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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同学绩效考核要求通用版范文
班级同学绩效考核要求通用版范文1
一、基本原则
1、遵循政策,依法依规;
2、突出导向,有效激励;
3、控制总额,量力而行。
二、实施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是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非在编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此方案核算,另行发放。我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不得享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绩效总量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由区人社局按照区政府批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标准核算,全校合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能超过区人社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并根据学校财力实际控制在1.4倍总额范围内,量力发放。
四、考核内容
(一)岗位绩效奖(本项由校办室组织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
1、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岗爱岗,从业敬业,全年出满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其他学习任务,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党员教师按时参加党员集中学习和活动。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职称等级发放岗位绩效奖。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的总量按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度的30%计算。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分的,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没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1000元。没有按规定完成其他学习任务、晒课任务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500元。
3、全体教师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教研活动,按时上课;专职教辅人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要按时考勤,工作日每天上下午两次打卡。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10元;考勤未打卡、例会缺席、教研活动缺席或其他应参加的集体活动缺席的每一次扣50元;旷课一节扣100元。
事假按天扣除岗位绩效奖,病假(住院除外)按事假标准的一半扣除岗位绩效奖。每天岗位绩效奖标准为本人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270天。
4、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教师一岗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的.一半或全部。
(二)工作量绩效
1、定量:学校实行满工作量工作法,全体教职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
教师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外语每周正课10节为满工作量,物理、化学每周11节,其他学科为每周12节。中专部专业课各学科工作量参照高中部相近学科执行。超工作量的享受超工作量奖。
男教师56—58周岁、女教师51—53周岁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1个课时工作量;男教师58周岁以上、女教师53周岁以上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2个课时工作量。
2、定标(每年按实际教学周期计算,有新提高的标准从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①正课标准:基本课时奖:高中部6元/节;中专部8元/节;超课时奖:25元/节。
②晚自习标准:15元/节。
③周六、节假日上课:30元/节。
④期中期末考试:监考、阅卷30元/场,巡视、收发25元/场,命题每套150元。(第①②③④项由教务处核算。)
⑤班级管理绩效:
班主任管理绩效由基本绩效、早自习绩效、考核绩效三部分组成。基本绩效300元/月,早自习10元/节,考核绩效根据《亳州五中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案》计算。自9月起,班主任考核绩效调整为优秀占比30%,400元/月;良好占比50%,300元/月;合格占比20%,100元/月。(第⑤项由政教处核算)
⑥校务管理绩效:
校长800元/月,副校长700元/月,中层正职400元/月,中层副职、年级部正副主任280元/月,专职教辅人员、教研组长150元/月,备课组长80元/月;校务管理绩效不重复享受,行政兼职人员取最高项发放。
学校为课时不足的教师设有党建员、实验员、宿舍监管员、视频检查员等兼职教辅岗位(兼职教辅岗位设置由校党总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兼职教辅岗位每月100元。
学校安排的全天24小时护校值班和节假日、寒暑假值班80元/天。
运动会、职业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工作人员100元/天(由活动组织部门提前上报至校办室报备并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名单到办公室)。(第⑥项由校办室核算)
(三)教学教研成果绩效奖
1、教学成果奖:按《亳州五中高考奖励办法》执行。
2、教科研成果奖:按《亳州五中教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3、教研组考核奖:按《亳州五中优秀教研组考评方案》执行。
五、发放办法和解释权
奖励性绩效奖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由办公室汇总,经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后交会计室发放。此方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党总支。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要控制在学校财力可承受范围内。如遇政策调整、生源变化影响到绩效工资总量的变动,党总支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班级同学绩效考核要求通用版范文2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教育局[]3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及辖区校点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校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效率与水平。
二、考核范围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按教育局指导精神办理。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的原则。在总量范围内,由中心校园根据校园类别、岗位性质、工作量和质进行宏观调控。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校园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考核时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园和非寄宿制校园学生在校时间长短和初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级管理的难易程度和班级学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职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在校园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园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实状况、有无重大工作失误等。
(三)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工作量(含早晚自习辅导、加班、公假代课、阶段性临时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教师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职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根据教育局的推荐标准,校园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则控制在0.5以内。行政人员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实行行管津贴和班主任津贴考核后,不再执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
1、对教职工“德”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扣分制。
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实行一票否决。
经查实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②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
③私自办班,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
⑤在学生中私自征订、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终止合同的;
⑩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如经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查实有一般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实行扣分制,每次在总分中减2—5分。
2、对教职工的“能”“勤”“绩”的考核。
此项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绩”占60%。
(1)教师“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
②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
③教研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层次的学科大讲赛、上示范课(教研课),以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即在有CN、ISSN、ISBN标志的刊物上发表)论著、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状况。
(2)教师“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规: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常规”落实状况。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
③校园临时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校园临时工作安排状况;可实行扣分制,该项扣完为止。
(3)教师“绩”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
②教学效果:应作为对教师“绩”考核的重要资料,主要考核教师所教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优秀率等,以及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状况。教多学科、多班级的教师,对其教学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平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
如果教师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
行一票否决,该教师“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认定。
(4)、对工勤技能人员“能”“勤”“绩”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规等。
2、工作潜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级,运用校园后勤设备的.工作潜力。
3、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完成校园安排工作的绩效状况。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如果职工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行一票否决,该职工“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1、中心校园根据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和上述考核资料,结合辖区内校园的工作实际制定出:
《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各类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并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程序召开教职工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并计票公布。教职工大会参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90%,赞成人数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60%。方案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考核办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课教师、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与“德、能、勤、绩”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园根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考核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具体考评。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职工填写《义务教育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自评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校园绩效考核工作组。
2、中心校园组织民主评议;
3、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4、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群众审定考核结果;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职工的复核申请;
6、中心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职工对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县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上挂、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写出评语,由编制单位确定考核结论。如“德、廉”被一票否决的,其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教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纳入年度考核积分,只作为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的依据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群众续聘班主任的依据。
3、行管人员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数折合计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为行管津贴发放的依据。
4、年度考核优秀结论分初中(小学)按县局当年度下达我乡当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教师编制和下达比例分别计算出初中、小学当年度推荐优秀结论指标,按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初中(小学)当年度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结论人员,若在推荐序列中又要自动放弃推荐,则依次递补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班级同学绩效考核要求通用版范文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量化评估教师的工作绩效,更好地对每一位教师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校园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李xx
成员:杨xx
二、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校园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必须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群众,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用心完成校园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园安排,工作职责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务必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5000字的读书笔记及心得,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街道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校园各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务必服从,有不同意见能够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校园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当众顶撞领导,说别人闲话,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礼貌者(如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病假累计不超过7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记1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6天记10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5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记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记2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正课每节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旷升旗、会议每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请假一学期累计不超过3次从第4次起按事假进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课对调好并告知教导处备案,则不扣考勤分。
5、病假务必有医院的证明,每学期4天内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不列入病假4天范围(以出院单为凭),但住院的当月和本学期不得满勤奖,病假5天以上每一天扣0.5分。
6、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每一天扣2分。
7、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校园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8、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务必先把课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附加工作量:当班主任的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男55岁以上(含55岁)女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
3、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兼任学科周课时量×该科系数+附加分(语、数)。
4、教师的工作量分=20×(教师的周课时量÷全校周平均课时量)+本学期代课分。
5、班主任工作,从绩效工资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后加入班主任绩效工资。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学习笔记(2分)
2、教学资料上交(2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
5、听课与评课(4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期中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0.3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
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模、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位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发放教育绩效工资的依据
教师一年的绩效工资总量=上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本学期量化分÷本学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①、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导处负责考核。
②、考核时个人带给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状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条逐项考核,登记考核状况并作出评价。
③、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成绩合并于“德、能、勤”进行考核,按90%记入总分。考试科目成绩同年级无法比较的,教学成绩合并“德、能、勤”按100%记入总分。
④、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互评占60%,校领导评议占40%(其中学生问卷状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依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②因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工作不负职责,动辄撂挑子的;
④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潜力差,教学质量低,一向不受学生欢迎的;
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
⑦不服从校园管理,无理取闹,影响校园工作正常开展的;
⑧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校园声誉的;
⑨旷工累计3天以上,请假累计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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