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制度(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考勤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考勤制度1
为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的升降旗仪式迟到按半天旷工记录,旷到按1天旷工记录。
2、全校教职员工必须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考勤执行签到制度:不准代签、补签。上下班、晚自习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擅自离岗1小时按旷工1天记录。
3、任课教师上下课期间,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无故不上一节课,按一天旷工记录。教案未超一周备课,缺一节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未完成进度计划、缺一节课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作业量缺一次,不按时批改作业一次,扣半天工资(累计计算)。听课记录缺一节,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影响恶劣者,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4、早读、晨会、晚自习、政治学习、党员学习、业务学习、每周总结会、集体活动、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按1小时旷工记录,无故不参加者按1天旷工记录,集中学习期间必须关闭手机。
5、夜间,治保会值班人员、警卫室值班人员、锅炉房值班领导旷到按旷工1天记录。
二、假类方面:
(一)1、护理假——教职工每学年度护理假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计算),(教职员工夫妇、子女、亲生父母生病卧床住院必须出示户口复印件、住院证明书才能批准护理假)。2、事假——事假一天扣25
元。3、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4、婚假——大龄青年婚假为30天,再婚者婚嫁为5天。5、产假——生育第一胎产假为12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15天。生育第二胎产假为9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5天。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为7天。7、丧假——丧假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数)。
(二)经学校和区计生委纳入本年度计划准予生育的妇女、如有意外流产情况,按规定休息15天(不扣工资)。未批准纳入计划的妇女,怀孕并做流产手术者一律按旷工记录。妇女上环按规定休息3天、取环按规定休息1天为准(必须出示医院证明)。
(三)1、住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出示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住院单方可住院治疗、急性疾病、意外伤害可随时随地住院治疗,慢性疾病必须在暑假期间住院治疗(如需要转院,必须到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不得在同等级医院住院治疗,如出现转同等医院住院治疗按事假记录)。住院治疗以入院至出院日期为准(不扣工资)。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养必须出示所住医院住院部证明,修养期间为按医院批假天数为准。
2、长期病假——因病长期休息扣全额工资的30%,发放全额工资的70%(必须出示地州级以上医院的.病残鉴定证明书)。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医务室出示的疾病证明书,在我校医务室医治,不扣工资,除外不准予短期病假)。
(四)课外辅导员每学期补假10天;学前班特护课外辅导员、医务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2天;清洁工作人员、餐厅工作人员、锅炉房工作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5天(不扣工资,不和考核挂钩)。
三、培训学习方面:
1、学校纳入计划统一培训、学习人员,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2、参加大、中专、本科函数班的学员参加考试、论文答辩,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3、参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计划外脱产学习者扣全额工资30%,发放全额工资70%。
4、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录取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执勤方面:
1、考勤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位,教学楼当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务主任处。后勤人员考勤表当晚12:00前交到总务主任处。
2、考勤人员不得违反考勤制度,发现一次按旷工1天记录,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会上做检讨。
3、教务主任负责统计专任教师考勤,总务主任负责统计后勤人员考勤,德育处主任负责统计全体教职员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晚自习、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集体活动及每周总结考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主任在每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本周考勤情况并在公示栏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规定时间公布、公示按半天旷工记录)。
五、违规违法方面:
1、体罚、变相体罚、排挤及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一个月,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2、教研组组长在不按规定不合格教案、缺课时教案上签字,缺一节教案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
3、违反学生安全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者:(1)迟报、瞒报者按旷工一天记录。(2)管理不善、迟报、瞒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出现学生离校出
走、出现交通事故、出现意外伤害)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赔偿费),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3)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者负法律责任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批假权限:
全体教职工1天以内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审批;任课教师7天以下假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勤工作人员及课外辅导员7天以下假类由后勤副校长审批;7到15天各类假类由校长审批;15天以上假类上报教育局审批。
备注:和静县第四中学考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师法》,计划生育相关条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于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正式使用。经20xx年12月17日第一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第一次修改并使用。
学校考勤制度2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 培训考勤
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三 培训
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3
为规范学校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使全校教职员工(包括聘用人员)自觉遵规守纪,结合我校实际并参照教育局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制订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归属及对象
1.按照学校规定,依下表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勤。
考勤人员
考勤场合
考勤对象
教务处
教师坐班、上课
全体教师
政教处
“六到岗”考勤(值周组长点名)
班主任、值周人员
到岗履职情况
生活老师、保安
办公室
开会、升旗、集体活动、临时性工作
全体教师
非教学岗位、处室工作人员的签到、各类请假的统计
校 长
考勤校务会议参会人员、抽查考勤学校干部
考勤总负责人:支部副书记
2.考勤人员应每日如实记录出勤情况,考勤不得任意涂改,如需修改,涂改处需经相关处室主任或副校长签字方可有效。
二、请假类别及时限
(1)法定假期
1.婚假。假期7天。
2.丧假。父母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假3~7天。
3.女教职工产假。
① 正常生育给予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② 分娩难产的,在基本产假外增加15天;
③ 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 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可给予不少于7天的产假。
⑤ 女教职工所休产假,包括产假期间的寒暑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女教职工休产假,不影响其工资和政策性福利待遇,不影响晋级、评职、评先等。
(2)病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疾病检查报告单、医疗发票等,住院治疗的还应有医院证明书、出院证明书、住院期间医疗发票等,按照批假权限由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病假期间的工资和其它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病休人员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事假
教职工事假采取“累计”的办法计算,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除以21.75天)。
三、批假权限
1.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自行调好课,并将调课结果告知教务处,如是班主任,须同时向分管政教的副校长请假,并安排好班务;2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批准。
2.副校长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所有老师的会议请假由校长批准,杜绝短信请假,请假批准后要将请假结果报告给考勤处室。
3.半个月以上请假必须提供详尽的请假理由,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同旷工对待。
四、请假手续
1.凡需请假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连同有关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并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
2.三天内的所有病事假、外派学习、因公出差,要自行调课,并将调课的结果报告教务处。不调课“甩包袱”走人的,发生问题追责请假人。调课需经双方同意后,才将该节课的责任归属代课的老师。超过三天的公务活动、病事假可向教务处申请调课。
3.请假结束后,要到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或政教处)销假,接手相关工作。
五、考勤结果处置
1.按照学校要求,考勤结果依以下方式处置。
考勤结果:
处置方式:
执行处室:
全期满勤,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办公室履行了手续的法定假期、病事假
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办公室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津补贴、奖励性工资扣除办法:超过天数不足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按照两个月计算,依此类推。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如若自身患有重度疾病(1.癌症;2.长期住院治疗;3.长期用药卧床不起;4.重度精神病患者;5.医院界定需要隔离治疗期间的病患;6.生活不能自理……),且有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发票凭证,不能正常上班,按照实际情况,校委会讨论通过,不扣除工资;
如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紧急事件时(如直系亲属重病需要照料陪护、家庭发生天灾人祸需要紧急处理),且经学校讨论研究同意后,每年可以申请不超过15天的假期,履行请假手续,方可请假,不扣除工资。
课堂考勤
旷课(在校未上课),每节次扣款30元,扣0.2分
教务处
上课迟到、早退,每节次扣款15元,扣0.1分
值日值周
未到岗扣除15元,迟到、早退扣除5元。
政教处
7天以内扣除基本日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者旷工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除按照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按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作出辞退或解聘处理意见,并上报教育局。
2.考勤制度每月执行一次,由各考勤处室按照制度将扣除的款项交到会计室,由会计室扣除相关缺勤人员工资。考勤执行不到位,造成制度流于形式,由校委会考核相关处室及分管领导。
学校考勤制度4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学校考勤制度5
为严肃校本研训的纪律,确保校本研训的时间,使我校的'校本研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开展校本研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员负责。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研训内容自行补上。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研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研训活动,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研训活动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研训活动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研训活动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训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由学校校本研训职能部门通知其本人。
三、研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四、教研组组内研训由教研组长将研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上报给教学处,由教研组负责考勤,教学处抽查。
五、研训活动时,全体人员不做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研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6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学校考勤制度7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学校考勤制度8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㈠、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术的给假两周。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给假一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㈡、批假权限
1、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请假由校长批准。连续请两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长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3、临时假由教导主任批准。
4、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㈢、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托亲属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电话,过后补办手续)。
3、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己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5、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教导处,请假期间内工作任务或内容安排告知相关领导。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临时假销假不及时按告知销假的时间为准。
6、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份,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
3、产假、婚假、丧假,不扣款。
4、迟到、早退一次(以签到、会议点名为准),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签到者;每次双方各扣0、5分。
5、会议、活动请假一次,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学校发放考核资金,当年职称考评不能评为优或良,不能评为先进。
6、学期设全勤奖100元,临时假不超8次(每次临时不超1小时,超1小时按2个临时小假,超了3小时,按半天)。
二、旷职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旷职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职工旷会一次,科任老师无故旷课一节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辅人员工作具有阶段性,平时请假按正常对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上班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
2、全体上班教职工须按时签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职人员,按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4、考勤结果实行月汇总制,由教务主任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学校考勤制度9
各处、系、部门: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xx学院
学校考勤制度10
1、各学校要建立考勤册,一律实行签到制。每星期要将出勤情况总结公布,对一学期内旷工、迟到、早退次数较多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对每学期内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能当选模范,在职称岗位评聘中扣分。对出全勤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做为评模和竞聘的重要依据。联校检查教师空堂的,公办教师罚10元,同时罚中心校长2元。连续两次检查空堂加倍处罚,通报全镇。
2、联校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实行全日坐班制。未经联校批准,不得擅自停课,否则按旷工论处,扣发工资。
3、严格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要严格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向中心校长请假,两天以上者向联校请假,到期要及时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或事假较长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号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应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视为旷工。妇女产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超假者按前项处理。教职工本人结婚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假七天,假期工资照发。
4、严格会议制度,凡联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种活动,教师要按时参加,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更换与会人员,违者按旷工对待(迟到、早退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
5、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盯岗,上班时间不准空堂,不准外出,不准回家,不准闲谈,不准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影响他人工作,不喝酒,对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前4条执行。如有违犯,给予严肃批评。
学校考勤制度11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每天坚持上下午签到制度,时间为预备铃响前后各10分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必须在签到时间内向值周行政说明原因,由行政签原因,杜绝他人代签,未签到或代签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集会,教学等活动,迟到、早退10元/人、次;事假20元/人、次(不超过一天),教学时间如遇病、事假,相应调整的课时补助累计扣除;缺席40元/人、次,相应课时按40元/人、节累计扣除(不超过一天)。
3、病假要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4、出公差,由工会主席及时公布。
5、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教学区的'教室,办公室,学生寝室,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否则,参照上述1——2执行。
6、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考勤制度12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学校考勤制度13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着重和保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职业信心,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②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④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⑤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⑥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三次者视为不合格。
2.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是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3.每位教师每学年开一节校内公开课;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读若干本教育类书刊(有读书笔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小结。
4.培训结束时,应及时完成相关作业和培训调查,作好自我小结和自评。
5、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学校考勤制度14
为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试行“应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勤内容:坐班考勤与课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办法:坐班考勤实行弹性与基本时间坐班相结合。教师的坐班实行弹性,行政教辅人员规定基本的坐班时间。
1、教师坐班:教师保证每天4个钩的考勤,高三教师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辅人员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为基本坐班时间。
3、教师坐班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分早、中、晚时段巡查核对。教师课堂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和各班值日学生核对后确定。
4、行政教辅人员由校行政办值日人分上、下午规定的时间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全勤奖:教师每月完成100个钩,又无缺课现象,可享受全勤奖。行政教辅人员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时间,无旷工现象,可享受全勤奖。
2、处罚:教师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教师无故旷课一节,除扣除一节课的.平均津贴外还扣除全勤奖,一月无故旷课累计达五节者,不发当月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行政教辅人员: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无故旷工半日,扣除当天的课时津贴,一月无故旷工累计五天,不发当月的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五、年级处每月向学校报送教师坐班和课堂考勤表。
办公室每月向学校报送行政教辅人员考勤表,汇总后核实每个教职员的当月津贴。
学校考勤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坐班考勤的基本要求
(一)以“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为原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坚持白天坐班办公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二)办公时间不得长时间谈天说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娱乐活动,不得用电脑玩游戏、看电视电影、炒股、聊天或做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能带小孩到办公室长时间逗留。
(三)坐班考勤分考勤机考勤和值班行政领导随机抽查复核两种形式。一周一小计,一月一汇总。工作日内,全体教职工务必按要求在指定的考勤机上考勤。具体以学校作息时间表规定的坐班时间为准。
二、考勤奖的设置办法。
考勤奖即“月绩效奖”,分考勤补贴及全勤奖两部分,总额每人每月360元,一月满勤以22天(大月23天)计。具体分解为考勤补贴200元(上、下半月各100元)、全勤奖100元(上、下半月各50元)、集会补贴60元(含升旗每人每次15元)。
三、请假手续与批假权限
(一)教职工因公、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办公室对其请假事由进行初审,符合请假条件则发放请假单,进入请假审批程序。
(二)请假一天以内,由备考组长、年级主任签字批准,并到校办备案;1-3天,由本人申请,备课组长、年级主任签字,并报相应处室主任签字同意交校办备案;4-7天须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到校办备案;超过7天但不到三个月,须由校长签字同意;超过三个月须报教育局批准。
(三)请假者办完相关手续后,须将请假单交校办保存。假期完毕,需到校办和相应处室履行销假手续。
(四)教学人员因公外出,须凭有关单位文件、通知报备课组、年级组,到教导处请假,报校办备案,超过3天仍须根据请假权限报批。
(五)凡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须由请假者本人、年级组、教导处三方协调,并由教导处安排好请假者的课程。因病、因事请假者,误课后,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
四、请假及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一)病假及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应有市级或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学校校办备案。
病假期间工资、津贴待遇。(非连续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1、病假满3天,每天扣补贴10元;
2、病假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0元,无半月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50%,;11—15天,无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25%;超过16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者,第三个月起,另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不含工资中的.津补贴部分,下同)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4、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教职工在病假期间除按上述规定计发工资外,可继续享受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6、教职工在休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应停止享受病假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7、教职工未经批准而自行休病假的,以旷工论处。
8、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仍严格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及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教职工每月可请四次每次不超过二个小时的临时假,由备课组长或相关处室负责人批准并作好记载。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则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
2、事假3天以内,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无半月考勤补贴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事假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50%;事假11—15天,当月无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25%;事假16—22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当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工作年限满1—5年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超过天数扣除每人每天的日工资。
4、教职工的事假由学校校办进行登记,年终进行公布。教职工未经准假而不到学校上班的,以旷工论处。
五、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按上级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不以假计视同上班。婚假3天;产假128天,配偶15天护理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3天。
(二)例会、教研会、质量分析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阅览报刊杂志、批改作业,不得将小孩带入会场,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到者除无会议补助外,另所在半月无全勤奖;周一升旗时,按时到位,保持安静和队伍整齐,仪表端庄,脱帽肃立,神情专注,行注目礼,不走动,不带书本等与升旗无关的物品,未参加者无集会补助。
(三)每半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作旷工半天处理,凡不经请假,无故旷工者,旷工每半天扣30元,旷工1天扣60元;旷工2天及2天以上扣90元/天;旷工3天以上者,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市教育局处理。
(四)一年内,教职工病假满一月,事假累计满15天,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旷工一周及以上者,除不得评先表模外,取消年度职称评定资格。
(五)病、事假超出两个月及以上者,不发放30%奖励绩效工资。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今后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其解释权由学校授权给校长办公室。
【学校考勤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考勤制度12-29
学校考勤制度10-16
家长学校考勤制度_家长学校考勤制度规定10-02
初中学校考勤制度_初中学校考勤制度范本09-26
高中学校考勤制度_高中学校考勤制度范本09-26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_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汇编09-30
学校坐班考勤制度12-26
学校党员考勤制度12-26
学校学员考勤制度12-26
学校教工考勤制度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