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3 17:12:5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信用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信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集)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1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客户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十三条遵守信息安全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承诺。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嵊州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信用管理制度2

  1、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职责

  3.1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3.2 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销售部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4、客户档案的管理

  4.1.1 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部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顾客拜访销售人员统计,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

  4.1.2 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 销售部、人事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2. 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3. 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 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 客户档案由销售总监进行审批确认。

  5、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1 公司办公室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2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的方式包括:

  a) 定期(节日或其他重要活动)与不定期(日常)的客户拜访与沟通;

  b) 客户产品使用情况的'意见与建议调查;

  c) 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5.1.3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的具体管理实施;

  5.1.4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应形成记录,并作为客户档案内容进行保管。

  6、售后服务管理

  a) 营销总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顾客满意度调查;

  b) 公司办公室向顾客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应包括、服务质量、套餐价格价格、公司评价等;

  c) 公司对反馈回来的调查表进行汇总、分类,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制“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

  d) 当顾客满意度未能达到公司规定要求时,由办公室组织,针对顾客满意度较低方面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改进。

信用管理制度3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4

  1.努力学习电子设备技术知识,掌握电子设备的原理及性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按管理规定对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及时了解使用部门的设备运行情况,每半年对计算机设备例行保养一次。

  3.负责辖属电子设备的维修工作。

  4.负责辖属电子设备的登记、评测、报废等综合管理工作,对辖属单位电子设备购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中心机及附属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定期做好电子设备的统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5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销售活动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所有客户的信用管理。

  第3条 财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销售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

  第4条 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有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监督各单位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2章 客户信用政策及等级

  第5条 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的表现,可将客户分为四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6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时,应按照不同的客户等级给予不同的销售政策。

  1.对A级信用较好的客户,可以有一定的赊销额度和回款期限,但赊销额度以不超过一次进货为限,回款以不超过一个进货周期为限。

  2.对B级客户,一般要求现款现货。可先设定一个额度,再根据信用状况逐渐放宽。

  3.对C级客户,要求现款现货,应当仔细审查,对于符合企业信用政策的,给予少量信用额度。

  4.对D级客户,不给予任何信用交易,坚决要求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

  第7条 同一客户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销售业务员所负责的客户要超过规定的信用限度时,须向销售经理乃至总裁汇报。

  第8条 财务部负责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定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对客户销售政策的调整建议,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由销售业务员按照新政策执行。

  第9条 销售部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等,及时提出对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的建议,财务部应及时修订此制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3章 客户信用调查管理

  第10条 客户信用调查渠道。

  销售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财务部可选择以下途径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通过金融机构(银行)调查。

  2.通过客户或行业组织进行调查。

  3.内部调查。询问同事或委托同事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或从本企业派生机构、资讯报道中获取客户的有关信用情况。

  4.销售业务员实地调查。即销售部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接洽过程中负责调查、收集客户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分析、评估客户企业的信用状况。销售业务员调查、收集的客户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销售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用收集的客户信息列表

  第11条 信用调查结果的处理。

  1.调查完成后应编写客户信用调查报告。

  (1)客户信用调查完毕,财务部有关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报告给销售经理。销售业务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2)定期报告的时间要求依不同类型的客户而有所区别。

  ①A类客户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类客户每三个月一次。

  ③C类、D类客户要求每月一次。

  (3)调查报告应按企业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切忌主观臆断,不能过多地罗列数字,要以资料和事实说话,调查项目应保证明确全面。

  2.信用状况突变情况下的处理。

  (1)销售业务员如果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直接向上级主管报告,按“紧急报告”处理。采取对策必须有上级主管的.明确指示,不得擅自处理。

  (2)对于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原则上可采取如下对策: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增加信用保证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证;减少供货量或实行发货限制;接受代位偿债和代物偿债,有担保人的,向担保人追债,有抵押物担保的,接受抵押物还债。

  第12条 销售业务员自己在工作中应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卡,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以及信用状况。客户资料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客户的姓名、电话、住址、交易联系人及订购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2.业务资料:客户的付款态度、付款时间、银行往来情况、财务实权掌管人、付款方式、往来数据等。

  第4章 交易开始与中止时的信用处理

  第13条 交易开始。

  1.销售业务员应制订详细的客户访问计划,如某一客户已访问5次以上而无实效,则应从访问计划表中删除。

  2.交易开始时,应先填制客户交易卡。客户交易卡由企业统一印制,一式两份,有关事项交由客户填写。

  3.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都可依据信用调查结果设定不同的附加条件,如交换合同书、提供个人担保、提供连带担保或提供抵押担保。

  第14条 中止交易。

  1.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存在问题和异常点应及时报告上级,作为应急处理业务可以暂时停止供货。

  2.当票据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时,销售业务员应向上级详细报告,并尽一切可能收回货款,将损失降至最低点。销售业务员根据上级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户中止双方交易。

  第5章 附则

  第15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6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信用管理制度6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1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1.2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1.3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1.4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

  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1.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6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1.7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1.8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1.9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1.10标的验收记录;

  1.11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员。

  信用(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

  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

  5、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信用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职能,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的信用意识,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据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单位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和工作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第四条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的信用信息档案,根据信用等级标准划分信用等级,并按照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五条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可根据辖区内的行业协会组织建设情况,发挥其在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章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和交流

  第六条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登记注册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企业类型、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生产的具体品种、注册资金、生产经营期限以及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证照编号等。

  (二)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的日常监管信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在开发、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不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调整范围之外的行为。

  第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权限采集和记录相关信用信息,并建立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记录的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通知、专项通知书等形式或者电子文档形式,按照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工作分工,及时告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具体操作人员必须认真细致核对相关内容。

  第三章信用等级

  第十一条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

  第十二条确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的原则为:

  (一)以是否有因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而被处以刑事或者行政处罚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

  (二)以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和主观过错的大小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辅助标准。

  第十三条守信等级:正常运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在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警示等级:

  (一)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被责令改正的;

  (二)因《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受到处罚的。

  第十五条失信等级:

  (一)因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的;

  (二)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被撤销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

  第十六条严重失信等级:

  (一)连续被撤销两个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

  (二)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生产(经营)许可证、暂扣营业执照的;

  (三)药品企事业单位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抽验和索取有关资料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四)因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

  第十七条药品安全信用等级采用动态认定的方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划分标准,对已经达到某一信用等级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作出相应的认定。

  第十八条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守信等级。

  第十九条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警示等级。

  第二十条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失信等级。

  第四章激励与惩戒

  第二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给予政策支持;对被认定为警示、失信或者严重失信等级的,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和专项监管等措施予警

  戒。

  第二十二条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

  (一)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之外,适当减少或者免除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

  (二)定期公告其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

  (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

  第二十三条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

  (一)结案后进行回查;

  (二)公示违法记录。

  第二十四条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

  (一)结案后进行回查;

  (二)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

  (三)公示违法记录。

  第二十五条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

  (一)结案后进行回查;

  (二)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

  (三)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

  (四)公示违法记录。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监督管理手段,建立并实施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在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采集、记录、公示的信息不真实,或者故意将虚假信息记入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用管理制度8

  1.必须充分了解计算机系统知识,熟练掌握中心主机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原理及维护常识,认真研究主机系统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2.及时了解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状态,对系统的升级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和清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进行。

  4.负责定期对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作详细的记录,形成统计报表。

  5.负责主机系统的管理,包括用户密码、权限、设置等,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正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9

  (一)合同签订管理

  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3、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信用(合同)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5、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6、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7、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8、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9、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10、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信用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增强信贷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贷款授信、发放、管理、收回与信贷人员(主要包括各级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的人员,含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贷的副主任)的经济利益挂钩的“四包一挂”制度,即包授信、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相关信贷资产的质量、数量挂钩。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中“四包一挂”的考核范围是:信贷人员主张办理的客户授信、发放贷款业务。

  第四条包授信。信贷人员要对辖内优质客户进行主动营销,挖掘优质客户资源,帮助客户完善授信资料,使其纳入农村信用社客户评级授信范围内。联社应根据本辖经营实际情况对信贷人员制定授信客户数量、质量最低任务等指标考核,并且制定具体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五条包发放。

  (一)在农村信用社上级规定的贷款范围内,信贷人员在经过对客户情况的详细调查研究后,可根据情况发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类等形式的贷款。

  (二)本着提高贷款营销效率的原则,对信贷人员提出的授信业务及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相关人员要及时审核并且提交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三)信用社主任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四)县联社应根据本辖农村信用社实际经营情况对信贷人员包发放的贷款数量给予最低任务指标考核,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

  第六条包管理。信贷人员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贷后管理的责任,应及时对客户经营、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解回访,按期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风险因素,要及时向社主任和上级管理机关汇报,采取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联社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考核信贷人员的管理质量。

  第七条包收回。贷款责任人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的本息负有按期全额收回的责任。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期收回本息的2按所欠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对信贷人员处以罚金,并签订限期清收责任书,到期仍不能收回的,按照不良贷款责任清收的办法实行责任清收。

  第八条绩效挂钩。

  (一)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以信贷资产盈利水平、资产质量和人均利润为核心进行考核,信贷人员收入水平与其担负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挂钩。

  (二)信贷人员绩效薪酬冀奖励:

  1、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管理的'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率达到任务要求、并达到规定的收回比例以后,联社根据实际情况返还绩效工资。收回率达到100%的,除全额返还本人的绩效工资,并提高绩效的工资档次,给予鼓励,连续两年既能超额完成任务又能全部收回本息的,可评为优秀信贷员,享受提高0.2系数绩效工资的待遇;本息收回率在98%以上的,返还本人全额绩效工资,但未收回部分要实行责任清收;本息收回率低于98%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发本人的绩效工资,并实行未收回部分的责任清收。

  2、根据信贷人员完成“四包”任务的情况确定对信贷人员个人专项奖励。对超额完成县级联核定年度或季度“四包”任务的,按照客户资源、利润等其对信用社的贡献度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项奖励。如信贷人员所发放的贷款产生不良后又在时限内清收回的,可视清收情况适当降低奖励比例。信贷人员专项奖励基本同清非压户专项奖励、揽储专项奖励基本一样,由县级联社从工资总额中统一提取、按月考核、按季兑付。

  3、对没有完成核定“四包”任务的信贷人员,根据县级联社制定的办法给予处罚或调离信贷人员队伍。

  第九条免责贷款。对“四包一挂”贷款出现以下情形的,经信贷人员申请、联社审计稽核部门认定、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核准后,不予追究责任:

  (一)有充足理由证明因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不良贷款;

  (二)责任人已经调离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或已经死亡的;

  (三)存在其他省联社规定的免责情况,且经上一级责任认定机构认可的。

  (四)各联社对信贷人员形成的免责贷款要逐笔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资料上报办事处。信贷人员按规定免除责任追究后,仍对“四包一挂”贷款负有清收管理责任。

  第十条各联社薪酬管理委员会或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对信贷人员进行考核,按半年将考核结果报市办事处备案。

  第十一条本意见由河北省联社__办事处负责解4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各联社根据本辖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市办事处备案后施行。

  第十三条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信用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习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董事长、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诚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营、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及专职诚信管理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

  3、公司分管诚信工作的负责人,部分分管诚信负责人及诚信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诚信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二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和诚实、守信的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防御市场风险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为创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二、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

  1、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

  2、遵守《建筑法》《招投标法》和《合同法》,认真执行武汉市一系列有关建筑企业的行为规范,依法合理承揽工程任务,不违法转包和分包工程业务;

  3、承接工程不盲目压价或无理抬价,工程预决算不弄虚作假,合理取费,据实决算;

  4、做到文明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抓好安全生产,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加强质量管理,做到不擅自修改设计、不偷工减料、不无证上岗、不违规操作,保质如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认真执行回访保修制度;

  6、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7、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追讨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垫资款等各种债权;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偿还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债务,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9、严格用工制度,关心职工生活,加强职业培训教育,提高全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如期发放职工工资,为员工办妥失业、医疗、养老等各种保险,做好企业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10、依法纳税,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三、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的方法:

  1、宣传发动,引导员工投入企业诚信建设活动中来。通过各种会议、讲座和培训,在企业中广泛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提高守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建章建制,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从工程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职工教育等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诚信管理体制,增强企业守信自觉性。

  3、建立企业内部征信机制,收集整理好企业日常发生的涉及企业各个方面的信息,用文字和表格形式加以集中,便于及时反映和宣传企业,提高企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影响。

  4、教育企业内部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充分重视企业诚信建设,要认识到诚信是生产力,良好的信誉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企业进入市场“通行证”,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建立诚信建设自评自查制度,定期检查诚信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为创品牌企业作不懈的努力。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分管经营副总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负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商议、决定、协调处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二)纳入财务预算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逐步投入的原则,编制工作经费计划,纳入财务预算,确保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三条:诚信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企业诚信工程建设方案的有效贯彻与执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经营副总万小启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任命鄢志刚为诚信管理部负责人,杜少芳、卢群为专职诚信管理工作人员。

  一、诚信管理部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诚信管理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追讨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垫资款等各种债权;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偿还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债务,。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诚信管理工作,支持诚信管理部开展工作,解决诚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诚信管理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诚信管理案例评析会;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5)协调与经营、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诚信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6)定期向诚信管理负责人汇报诚信管理情况。

  (7)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诚信管理工作。

  4、工程技术部的主要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洽谈、起草和签订工作;

  (2)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封标、开标,填写《投标评审表》,收集保存评审记录,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与顾客沟通。

  (3)负责评审工期的合理性、可行性;技术要点的合理性、可行性,施工技术措施实施的可行性;

  (4)负责评审顾客对质量要求的标准和质量保证能力;

  (5)负责评审材料、施工机具供应方式和保证能力;

  (6)负责评审工程设计变更条款和竣工结算方式。

  5、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工程技术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配合企业诚信管理机构做好诚信管理工作。

  三、诚信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诚信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诚信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4、考核部门

  诚信管理部为公司诚信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5、奖惩方法诚信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并分别给矛适当的物质鼓励。

  (1)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都中产生;

信用管理制度12

  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6、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信用管理制度13

  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二、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说明:

  样本供企业制订信用管理制度时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但基本要点应当具有。信用评估时,要考核制度制订和执行的具体情况,并以此确定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企业上报《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估信息表》的同时,上报本公司制订的制度。评估时要仔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一、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二、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三、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负责人及信用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

  和业务人员,依

  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

  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参与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员通报。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员。

  2、考评时间: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应得分

信用管理制度14

  1、定期组织企业中层以上人员进行合同法律法规学习,每季度学习计划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并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学习内容。

  2、企业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法律法规学习。信用(合同)专兼职管理人员需经过合同法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3、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和信用(合同)管理有关人员要定期组织活动,结合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信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引导购销网络的经营行为,有效地控制商品购销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减少购销网络的呆坏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用风险是指×××××公司购销网络客户到期不付货款、不发货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无法发货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客户信用管理是指对××××××公司购销网络客户所实施的旨在防范其信用风险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客户是指所有与××××××公司及相关部门发生商品购销业务往来的业务单位,包括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

  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客户实施有效的信用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和督促上游厂商按时发货,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减少呆坏帐。

  第二章 客户资信调查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客户资信调查是指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对购销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调查。

  第八条 客户资信调查要点主要包括:

  1.客户基本信息

  2.主要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3.主要往来结算银行帐户

  4.企业基本经营状况

  5.企业财务状况

  6.本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7.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8.其他需调查的事项

  第九条 客户资信资料可以从以下渠道取得:

  1.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

  2.对客户的接触和观察

  3.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

  4.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

  5.委托中介机构调查

  6.其他

  第十条 营销部业务主管负责进行客户资信前期调查,保证所收集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认真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相关部门对报送来的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资信资料之间有无相互矛盾

  2.我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3.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4.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第十二条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每季度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间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修改。

  第三章 客户ABC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三条 所有交易客户均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四级客户信用等级分A、B、C三级,相应代表客户信用程度的高、中、低三等。

  第十五条 评为信用A级的客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双方业务合作一年或以上。

  (2) 过去2年内与我方合作没有发生不良欠款、欠货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守法经营、严格履约、信守承诺。

  (4) 最近连续2年经营状况良好。

  (5) 资金实力雄厚、偿债能力强

  (6) 年度回款、发货达到我公司制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出现以下任何情况的客户,应评为信用C级:

  (1) 过往2年内与我方合作曾发生过不良欠款、欠货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 经常不兑现承诺;

  (3) 出现不良债务纠纷,或严重的转移资产行为;

  (4) 资金实力不足,偿债能力较差

  (5) 生产、经营状况不良,严重亏损,或营业额持续多月下滑;

  (6) 最近对方产品生产、销售出现连续严重下滑现象,或有不公正行为;

  (7) 发现有严重违法经营现象;

  (8) 出现国家机关责令停业、整改情况;

  (9) 有被查封、冻结银行账号危险的。

  第十七条 不符合A、C级评定条件的客户定为B级。

  第十八条 原则上新开发或关键资料不全的`客户不应列入信用A级。

  第十九条 营销部经理以《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等客户资信资料为基础,会同经办业务员、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一起初步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并填写《客户信用等级分类汇总表》,报公司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时,应重点审查以下项目:

  1.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

  2.客户最近的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

  3、与我公司合作的往来交易及回款情况。

  第四章 客户授信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授信是指公司对客户所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回款、到货期限。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用额度是指对客户进行赊销、预付款的最高额度,即客户占用我公司资金的最高额度。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回款、到货期限是指给予客户的信用持续期间,即自发货至客户结算回款、自预付款至客户发货到我公司仓库并验收合格的期间。

  第二十四条 授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营销部应坚持现款现货的原则,原则上不进行赊销业务和预付货款。

  2. 在确实需要授信时,应实施以下控制措施:

  ① 公司对实施授信总额控制,原则上授信总额不能超过20xx年1月1日应收帐款的余额数。

  ② 公司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实施区别授信,确定不同的信用额 度。

  ③ 在购售合同中注明客户的信用额度或客户占用我方资金的最高额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客户信用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

  第二十五条 授信中有关预付、赊销概念的界定:

  1.预付、赊销:指我方以支付货款,货物尚未到运到仓库验收、客户未支付货款,货物已经由我方向客户方发生转移的购销业务活动;

  2.长期预付、赊销:指在签署的购销合同中,允许客户按照一定的信用额度和发货、回款期限进行预付、赊销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对于A级客户,可以给予一定授信,但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对于原来没有赊销行为的客户,不应授信;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在非常必要的特殊情况下,由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可以给予临时预付、赊销,原则上预付、赊销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回款额,预付、回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

  2. 对于原来已有预付、赊销行为的客户,由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可以根据其销售能力和回款情况给予长期预付、赊销信用,原则上预付、赊销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发货量和回款额。如果原有预付、赊销额低于本条款标准的,信用额度按从低标准执行,并应逐步减少,发货、回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

  第二十七条 对于B级客户,原则上不予授信;确有必要,必须严格办理完备的财产抵押等法律手续后,由营销部经理上报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才可执行长期赊销或临时赊销,其赊销信用额度必须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发货量、回款额,同时不超过抵押资产额度。如果原有预付、赊销额低于本条款标准的,信用额度按从低标准执行,并应逐步减少。其长期预付、赊销回款期限为1个月,临时预付、赊销回款期限为15天。

  第二十八条 对于评为C级的客户,公司不予授信,不给予任何预付款和赊销。

  第二十九条 依据《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及营销部目前交易客户的预付、赊销情况,营销部还应将预付、赊销客户(包括授信客户和虽不是授信客户但已发生预付、赊销行为的客户)进行汇总,并填写《预付、赊销客户汇总表》,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第三十条 客户授信额度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客户信用等级分类汇总表》、《预付、赊销客户汇总表》和购售合同、相关资料原件交给财务部保管,作为日常发货收款的监控依据。

  第五章 客户授信执行、监督及往来账管理

  第三十一条 营销部应严格执行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授权批准的授信范围和额度区分ABC类客户进行预付和赊销,加大货物催收入库和货款清收的力度,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三十二条 营销部经理和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具体承担对营销部授信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职责,应加强对业务单据的审核,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预付款和发货,必须在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书之后,方可办理。发生超越授权和重大风险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三条 对于原预付款、赊销欠款金额大于所给予信用额度的客户,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较短的期间内压缩至信用额度之内。

  第三十四条 对于原来已有预付款、赊销欠款的不享有信用额度的客户,应加大货款清收力度,确保预付款、欠款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同时采取一定的资产保全措施,如担保、不动产抵押等。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付、赊销客户必须定期对帐、清帐,上次欠款未结清前,原则上不再进行新的预付款、赊销。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预付款发货、客户的赊销欠款要回收清零一次。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营销部应与客户确定下一个年度的合作方式,并对客户欠货、欠款全部进行清收。

  第三十六条 营销部应建立欠货、欠款回收责任制,将货、款回收情况与责任人员的利益相挂钩,加大货、款清收的力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每月必须稽核营销部的授信及执行情况。

  第六章 客户授信检查与调整

  第三十八条 营销部必须建立授信客户的月度、季度检查审核制度,对客户授信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客户信用情况的变化及时上报公司调整授信额度,确保授信安全,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

  第三十九条 业务主管每月度要对享有信用额度客户的经营状况做出书面汇报,并对汇报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 财务部负责提供相应的财务数据及往来情况资料,每月填写《客户授信额度执行评价表》后交营销部经理核对,财务部门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营销部经理审核业务主管的书面汇报后,签署书面评价意见,上报营销主管副总,必要时可对客户的信用额度进行调整,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作为营销部、财务部门下一步的监控依据。

  第四十二条 原则上调整后的信用额度应低于原信用额度。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三条 公司和营销部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对被授权人超越授信范围从事业务经营的行为,须令其限期纠正和补救,并视越权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行政处分;

  (四)经济处罚;

  (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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