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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考勤制度_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汇编
为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教职工出满勤,应制定规范的学校教师考勤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教师考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篇1
为利于学校广大教职工更好地安排自己上班期间的工作和生活,更自觉地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确保学校工作秩序的规范化,向过程管理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考勤办法:
1.全校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2.日常考勤原则上由值日行政领导执行(教师上课到岗情况可结合班级学生值日记载结果),平时集会考勤由部门主管领导执行,工会活动考勤由工会执行。
3.考勤记载务必详尽、真实,当事人必须当场签字确认。否则,由相关执行人员负责。
4.考勤统计结果每周公布,每月最后一周星期四汇总后交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公示,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排队。
5.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召开教代会议定。
三、考勤细则:
1.坚守工作岗位。实行集体办公,坚持坐班制,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不擅自调课、不擅自请人代课。
2.严守上下课时间。任课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眼保健操时间,教师要督促学生做操,不得离开教室。严禁提前下课,也不主张拖堂。
3.严守工作纪律。上班(含值班)时间不闲聊、不炒股、不玩电游、不网上聊天、不打牌、不下棋、不打麻将、不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无事不窜办公室、不干私活。
4.严守集会纪律。开会准时、守纪、作好笔记,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5.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到、早走或中途临时离开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获准。
6.假期规定:
(1)假期分为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等。
①病假:教职工病假必须有县级或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②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应从严控制,视不同情况给予一定时间的事假。例如:建房假、送子女就学假等等,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③婚丧假:教师本人婚假5-7天,子女婚假3-5天,直系亲属丧假3-5天。
④产假及其他假期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⑤各种假期若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本制度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内容,则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
(2)请假权限、程序、手续
①教职工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或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②教职工请假应事先申请,填写好请假审批单(病假需同时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事后补办手续。
③请假审批:无课因事临时外出不足两小时者,向教研组长请假;无课因事临时外出半天以上1天以内或有课临时外出者,到教导处请假;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经主管副校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由校长批准;5天以上或特殊情况请假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④学校中层干部请假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
⑤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虽有手续但未经领导批准而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理。
⑥凡被批准的请假单交学校办公室备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消假手续。
(3)凡因公出差(外出开会、学习、观摩、竞赛、办事等)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日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教导处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4)凡请假超过10天的,请假人应自己聘请好代课教师(或顶岗职工),否则,原则上学校将不予准假。
三、违纪界定:
1.教职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
2.迟到、早退:未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不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1天。
3.旷工: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3次记警告处分一次,警告处分两次及以上的,按教育局文件精神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脱岗:在工作时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脱岗。脱岗15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脱岗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
四、奖惩制度:
(一)奖励:对于全年满勤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二)处罚:
1.迟到、早退:酌量罚款并扣相应绩效考核分。
(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元;上课(含辅导)迟到或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早下课,发现一次罚款2元;集会(开会、升降旗等)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元。
(2)因特殊原因迟到、早退需说明情况,可酌情论处。
2.请假:酌量罚款并扣相应绩效考核分。
(1)事假:超过学校规定的事假1-3天扣奖励性绩效工资10元/天,超过学校规定的事假3天以上扣奖励性绩效工资30元/天;当月事假累计达5天者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每月事假累计5天以上,则从第六天起扣绩效工资50元/天。请假天数满5天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病假:病假1-5天不扣,病假超过5天则按国家相关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3.旷工:旷课一节罚款20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同时,加倍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
4.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参加者(含请假)不享受当次活动的一切补贴。
5.上班期间闲聊、炒股、玩电游、网上聊天、打牌、下棋、打麻将、干私活等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学校保卫人员(含门卫)、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学校值日人员发现一次不在岗则罚款10元,旷工1天罚款50—100元。
7.考试及学校重要会议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加倍罚款。
8.所有考勤结果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予以兑现(每学期期末)。
9.值日领导考勤不尽职尽责,有教师举报属实,加倍给值日领导处罚并扣分。
10.考勤奖惩制度各项扣分记入年度教职工总考核成绩,除直接带入评教定级外还作为教职工聘任的重要依据,用以表彰先进,警示出勤表现差的现象。
五、本制度若有与国家相关规定或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相抵触之处,则以国家相关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六、本制度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校委会。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篇2
为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教职工出满勤,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常山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一、教职工查岗时间
1.冬令作息时间:教师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6:40,职员上午7:40至11:00,下午13:40至16:40
2.夏令作息时间:教师上午8:00至11:00,下午14:20至17:00,职员上午7:4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3.语文教师周二、四、六早上6:50之前到校,英语教师周一、三、五早上6:50之前到校,早上有第一节课教师7:25之前到校,下午有第一节课教师冬令时13:40或夏令时14:00之前到校。
4.值日教师早上6:00之前到校,晚上22:15之后离校。
二、考勤实施细则
1. 考勤奖:按规定到岗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由学校按月发放200元考勤奖。教职工事假当月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7天(含7天),病假当月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不发当月的考勤奖,不足上述天数的酌情扣减,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课、旷工等按当月考勤情况予以扣除,直至当月考勤200元扣完为止。
2.一周内,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请事假半天不扣考勤奖,超过半天的,每超过半天扣20元,事假期间须安排好工作。
3. 擅自离岗扣除20元/次,旷课扣除40元/节,旷工扣除100元/天。
4.关于迟到、早退、会议活动的相关规定
(1)周一—周五工作日,教职工上下班时间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规定。指纹打卡上午8:00(家有小孩上幼儿园、小学,经申请可以推迟到早上8:20)以后到为迟到,下午4:40之前离校为早退,迟到或早退1次扣10元/次。
(2)教工大会,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安排的`会议和活动迟到1次扣10元/次,缺席请假1次扣15元/次,不请假扣20元/次。
5.全年漏打指纹次数累计40次以内不扣考勤奖(有情况说明,且经相关部门核实),超过40次,从第41次起,每次扣10元考勤奖。(请假除外)
三、学校成立值日检查小组。
1.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由值日组长或区域组长与组员负责检查,组长(区域组长)及时统计检查结果交到学校办公室。每周全校查岗2-3次。每月每位值日组长和区域组长至少负责查岗1次。
2.实行不定期抽查劳动纪律制度。每次检查到未在岗的教职工,即电话通知要求在15分钟内赶到检查组面前,视为到岗。15分钟后到检查组面前视为迟到1次,电话通知后一直未到,若又未打指纹的视为旷工半天;若已经打了指纹,要追究原因。
四、经查实若有教职工用指纹膜等由别人代考勤的虚假行为,按照违反教职工师德处理,当事双方都不发当月考勤奖。
五、汇总公布
学校办公室在收到值日组长的查岗情况统计表后,及时通过校园网邮箱告诉相关当事人,以便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每学期汇总结果作为绩效工资考核依据之一。
六、附则
本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秩序,提高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教代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学校实行坐班制,严格落实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制度。
2、严格检查学校升旗、会议、教研等各项活动的出席情况。
3、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考勤办法
1、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
2、请假必须自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学校人事部门对到岗情况进行抽查,每月底统计计发绩效奖励,每学年汇总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全校教职工大会、升旗仪式及所有全校性活动的.考勤由人事部门负责;其它分开进行的教师会议或活动的考勤由相关责任处室负责。
三、请假程序及要求
1、请假半天内(含半天)向各办公室负责人请假,办公室负责人作好记录,月末上交人事部门。
①请假半天内(含半天)而没有授课任务的,不扣月奖金。
②请假半天内(含半天)而需调课的,还需到教务处备案,不扣月奖金。
③请假半天内(含半天)而又有授课任务的,还需到教务处请假,按规定扣发课时费。
2、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无论何种假类,均应提前半天持书面请假单向校长请假,报教务处调课,人事登记备案。因故不能及时请假,回校后应在1-2天内补假,未及时补假以旷工论处。
①教职工请假一般程序:填写假条→校长审批→通知教务处安排代课→人事登记备案。
②教职工请假的特殊程序(因病或其他不可抗拒不能自己到校请假):电话请假→校长审批→通知教务处安排代课→补假条补批→人事登记备案。
③病假三天以上须有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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