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农民工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100—200元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9、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班组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项目部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二、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里的废纸等易燃物品,要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及时清除。文件资料要远离电源插座。

  2、办公室内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火、电炉和其它电器加热取暖,(包括电暖气)。

  3、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办公室内不得燃烧纸屑等物品。

  4、吸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5、每天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三、餐厅厨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厅内应禁止吸烟。就餐者如有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引导其到指定的场所吸烟。

  2、厨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种固体或液体燃料火锅时,必须遵守操作程序。不许在燃烧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

  3、餐厅的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及线路、插座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临时线。要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如有短路、电阻过大、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检修。

  4、餐厅要设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厅内的各种消防设施不能挤占、挪用和遮挡。

  5、厨房在炼油、炸、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不要过满,严防油温过热出现明火、溢锅引起火灾。

  6、厨房内燃气灶具、烤箱,点火使用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要用纸张引火。

  7、不要往炉灶、烤箱火眼等处倒置各种废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不准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应切断的电源,关闭燃气的'总、分阀。

  四、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禁止烟火的标牌,库房门口及通道,要保持畅通。

  2、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并不准使用其它电器设备,照明开关应装在库房外部,并要有能加锁的保险盒,库房门要朝外开。

  3、库房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按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拉电线。

  4、库房货物存放要按货物的性质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质相互抵制、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存放。存放货物不得过高过宽,主要通道不得少于1.5米宽,高度离照明要保持0.5米距离。

  6、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施防火规范》。

  7、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用易燃物品搭建隔层或分离库房。

  8、电工及保管员要经常对照明灯具,电线等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切断电源后方可下班。

  9、库房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懂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10、房内必须贴出明显的防火安全制度。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4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本项目民工用工的管理,保障民工用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本项目施工生产的需要,制定民工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民工的使用是用工管理的`一种形式,招收民工必须符合用工文件精神,纳入劳动人事管理体系。

  第二条民工的招收,要在确定任务的前提下,以统招和自招相结合,并填写好民工使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和劳务公司、民工个人各一份,审批存档。

  第三条严格控制民工使用数量,要根据施工任务量、工期来确定招收人数,杜绝无计划招用民工。工程结束后应立即解除民工合同,否则不予以支付工资。

  第四条招收民工必须是本人持由乡政府或镇政府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使用民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后,办理申请招工手续,经华达公司同意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招乱雇民工,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第五条被招用的民工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至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已婚的须持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第六条民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具备操作条件者上岗。

  第七条民工必须从事一线施工岗位,不准从事非生产工作或各种机械操作,驾驶工作等。民工从事特殊工作作业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使用民工要签订由华达公司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并须由劳动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第九条民工管理办法

  1、民工被录用后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2、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不报告或拖报者,后果自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在招收和使用民工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综合办公室不予计发工资,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追究用人单位的领导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4、民工必须执行请假制度,不准无故旷勤或私自出走,私自出一天扣除三天工资,经教育不改者解除劳动合同。

  5、民工之间要搞好团结友爱,文明相处,不说粗话,不准拉帮结伙,打仗骂人,打仗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负责,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6、不准偷盗他人钱物和生产工具,发现者除退还赔偿外,给予两倍的罚款及解除劳动合同。

  7、工作结束后,所用工具一定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有丢失,在工资中扣除所丢失工具价格一倍的赔款。

  8、民工要遵守本项目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后果自负。

  9、民工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责任心,对分配的任务,要尽职尽责地完成,对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农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我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工人、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劳务班组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进行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居住家属,不准私自留宿外单位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任何人员,床铺上或宿舍门口应注明住宿人员姓名。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热毯,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严禁使用热得快在宿舍烧水。不准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不准使用高压电器设备,不准将电线拉至床上使用,不准使用花线材料的电线,不准在无人的情况房间用电,房间长明灯,房间开空调,做到人走电断。

  5、床铺被褥做到整洁、平整、摆放整齐,室内各种物品、个人用具及床下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干净,做到布局合理、不乱放、乱摆,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材料、任何隔断、隔离方式隔离房间,不得采用泡沫板、模板、草甸子垫床。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床架、铺板、各种用具,登记领取,妥善保管,丢失损坏照价赔偿。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7、建立卫生值班制度,实行专人专岗做到天天有人搞卫生,责任到人,宿舍房间内清洁卫生工作有住房职工、民工自行负责实行值班制(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另一个人顶替),每天房间卫生值班员负责房间卫生清洁工作,个人床铺应摆放整齐,保持宿舍内地面干净,无烟头、无痰迹、无尘土、无杂物。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机械、工具等。

  8、不准在宿舍内用任何材料设置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9、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0、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劳务单位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周四对生活区各家单位的宿舍进行一次检查并不定时抽查,根据程度给予奖励或处罚。

  11、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按每一个违规项目给予500元到1000元罚款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用工处理。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6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农民工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

  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100—200元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

  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9、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班组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

  项目部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_民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04-02

民工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02-17

民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04-08

民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04-02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04-10

民工食堂管理制度05-06

工程民工安全制度03-31

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03-10

民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03-25

民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