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
(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
7、所有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
(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运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1)电气设备发出异常响声或异常气味。
(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
(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
(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
(5)设备壳罩破损。
3、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设备的保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保护开关及保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
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添加。由于技术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
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所有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
4、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分析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
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6、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7、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
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0、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须对所更换的,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可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及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后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继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
三、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
电源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电网短时间内的抗干扰能力,即在事故情况下电网可持续供电的能力。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指长时间、连续正常供电的概率,属于电网规划的范畴。
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要从电压波动、电气设备老化和质量问题、过电压、绝缘强度不够、电缆绝缘老化发生相间短路、继电保护误动作、自动安全装置问题等常见的电气事故,对公司电源系统进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确保公司电源系统安全可靠。
四、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2、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4、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5、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6、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7、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8、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9、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11、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12、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11、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
为了井下能够安全生产,电气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严重失爆(包括五小电器)、明火操作,扣款1000元,一般失爆扣200元。
二、必须按规定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而且该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停产处理,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三、必须坚持在矿规定的时间内试验漏电保护,并做好记录,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漏电保护应保持灵敏可靠,否则按重大事故论处。
四、对各级开关的.过载、短路保护(或电动机综合保护)不按规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电保护扣1000元,使用非保险丝代替保险丝的扣200元。
五、不按设计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电缆扣责任人200元,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更换。
六、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电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处扣1000元。
七、电缆使用铁丝吊挂每处扣款20元,私剁电缆头一个扣50元,电缆悬挂不合格或缺电缆钩一处扣10元,本布罗电缆、通讯线、监测监控线或光缆悬挂不合格、扭花一处扣款100元。
八、对偷剁电缆者,一经发现按事故处理,按所剁电缆原价的3倍扣款,并上报保卫部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电缆不合格接头或破口(橡套电缆露出芯线或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每处扣款1000元。
十、开关设备闭锁装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200元,防爆设备无防爆合格证扣200元,防爆合格证过期扣200元,按规定应设局部接地极而未设或接地极不合格一处扣300元。
十一、电工未持证上岗,电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电器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者按违章论处。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3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也适用外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一、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安全生产小组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二、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三、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四、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部门负责拆除。
五、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六、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七、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八、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4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5
为了搞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确实做到“科学管理、事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规定,特对井下设备贴挂标识做统一规定:
一、标识类别:
设备包机牌、五小电器包机牌、电缆去向牌、防爆合格证,各种图、牌板。
二、标识内容:
(一)设备包机牌:安装地点,使用时间,使用单位,包机人,规格型号,电压、容量,负荷名称,短路电流,设备编号,整定电流。
(二)五小电器包机牌:名称,编号,使用单位,包机人。
(三)电缆去向牌:来自,去向,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单位,包机人。
4、防爆合格证:名称,编号,检验员,发证日期。
三、领取:
(一)包机牌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下井安装后,经机电管理部防爆检员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到机电管理部防爆组领取并签字。
(二)防爆合格证在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负责填写、粘贴合格证,盖章生效。
四、贴挂标准:
(一)巷道:
各综采、综掘、硐室内应按标准挂有配电系统图,五制一规程牌板,配电系统图应随设备变更而更改。
(二)包机牌:
1、 一般机电设备(80开关、120开关、315开关、综保开关等)。
包机牌统一贴在开关手把的'上方。
2、 移变:
包机牌统一贴在低压开关行人侧。
3、 绞车电机、溜子电机、风机电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电护罩前侧面上。
4、 综掘机、采煤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控制开关面上。
5、 五小电器:(二通、三通、四通、电铃、双按、三按等)
负机牌统一贴在电器左侧中间。
(三)电缆去向牌:
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外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电缆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证:
1、防爆合格证贴在设备、五小下面防爆大盖内中间处。
2、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3、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4、馈电开关、风机专用开关、防爆证应贴在开关上腔盖中间处。
5、高压连接器防爆合格证贴在处壳中间处。
五、要求:
(一)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有漏项、不得涂改。
(二)设备移交或包机人变更后,包机单位应及时更换包机牌(不能超过二天)。
(三)包机牌如有破损,各包机单位应及时领取更换。
(四)包机牌、去向牌统一在每年的更换一次。
(五)发现包机牌、去向牌破损、涂改未按规定更换、填写,每台(次)罚款20元。发现防爆合格证涂改,未按规定贴挂,每台(次)罚款50元。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6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7
1、临时电气线路管理制度的规定,主要针对临时用电,起到用电安全、合理分配电源的管理作用。
2、临时线路布线需工程部配电领班现场勘探,确定现场临时用电布线的可行性。工程部配电领班布线前需做如下工作:
(1)电源进线及配电箱的线路走向、位置;
(2)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气的类型、规格;
(3)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组织配电电工布线。
3、临时用电布线、线路维修和拆除,必须由工程部电工操作。
4、工程部有义务对用电人员进行培训,用电人员也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质;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在缺陷状态下运转;
(3)停电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处理
5、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调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配电领班或以上级别的工程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结束后统一归档。
7、临时用电现场需由电工定期巡检,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8
1、确保水电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电正常安全供给。
2、随时巡查,所有公共用水、用电须装表并有完整记录资料,发现漏水、电现象,随时维修,节约用水、用电。
3、定期检查各用户水电使用情况,防止偷水偷电现象发生。
4、按时抄送水电表,并力求抄表正确、准时,每月将水电使用情况汇总报公司领导.
5、严禁私拉乱接、水电线路的更改。水电表的`安装要经主任以上同意方可。
6、随时向各水电用户讲解水电使用要求方法,注意事项,对出现的问题多做解释工作。
7、抄表人员施行轮换制,由副主任带队,最少2人抄表,除副主任为固定外,协助人员每月更换,轮流抄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2、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4、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6、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厂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0
1、目的:
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责任者:
电力科、用电单位
4、程序:
4.1 电气运行安全
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
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1.11 静电接地:
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1.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4.1.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4.1.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4.1.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4.1.23.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1.23.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4.1.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4.1.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4.1.23.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2电气检修安全
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2.3.1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4.2.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2.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4.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4.2.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4.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2.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2.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4.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4.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大修。小修。事故检修。
4.2.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4.2.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4.2.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2.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4.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4.2.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4.2.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4.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2.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4.2.11行车检修规定:
4.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2.11.2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4.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4.2.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4.2.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4.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4.2.11.4.3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4.2.11.4.5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
4.2.11.4.6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工作,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的合理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自觉管好、维护好分管设备和供电线路,做到设备安装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线,电缆吊挂符合电缆管理规定。
四、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五、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六、加强采掘电气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载,维护、运行有记录,供电线路、设备有图表,三大保护有资料、记录,合理准确。
七、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八、重大检修、安装工程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传达后方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增产节约、降低材料、电力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回收、修旧利废工作。
十、杜绝“三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消灭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2
1、存放电气安全用具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号入座”做到存取方便,存放场所要干净,通风良好,无任何杂物堆放。
2、绝缘手套、绝缘靴等橡胶制品的用具,不可与油类的油脂相接触,存放环境不可过冷或过热。也不可与锐器和铁丝等放在一起。
3、绝缘手套、绝缘靴要与其他安全用具放开,整齐摆放;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损伤。
4、绝缘棒应放在架子上,验电笔使用后应放在皮匣内,并放于干燥处。
5、对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不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更换。如果绝缘手套遭受表面损伤或已经受潮,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干燥,并在试验合格后放可继续使用。
6、任何情况下,安全用具均不可以作他用,对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各试验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7、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应进行分类和统一编号,并做好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8、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由公司安环办统一负责安排进行外检、试验,专业认真做好验收,安环办对试验结果报告进行存档保存。
9、安全用具使用前应做好外观检查,使用完后应擦拭干净,放回原来的编号位置。
10、检测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3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4.防爆电气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4.1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
4.4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
4.5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4.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1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
5.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均应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
5.3专业维护检查
更换照明灯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清理控制设备的内外灰尘,进行除锈反腐。
检查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完好状况。
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及本安电路参数。
检查控制、检测仪表和电讯等设备和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他缺陷。
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或缺陷记录上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6.1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6.2小修
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6.3中修
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6.4大修
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7.建立设备档案
公司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需仔细遵守和执行以下规程:
1、电子工业部1987年1月颁发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水利电力部1978年6月颁发的《电气防火规程》。
3、能源部1991年9月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本公司制定的各种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拆修标准工艺等。
其次条电气作业人员的根本条件
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需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安康,没有阻碍本工种作业的禁忌等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仔细负责具有本专业所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学问及实践阅历。
4、必需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5、凡对电气设备进展安装修理、撤除工作,必需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严格根据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进展工作。
第三条电气人员工作必需遵守以下事项:
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需随身携带,随时承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涂改和转借他人,丧失应马上声明,向安全生产监察部申请补发。
2、未经电力主管单位批准,电气人员不得私自改装或安装电气设备。
3、各单位调入电气工作人员时,必需查清是否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还必需在所从事电气作业岗位上跟教师傅学习半年以后,方准独立从事电气作业,否则不准从事电气工作。
第四条凡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从事以下违章作业:
1、私自设置临时用电设备或不经批准架设用电线路。
2、让电器带病特别运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器材。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不听劝阻或唆使他人违章作业,用低压测验器具测试高压设备电源或线路。
4、存在各种事故隐患、漏洞,经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拖延不改。
5、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擅自动用变电间、低压间的安全防护用具和灭火工具。
7、在变电间、低压间内存放易燃、易爆油类及长、大及无关物品。
8、对爱护装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起封、起印、私自调动。
9、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单人巡察高压,进入高压遮拦以及单人执行配电室开关和线路停、送电操作或倒闸操作。
10、安装手持式电开工具和安装临时配电箱不装或装不符合要求的漏电爱护器。
11、不严格履行停送电手续、不进展检查确认而随便送电。
第五条架设的临时线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时线路必需保证绝缘性能良好,使用负荷正确,接头处包扎完好,全线无暴露。架设高度必需符合安全要求。
2、实行悬架或沿墙架设时,户内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架设时需要设专用电杆或专用瓷瓶固定,制止在顶棚、楼上、脚手架上或其他担心全的地方挂线,严禁在有高压线、易燃、易爆、刺割、腐蚀、浇铸、辗压等场地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3、临时线一般不得任意拖地,如的确需要拖地应加装牢靠的安全套管,以防止移动磨损、辗压或割断电线。
4、临时线与设备水管、门窗等安全距离应保持0.3米以上,跨越交通路口不得低于6米,并用电杆和瓷瓶固定。临时线地面架设需要跨越交通道路时,必需在外面加钢管埋置地面以下。
5、安装好的.临时线路,未经技术治理部、安全生产监察部同意,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搭接其它临时线。
第六条电气安装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工作一般应停电进展。如特别状况必需带电作业时,应有妥当的安全措施,并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在电气技术人员的监视下方可带电作业。
2、在停电、送电时,应严格按用电规程规定执行。
3、全部停电和局部停电的电器检修工作前,应安装防护装置(挂警告牌和临时接地线)。在拆装接地线时,应按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4、对高压电气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必需贯彻执行工作票制度,同时严格根据专用规程执行。
5、高空作业时,必需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人体与带电体必需保持安全距离。
6、检修机电设备时,应先由电工填写《检修工作票》,履行停电手续,在验电、放电确认无误,做好封地后再拆电源,且必需在电闸手柄上挂“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示牌,防止有人误合电闸送电发生人身事故。
7、检修生产设备时,必需首先由岗位工履行停电手续,将需要检修的电源确认,并断开电源开关,挂好“有人工作,制止合闸”停电牌。经电工检查确认无误,由岗位工打好闭锁,方可作业。
8、巡察或修理电源线路时,无论电源线停电与否,均应视为有电或随时有来电的可能;对线路故障点必需当有电对待,必需制止任何人靠近线路断落点,在8米以外留专人看管并快速报告上级妥当处理。
9、现场接检修电源时,必需明确责任人,一种电气开关只能掌握一台电气设备,严禁一闸多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1、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
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油温过高、电气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等。
二、防火要点: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之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 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它厨务或与人聊天。
3、 油锅起火时,关闭炉火,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酵粉或食盐倾入,使之熄灭。
4、 工作时切勿抽烟或将未熄灭的烟蒂随便放置。
5、 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罩,以防火星飞散。
6、 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间或用完后切断电源,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7、 每天倒空锅中的残油脂,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及温度使用。
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可靠近火源,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罐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
9、 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与保养。
10、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份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项电器。
11、 电线配线除旧:外部绝源体破裂或插座损坏,立即更换修理,发现电线起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以防导电。
12、 使用煤气钢瓶不可横放及开关不可有漏气现象,万一煤气泄溢室内,容易引起火灾及中毒之危险。
13、 煤气火灾灭火方法:
(1) 断绝煤气之源
(2) 断绝空气供给
(3) 降低周围温度
(4) 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14、 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卫生,下班前由厨房防火安全员(兼职)检查厨房情况,每天填写《厨房班后消防安全检查表》检查电源、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是否关闭,防火检查不可遗忘,以防万一。
15、 万一起火,要立即救火,并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来灭火。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牢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
(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缘由,排解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展扑灭。制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展灭火。
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马上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
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
7、全部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
(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准时清扫其外表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四周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阻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亲密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常常检查设备外壳的外表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戒备线或设备外表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实行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运行中如发生以下状况,操作人员应实行紧急措施,并马上上报。
(1)电气设备发出特别响声或特别气味。
(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
(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消失高温或冒烟。
(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
(5)设备壳罩破损。
3、阅历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爱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撤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前方能进展。电气设备的爱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缘由并消退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爱护开关及爱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
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撤除、添加。由于技术改造需要撤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
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枯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觉不合格应马上处理。
(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全部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需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需仔细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状况的汇报,了解把握工作面全部设备的现有状态。
4、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需佩戴绝缘爱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掌握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制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治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需经分析在四周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翻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展放电,而后才可进展全面的修理,修理完的确无误后,才可送电。
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6、全部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消失破口,应采纳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7、全部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当爱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滑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匀称。
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到达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种继电爱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0、全部电气设备都必需满意防爆要求,并到达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需对所更换的,电缆进展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需到达完好标准。
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牢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准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便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前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准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连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需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治理规定。
三、电源系统安全牢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
电源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电网短时间内的`抗干扰力量,即在事故状况下电网可持续供电的力量。电力系统的牢靠性是指长时间、连续正常供电的概率,属于电网规划的范畴。
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要从电压波动、电气设备老化和质量问题、过电压、绝缘强度不够、电缆绝缘老化发生相间短路、继电爱护误动作、自动安全装置问题等常见的电气事故,对公司电源系统进展安全牢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培训,确保公司电源系统安全牢靠。
四、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治理安全要求
1、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2、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3、设备上的爱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撤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牢靠性。
4、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5、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外表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6、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7、运行中应常常检查电机轴承外表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8、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9、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牢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构造及爱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外表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11、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12、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以下状况,操作人员可实行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修理人员进展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消失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峻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觉的特别现象应准时通知电器修理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具体记录。
11、掌握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爱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牢靠,有无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急场所中制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制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制止合闸”的警告牌。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防火安全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二、看火(监护)人职责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三、电焊工的操作要求
1、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2、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钢丝代替喜欢一个女人的感觉。
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4、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和未来老婆的十条约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上。
5、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与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四、气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和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曝晒、撞击,大学校园中绝世对联,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9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 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0
1、公司内全部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需根据公司消防安全治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治理、监视,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需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实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去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急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需对现场仔细清理,消退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四周100米内制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四周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常常进展去除。
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需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准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别状况必需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需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根据标准进展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别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别状况可在修理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需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需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制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四周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枯燥并挂牌专人治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暴露、破损,制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1
1、临时电气线路治理制度的规定,主要针对临时用电,起到用电安全、合理安排电源的治理作用。
2、临时线路布线需工程部配电领班现场勘探,确定现场临时用电布线的可行性。工程部配电领班布线前需做如下工作:
(1)电源进线及配电箱的线路走向、位置;
(2)进展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气的`类型、规格;
(3)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组织配电电工布线。
3、临时用电布线、线路修理和撤除,必需由工程部电工操作。
4、工程部有义务对用电人员进展培训,用电人员也应做到:
(1)把握安全用电根本学问和所用设备的性质;
(2)使用设备前必需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爱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在缺陷状态下运转;
(3)停电的设备必需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爱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爱护零线和开关箱,发觉问题,准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
必需由工程部电工处理
5、临时用电必需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调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修理工作记录。
6、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配电领班或以上级别的工程人员负责建立与治理。其中《电工修理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完毕后统一归档。
7、临时用电现场需由电工定期巡检,对担心全因素,必需准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2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治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需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展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展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展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展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需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展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撤除或停用。
7、若必需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爱护治理细则:
1、全部带有过流爱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需对过流爱护装置进展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需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视,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爱护整定值,由设备治理单位调整爱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任凭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需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爱护接地治理细则:
1、全部必需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制止中性点接地,制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爱护接地,每班必需进展一次外表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爱护接地,由修理人员每周一次的”外表检查,发觉问题,应准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展一次测定,要采纳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准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治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需使用相应的综合爱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爱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展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展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展一次爱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仔细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爱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常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爱护装置进展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爱护装置进展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催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撤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治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需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爱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爱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展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爱护装置牢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仔细落实皮带机综合爱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常常对皮带机综合爱护装置进展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爱护装置进展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催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撤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需仔细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根据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需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展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需严格根据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需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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