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

时间:2023-06-21 20:38:13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师考勤制度集合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考勤制度集合15篇

教师考勤制度1

  为了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更好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保证我校的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离开工作岗位,不能上班的人员,必须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

  1、实行坐班制。凡临时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须经年级值日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上班时间学校有事布置须在30分钟内到,否则当请假或旷课论处。(抽查坐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2、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还应自行调好课程,并把调课情况附写在请假条后,让顶课者签名,如没有找人顶课要年级安排上课每节扣8分给顶课教师,从绩效工资教师出勤项目中扣除。没有安排的.课程需报年级负责人安排,不报当旷课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作旷工论处(确因特殊情况者,回校1天内要补办请假手续,超假者亦需要补假,不办补假的作旷工论处),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教师参加函授学习(或与个人有关的如计算机、心理健康等学习)要把学习的通知交年级长审阅,并履行调课请假手续。教师应在学习前一周将学习期间所有课程填在请假条后面并注明“学习”,写清已上几节,还有几节须年级安排。公差、学习期间课程原则上需个人全部调好,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年级安排。否则学习亦当请假处理,有课的按旷课处理。

  3、请假批准权:请假七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股批准;请假5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级级长批准,请假1天或半天由负责考勤级委员批准。

  二、出勤考核各年级负责请假调课报批的年级负责人作为教师考勤统计员,每月月底打开指纹触摸签到机统计公布一次教师考勤情况,并将教师考勤情况汇总计入绩效工资考评。三、缺勤的处理(执行绩效工资中的考勤考核)

  1、①坐班考勤:按时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1分,旷工一节扣2分,病假3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1分。(注:①上午第四节课没课教师可放学。其它上课时间为上课或坐班时间,否则作缺勤处理。②提前下班作早退处理。)②上课考勤:按时上下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3分,旷课一节扣20分.③升旗、校会及各项大型活动考勤: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3分,旷工一次扣10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规定: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辞职或自动离辞的,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丧、嫁、娶、产假(含陪产假、流产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晚修教师要准时下班辅导,迟到、早退、缺课按白天考勤处理。晚修请假取消当节补贴,找人顶课经值日领导同意方可请假。

  5、严格执行上班到位制度,采用指纹触摸签到机签到。教师签到时间为:上午9:00前,下午3:00前。负责当天值日的年级负责人每天抽查一次教职工到岗情况。

教师考勤制度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 考勤内容

  1、 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 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 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 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必须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不负责责任,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3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状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状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状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状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状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状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状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状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务必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务必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状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状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状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状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状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状况的,追究职责。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状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教师考勤制度4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务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能够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务必持续畅通。

  二、群众活动制度

  1、群众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群众活动务必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务必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务必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2、群众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必须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下课每次扣发200元。群众活动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200元。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群众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发20元,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事假每一天扣发30元,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影响恶劣者,除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治安事件、财产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请假单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务必带给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

  4、教职工请假务必填写此请假单,按上述规定经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

  5、特殊状况务必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无效。

  6、此表可从学校网站上下载。

教师考勤制度5

  学校实行教师指纹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师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领导、教师7:30前,下午考勤教师4:00后(值日领导、教师学生清校后方可离开)。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日内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教工病休必须持指定医院医生诊断书,即病休证明(急诊除外)向有关领导请假后方可休息,急诊可于第二天由家属或本人办理补假手续。

  3、教职工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突发事情除外),经同意后才能离岗。

  4、1)病、事假1天以内向教务主任请假,课务自行安排,教务主任需做好记录,每月底报学校备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内自行安排课务由校长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课务由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人流15天);丧假3天(路程遥远可适当给与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婚假、产假和丧假不影响当月考勤奖。(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6、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课务。

  7、请病、事假,要事先对调好功课,如果无法对调,要负实误课时的.代课金。

  8、每位教师每周有1个半天“机动假”(没有功课的时间),每周允许1次迟到。使用“机动假”要做到:①必须到办公室登记;②不能影响自身课务、不能影响参加各类教研活动;③婚假、产假不享受当月“机动假”。

  9、①目前暂定:无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奖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奖,病假1天,扣考勤奖50元:2天至4天,从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奖;5天以上扣当月全部考勤奖。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当月考勤奖;3天以上事假无当月考勤奖。旷工1天者无当月考勤奖。

  如遇见与上述各条款不符事宜,则需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给予解决。

教师考勤制度6

  一、请假制度

  1. 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无课的教师向年级组长请假,有课的教师向教务处请假,行政人员向有关处室请假。

  2. 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须到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批报,并将假条交至教务处,有课的教师请假必须填写调课意向,待安排好调课、代课手续以后方能离校。

  3. 请假手续要齐全,在校请假必须填请假单并报批。特殊情况,必须电话通知或代请假。返校后一周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4. 所有的请假手续,各办公室主任、处室、校长室均作出记录,并按周报至教务处存档,各办公室主任,处室要认真做好教职工出勤统计工作。

  二、考勤制度

  1. 迟到时间规定为30分钟之内,超过3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计算,超过两节按半天计算。

  2. 中途请假外出,30分钟之内按迟到一次考勤,超过3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课计算,超过两节课,按半天计算。

  3. 学校照顾每位教师每学期因特殊情况可允许迟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钟之内)六次,第七次起作违反劳动纪律论,超过部分每四次折算为半天。照顾的情况(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记载不作考核,但请假手续仍须齐全。

  4. 有课请假,且不能于当天补回课时的,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每少上一节课扣3元,每代上一节课加3元。

  5. 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无故不上课者作旷工处理,旷课一节扣发10元。旷工一天扣发50元。旷工情况记录后,作为教师学期考核依据。旷工情况经教育不改上报教育局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6. 节假日由学校安排工作的,学校发放加班津贴,津贴数额由行政会议讨论视经济情况而定。节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调休。

  7. 因培训、函授而缺课的,须补齐课时,不能安排补齐的,则扣相应的.课时(每节扣3元)。

  8. 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校,须立即电话通知教务处,否则作事假处理。

  9. 教师在见习期内,如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旷工,延长见习期一年,延长期间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

  10.所有请假,除扣发学校规定的奖金外,还参照上级文件规定扣发工资。

  三、病、事假处理规定:

  (1) 病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补贴及相应款,另扣除当月全勤奖10元/天, 3天以上扣发当月全勤奖;②连续请假3天以下,课时要补齐,若不补齐扣奖金3元/节,并与考核挂钩;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病历、处方、发票、请假证明四证俱全,扣发当月全勤奖和缺课时金额;③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发50%的学期考核奖,超过2个月的则不发学期考核奖。

  (2) 事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补贴及相应款项,另扣除当月全勤奖10元/天, 3天以上扣发当月全勤奖;②连续事假:1-3天的扣奖金5元/天,4-7天的扣10元/天,超过7天的15元/天,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的扣发30%学期考核奖,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50%学期考核奖,累计超过15天的,不发学期考核奖。

  (3) 婚丧产假规定:未达晚婚年龄的婚假3天,达到晚婚年龄的7天,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职工的,可给予3天丧假,女教职工实行有计划生育的,产假为90天(产前后合并计算),若双胞胎的另加15天,计产假为105天。婚假、丧假、产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论。晚育的,男方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以上规定中扣发3.80元/天的午餐补贴,产假只扣全勤奖(午餐补贴3.80元/天)。

  (4) 假期计算:事假、婚假、丧假期内,如遇星期天外的法定节日,则不计入假期天数。病假、产假,则包括星期天和法定节假日、包括寒暑假在内计算假期天数。

  (5) 双休活动:双休活动要求出勤,不出勤的扣发双休活动费。

  (四)有关教师照顾规定:以家庭和户口为准,在陶庄镇的每学期照顾1天,本县非陶庄镇的照顾2天,本省非嘉善县的照顾3天,非本省照顾4天。照顾天数在本学期未用完的则发30元/天补贴。非本省教师每学年来回车费按国务院文件精神报销一次,按本人工资部分30%以内自理,超出30%部分由单位报销。已婚非本省教师每四年安排一次探亲假,报销按上述规定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7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务必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状况,经校务会群众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8

  为了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值日值班教师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上班时间: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也要及时签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下班时间必须及时签退。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扣款标准: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旷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教师上班其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班级,禁止接打手机(一律关机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签到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并填写请假条,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准假后领取假条跟中小学分管领导说明,同时将请假条交主管考勤领导处并签字;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否则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6、代课教师咋完成自己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学校支付给代课教师每节3.00元的代课费,教导处每天做好缺勤人员的代课工作和统计工作,每月报校长室、财会室各一份。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一周),婚假、产假期间含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教师要按时请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师丧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父母;外地教师的丧假根据里程决定天数,其他直系亲属三天,产假、婚假、丧假含节假日,但不算满勤。

  9、教师父母生日、搬迁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满勤。

  10、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

  11、教师每月给三次交费时间(电话费、电费、闭路费),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教师给2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必须及时签到签退。每超过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师每月给一次提前1小时回家的机会,但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需通勤教师,冬季给每天提前30分钟回家的机会(但必须说明),不算满勤。

  1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内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30分钟。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假的记录工作。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予以解聘。

  15、一学期内,无病事假,无早退、无迟到的教师视为本学期满勤,奖励该教师50元,奖励量化分值5分。领导、教师超勤奖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作好每月的教师考勤统计工作,一式两份报校长室审核,财会室存档。

  17、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其结果将运用到年末教师评价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有与国家规定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教师考勤制度9

  为了严格出勤、请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请假、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1、会议、学习及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有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由值日老师监督下执行。

  4、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作半天事假处理。

  5、每位教师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权利和义务。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7、负责考勤统计人员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考勤情况送总务处。

  二、请假手续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需校长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超过两天的应持病例或医院证明到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作病假处理。

  3、假毕或续假应输销假或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须在离岗次日办理补办手续。

  三、假期处理办法

  (一)规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半个月;

  (2)丧假(指直系亲属亡故):三天;

  (3)小产:(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二周;

  (4)产假:(指晚育者)98天(含产前半个月,产后2个半月);

  (5)哺乳期(得经报告后批准)六个月。

  2、待遇:

  (1)婚、丧假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学校及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享受校发的月考勤奖。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2)小产、产假(指符合计划生育的)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不享受校发月考勤奖。产前请假按病假处理。

  (3)哺乳假(指已批准的)期限内,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享受期间校发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提倡敬业精神,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但如确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经批准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病假2周(含双休日),扣发当月全勤奖。

  事假:经批准的事假,自负代课金(按每节15元计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事假7天(含双休日),扣发当月考勤奖。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每日二次,教师本人签名,教师之间不得代签。

  2、时间:上午到校8:10,下午离校4:00;值日老师上午提早30分钟到校,下午推迟30分离校。

  3、教师婚假、产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

  4、教师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经学校批准可请假3天,祖辈可请假1天,不扣考勤奖(不影响学期全勤奖)。

  5、确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可凭医院有关证明,调整好功课后,经教导处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资,但一个月限二次以内。

  6、一学期全勤,无一次迟到、早退、请假,奖300元,累计一天内奖200元,累计二天以内奖100元,请假超过二天,不享受学期全勤奖。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含值周、值日、值操、会议活动等)。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

  5、拒不接受教导处或教研组确定的公开课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发考勤工资。情况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10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务必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状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状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无特殊状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4、凡请假者务必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状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值日校委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6、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状况除外),群众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积分5分,

  2、旷课一节扣绩效考核积分2分,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绩效考核积分1分,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

  3、事假每一天扣积分绩效考核0.5分,病、婚、丧、产假,只记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处理。

  4、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评优优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一天两次,第一次为上午8:00前,第二次为下午3:30后,教师到值日校委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代签作缺勤处理。

  2、值日校委按月轮换。(具体见安排表)

  3、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4、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5、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6、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11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教师考勤制度12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务必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务必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务必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

  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带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

  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务必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群众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状况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教研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等缺勤一次扣罚20元。

  1、假期前政治学习、全校性的群众加班、开学一周内和寒暑假放假

  前一周请假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请假一天按一天计算,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请病事假一天按两天计算,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周一升旗仪式由团队办公室负责考勤,全校性应急例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值周老师、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按照学校考勤办法第三款第4、5条执行,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活动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学期末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考勤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政务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三、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3天之内,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主任审批;离岗3--7天,由主管校长审批;请假在7以上天,由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群众加班、校内外群众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

  科室负责考勤。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副书记请假。

  四、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升旗仪式、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计假,含群众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期限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从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五、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团队办按照考勤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校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考勤考核。

  3、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工资照发。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

  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务必提前填写《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年级组、教导处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六、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教导处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此规定自20xx年11月18日起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13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拜城县第二小学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行政办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保卫处、行政办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务必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保卫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行政办存档。行政办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务必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务必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行政办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考试假、培训学习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5、探亲假。根据教育工作的行业特点,探亲原则上应放在全县教育系统正式放假以后寒暑假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或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执行,提前离开的按照事假处理,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凡不享受探亲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所谓探亲假是指夫妻双方父母均不在当地的,按照工作时间确定探亲假,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带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事假。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备注:按课时请假:一天内请假时间到达4节课,按事假半天计算;一天内请假时间在2节课内,且不影响正常上课,能完成当日教学任务的,不计算请假时间,但一个月内累计请假课时到达4课时按事假半天计算,累计请假时间超过4课时按一天计算(带病坚持工作期间看病打针者除外)。

  (四)、迟到、早退。

  1、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务必在预备铃之前,预备铃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务必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群众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记;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状况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

  1、假期前后政治学习、全校性的群众加班,由行政办负责,不纳入绩效考核,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行政办或工会负责考勤,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升旗、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保卫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当天临时请假。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科室主任审批,不需填写请假单;离岗1天以上者

  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长审批;

  请假在6-30天,由校长审批;

  请假在30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群众加班、校内外群众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一般下发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计假,含群众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在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考勤由行政办负责,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升旗考勤由德育办负责,每月汇总一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个人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工会负责、每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

  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按照学期计算,无缺勤的,在绩效考核中单独设立全勤奖。其余均由本科室负责考勤,纳入本科室相应绩效考核。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公假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缺课一节扣除6元,顶课一节补6元,在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公假期间产生的超课时由学校支付,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月累计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规定:女50岁、男55岁以上者,工龄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岁、男55岁以下者,工龄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当月无全勤奖。(备注:须出具县级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在家休息证明)

  住院病假规定:

  40岁以下县级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当月无全勤奖。

  40岁以上县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区级住院不扣发工资。但当月无全勤奖。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4、迟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旷课一节扣除50元,旷职一天扣除100元,在两节(或两天)以上扣除200元,旷课、旷职同时累加。

  6、其余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德育办按照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行政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应急绩效进行考核。

  3、计划外受孕手术,按病假各条款执行。

  4、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

  工资照发,但不能享受全勤奖。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务必提前填写《拜城县第二小学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五个科室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每处扣款10元,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行政办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此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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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制度14

  一、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1、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学校值周教师提前30分钟到岗,楼层值日教师提早20分钟到岗。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2、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遇学校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一般不予批准。

  二、离岗请假有关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一天以上(含一天)都要事先报校长同意并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直接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遇有急事,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1、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出入校门,要协助门卫做好教师出入登记,如不接受登记作擅自离岗处理。

  2、教师因病不能坚持教学工作,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同意后才能请假。如确系卧床不起或急诊,应及时打电话或托人请假,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

  3、原则上不请事假,如确需请假,一至三天必须书面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允许后方能请假。

  4、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公假,按有关规定给假,具体如下:

  婚假:晚婚15天(经学校同意可分散在一个月内安排),不符合晚婚规定或再婚的婚假为3天。对放弃婚假提前回校上班的,学校给予奖励(每天50元)。

  丧假:直系亲属及双方父母死亡后,可给予3天丧假;教师本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过世可给予1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给予路程假(省内1天,省外2天)。

  产假:顺产九十天,难产一百零五天(遇寒暑假可顺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请哺乳假,哺乳期间每日享受一小时哺乳假。)

  上环假: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持医院证明。);取环假:1天。

  小产假: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计划外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

  其他假: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要求来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一工作日奖励50元。

  以上假期中除产假外,其他假期如遇法定节假日,不重复计算。

  5、校假:每位教职工每月可享受6小时机动假,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登记外出时间要与请假时间一致),可以不计缺勤。但逢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8、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三、加班和调休有关规定:

  1、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发放调休单(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4小时为半天,5小时以上为一天),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认可。

  3、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原则上一次不能超过半天,一天及一天以上连续调休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备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办公室。调休单使用本学期内有效,一学期结束未作调休的按加班费予以结算,半天40元,一天80元(法定节日加班,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代课3节可作调休半天处理,但未调休的代课单按每节课10元结算。

  四、在岗工作有关规定:

  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热爱教育工作。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教师要自觉遵守办公制度,空课时间必须在学校的办公室办公,不能私自外出,办公时间不离岗串室,不闲聊,不吃零食,不进行网络游戏,不做私事。

  4、保持办公桌、教室讲台上的物品安放有序,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五、根据出勤制度,月出勤考核得分如下:

  1、一月内教师出全勤,无迟到、早退、缺岗现象得满分15分。

  2、一月内累计病假天数1天,得14分,2天得13分,3天得12分,以此类推,累计病假7-1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病假16天及16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3、一月内累计事假天数1天,得13分,2天得11分,累计事假3-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事假5天及5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4、一月内教师有1次迟到、早退现象得14分,2次得13分,以此类推,累计迟到早退现象超过3次的,月考核奖发放一半,超过5次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5、一月内有旷工现象的,出勤分为0分,不发当月考核奖,并影响学期考核。

  6、一月内教师没有请过任何假并且没有调休,无迟到早退现象,除得满分15分外,再额外奖励20元。(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的调休单调休的情况除外)

教师考勤制度15

  1.教职员工有病有事时,在不影响上课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考勤按整天缺勤处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课的.,要即时与教务处领导请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课年级主任安排好课时,不得空课影响教学。违者按漏岗处罚。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请假,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5.中层以上干部需向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按规定执行。有关特殊假可由领导批准,准假后执行休假。公假需校长签字出单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事假。

  7.请假者可通电话,委托他人代替转告,特殊情况补假向领导说清,否则视为漏岗处理,重者取消各类奖金等待遇。

  8.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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