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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防火消防安全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制度1
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典当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到有人负责。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整改和制止火灾隐患和一些违法现象,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采取应急措施。
3、公司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4、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特别是消防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项消防培训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5.公司内的消防设备和消防栓必须放置在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
6、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7、业务和工作结束后,要检查电源关闭情况,确保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8、消防值班检查员应认真负责,在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存在火灾隐患。
9、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0.营业场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1、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3、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司内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责任人。公司消防管理员为总经理,分公司消防管理员按相关要求为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车间、班组长分别为车间主任、班组长。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增强防火意识,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负责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防火负责人分别对公司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重点工作部位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应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志愿消防队接受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调动指挥,应能召之即来,切实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楼原有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水管、烟雾探测器等消防设备,应保证有效。此外,应为装置的所有建筑和关键部位以及其他工作场所提供相应类型和数量的消防设备。上述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借故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电话119),并积极参加灭火。接到火灾报警后,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构灭火。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消防技术创新改善了消防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 .对消防工作有其他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制度3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消防水源管理。消防水池和消防栓要保持足够的消防水源,禁止将专用消防水源挪作他用。
七、加强气源管理,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良好通风。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制度5
一、
1、负责酒店电力系统、电梯、空调系统、冷热水系统及地面管道、锅炉蒸汽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2、负责酒店水暖设备、厨房机械、洗涤设备的定期保养和故障检修。
3、负责酒店制冷设备、冷冻设备、排气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4、负责酒店楼宇维护、设施、家俱、门锁的修理工作。
5、负责酒店灯饰、灯具的定期检查工作。
6、负责酒店动力各系统的设备、线路更新和系统改造。
7、负责酒店工程改造工作。
二、以上责任范围内设备接《维修单》后,在有配件的情况下不能及时修理而造成事故,由该责任班组填写《事故报告》,并由办公会按事故性质和损害程度研究进行处理。
三、以上责任范围内设备因修理不当,而造成事故,责任由该修理人员负责。
四、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酒店设施、设备维修时,操作规程及施工质量应符合当地消防、安全要求。否则,由此造成事故由部门经理承担50%,当事人承担50%。
五、工程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否则,由此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房重地。否则,造成机械人为破坏、物品丢失等事故,则责任由该当值人员负责,并赔偿一切损失。
七、动用明火时,需办理动用明火证,动火时注意防火,动火完工后需彻底清理火种,否则,引起火灾由该动火者全权负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八、机房内各种灭火器材应备齐,确保发生意外时能正常使用。若因没能备齐灭火器材,则出现的事故由部门经理负责。
九、酒店内的各种电器设备,应保证符合电工安全使用规定,否则由此引发一切事故由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
十、部门经理或主管每周应安排人员对酒店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表格上报总经理。若因经理或主管工作安排失职而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十一、每月一次由主管分工到人对酒店电器设备、电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若因无法克服原因而不能排除隐患,需报请总经理书面批准)。若因主管安排不力或隐患排除不当,则一切责任事故自负。
十二、每季度一次对吊灯、组合灯、大堂顶蓬玻璃等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其坚固、牢靠性并及时处理。若因没检查或检查不到位而发生砸伤人及其他事故,由部门领导负责。
十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指挥,严守操作规程,对班长安排的工作负责,班长对主管安排的工作负责,主管对经理安排的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及保养程序,保证维修质量,按时完成任务。在哪环节出现的问题由该环节负责人负责。
十四、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及值班记录、交~记录。发生事故,若因交接不清,则此次责任事故由两班人员负担。(以记录内容为准)
十五、严禁当值喝酒或酒后上岗、脱岗,若由此引发事故,则后果自行承担,并赔偿酒店损失。十六、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技术培训与考评,严禁技术不过关的员工上岗。
十七、维修人员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时,虽按操作规程操作但仍发生了非人为意外造成伤、残、亡等事故,则视为公务。若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十八、部门经理为该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
十九、若一年内责任范围内酒店设施、设备运转正常且无工程人员责任事故发生,年终奖部门元。
部门经理签字:
部门主管签字:
部门领班签字:
员工签字: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制度6
目的: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
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训教育
(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
(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消防。
(4)、各部门应根据岗位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重点教育和培训。
(5)、新员工(包括实习生和见习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消防检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占用安全出口通道。
(二)、应当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
(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
(五)、消防水龙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火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排水一次,看其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制度7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运行,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防患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条各车间必须配备责任心强、专业知识高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条 各车间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安监部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公司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修部进行全面清洗。
第七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第八条在安全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维修、建筑装饰装修等确需移动或者更换消防安全设施的,必须事先向本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你必须负责将消防设施恢复原状。
第九条 在公司、车间运输与搬运物资及安装改造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负责管辖的部门、车间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种物品。
第十一条 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条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悬挂杂物和景物等物品。
第十三条自动消防设施周围的控制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畅通,不得堵塞或者遮挡。
第十四条禁止在报警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附近使用热源和吸烟物品。
第十五条消火栓适配器周围禁止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制度8
1)消防检查包括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和房屋用途变更的检查,以及电、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消防管理员同时担任消防检查员。同时,消防负责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每季度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检查灭火器一次,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超过规定时间不准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每月检查一次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线路,并做好详细记录。凡有隐患的,要及时修复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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