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的技巧

时间:2022-11-21 14:39:05 技巧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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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技巧

辩论的技巧1

  辩论赛的程序

辩论的技巧

  1、 辩论赛开始,宣布辩题

  2、介绍评委及点评嘉宾

  3、 介绍参赛代表队及所持立场,介绍参赛队员

  4、 辩论比赛

  5、 观众自由提问时间

  6、 评委及点评嘉宾退席评议

  7、 评委入席,点评嘉宾评析发言

  8、 宣布比赛结果,辩论赛就结束。

  全程比赛用时34分钟

  辩论赛的规则

  1.时间提示 辩论中,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计时员以黄牌提醒。用时满时以出示红牌终止发言,发言辩手必须停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2.陈词 阐述证据确凿充分,引用适当。

  3.开篇立论 立论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4.攻辩

  (1)攻辩由正方二辩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2)正反方二、三辩参加攻辩。正反方一辩作攻辩小结。正反方二、三辩各有且必须有一次作为攻方;辩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数限制。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本轮攻辩,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对方问题,提问和问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每轮攻辩中被攻的一方不得反问,否则扣分。不得以提问影响对方答辩完整性,不得以长时间答辩阻止对方提问。主持人有权终止一方超时的提问或答辩。

  (4)正反方选手站立完成第一轮攻辩阶段。攻辩双方任意一方落座视为完成本方攻辩,对方选手在限制时间内任意发挥(陈词或继续发问)。

  (5)每一轮攻辩阶段为1分30秒,攻辩双方各自不做时间设定,时间剩余30秒时,以黄牌提示,用时满时,出示红牌终止发言。

  (6)四轮攻辩阶段完毕,先由正方一辩作攻辩小结再由反方一辩为本队作攻辩小结,限时1分30秒。正反双方的攻辩小结要针对攻辩阶段的态势及涉及内容,严禁脱离比赛实际状况的背稿。

  5.自由辩论 这一轮辩论,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先有正方任何一名队员起立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6.结辩 辩论双方应针对辩论会整体形式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适当扣分。

  辩论赛的技巧

  1击中要害

  俗话说的好,打蛇要打在三寸,就是说只有抓住了要点,攻击才能见效。论坛上的辩论,要在阅读完对方的文章,看清对方的观点后,要抓住对方观点中的要害问题,一攻到底,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要害问题,才能给打蛇打在三寸上。

  必要时要使用“避实就虚”的方法。当对方的问题或观点自己无法回答,不要勉强去回答,那样不但会失面子,甚至可能导致辩论的全盘失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机智地避开对方的问题,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同时要合理地“避虚就实”、“避轻就重”,既要善于在关键的问题上攻击对方,保护自己。又要善于敏锐地抓住对方要害,猛攻下去,务求必胜。

  2利用矛盾,扩大矛盾

  由于论坛上辩论双方往往有许多斑油组成,在辩论过程中出现观点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是同一个人,在辩论中,也往往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应当马上抓住,竭力扩大对方的矛盾,扩大对方的'观点裂痕,迫使对方陷入窘境。使之自顾不暇,无力进攻自己。“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之于急切之中,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3引蛇出洞

  在辩论中,如果正面进攻效果较差时。可以采取迂回的方法,从看来并不重要的问题入手,诱使对方乱说或者乱答,在对方的观点上找到了一个缺口后,立即进行猛烈进攻,瓦解了对方的坚固的防线,从而沉重打击对方。

  4李代桃僵

  在辩论中,如果自己的观点或这证据有些不是强有力,可以充分运用“李代桃僵”的战术,所谓李代桃僵就是在和对方辩论中使用模糊概念与对方周旋,把自己某些说不清楚或者模棱两可的观点隐蔽起来,使之不直接受到对方的攻击。

辩论的技巧2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一)文字表达技巧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5.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在庭审辩论中,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3.善于入情入理。

  (三)形象技巧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2.善于控制情绪。

  二、谋略及具体运用

  (一)先声夺势法

  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

  (二)避实就虚法

  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

  又称舌战偷渡法,关键是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

  (四)间接否定法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

  (五)示假隐真法

  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

  (六)以退为进法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

  (七)后发制人法

  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三、最大限度地利用终局辩论

  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作为辩论一方必须具有控制收场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1.提出要求。当对方在整个辩论中已受到了辩论的影响,此时提出合理的要求,对方容易接受,也易为法庭认可,以促成双方和解结案。

  2.提出问题。以提出问题为结尾,进一步深化自己的辩论主题,让审判人员去甄别和思考。

  3.概括主题。用简洁明了的语气将自己辩论的全部内容概括成几句话,易加深审判人员对自方辩论观点的印象

辩论的技巧3

  一、辩论口才追求美的语言

  美学语言学告诉我们,美的语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语言符号的审美选择,二是指选择了符合形式美法则的语言符号。前者强调选择过程的合语境性,即恰当、得体;后者侧重选择结果的合规律性,即和谐、优美。

  在所有的言语交际中,语言符号的审美选择都是指遣词造句与语言环境相适应,辩论是一种言语交际方式,所以,它对语言符号的选择也必然体现这一特征。这里的与语境相适应,主要是指和社会大语境的一致性,具体体现是:

  1、辩论语言必须与辩论题旨相一致,即语言材料必须符合辩论内容的行业特点。

  请看下面这段辩辞:一男生和一女生正在辩论“男女孰优孰劣”的问题,男生说:“女性的最大特点就是一个‘弱’字,且不说心理上女性比男性柔弱,就是生理上女性也比男性软弱,她们易患某些自动免役症,诸如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等。”女生听后反驳道:“你怎么不提:患中风症或其他脑部损坏疾病后,女性康复的速度比男性快一倍;你怎么不提:血友病及某些肌肉萎缩等遗传性疾病,几乎只‘光顾’男性;你怎么不提:女性的雌激素具有保护血管壁、防止血管硬化和变脆的作用。男性的肾上腺素和其他心缩血管性物质引起的心血管反应是非常强烈的,因而男性易患心血管病;你怎么不提:女性一生中的能量代谢要少于男性30~40%,高能代谢促使减寿,所以女性寿命比男性长;你怎么不提,由于缺少一个x染色体而导致色盲。女性色盲比男性少,男性色盲比例是7%,女性色盲比例仅1‰;你怎么不提……”

  由于涉及生理特点,所以,女生的辩驳大量选用有关生理学和医学术语,表现出很强的科学性,从而增强了说服力,提高了审美品格。

  2、辩论语言必须与辩论所在的时间空间场合相一致。

  要学会“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在什么时代说什么话”,比如,第一届国际大专辩论赛举办的时间是1993年,地点在新加坡,在辩论中,辩手们随时都利用、适应这些因素,举例设言因“地”制宜,因时而动。如在关于温饱是否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辩论中引用了新加坡道德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例子,引用了评委金庸武侠小说中的例子,在关于艾滋病是医学问题还是社会问题的辩论中,又引用了时间性极强的艾滋病日的口号,这样做并非仅仅为了讨好观众和评委,而在于追求表达的语境适应性。

  3、辩论语言必须与对方的文化修养相一致。

  辩论是以互相听懂对方的话语为前提的,这自然要求辩手根据不同的对象随时调整自己的语言,不能自说自话,造成话语短路,试想,与学有专长的学子辩论和与学养偏低的外行辩论,所选择的语言材料是不能没有区别的。

  一位公正的厂长开除了严重违反厂纪的市长的内弟,说情者甚多,于是这位厂长和说情者之间展开了一场特别辩论。他的表弟、某大学的数学副教授说:“上万人的大厂,出一两个捣蛋鬼算得了什么,何必那么认真?”厂长说:“我有一个简单的数学问题要请教你,在一个分数中,从分子中减去1加在分母上和从分母中减去1,结果如何呢?”“两者的值都变小,不过前者缩小的幅度比较大。”教授说“那我告诉你,刘某就是这分式里的1,你说是把他从分子中移到分母里呢,还是直接从分子里去掉?”教授没词了,可厂长在农村的姐姐发言了:“你知不知道他是市长的内弟?”厂长说:“这和锄草一样,只要它影响庄稼生长,不管它是什么草,都要一律锄掉,我们能因为某种草特殊就留下吗?”厂长的反驳切合两人的身分和职业,恰当得体,具有美感。

  4、辩论语言必须与辩手的自我角色相一致。

  这主要指在因宜适变的基础上保持自我本色,自我风格,脱去矫糅造作,自然施辩。如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中复旦队的四位辩手,姜丰的细腻,季翔的凌厉,严嘉的机智,蒋昌健的儒雅,都体现出他们修辞与修养、人格与风格的高度统一,给人和谐的美感。就是在实用性辩论中,保持自我本色也是非常重要的。中国的开国总理周恩来是一位卓越的外交家,他和善宽容,机智达观,所以无论是外交谈判,还是内务调解;无论是答记者问,还是与同事辩,他的言辩都能表现刚柔相济,幽默风趣的风格,人格之美与言辞之美相辅相承,达到了辩论的最高境界。

  所谓符合形式美法则,主要是指辩论中的语言形式符合“齐一与节奏、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和谐等形式美特征,使辩论语言在表情达意的同时,能独立地体现出审美趣味。心理学证明,人对语言形式美的感受能力在三方面比较敏感,所以,辩论的审美追求也主要体现在这三个方面,即句式的整齐美,话语的节奏美和话语的音韵美。一般认为,文字性辩论由于有充裕的时间斟酌词句,可以兼顾这三方面的配置;而口头性辩论语言与思维同步,随想随说,很难考虑形式美因素。其实,只要我们注意加强语言修养,在口头性辩论中,不但可以考虑形式美的表现,而且还可以通过美的语言去加强论辩效果,请看下面这段辩辞:

  艾滋病的产生、发展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其引发出来的社会问题可谓层出不穷,社会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再愚蠢的法官也不会把奎因街的失火归结为消防队。让医学来“一肩担尽古今愁”的话,必然导致艾滋病是“不尽黄河滚滚流”!我们不是一个心安理得的看客,也有可能成为剧中的角色。当艾滋病患者被社会抛弃在街头的时候,他们孤身只影,孤独、贫困、歧视,把他们一个个逼上人生绝路的时候,xxx危机、信仰危机、信任危机、财政危机,难道不是靠社会的整体力量去帮助解决吗?光靠医学必然是孤掌难鸣,鞭长莫及!

  这是一段充分体现了以上三个形式美法则的辩辞,四音节词语的使用,造成语言形式的齐一之美,节奏之美;“一肩担尽古今愁”与“不尽黄河滚滚流”、“我们不是……看客”与“可能成为……角色”的韵脚相同,造成了话语的韵律之美,而整句与散句、长句与短句的有机结合,又造成整个语段和谐之美。自然,这些形式又强化了表达的气势,收到了较好的表达效果。

  二、辩论口才追求美的仪态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但语言不是唯一的交际工具。除语言外,人类还借助副语言也即非语言承载信息,比如铃声鼓点等听觉符号,旗语手势等视觉符号,接吻拥抱等触觉符号,汽油酒精等嗅觉符号。仪态是一种副语言,它是一种视觉符号,因为它伴随着交际的全过程,所以,仪态是仅次于语言、不可缺少的交际工具。它可以显示身分修养,辅助传情达意,甚至代替语言符号,这一点是人们早已认识到的,但是,仪态还有很重要的审美功能。

  仪态包括表情、动作、姿态和服饰四部分,表情指由人的面部器官变化所表现出的情感倾向,动作主要指手和脚的活动方式,姿态是身体相对静止的状态,而服饰则是指交际者的服装和装饰。在辩论中,这四种副语言分工合作,共同辅助语言传达,影响对方和听众。如果仪态得体,与语言一致,便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1960年9月,尼克松和肯尼迪进行美国总统竞选的电视辩论,当时,不少专家预测,尼克松经验丰富,素以“电视演员”著称,肯定能击败缺乏电视演讲经验的肯尼迪。但结果却正好相反,肯尼迪事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还特意到海滩上晒太阳,使得他在电视上出现时面泛红光,精神焕发,表情自如,举止潇洒。而尼克松却因为过度劳累,加上用了深色化装,所以显得面容呆滞,精神疲惫,表情做作,举止笨拙。结果是肯尼迪取得了胜利,可以肯定地说,卓然的仪表风度起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关于辩手仪态的审美要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适应所要传达的内容;适应语言表现风格;适应辩者的角色身分。比如,在关于救助难民的辩论中,就要求辩手表情要庄重,不能眉飞色舞,撇嘴咂舌;动作要简练,不要指手画脚,昂首扭腰;姿态要自然,不能过分俯仰,直立笔挺;衣饰要冷暗,不能花枝招展,涂脂抹粉。相反,在一次关于老年人该不该打扮的辩论中,主张应该的老年一方表情丰富,动作活泼,姿态优美,服饰浓艳,与他们繁富具有文采的语言相得益彰。

  1、辩手气质和风度的最直观的表现是服饰。

  对手和观众可以从服饰上窥见辩手的心理状态,从而影响他们的攻守策略和情感评价。除日常的随意性辩论外,参辩者的服饰一般都要求朴实大方,庄重沉稳。男性不能太随意,奇装异服,女性避免太浓艳,裸露太多。当然,不同的.辩论类型对服饰有着不同的审美要求,外交谈判、法庭辩论与商业交涉、专业辩论有所不同,严肃辩题与一般辩题有所不同,青少年对象与中老年对象有所不同,同性对象与异性对象有所不同,只要符合以上提到的三原则,辩论者的服饰与辩论的其他因素和谐一致,就算服饰得体,符合审美原则。

  2、注意表情在辩论中的作用。

  表情在辩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外心理学研究表明,当面交际的效果55%取决于面部表情。眉的皱展飞锁,目的顾盼盯扫,鼻的抽挤歪正,口的弯翘开合,以及面部的整体配合,都包含着丰富的情感信息,不过,表情只能适度呈现,不能滥用,比如目光的虚实、久暂、冷暖,须视情境而定,既不能定格在某一个特定的“画面”上,也不能动不动就频频“变脸”。

  3、手势的力量不可忽视。

  手势在辩论中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有人认为手势是人的第二张面孔,人们不但借助手势加强语气,帮助表情达意,而且在特定情况下代替说话,手势和表情一样,变化细微,类型很多,难以尽说,但有一条是可以肯定的,只有所用的手势与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谐调统一,它才能完成其辅助交际的作用,并且具有审美作用。比如,张臂挥手表示呼吁召唤;劈手表示坚决果断,摆手表示异议,推手表示拒绝,握拳表示决心与警告,叠手表示配合与团结……另外,手势还能表现一个人的修养和风度,一个在辩论中动不动就指着别人的鼻子和眼窝的人,一个被动时抓耳挠腮的人,一个得意时抱肩打响指的人,都说明他有心理缺陷。可以这样说,手势只有在与人格、语言融为一体时才最具表现力,最富有美感。

  4、姿态也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文化修养。

  俗语所谓“坐有坐相,站有站相”,说的就是这个问题,辩论经常采用的姿态是坐姿和站姿,而两种姿势以自然为佳,切不可前仰后合,东倒西歪,缩颈耸肩,或翘腿,或叉腿,或倚物,或手插腰,臂抱胸前。

  总之,仪态在表现一个人的内在性向方面,有着有声语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形声兼备,形声俱佳,其辩论的结果才会令人满意。

辩论的技巧4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仅对被告提出的诸多问题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发表以下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问题一)被告辩称“原告不慎跌倒摔伤,念及认识,车有保险,就把责任揽了过来”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与事实相悖。

  第一,被告交通肇事后,交警赶赴现场,当场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认定被告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有被告亲笔签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

  第二,既然原告自己不慎跌倒摔伤,被告为什么还主动把原告送往医院,并先期主动花钱为其检查和治疗那?

  第三,既然原告自己不慎跌倒摔伤,举证就可以了,被告为什么还要答辩其他问题那?被告对原告的诉求逐一进行答辩,说明被告是不打自招;

  第四,如果说:原告是自己不慎跌倒摔伤,被告称念及认识,车有保险,又把责任揽了过来,还拿钱给原告治病,原告仍不满意,还到法院告人家,其可信度正常人都不难作出结论。

  很显然,被告这一说法不合常理。事情的真相是:被告肇事后,因车险过期和认识原告妻子,利用原告有医疗保险,恳求原告编造“自己摔伤”骗社保,以达到省钱的目的。现在两家反目成仇,被告昧着良心,拿“不是”当理说,严重违背了道义。

  (问题二)被告辩称“原告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转院”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与现行法律和事实相悖。

  第一,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新的法规,已经废止了医疗费受“公安机关同意”和“转院证明”等条件的限制,只要受害人提供了医疗证据,赔偿义务人对其有异议应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于20xx年1月6日肇事,还依据已废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原告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转院”有意义吗?

  第二,鞍山人共知,鞍山市中心医院的综合条件不在鞍钢铁东医院之下,而且,原告是无任何责任的受害者,其住地距中心医院只有一二百米之遥,有必要舍近求远吗?

  第三,既然是原告擅自转院,被告为什么还要主动租车接送,并为其付住院押金那?这不令人质疑吗?

  事情的真相是:被告因车险过期,利用认识原告妻子,为了推卸责任,有预谋地采取了不道德的伎俩,诱骗原告转入其医保定点医院鞍钢铁东医院,并主动付了住院押金。而且,被告确实从中受益了。原告住院12天,医疗费几乎全部使用的是原告个人账户和统筹款。其中:原告个人账户支出801.36元;统筹支付574.32元,被告预付的住院押金只花费了11.02元。然而,原告从未提出过让被告赔偿统筹支付金。显然,原告遵守道义。而被告确自认为“设计”成功,立即将原告弃之不顾,还百般抵赖、寻找借口,完全是恶意逃避和推卸责任。也有悖于道德和道义。

  (问题三)被告辩称“护理费已结清”的问题。这完全是被告在撒谎。

  第一,正常的情况下,一般是先护理后结算,几乎没有预付款现象。

  第二,在护理尚未结束、护理时间尚未确定、护理人能否固定的情况下,能先付护理费吗?

  第三,原告转入鞍钢铁东医院后,被告认为“下套”成功,立刻“翻脸”,确认原告是擅自转院,能为原告预付护理费吗?

  事实是:原告于20xx年1月6日受伤就开始雇人护理,一直持续到同年4月30日。原告当时也确实没有预料到,被告“翻脸无情!”

  (问题四)被告辩称“原告已退休,不属于劳动人口,不存在误工损失”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是毫无道理的。

  第一,退休职工依法劳动获取报酬,不仅是法律允许的,而且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病退并不意味着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第三,原告是高级知识分子,退休后,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取报酬是极为正常而合法的;

  第四,很多专家、教授、法律工作者等,他们退休后被聘用,甚至被高薪聘用,这已是人们广为认知的社会现状,难道都违法吗?

  第五,原告有无劳动能力不是被告所能认定的。

  (问题五)被告辩称“劳动合同无效、伪证”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完全是主观臆断。

  第一,原告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有劳动局的签证;

  第二,《劳动合同书》规范;

  第三,用工单位出具的“情况证明”和“职工工薪明细表”是佐证。

  (问题六)关于被告辩称“用工单位向有关单位申报技术人员没有原告”的问题。

  第一,用工单位未向有关单位申报原告是用工单位的权利,也是用工单位的内政;

  第二,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强制企业必须向有关单位完整、准确地申报本企业技术人员;

  第三,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秘密以及保护人才等原因,在不违法和违规的情况下,企业完全有权利报或不报某人;

  第四,被告提供的“报表”不能证明原告不在用工单位工作;

  第五,原告向法庭提供《劳动合同书》、“情况证明”和“职工工薪明细表”等,是最具法律效力的证据。

  (问题七)关于被告辩称“原告的职称与用工单位聘用职称不符”的问题。

  这一问题,应当到用工单位求证,人家的答复最准确。其实,我们也都知道,在现实工作中,未从事所学专业的人太多了,改行的人大有人在。而且,也没有硬性规定,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职称相符。

  综上所述,被告的答辩完全是强词夺理和逃避责任。我相信,新的一审法官更明辨是非、更具能力和智慧,肯定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至于被告提出的其它问题,本代理人所做的最后陈述代理词,也是对其的作答。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了。我的辩论完了。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广威 陈勇

辩论的技巧5

  一、保持微笑

  每次站起来的时候要先微笑,过两秒再进行辩论。脸上保持微笑,这样会表示自己充满自信,也可以放松自己,同时给辩论对方一种气势,造成对方一定的心理压力。

  二、语速要慢

  记得你这个是英语辩论赛,全程是用英语进行的,你的对手在你说话快的程度可能会听得到明白你在说话,但大部分听众对于你说得快的情况就会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样就是失去辩论的意义。

  三、语句要尽量简短

  在英语辩论赛的时候尽量要以短小、简短的句子为主,用词要简单,道理浅显,别人一听就知道你在说的话语,而不是要想半天才明白你在说什么,如可以说you are bad,就尽量不要说you are not good。

  四、要围绕主题

  有些参加英语辩论赛的朋友,很多时候不知不觉在说的过程中就偏离了主题,其实这个对于英语辩论赛来说是很分的,一定切记要围绕主题,要有好心态,不要太心急。

  五、多用反问句

  在进行比赛的时候,可以多用一些反问句来增加气势,让对方觉得你准备充足,如经常用到Dont you think that。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英语辩论赛常用语:

  1.请求对方解释时

  Why do you think about that

  Could you elaborate

  Could you give (me) an example

  Can you illustrate that

  What evidence do you have

  2 表达自己看法时

  I think that . . .

  I dont think that .

  3.对自己的`看法做出解释时

  Let me illustrate,

  For example,

  For instance,

  4.开始一个对话时

  To begin with,

  We need to discuss . . .determinefind out

  Lets start by (V ing)

  辩论赛中常用语句

  1.对方辩友是没有听见,还是没有听懂啊。

  2.对方辩友不要急不要急,你看我还没急您先着急了 (用法:质询时礼貌地肆意打断对方)。

  3.大家说我帅,其实错了,因为我是才貌双全

  4.某比赛回答质询时,我说:这个问题我方三辩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此时我方三辩还从未站起来发过一次言。涉及隐私,出处不表。

  5.地球是圆的,世界是多元的~ 去年浙大启真杯新生辩论赛表演赛

  6.饭要一口一口吃,事要一件一件说

  7.我方之所以不回答对方辩友的问题是因为对方辩友一直没有回答我方的问题,如果对方辩友回答了我方的问题,我方自当回答对方辩友的问题。

  8.对方辩友风度翩翩,偏颇之处在所难免。

  9.对方辩友,您别紧张啊,这不过是一场很普通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锻炼啊,别发抖么,时间还有,非常长呢,慢慢提问,没事的,我会尽量按照您的思路回答的。

  10.对方辩友你脑不脑残我不知道......

  11.对方辩友, 说到鸟我就想起, 我以前就养过一只笨鸟, 我非常讨厌它. 因为它老是叽叽喳喳, 说一些我听不懂又没有什么意义的话。对方辩友, 我们现在可以讨论一些有意义的话了吗

  12.某学长(在攻辩结把对方立论拆的差不多了之后):总的来说,对方辩友前提错误,总的来说,对方辩友标准错误,总的来说 对方同学立论错误!

辩论的技巧6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通过庭审质证,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与诉讼请求的关联性可以确认,被告没有提前通知及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是清楚的。

  被告共收取原告租金8400元,押金1400元,原告代付修理费193元。

  被告没有提前通知及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直接的损失是:1、为租被告房屋支付中介费490元;2、为搬离被告房屋支付搬场费650元;3、为搬离被告房屋误工2天计600元。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被告违反合同,没有提前通知及解除合同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损失,依据法律和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责任和返还责任。

  对于被告辩称的“恢复原状”,原告认为:

  在合同法上,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合同无效、被撤销或部分的解除场合,通过恢复原状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状态达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在物权法上,恢复原状作为物权请求权的一种,意在使权利人恢复对物的原有的支配状态。

  在侵权法上,通过修理、重作、更换等方式使权利人的损失得以补偿。

  被告已经恢复了对房屋的支配状态,被告的目的已经达到。

  《合同法》上的“恢复原状”,应当是“返还的租赁物应当是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合同法》第235条)。

  被告的辩解如果属于侵权法上的“恢复原状”。原告认为,被告从未用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原告,被告的说法是第一次,且至今未见被告向法庭提交其主张的证据。被告认为原告有侵权行为,可以另行起诉。

  对于被告的辩解,如果属于被告“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对于被告对燃气热水器对辩解,根据《合同法》第233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果是原告提出解除合同,原告依法解除行为可以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本案是被告违约,所以被告应负加重责任。

  20xx年12月7日被告将房屋租给了广东汕尾人陈++++(手机:1358565+++++),希望被告“以人为本”,及时检修、更换燃气热水器,正视他人的生命。本案立案后的1月11日,石泉苑小区因燃气热水器引发一女三男2死2伤,13日九亭知雅汇小区发生煤气爆燃,6人受伤,14日普陀区新村路一家三口(男孩高三)命丧多年使用的淋浴器。应当引起被告的重视。

  本案纠纷起因实在是关系到不特定租赁人与邻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被告“我是房东,我怕谁”耍“横”而来,被告不在乎“钞票”。被告不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害人必害己。

  被告应当返还押金和代付的修理费共1593元;应当对没有提前30天通知,承担赔偿金(代通金)900元;应当支付约定违约金1400元,还应当承担本案诉讼费25元。

  请法庭依法判决。

辩论的技巧7

  一、出谬论法

  我们在表述观点时,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就是从个别事物或现象推导出一般的、普遍的道理,比如,我们看到下雨之前,天空大多是阴沉沉的,我们就可以概括出这样的看法:下雨天总是先要阴天的。但这种推断方法并不总是真理,有许多时候往往是根据我们经验得出的,因此难免会留下漏洞,这个漏洞就是我们在辩论中的一个切入点。

  例如,有人提出:“办事情只有看本本上是怎么写的,才不会犯错误。”其朋友反驳道:“你的观点我不敢苟同,一切照本本主义做,毛主席在《反对本本主义》一书中早就批判过了。照你这么说,本本上没有写的事情,我们就不敢去做,那怎么去创新、去开拓呢?”这里,朋友就是利用对方“本本主义”的漏洞推出了矛盾,让对方无法辩驳。

  二、正面交锋法

  情理,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和由此而形成的处事原则,辩论时如果我们听出有悖于情理的漏洞,自然就掌握了出击的炮弹。

  有一次,老杨带正在读中学的女儿到一家服装店准备为女儿买件衣服,店主见有人来,便对他们大声吆喝道:“本店因合同到期,特意从上海、广东等地新进一大批西裤、衬衫,款式是最新的,质量是最好的,价格是最低的,亏本销售,售完为止,欲购从速。”女儿性格外向,在学校喜欢参加辩论赛,她感到店主说的话前后矛盾,便走向前去质疑:“阿姨,我问你一个问题:既然合同到期,为什么还要从上海、广东大量进货?既然是好货,为什么又要亏本销售?这好像自相矛盾呀!”店主一听,只好嘿嘿一笑,说:“你这丫头,算是伶牙俐齿!来,阿姨帮你挑一件衣服,保证让你满意。”这里,小姑娘用的就是正面交锋法,她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接切入主题。

  三、诱敌深入法

  在辩论中,当我们发现对方语言中有“失真”的嫌疑时,如果我们只是据理辩驳,一般难以获得胜利,但是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抛出一些对手感兴趣的话题,巧妙地将他一步步地引向自己所要达到的目标;一旦达到了目的,就迅速反击,将对手置于进退维谷、无路可走的绝境,让他不得不认输,这种辩论技巧,我们称其为诱敌深入法。

  老王喜欢钓鱼,但技术不好,常常是空手而归,有一次,他没钓到鱼又怕难为情,于是上街买了四条鱼,放在桶里,装作是钓来的.,回家路上,碰到喜欢和他开玩笑的邻居老张,两人唠了起来。

  老王:今天总算又收获了。

  老张(不相信):这么多鱼?啊呀!全一般大呀,是你钓的吗?

  老王:瞧你说的!怎么不是钓的?

  老张:哟!要是钓的可不容易,这足有两斤多啊!

  老王:两斤多?足足三斤三两!

  老张:三斤三两?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老王:怎么不清楚!我给他十元钱,剩下一毛钱我也没要他找!

  老张:你这鱼怎么给人钱?刚才你不是说是自己钓的吗?

  ……

  在这里,老张用的招数,就是诱敌深入法,老张知道,这场辩论的要害之处,就是让老王自动承认他的鱼是买的,和他正面交锋,这是行不通的,于是老张采取了与朋友唠叨,步步深入的方式,待其说得高兴,说漏了嘴时,马上收网,这样,老王就说不出话了。

  四、事实质疑法

  事实质疑法指的是,人对某种事实的陈述与这种客观事实之间发生了抵触,我们只要追击不舍,让其在事实真相与谎言之间做出选择,就能逼其认输。

  冬天来了,新婚不久的小珍给丈夫小王织了一件厚厚的毛衣,穿着这毛衣,小王从心里感激妻子给自己的温暖与体贴,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小王同一些朋友一起娱乐时,认识了另外一个姑娘,并发展为婚外恋。有一次,小珍无意间从小王的衣袋里看到一张相片,相片上有个姑娘十分亲昵地依偎在小王怀里,而且小王正穿着她织的那件毛衣,小珍拿起相片气冲冲地质问丈夫:“这是怎么回事?”他答:“啊,对不起,这是一年前的照片,她是我同你结婚以前认识的女友,我们早已不来往了。”小珍大声地说:“难道你这上面的毛衣也是同我结婚以前织的?”小王被问得哑口无言,只好认错。

  五、迂回进攻法

  小雨是位即将毕业的中文系大学生,在看到某电视台招聘主持人的信息后,便前去应聘,但工作人员以其不是学主持专业为由拒绝了她,于是小雨便亲自找到了主管的副台长。

  小雨:听说您是北京广播学院毕业的?

  副台长:是的。

  小雨:是不是您这里的主持人全是主持专业的毕业生呢?

  副台长:不是的,也有从其他行业转来的。

  小雨:那他们能胜任工作吗?

  副台长:能,他们当中有的还很有创新思维。

  小雨:既然外行转过来的人也能做得这么好,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也试一试呢?因为我有这方面的条件。

  接着,小雨拿出了自己作为校学生会文艺部长在学校中几次组织大型文艺晚会的相关资料及优秀主持人的获奖证书,终于使得有爱才之心的副台长有了惜才之意,同意让小雨在电视台试用一年。

  小雨通过辩论终于赢得了自己心爱的岗位。

辩论的技巧8

  (一)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

  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

  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

  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

  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律师应当做到:

  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

  3.善于入情入理。

  (三)形象技巧。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善于控制情绪。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刑事案件请律师辩护的重要性

  第一,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但经验告诉我们,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

  第二,当事人法律知识的局限,使其对案件事实及事实的性质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难有正确及准确的把握。

  第三,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被剥夺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法收集证据。我们都知道,证据在打官司中的.重要性,可因为这些当事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难以收集证据。

  第四,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影响当事人为自己辩护。当事人身在事中,诉讼和其自身有直接关系,经常产生"前怕狼,后怕虎"的矛盾心理,从而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

  由于上述原因,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法充分有效的为自己进行自我辩护。而律师的辩护则能克服这些局限,使当事人能真正享受到法律赋予的辩护权,受到公正的对待。

  法庭辩论中当事人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辩论的语言应简单明了并富有逻辑,不得有对对方进行侮辱、谩骂等人身攻击性的语言;

  二是辩论应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不可对一些旁枝末节纠缠不清而忽略主题;

  三是下一轮的发言不得重复上一轮发言的观点与内容;

  四是如欲打断对方的辩解而欲与其辩论,应经审判长许可。

  依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审判人员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如果辩论中提出了与案件有关的新的事实、证据,审判长有权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如果有在法庭上调查不清而又是影响作出裁判的重要事实证据,则应当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辩论的技巧9

  质疑对方定义。在对方开篇陈词阶段,应当对辩题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义,比如怎样才算做“宽松式管理”?当对方没有明确的定义时,定义权就到了你方手上,掌握主动权。定义是比赛的基石,对方如果在定义上除了差错,也就是对方的定义在常理与逻辑上都站不住脚的话,基本就没什么赢的希望了。而相对的,你方也应该做好每一个词汇的定义,并使之在逻辑和常理上站得住脚。

  2、合理规避己方不利点。比如你反对的是宽松式管理,那是不是学校管理必须极为严格呢?当然不是,我们可以将现在大多数学校采取的管理方式称为“宽严并济”的管理。而极为严格的管理并非今天要讨论的内容。这样在比赛中,你们就不用解释关于严格管理的定义,更不用去论证了。

  3、可以不正面回答问题。很多时候,对方会提出“是或不是”的问题让你选择。这个时候你可以不老实回答是或不是,可以回答“不一定”或者“这个问题无法简单的用是或不是来回答”,然后开始说你方的论点,避免跳进对方的陷阱。

  4、常理大于实例大于逻辑。在辩论过程中,不要出现违背常理的说法,这会让对方有可乘之机。证明自己观点的时候,多用实例证明。比如你可以提出世界一流大学的一些苛刻的校规,来说明好学校都没有采取宽松式管理。而逻辑证明最为繁琐耗时,除非你能十五秒以内阐述自己的逻辑,否则辩论中实际效果不大。

  5、无限扩大对方观点。比如“按照对方辩友的说法,宽松的管理有利于学校发展,那么我们厚厚的校规是否应该抛弃呢?”将对方置于荒唐之地,是常用的技巧。

  6、你可以让对方回答“是或不是”,但是这十有八九会被对方逃避。不过这时你可以指出对方“一味逃避,不敢正面回答问题”。

  7、对方提出的任何观点,都必须让对方证明。比如对方提出“宽松的管理能激发学生的创造力”。那么你应该让对方解释“为什么宽松的管理能激发创造力”或者“多少比例的学生被激发了”或者“激发个别学生创造力的同时,是否使更多学生变得懒散”,不然对方的'论点就是没有根据的。

  8、提出一些例子让对方解释。比如很多学校都是半军事化管理,却没有“半疗养院化管理”的学校,为什么?

  9、多用数据说话。你们可以调查一下,随机100名学生中,晚上八点有多少人在学习,又有多少人在打游戏看电影,以此证明在并不宽松的管理下,许多人依旧懒惰。

  10、给予一些事物以性质。比如“学习”有“必须努力才能良好完成”这个性质。而宽松的管理是否会造成学生的懒惰,这样是否会影响学习?你们可以提出质疑要求对方解释。

  11、让对方给出比较标准。辩题中的“弊大于利”或者“利大于弊”怎么判断?对方可能只提出了某些利处和弊端,但是孰大孰小怎么比较?这是应该问清楚的问题。当对方无法明确比较标准的时候,你们可以使用自己的比较标准。关于比较标准的制定,可以是“是否有利于大学生的发展”。但是要知道,比较标准只是技巧,并非十分重要的根本性问题。不要整场比赛都在讨论双方标准的对错。

辩论的技巧10

  借力打力

  武侠小说中有一招数,名叫"借力打力",是说内力深厚的人,可以借对方攻击之力反击对方。这种方法也可以运用到论辩中来。

  例如,在关于"知难行易"的辩论中,有这么一个回合:

  正方:对啊!那些人正是因为上了刑场死到临头才知道法律的威力。法律的尊严,可谓"知难"哪,对方辨友!(热烈掌声)

  当对方以"知法容易守法难"的实例论证于知易行难"时,正方马上转而化之从:"知法不易"的角度强化己方观点,给对方以有力的回击。扭转了被动局势。

  这里,正方之所以能借反方的例证反治其身,是因为他有一系列并没有表现在口头上的、重新解释字词的理论作为坚强的后盾:辩题中的"知",不仅仅是"知道"的"知"。更应该是建立在人类理性基础上的"知";守法并不难,作为一个行为过程,杀人也不难,但是要懂得保持人的理性,克制内心滋生出恶毒的杀人欲望,却是很难。这样,正方宽广、高位定义的"知难"和"行易"借反方狭隘、低位定义的"知易"和"行难…的攻击之力,有效地回击了反方,使反方构建在"知"和"行"表浅层面上的立论框架崩溃了。

  顺水推舟

  表面上认同对方观点,顺应对方的逻辑进行推导,并在推导中根据我方需要,设置某些符合情理的障碍,使对方观点在所增设的条件下不能成立,或得出与对方观点截然相反的结论。

  例如,在"愚公应该移山还是应该搬家"的论辩中:反方:……我们要请教对方辨友,愚公搬家解决了困难,保护了资源,节省了人力、财力,这究竟有什么不应该?

  正方:愚公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可愚公所处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家又怎么搬?……可见,搬家姑且可以考虑,也得在移完山之后再搬呀!

  神话故事都是夸大其事以显其理的,其精要不在本身而在寓意,因而正方绝对不能让反方迂旋于就事论事之上,否则,反方符合现代价值取向的"方法论"必占上手。从上面的辩词来看,反方的就事论事,理据充分,根基扎实,正方先顺势肯定"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既而均人"愚公所处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这一条件,自然而然地导出"家又怎么搬"的诘问,最后水到渠成,得出"先移山,后搬家"的结论。如此一系列理论环环相扣。节节贯穿,以势不可当的攻击力把对方的就事论事打得落花流水,真可谓精彩绝伦!

  正本清源

  所谓正本清源,本文取其比喻义而言,就是指出对方论据与论题的关联不紧或者背道而驰,从根本上矫正对方论据的立足点,把它拉人我方"势力范围",使其恰好为我方观点服务。较之正向推理的"顺水推舟"法,这种技法恰是反其思路而行之。

  例如,在"跳槽是否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论辩中,有这样一节辩词:

  正方:张勇,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冠军,就是从江苏跳槽到陕西,对方辩友还说他没有为陕西人民作出贡献,真叫人心寒啊!(掌声)

  反方:请问到体工队可能是跳槽去的吗?这恰恰是我们这里提倡的合理流动啊!(掌声)对方辨友戴着跳槽眼镜看问题,当然天下乌鸦一般黑,所有的流动都是跳槽了。(掌声)

  正方举张勇为例,他从江苏到陕西后,获得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空间,这是事实。反方马上指出对方具体例证引用失误:张勇到体工队,不可能是通过"跳槽"这种不规范的人才流动方式去的,而恰恰是在"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合理流动"去的,可信度高、说服力强、震撼力大,收到了较为明显的反客为主的效果。

  釜底抽薪

  刁钻的选择性提问,是许多辩手惯用的进攻招式之一。通常,这种提问是有预谋的,它能置人于"二难"境地,无论对方作哪种选择都于己不利。对付这种提问的一个具体技法是,从对方的选择性提问中,抽出一个预设选项进行强有力的反诘,从根本上挫败对方的锐气,这种技法就是釜底抽薪。

  第一回合中,反方有"请君人瓮"之意,有备而来。显然,如果以定势思维被动答问,就难以处理反方预设的"二难":选择前者,则刚好证明了反方的观点;选择后者,则有背事实,更是谬之千里。但是,正方辩手却跳出了反方"非此即彼"的框框设定,反过来单刀直入,从两个预设选项抽出"等价交换",以倒树寻根之势彻彻底底地推翻了它作为预设选项的正确性,语气从容,语锋犀利,其应变之灵活、技法之高明,令人叹为观止!

  当然,辩场上的实际情况十分复杂,要想在论辩中变被动为主动,掌握一些反客为主的技巧还仅仅是一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反客为主还需要仰仗于非常到位的即兴发挥,而这一点却是无章可循的。

  攻其要害

  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纠缠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例子或表达上争论不休,结果,看上去辩得很热闹,实际上已离题万里。这是辩论的大忌。一个重要的技巧就是要在对方一辩、二辩陈词后,迅速地判明对方立论中的要害问题,从而抓住这一问题,一攻到底,以便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如"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辩题的要害是:在不温饱的状况下,是否能谈道德?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这个要害问题,才能给对方以致命的打击。在辩论中,人们常常有"避实就虚"的说法,偶尔使用这种技巧是必要的。比如,当对方提出一个我们无法回答的问题时,假如强不知以为知,勉强去回答,不但会失分,甚至可能闹笑话。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机智地避开对方的问题,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然而,在更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的是"避虚就实","避轻就重",即善于在基本的、关键的问题上打硬仗。如果对方一提问题,我方立即回避,势必会给评委和听众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我方不敢正视对方的问题。此外,如果我方对对方提出的基本立论和概念打击不力,也是很失分的。善于敏锐地抓住对方要害,猛攻下去,务求必胜,乃是辩论的重要技巧。

  利用矛盾

  由于辩论双方各由四位队员组成,四位队员在辩论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矛盾,即使是同一位队员,在自由辩论中,由于出语很快,也有可能出现矛盾。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应当马上抓住,竭力扩大对方的矛盾,使之自顾不暇,无力进攻我方。比如,在与剑桥队辩论时,剑桥队的三辩认为法律不是道德,二辩则认为法律是基本的道德。这两种见解显然是相互矛盾的,我方乘机扩大对方两位辩手之间的观点裂痕,迫使对方陷入窘境。又如对方一辩起先把"温饱"看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后来在我方的凌厉攻势下,又大谈"饥寒"状态,这就是与先前的见解发生了矛盾,我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于急切之中,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延伸阅读

  一、什么叫做辩论赛?辩论赛也叫论辩赛,他在形式上是参赛双方就某一问题进行辩论的一种竞赛活动,实际上是围绕辩论的问题而展开的一种知识竞赛。

  二、参赛人员的介绍。赛队(每队4人)参与。各参赛队中的4名成员,分为主辩、一辩、二辩、三辩手;亦有分为一辩、二辩、三辩手及自由发言人等。其中,一辩主要是阐述本方观点,要具有开门见山的技巧和深入探究的能力要能把观众带入一种论辩的氛围中。二三辩主要是针对本方观点,与对方辩手展开激烈角逐,要求他们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非凡的反应能力,要能抓住对方纰漏,加以揭露并反为己用,要灵活善,带动场上气氛;四辩要能很好总结本方观点,并能加以发挥和升华,要求有激情,铿锵有力,把气氛引入另一高潮。

  三、其他人员的介绍。主持人

  辩论竞赛的主持人,亦称主席,主持辩论活动。他(她)维护辩论会场的良好秩序,保障辩论活动按照辩论规则有秩序地进行。主持人坐在两个参赛队中间、比参赛人员座位稍后一点的中央位置,便于观察整个辩论会场的情形。

  评判人员

  评判人员必须是具有与辩论内容相关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他们一般由数人组成评委或评判团,其中设一名评委主任或一名执行主席,主持评委或评判团会议进行评判。

  公证人

  公证人负责对辩论竞赛活动及竞赛结果进行公证,为辩论赛活动及有关人员提供法律认可的证据。

  四、发言顺序。

辩论的技巧11

  演讲与辩论本文关心的是语言在由新加坡电视机构和中国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国际汉语大专辩论赛--再推而论之--在我们生活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无论是按照做学术的惯例还是汉语大专辩论陈词的传统,我在阐述观点前都应该先来一段开篇立论,为语言这个概念做一番定义。首先,我想先考察语言的传统和后传统定义,因为定义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必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传统学术给语言的定义存在着太多的想当然、理所当然和自然而然。如果我要揭露这些表面上的当然和自然,捅些娄子,添些乱子,必须要先以语言的传统定义做为突破口。

  有关语言的美丽童话

  什么是语言?让我们首先参考《辞海》对语言的定义: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同思维有密切的联系,是思维的工具,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之一"。把语言定义为人类不可或缺的工具,这是无可厚非的。同样道理,语言也是辩论、甚至赢得辩论比赛的工具。可是,一旦语言被定义成人类的文明或文化水平的标志,就会产生这样一个结论,即语言是中性的、客观的、自然的、不含任何偏向性的。无独有偶的是,《现代汉语词典》注明语言"一视同仁地为各个阶级服务"。

  按照以上定义,语言对人类具有两种不可或缺的作用:1)语言作为思想载体的工具性作用;2)语言作为文明标志的中立性客观标志性作用。从这两个作用可以推论出两个引伸意义,即: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语言,以及谁的语言说得更好谁就更文明更高级更伟大。在历届国际汉语大专辩论赛上,汉语做为攻城拔寨、克敌致胜的刀枪,其工具作用自然不可低估。与此同时,汉语作为思想水平和文化文明水平的标志也得到无微不至的彰显。

  随着国际汉语大专辩论赛历史的延伸,语言的引伸意义,即作为思想文化水平的标志,远远超越其工具性作用。而且,语言本身越来越异化成艺术,而不是思想表达、沟通和交锋的工具。资深辩论教练和评委张霭珠女士曾撰文指出,汉语已"达到至善至美的.艺术境界。汉语不仅有丰富的词汇、灵活多变的语法结构;历代积累的典故成语、诗词、警句、谚语、箴言之丰富堪称世界之最,使汉语在世界各种语言之中出类拔萃、魅力无穷"。语言的艺术化,表现在汉语大专辩论赛上的结果是,辩论不再是思想观点、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交锋,而是语言艺术的展览。据张霭珠女士称,"华语既是辩论的工具,对华语掌握运用的水平又是评判的标准……"。汉语大专辩论赛展示的可能就是上面罗列的种种语言美妙之处吧。

  对语言有什么样的定义,对辩论就会设制什么样的标准,最终必然会造就什么样的辩论风格和辩手。由于我们把语言理解成思想、艺术和美的结晶,导致辩论成为语言秀,导致辩手成为语言的表演者或者--说得难听点--成为语言的卖弄者。我们反省一下历史,就会发现历届汉语大专辩论赛确实是一出不断自我重复的语言秀。虽然每位辩手的发言时间通常只有3分钟,但他们通常都会表现出如下的几种语言秀色。

  首先,历届辩手大都喜欢使用散文诗歌型语言表达方式,陈词中既少不了比喻、成语和排比式修辞,也不缺易于煽情的诗词或哲理,但缺乏朴实的语言和朴实的道理,没有自己的鲜明的观点,根本就不象是青年人在讲话。正如李霞所说的,"辩论稿的语言有越来越华丽的倾向,(因为大家以为)华丽的语言气势如虹、富有感染力"。1995和1999汉语大专辩论赛的总导演潘跃(1998)也曾抱怨,如今的辩论过分依靠积累堆砌华丽的名词和煽情性的形容词。

  其次,辩论稿里古文和旧体诗词,特别是带有某些肤浅哲理的警句或语录泛滥成灾。据刘春观察,"梅花香自苦寒来"是历届辩手百用不厌的诗句。除此之外,屡被引用的诗词多的是,包括一、两百年前西方古典浪漫主义、现实主义诗词、中国古代诗词和现代主义朦胧诗。1999年西安交大队的四位辩手就在决赛中反反覆覆地朗诵毛泽东诗词。1997年加拿大队的四辩在初赛的结辩时曾引用一段古文,连在座的主办人员都听得"一头雾水,幸亏他背诵完之后解释一句:''''也就是我们都知道的拔苗助长'''',(主办人员)才明白其意"。

  再其次,很多辩手尤其热衷于引用伟人圣贤的语录为自己撑腰壮胆,最经常被抬出来示众的包括中国的孔子、孟子、鲁迅、金庸和西方的布拉图、培根等人。1995大赛的台湾辅仁大学代表队一辩在半决赛陈词时,3分钟之内先后引用了孔子四段话,王阳明、亚里士多德、马克斯韦伯和邓小平各一段话。除此之外,他还提到马克思伦理学,并引述了一段当代中国流行的一段顺口溜。别人的话林林总总加在一起,远远比他自己的话要多。更有甚者,有时候,一方刚朗诵出某位古今中外圣贤的一句话说明己方的观点,另一方马上背出同一位圣贤的另一句话进行针锋相对的反驳。其实,早几年老边(1995)等人就批评了言必孔子老子的辩风,可时至今日,辩论一如既往仍然是名副其实的比赛背诵语录哲理和诗词警句。

  另一种语言秀是李霞所抨击的"妙语翻版"现象。即对某些家喻户晓的语录哲理诗词警句格言稍加处理,加减或替换一两个词以后再洋洋自得地抛出来博取掌声。比如:把屡屡被人引用的"梅花香自苦寒来"稍加改动变成"梅花香自温饱来"。这种耍小聪明的伎俩,可能是为了迎合观众的口味,也可能是为了避免过多旁征博引暴露出自己缺乏思考力、想象力不足、应变能力差,反正许多辩手乐此不疲,蔚然成风,使"妙语翻版"成为汉语大专辩论赛的唯一御用出彩手段。我注意到,俞吾金(1993)在总结如何用幽默感人的语言取代贫乏枯燥的陈述时,举的三个例子都属于"妙语翻版"的范畴,其中包括对裴多菲和柳宗元的诗的翻版。

  还有一种语言秀是刻意地酝酿感情、用煽情和富有鼓动性的的声音和朗诵调动评委和观众。王秀梅指出,历届中国代表队都采用"华丽恢宏、排山倒海、一泻千里的辩论风格",各辩手都"习惯了''''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浩然之辩"。这种浩然之辩,在国内被称为雄辩。1999年的大决赛的辩题是美是主观(客观)感受,中国西安交大队的四位男士在辩论这样一个颇有几分浪漫的主题时,不仅屡屡引用某位伟人在战争年下的诗句,而且声音一个比一个激昂、一个比一个雄壮,一个比一个意气风发。

辩论的技巧12

  诉状是获得上诉成功的关键。虽然,上诉法庭有时不进行口头辩论,但他们从未忽略过对诉状的推敲。考虑到有成堆的文字资料要求上诉法官花费时间和精力去阅读,因此,一个有效的诉状就必须结构严谨、文笔流畅、具有说服力并且清晰和精确。如果一份诉状具备了上述所有的特征,它就更有可能有被法官们读完和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一份低劣的诉状很可能会损害一个本来很有价值的诉讼,因为对一个案子的最初的并且通常也是最终的印象可能会来自对诉讼一方的诉状的阅读。那么,一个有力的诉状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1、提纲。

  逻辑结构是构成一个有力的诉状的首要因素。一旦法律上的调查及记载都已完成,写诉状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准备对事实和法律论证进行逻辑构思。列出提纲可以防止诉状变成律师意识之流露的散乱倾泻。应以最吸引人和最适合于阅读的形式组织事实,并且按照最符合逻辑和最具说服力的顺序一点一点地列出法律依据。在上述几点开始以前,必须在书面上或头脑中形成提纲。就如专家们所说,作文的第一原则就是结构——即确定将写之文的形式并遵循这形式。

  2、了解你的听众。

  形成一篇有实效的诉状的第二点要素就是要知道所诉诸的那一上诉法庭欲从这份诉状中了解什么东西。上诉法官们,包括法庭上的法律工作人员,都是听取律师诉状的首要听众。一般地说,上述情况意味着辩护律师不仅要熟悉本法庭关于诉状的规则,而且也要熟悉该法庭对它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所持的态度和判案记录。把你自己放在这一法庭的法官的位置上自问:“作为一名法官,我对这一案件需要知道些什么;怎样按照本法庭的上诉复审准则来引导法庭辩论;本法庭的判例对此类事物有什么规定,”然后,据此来构划你的论证。

  3、新的观点。

  一个更为紧要的忠告就是在撰写诉状时所使用的术语和观点应当不同于你在一审法庭所使用过的术语和观点。在上诉法庭上,通常争论的不是发回重审的问题。当继续辩论在一审法庭产生的问题时,不应将在一审中用过的诉状或摘要(无论是胜诉的还是败诉的)用作上诉诉状。必须按照你预想可能面对的那一上诉法庭的不同的限制更严的职责去构划上诉文件。切记:上诉法庭通常倾向于偏重一审法官的判决,特别是在属于自由裁量范围内的事务中更为如此,上诉法庭倾向于推翻一个陪审团的判决是极为罕见的。(注:作者的潜台词是:由于上诉法庭的法官一般倾向于坚持原判,因此律师用一审中未能打动原判法官的东西来说服二审法官就更为不可能。所以,这就要求律师在上诉时要运用与一审不同的新的论证,以达到赢得上诉的目的。)

  4、坚决的态度。

  以下建议常常被人忽略:以肯定的形式撰写诉状,打消读者头脑中对你的任何怀疑,使他确认:你是真正关心你的案子的,你的法律立场一向是正确并且代表了最佳的解决办法。带着坚定的信念和高尚的激情去撰写诉状。你无需与你的当事人一致,但你必须与你为之辩护的法律原则相一致,并且坚信这一原则。不过要记住:仅仅列举一审判决和你的论据来指出一审法庭的错误,这是不够的。上诉法庭可能会发现其它的理由而使判决成立,诸如发现明显的犯罪证据会使上述法律错误成为无关紧要的东西。所以,要预见这种可能性并据此准备你的辩论。

  5、进行少而精的论证。

  不要陈述和摘要太多的问题。一个一审判决不会由于27个理由而成为错误的。要选择那些你的判断最可能证明推翻原判的正当性的问题。在这些精选出的少数几个问题中,你应当把最具说服力的那部分置于论证序列的首位。若你把说服力最差的问题或者论据放在首位,可能会给上诉法官和法庭工作人员留下“你的案件理由不充分”的印象,而且即使是下面更具说服力的论证也很难改变这一印象。

  6、争取信任。

  诉状的撰写者所撰写的诉状的每一部分都必须力争获得法庭的信任,引证事实需精确、明晰;诉状的论证也必须准确地反映出法律与判例的内涵。对上诉辩护律师来说,最为有害的事情莫过于诉状被对方辩护人或法庭指出有关键性的不实之处。要勇于承认在你的论据中存在着弱点或者你的观点与某判例对立。要知道信任来自于坦率,在承认了你的论据是有缺陷的,而这些缺陷又不是影响判决的关键因素时,法庭更易于接受你的观点。

  7、使用小标题。

  在诉状的论证部分要使用肯定方式的标题和小标题,这些标题都要使用黑体字或斜体字。它较之于用“第一”或“a”更富于意义,并能以一种引人注目的简明扼要的'方式向读者介绍你的论证。而且在诉状开头的目录里插入这些标题及小标题也是极为有用的,因为它可使读者对整个论证有一个一目了然的概要性的了解。最后,紧接着标题及小标题的第一段应当肯定地和概要性地陈述整个章节的论证,但要避免那种枯燥的介绍性段落,它只不过重述了已经确立的法律。

  8、避免大段的引证。

  在论证的过程要尽量少用一些引证和脚注,甚至斜体字和着重号也要尽量少用。因为,有些法官经常有意识地避免阅读那些来自法庭观点的大段引证。事实上,所需要的不过是一份法院裁定的简短概要,或者是一两个重要判例或一个关键性句子或词组的引证。如果非要脚注不可的话,也决不应包含正式的肯定论证。因为法官们对脚注常常忽略的。这些脚注只有在以下情况中使用才是恰当的,即它所包含的内容即使被匆忙的读者所忽略,也不至于影响对论证主题的追循。

  9、文笔精彩。

  最后,也许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一个诉状必须有精彩的文笔,而文笔精彩的要则就是毫不隐讳。但对此几乎没有几个律师肯给予足够的重视。即使是经验丰富的律师也需要不断地更新知识。迄今所能发现的最好的新动态介绍课程莫过于由斯特鲁恩科与怀特编写的《写作原理》这本书了。此书对写作提有如下几点忠告:

  (1)要使段落成为逻辑整体;

  (2)尽量使用主动语态,而不要用被动态,诸如“法院确认”这要比“这一点是由法院所确认的”要好;

  (3)以绝对肯定的形式提出观点使自己的主张十分明确,要避免那种平淡乏味、毫无文彩、犹疑不定和不明朗的语言,诸如“一般的认为如此…… 。”

  法律文书长期以来被一些毫无必要的词所充斥,诸如:“显然地,”“他,也就是他……”,“非常非常地,”“明显地”,“坦白地”等等,不胜枚举。你会惊奇地发现,在你最终定稿的时候,还会有这么多此类的词把你的文章搞得乱七八糟。把这些词剔除掉,你会发现文章的句子就显得紧凑了,而诉状就会变得愈发值得一读,愈发有趣,愈发具有说有说服力。

  诉状还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在最后的草稿结束时,自已大声地朗读一遍,或者读给什么人听一遍,因为一个不上口的句子很可能就是一个写得很拙劣的句子。

辩论的技巧13

  语言技巧是辩论形式方面的因素,但它直接影响着内容表达,体现着辩者对辩论内容的表达能力,所以具备并不断提高语言技巧,也是争取辩论胜利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一).排比增势

  排比句能使内容严谨整齐,气势流畅贯通,感情深厚饱满。

  (二).逐条反驳

  辩论时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从主观需求出发,运用种种似是而非的辩论术来为自己的言行辩护。对此可以运用针锋相对的方法,将其逐条进行反驳。但是如果失去这种针对性,辩论就丧失了具体性,就达不到征服对方的目的。但运用这种方法一定要注意:要不然“就直指对方,将其彻底撕碎”,如果没有这种信心,那么就不要冒险走这条路线,把精力放在“建立己方立论的铜墙铁壁”上。

  (三).比喻说理

  在辩论中如果能恰当的运用比喻说理,则能化难为易,很快为观众评为接受。

  (四).仿词套句

  是指根据现有的词句形式仿造出临时性新词,将幽默诙谐寄寓于庄重认真的局势、语气之中,进而达到表达某种思想感情获奚落嘲讽对手的目的。例如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赛初赛关于《温饱是否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辩论中,正方复旦大学代表队在进行自由辩论时的辩词有如下一段:

  姜丰:荀子早就说过“争则乱,乱则穷。”所以我们走向温饱的过程中,更要谈道德,否则不就是越走越穷,什么时候才能达到温饱呢?

  蒋昌建:对方认为贫困向温饱的追求过程中可以不谈道德,这就告诉我们一个基本理论,就是:天下大乱,才能达到天下大饱。(观众笑)

  严嘉:如果是这样的话,恐怕不是“争则乱,乱则穷”,而是“争则乱,乱则饱”了。(观众笑)

  这里复旦大学队的几位辩手使用的就是仿词套句法,作为四辩的蒋昌建和作为三辩的.严嘉分别根据现有的词句“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和“争则乱,乱则穷”,临时仿造出“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饱”和“争则乱,乱则穷”。这种机敏过人的反唇相讥,其辩论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五).诱敌就范

  当本方已经发现对方的谎言或破绽,可以不急于戳穿,故意设问诱其重申肯定,然后再予以揭露,使其有口难改,例如:在“艾滋病时医学问题还是社会问题”的比赛中,在自由辩论阶段,有这样一段辩词:

  反方:我倒想请对方辩友回答我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

  正方:今年的口号是“更要加强预防”,怎么预防呢?要用医学方法预防啊!

  反方:错了!今年的口号是“时不我待”。对方辩友连这个基本问题都不知道,怪不得辩其艾滋病问题来还是不紧不慢的。

  在这里,一个平平常常的诱饵,能产生不平常的效果,本方可以以漫不经心的方式提出一个看似并不重要的问题,一旦对方入圈套,迅速发起攻势解释对方言行的矛盾,便能使其俯首认输。

  再看一则生活中的例子。一天弟弟从外地进了一批货,告其兄次日凌晨两点进站接,但哥哥贪睡误点,没去接,致使弟弟一人费力把货物运回,见面后,哥哥谎称去过车站但没见到人。

  弟:昨晚那趟车晚点了,你知道吗?

  哥:当然知道。

  弟:当时到站是两点半还是三点?

  哥:大概是两点半吧!

  弟:算了吧,昨晚列车正点到达,到站时间是凌晨一点五十九分。

  这种方法也可以叫做“迂回包抄”的方法,由远及近的进攻方式一般很少遇到反抗,较易达到目的。

辩论的技巧14

  在现代的上诉期间,口头论证的性质内容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诉讼过多的危机将口头论证限制于一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甚至更短。

  上诉辩护律师应为这场“法庭之战”做些什么准备呢?每个律师都必须尽其知识和能力进行准备工作。若是极力模仿他人,只会造成不自然或矫揉造作的印象。不过确有一些来自于经验的基本规则,它们可以被普遍适用,当然还要视个别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1、集中于少数几个问题。

  认真思索并斟酌一下辩论的要点,是技巧娴熟的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技能。在短暂的辩论过程中,大多数案件里值得引起法庭注意的只有一个或不多的几个关键问题。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策略上,都无法允许对那些较小问题和不大重要的问题进行讨论。因此,务必把精力集中于会使你胜诉的一两个问题上。

  2、力争自然。

  适当筛选的要点使得口头辩论的准备工作得以简化。然而要注意避免把整个辩论词都书写出来,在法庭上逐字逐句地宣读,大多数法庭禁止这种做法或对此表示不满。同时,还要避免提纲过长或过于详细。较为理想的做法是把辩论的论点以提纲的形式缩定在一张卡片或一张纸上,它只包括可数的几个句子或词组作为庭上提示的要点。由于只需要扫几眼提纲,所以,你的目光就几乎可以一直注视着法官。

  3、排练演习。

  准备好了辩论提纲,就要开始对口头论证进行反复的演习,设立一个模拟法庭,试着回答一下法官可能提出的问题。这种演习很可能会暴露出辩论词中的一些弱点或是确需做进一步修改或删减的内容;这种模拟审判也有助于简化和改善良对辩论词的表达方式,以及删去绕口或复杂的措词;而且,可以使律师调整其发言的时间以适应法庭规则所允许的时间限度。法官提问的时间也必须确定出来。如果所要出庭的法庭以对律师的详细质询而著称,那么,按照提纲进行演习的辩论就不应超过规则所允许的时间的一半。

  4、机动灵活。

  一个能力较强的上诉辩护律师的另一标志就是在庭上的应变能力。应变能力是在已准备的辩论内容被完全打乱的情况下,也能完整地和迅速地回答法官提出的询问的能力。切记:绝不要说“关于这点我将在后面予以答复”。同时,依靠一份内容简短的辩论提纲会有助于这种应变性。辩论提纲能够适应紧急情况和庭上对话中突然迸出的问题。如果辩护人的发言被书写成文的辩护词所束缚,那么很可能会被来自法庭的杂乱无章的提问搞得晕头转向。

  5、尽量开诚布公。

  与诉状相同,坦率是有力的口头辩论为一项基本要素。大多数上诉案件不仅有着问题的两面性,而且也包括一些弱点,回避这些弱点是一种致命的错误,回避只会把辩护律师的威信及口头论证的效力毁掉。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亮出弱点并尽所能去解释其中的意义。

  6、尽量缩减介绍内容。

  口头辩论应以简要介绍将要谈及的问题开始,除非上诉法庭提出与事实有关的.问题。要知道大多数法官在口头辩论之前阅读过诉状并且对基本事实也都了解,他们和你都无暇为一个冗长的介绍去耗费时间,你所扮演的角色是指责下一级法院的判决(或为之辩护),你的论据必须反映出这一点来。因为,上诉法院并不象初审法院那样去重新审理一个案子。

  7、注意分寸。

  在对上诉法庭讲话时,辩护律师应以合分寸的和尊敬的口吻说话,并应当是自信的、坚定的,但却不是盛气凌人的。口头辩论并不是对陪审团夸夸其谈的演说,也不是你显示雄辩才华的机会,它只是一种谦和地、坚定地说服法官作出对你当事人有利裁决的机会。如果法官被你恰当地辩词所打动而具有了一种同情倾向,那么你也就尽到责任了。

  8、谨慎地反驳。

  对于那些处在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辩护地位的人来说,口头辩论的指导规则是极为相同的,但是有一点不同:后发言的辩护律师必然处在反驳的位置上,因此,要将以下两点溶入口头辩论中:

  (1)只反驳前一发言律师所涉及的内容;

  (2)回答或评论法庭对前一发言律师所提出的问题。

  对上诉人的辩护律师来说一个最有力的开端就是陈述一下在前面辩论最末了所提出的主张和评论。至于被上诉人辩护律师的反驳辩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吭声,除非对方律师严重地损害了自己当事人在本案中的利益,因为最使法庭厌烦的就是这样一种反驳,它除了重述或概述以前所说过的内容以外没有言及任何新的内容。

  9、不要超出所规定的时间。

  口头论证的最后一项要求是:讲台的红灯一亮就请坐回原位,你可以说上一句结束语,但不要再讲其它的话,当然你可以回答法庭对你提出的任何超时间的提问,这只延长了法庭的辩论时间,而未延长你的辩论时间,对这一部分时间,你不能再要求额外的时间来做一下总结,口头辩论不需要对结论或双方论据进行整理归纳。

  如果以上所有要求都做到了,你也就达到了上诉律师的最高标准。至于这是否足以赢得上诉,则是另一回事了。

辩论的技巧15

  一、 为争辩定下一个积极的格调

  (一)避免无益的争辩

  当你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意见与人相左时,当你的言行遭人非议时,你的知一本能大概就是奋起辩驳,许多毫无意义的事情往往就在这时发生了,为了避免无益的辩论,此时,你需对如下问题进行冷静思考:

  如果你能最终获得争辩的胜利,它有什么意义?

  没有什么积极意义,大可不必动用你的”唇枪舌剑”,一笑置之最妙,同样,你向别人提出”挑战”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价值的,通过争论使自己和他人都能受到启发和教育的问题,不必在那无关宏旨的细节琐事上做文章。

  你的辩论一番的欲望更多的是基于理智还是感情原因?

  诸如虚荣心、表现欲望或面子上下不来,如果是感情原因,大可就此打住。同样,我们向人提出问题是否有感情的因素?如有,就同辩论的实质----探求真理背道而驰了。所以最好别去做这种不积极的提示而把他人引入无谓争辩的歧途。

  对方是充满敌意的吗?

  他对你有深刻成见吗?如果是,那么在这种非理性的氛围中最好不要再火上浇油,同样,如果你是处于这样一种心境,绝对不要向对方提出论题辩论,因为此时你提不出理性的论点,在辩论伊始,就注定了你失败的命运。

  (二)使争辩成为一种愉快的、和平的思想交换

  辩论是为了明是非,求真理。只要我们的'辩论出自公心、就能采取积极的态度,使用积极、文明、恰当的论辩语言去参加辩论。

  1.树立正确的辩论价值观。

  即为追求真、善、美而去积极地争辩,做到观点正确,旗帜鲜明。

  2.树立正确的辩论道德观。

  把辩论置于科学基础之上,以理服人,让事实说话,辩论者要有高深的涵养;不搞诡辩,不揭隐私;不搞人身攻击;不把观点的敌对引申为人际的敌对;不靠嗓门压人,有理不在声高,如果你能有制有节的音调语气道出你的理,其效果不亚于如雷贯耳。

  3.用真情、善意、美感与人辩论。

  这样就能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理与情恰恰是列车通往积极争辩的双轨,缺一不可,有位诗人说过,全是理智的心,好像一把全是锋刃的刀,让使用它的人满手流血,在争辩中,理是争的目的和取胜的保证,然而人又是感情动物,如果你在论辩中既能做到以理制理,又能以情明理,你的辩论将会成为一种愉快的、和平的思想交流。你们彼此会以这样的话语来结束论辩: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您让我心服口服。真正是既争出了公理,又增进了人际和谐,达到了积极论辩的目的。

  二、掌握”解剑息仇”的妙方

  经过一阵唇舌剑,胜负已成定局,做好辩论的善后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生活中,观点的对立极易产生人际间的隔阂。因此,学习辩论语言既要学会辩论技巧,更要懂得如何”解剑息仇”,这是在辩论这种特殊交际场合下,社交者做到言谈有”礼”的最高境界,下面就是使你达到这最高境界的三个途径:

  1.如果你失败了,而且败得其所,必须要有敢向真理低头的胸怀。

  向真理低头并不等于向论辩者本人低头,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你所服从的是对方所道出的真理,只能说你同他一样,对下理有了同等水平的认识,在人格你们永远是平等的。所以,当你败下阵来的时候,应该以坦诚的态度来表达自己在这场争辩中所受的教益,以此道出你人格的伟大,在心理上足以弥补因辩论失败所造成的遗憾。

  2.如果你在辩论中已经眼见对方哑口无言,败势已定,便应拿出不杀降者的气魄来。

  一是主动打住话题,结束对立场面;二是巧妙地对为对方搭个台阶,让他在不失面子的前提下得以”平安下台”,胜负自是彼此心照不宣,何不抓住重归于和平的机会呢?

  3.如果你因辩论的需要而已经把对方打得一败涂地,切不可为了一点点虚荣把旗帜挂在脸上。

  人在得意时,克制更是一种美德,争论结束后,给对方端一杯茶,笑言一句:”瞧我们像孩子一样,这么认真!”或轻松自如地转一个话题,请记住:争论是一回事,人际交情又是一回事,人性都有很软弱的一面,易被击垮也易被扶起,你只要说一两句得体的话语,便可恢复一个刚刚失去的心理平衡,让他重返愉快平静,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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